第一七三萌、离开平顶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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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八点 ——
太阳金光大放的时候,唐森和孙舞空回到了平顶城,他这才发现,现在居然才到早上八点半,也就是说,玉帝率人下凡来处理金角银角的事情,居然选在了黎明前最黑暗的那段时间。@,她为什么要选在这样的时间办公事?太奇怪了!
唐森当然不知道,张暮雪处理完了天庭的事务,就要立即火速赶去帝都大学上课,所以她都会选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就东奔西走,到八点半左右的时候,她已经换回学生装,坐在帝都大学的教室里了。这位姑娘最大的优点就是勤劳,无人可比。
走在平顶城的街道上,唐森突然发现周围的气氛有点不一样了。街上再也听不到金角银角的歌曲,也没有行人再将金角银角的名字挂在嘴边。
走到一个商店前,唐森突然发现有工作人员正在将金角银角的大海报取下来,换成别的广告海报,唐森忍不住上前问道:“兄弟,你们为什么要换海报呢?”
那工作人员抠了抠头道:“老板下的命令呗,今早老板起床的时候,突然说不想当追星族了,他说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觉得金角银角的歌并不是那么好听,看她们的脸也看腻了,差不多该脱离追星一族,过点正常人的生活了。”
唐森点了点头,继续向前走。
只见整条街道都在做类似的动作,有人在取金角银角的海报,有人将她们的唱片从录音机里取出来扔掉,有人将她们的签名板扔进垃圾堆里……
短短几个小时之后,平顶城就变成了一座很普通的人类城市,和别的城市里的人一样。大家早上起床,洗脸刷牙,吃早饭,上班……说的话题变成了新闻、时尚、财经、股票、地产、体育、健身……
这里本来是一个很特别的城市,一个盛世巨星笼罩的怪城,整个城市都彷佛为金角银角而活。因此显得十分的特别,但现在却变得平凡无奇。
唐森突然不知道这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还是一件值得悲哀的事。
也许……金角银角的洗脑,也算是为这个城市点缀了一朵个性的鲜花,一旦没了这朵花,它就将泯灭于众生,失去了自己的神采。当然,这朵鲜花有毒,不应该由人们来欣赏。
回到小旅馆里。潘眼镜正要出门,两人擦肩而过,潘眼镜对他笑道:“唐小兄弟回来了?我昨天不知道发了什么疯,居然在这里买了橦别墅,现在正打算去退房。”
唐森对他微笑道:“你既然要在这里与帝都之间来回奔波做生意,那买个别墅也没什么关系吧?就当你的第二个家不就好了?”
潘眼镜仔细想了想:“咦?也对,那就把别墅留着吧,哈哈。以后还可以在这里的别墅里养个小老婆……”
唐森:“……”
潘眼镜笑道:“装修完的时候,唐小兄弟务必赏光来玩玩。”
唐森笑道:“多谢好意。不过我马上就要继续旅行了,怕是没机会去你的新家玩。”
潘眼镜十分惋惜。
回到旅馆里面,朱八姐和李婧等人都已经起床了,她们也在一夜之间忘了曾经喜欢过金角银角,几个人茫然地拿着昨天买回来的唱片:“奇怪了,我们为啥要去买金角银角的唱片?我们又不喜欢她们。”
“是啊!”朱八姐道:“我只要有《傲天无敌录》就够了。才不需要什么唱片。”
李婧道:“我还是更喜欢港产警匪片。”
小白龙道:“我觉得美食最重要。”
抱抱熊哼哼道:“玩具才是一切。”
“话说回来!”唐森突然开口道:“你们有没有发现,有一个人十几章没有出过场了,那人是谁呢?我有点记不起来了。”
众妹子齐刷刷地摇头道:“我们一直都只有这几个人,哪里还有个人?”
沙舞静坐在旁边的椅子上,一个人默默地流泪:“好吧。以前大家看不到我也就罢了,我好歹还能偶尔有个旁白,最近十几章,连旁白都没有了……这日子是没法过了……我必须大声地告诉你们,在你们被洗脑的时候……其实我也……买了好几张唱片呢。”
沙舞静刚刚说完,就见唐森向着她走了过来。
她大喜:“唐森,你看到我了?”
唐森走到沙舞静面前,突然转身背对着她。
沙舞静大奇:“你要做啥?”
只见唐森一屁股就坐了下来,正好坐到沙舞静的腿上,沙舞静大羞,哎呦,这男人什么意思?哪有男人往女人怀里坐的?反过来还差不多。亏得我是个天庭大将,若是个普通的柔弱女人,还不被你坐扁了?
她正要抗议,唐森刷地一下跳了起来:“哎呦,我累了想找个椅子坐坐,怎么感觉坐到的不是椅子而是一个人?这不是一张空椅子吗?”
沙舞静:“……”
众人一起恍然大悟:“我们终于想起来了,同行之人还有个沙舞静呢,舞静,你在那张椅子上吗?”
沙舞静大哭:“不理你们了!”她跳起身来,一溜烟儿跑出了旅馆。但是过了几分钟,她又耷拉着脑袋回来了,玉帝交给她的任务是跟着唐森拖后腿呢,现在她还一事无成,一次都没有成功地拖住后腿,哪里说走就走。
罢了,今天就先努力一次吧,沙舞静扑到地上,吊住了唐森的腿。
唐森抬脚走路,走了两步,奇道:“好怪,我感觉今天走路有点累呢,就好像脚上挂着个铁球似的,起码重了**十斤。”
孙舞空笑道:“肯定是因为和金角银角闹了一晚上,没有睡好觉,所以产生了疲惫感。”
“原来如此!”唐森拖着沙舞静又走了几步:“不对劲,还是感觉脚步好沉重啊,好像不是没睡觉造成的,应该是什么别的理由。”
朱八姐哼哼道:“多半是地心引力变大了。习惯了就好。”
唐森稍稍运起了一点神力,脚上拖着个**十斤的女子就一点也不觉得重了,走了几步道:“好了,现在没问题,脚步轻松,大家继续上路吧。”
大伙儿收拾好行李。离了平顶城,继续向西进发。
沙舞静决定忠实于自己的使命,一直死死地拖着唐森的后腿,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唐森就像拖着一条麻袋,走得轻轻松松。
沙舞静在地上被拖着走,只好向天哭道:“陛下,属下已经尽力拖后腿了,奈何……” ——
离了平顶城之后。一路向西,唐森依旧保持着自己良好的习惯,静下来的时候就认真看书,补充理论知识,行路时则多了解各地风土人情,补充实用知识,让动静结合,让理论与实际结合。这样才能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当然,还要多多练剑。虽然御剑诀他没花什么心血就练成了,彷佛前世就练过一般,但今生还是要勤加练习,他相信勤劳可以弥补天赋的不足,只要天天坚持锻炼,就能比前世更强上半分。
这一天。唐森一行人面前又出现了一座大山,此山不高,但植被却很茂密,鸟兽极多,放眼望去。全是自然生态。
唐森拿出gps地图来查了查,笑道:“这是一座界山,分隔开两个国家,越过这片山,就能进入乌鸡国了。”
“乌鸡国?”朱八姐笑道:“这名字取得有趣,想毕这个国家的土特产是乌骨鸡,听说那种鸡很补。”
唐森喜道:“补吗?好啊,我买几只寄给老妈。”
“生鲜活禽寄起来超麻烦的。”众妹子一起吐槽道:“不要千里迢迢寄两只鸡啊,会把快递员搞疯的。”
“切,让我老妈吃点异国美食,怎么就麻烦了?”唐森决定一意孤行,到了乌鸡国之后说什么也要买两只最好的乌骨鸡寄回帝都去。众妹子知道,只要任何事牵涉到了唐森的老妈,那就没得商量了,也就不吐他的槽,大伙儿一起翻山越岭,想要早一点过了界山进入乌鸡国。
翻过山颠,开始下山,时间已至中午,众人都觉得有点累了,便在小溪边停下来扎营休息,唐森拿出小锅小炉,给大家煮点方便面吃。
正在煮面,突然听到山林外传来一阵急促纷乱的脚步声,以及许多人的吆喝声,有人叫道:“快堵住这边,它往这边逃了。”
“去那边几个人,别让它跑了。”
“注意,左边再加五个人……”
孙舞空听到这些声音便笑道:“看来树林外有一群猎人,正在围捕野兽,听他们吆喝声,这只野兽肯定非比寻常的厉害,居然要这么多猎人一起围捕,不知道是老虎还是狮子。”
唐森笑道:“希望他们不要受伤才好。”
正说话间,一只白兔从树林外跑了过来,慌不择路,噗通一头撞死在了唐森身边的树桩上。
唐森大汗:这兔子应该是被树林外的猎人们给吓着了吧?我这个算不算是守株待兔?好吧,今天的方便面可以加兔肉了。
他正提着兔子耳朵将它拎起来,树林外的人声也跟着到了,只见树林里呼啦啦地钻出来了一大堆人,看他们的打扮就不像普通人,每个人的身上都穿着迷彩服,手上拿着猎枪,猎弓一类的玩意儿,为首是一名身材挺拔修长的少女,看起来大约十八九岁,长相满漂亮的,就是脸上的表情看起来有点傲气,不好相处的样子。(未完待续……)
ps:感谢毫无丶存在感打赏588,莫怪我没文化、步入地狱打赏100
早上八点 ——
太阳金光大放的时候,唐森和孙舞空回到了平顶城,他这才发现,现在居然才到早上八点半,也就是说,玉帝率人下凡来处理金角银角的事情,居然选在了黎明前最黑暗的那段时间。@,她为什么要选在这样的时间办公事?太奇怪了!
唐森当然不知道,张暮雪处理完了天庭的事务,就要立即火速赶去帝都大学上课,所以她都会选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就东奔西走,到八点半左右的时候,她已经换回学生装,坐在帝都大学的教室里了。这位姑娘最大的优点就是勤劳,无人可比。
走在平顶城的街道上,唐森突然发现周围的气氛有点不一样了。街上再也听不到金角银角的歌曲,也没有行人再将金角银角的名字挂在嘴边。
走到一个商店前,唐森突然发现有工作人员正在将金角银角的大海报取下来,换成别的广告海报,唐森忍不住上前问道:“兄弟,你们为什么要换海报呢?”
那工作人员抠了抠头道:“老板下的命令呗,今早老板起床的时候,突然说不想当追星族了,他说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觉得金角银角的歌并不是那么好听,看她们的脸也看腻了,差不多该脱离追星一族,过点正常人的生活了。”
唐森点了点头,继续向前走。
只见整条街道都在做类似的动作,有人在取金角银角的海报,有人将她们的唱片从录音机里取出来扔掉,有人将她们的签名板扔进垃圾堆里……
短短几个小时之后,平顶城就变成了一座很普通的人类城市,和别的城市里的人一样。大家早上起床,洗脸刷牙,吃早饭,上班……说的话题变成了新闻、时尚、财经、股票、地产、体育、健身……
这里本来是一个很特别的城市,一个盛世巨星笼罩的怪城,整个城市都彷佛为金角银角而活。因此显得十分的特别,但现在却变得平凡无奇。
唐森突然不知道这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还是一件值得悲哀的事。
也许……金角银角的洗脑,也算是为这个城市点缀了一朵个性的鲜花,一旦没了这朵花,它就将泯灭于众生,失去了自己的神采。当然,这朵鲜花有毒,不应该由人们来欣赏。
回到小旅馆里。潘眼镜正要出门,两人擦肩而过,潘眼镜对他笑道:“唐小兄弟回来了?我昨天不知道发了什么疯,居然在这里买了橦别墅,现在正打算去退房。”
唐森对他微笑道:“你既然要在这里与帝都之间来回奔波做生意,那买个别墅也没什么关系吧?就当你的第二个家不就好了?”
潘眼镜仔细想了想:“咦?也对,那就把别墅留着吧,哈哈。以后还可以在这里的别墅里养个小老婆……”
唐森:“……”
潘眼镜笑道:“装修完的时候,唐小兄弟务必赏光来玩玩。”
唐森笑道:“多谢好意。不过我马上就要继续旅行了,怕是没机会去你的新家玩。”
潘眼镜十分惋惜。
回到旅馆里面,朱八姐和李婧等人都已经起床了,她们也在一夜之间忘了曾经喜欢过金角银角,几个人茫然地拿着昨天买回来的唱片:“奇怪了,我们为啥要去买金角银角的唱片?我们又不喜欢她们。”
“是啊!”朱八姐道:“我只要有《傲天无敌录》就够了。才不需要什么唱片。”
李婧道:“我还是更喜欢港产警匪片。”
小白龙道:“我觉得美食最重要。”
抱抱熊哼哼道:“玩具才是一切。”
“话说回来!”唐森突然开口道:“你们有没有发现,有一个人十几章没有出过场了,那人是谁呢?我有点记不起来了。”
众妹子齐刷刷地摇头道:“我们一直都只有这几个人,哪里还有个人?”
沙舞静坐在旁边的椅子上,一个人默默地流泪:“好吧。以前大家看不到我也就罢了,我好歹还能偶尔有个旁白,最近十几章,连旁白都没有了……这日子是没法过了……我必须大声地告诉你们,在你们被洗脑的时候……其实我也……买了好几张唱片呢。”
沙舞静刚刚说完,就见唐森向着她走了过来。
她大喜:“唐森,你看到我了?”
唐森走到沙舞静面前,突然转身背对着她。
沙舞静大奇:“你要做啥?”
只见唐森一屁股就坐了下来,正好坐到沙舞静的腿上,沙舞静大羞,哎呦,这男人什么意思?哪有男人往女人怀里坐的?反过来还差不多。亏得我是个天庭大将,若是个普通的柔弱女人,还不被你坐扁了?
她正要抗议,唐森刷地一下跳了起来:“哎呦,我累了想找个椅子坐坐,怎么感觉坐到的不是椅子而是一个人?这不是一张空椅子吗?”
沙舞静:“……”
众人一起恍然大悟:“我们终于想起来了,同行之人还有个沙舞静呢,舞静,你在那张椅子上吗?”
沙舞静大哭:“不理你们了!”她跳起身来,一溜烟儿跑出了旅馆。但是过了几分钟,她又耷拉着脑袋回来了,玉帝交给她的任务是跟着唐森拖后腿呢,现在她还一事无成,一次都没有成功地拖住后腿,哪里说走就走。
罢了,今天就先努力一次吧,沙舞静扑到地上,吊住了唐森的腿。
唐森抬脚走路,走了两步,奇道:“好怪,我感觉今天走路有点累呢,就好像脚上挂着个铁球似的,起码重了**十斤。”
孙舞空笑道:“肯定是因为和金角银角闹了一晚上,没有睡好觉,所以产生了疲惫感。”
“原来如此!”唐森拖着沙舞静又走了几步:“不对劲,还是感觉脚步好沉重啊,好像不是没睡觉造成的,应该是什么别的理由。”
朱八姐哼哼道:“多半是地心引力变大了。习惯了就好。”
唐森稍稍运起了一点神力,脚上拖着个**十斤的女子就一点也不觉得重了,走了几步道:“好了,现在没问题,脚步轻松,大家继续上路吧。”
大伙儿收拾好行李。离了平顶城,继续向西进发。
沙舞静决定忠实于自己的使命,一直死死地拖着唐森的后腿,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唐森就像拖着一条麻袋,走得轻轻松松。
沙舞静在地上被拖着走,只好向天哭道:“陛下,属下已经尽力拖后腿了,奈何……” ——
离了平顶城之后。一路向西,唐森依旧保持着自己良好的习惯,静下来的时候就认真看书,补充理论知识,行路时则多了解各地风土人情,补充实用知识,让动静结合,让理论与实际结合。这样才能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当然,还要多多练剑。虽然御剑诀他没花什么心血就练成了,彷佛前世就练过一般,但今生还是要勤加练习,他相信勤劳可以弥补天赋的不足,只要天天坚持锻炼,就能比前世更强上半分。
这一天。唐森一行人面前又出现了一座大山,此山不高,但植被却很茂密,鸟兽极多,放眼望去。全是自然生态。
唐森拿出gps地图来查了查,笑道:“这是一座界山,分隔开两个国家,越过这片山,就能进入乌鸡国了。”
“乌鸡国?”朱八姐笑道:“这名字取得有趣,想毕这个国家的土特产是乌骨鸡,听说那种鸡很补。”
唐森喜道:“补吗?好啊,我买几只寄给老妈。”
“生鲜活禽寄起来超麻烦的。”众妹子一起吐槽道:“不要千里迢迢寄两只鸡啊,会把快递员搞疯的。”
“切,让我老妈吃点异国美食,怎么就麻烦了?”唐森决定一意孤行,到了乌鸡国之后说什么也要买两只最好的乌骨鸡寄回帝都去。众妹子知道,只要任何事牵涉到了唐森的老妈,那就没得商量了,也就不吐他的槽,大伙儿一起翻山越岭,想要早一点过了界山进入乌鸡国。
翻过山颠,开始下山,时间已至中午,众人都觉得有点累了,便在小溪边停下来扎营休息,唐森拿出小锅小炉,给大家煮点方便面吃。
正在煮面,突然听到山林外传来一阵急促纷乱的脚步声,以及许多人的吆喝声,有人叫道:“快堵住这边,它往这边逃了。”
“去那边几个人,别让它跑了。”
“注意,左边再加五个人……”
孙舞空听到这些声音便笑道:“看来树林外有一群猎人,正在围捕野兽,听他们吆喝声,这只野兽肯定非比寻常的厉害,居然要这么多猎人一起围捕,不知道是老虎还是狮子。”
唐森笑道:“希望他们不要受伤才好。”
正说话间,一只白兔从树林外跑了过来,慌不择路,噗通一头撞死在了唐森身边的树桩上。
唐森大汗:这兔子应该是被树林外的猎人们给吓着了吧?我这个算不算是守株待兔?好吧,今天的方便面可以加兔肉了。
他正提着兔子耳朵将它拎起来,树林外的人声也跟着到了,只见树林里呼啦啦地钻出来了一大堆人,看他们的打扮就不像普通人,每个人的身上都穿着迷彩服,手上拿着猎枪,猎弓一类的玩意儿,为首是一名身材挺拔修长的少女,看起来大约十八九岁,长相满漂亮的,就是脸上的表情看起来有点傲气,不好相处的样子。(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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