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九零萌、感人的父女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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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八点更新——
向振国活过来了。
其实,要将死掉三年的人救活过来,就算是神仙也没那么容易做到,但向振国是个比较特殊的例子,首先他本来就是阳寿未尽之人,是被人走后门乱改了生死薄才会早死的,其次,他虽然死了三年,但尸体却保存得很完好。有了这两个先决条件,他的复活就比较容易了。
向波儿看着死而复生的爸爸,眼泪刷地一下就流了下来,大哭一场扑了上去。
接下来是非常非常非常非常感人的新人重逢画面,注重感情深度一般的小说在这里起码要写几千字,详细地刻画父女二人阴阳两隔之后再度重逢那血浓于水的感情。但因为公公的小说是以欢乐为主格调,最不喜欢煽情,所以这里是绝对不会浪费半个字去写的,坚决不写!
如果你们实在要我写的话,就只能这样写了:
向波儿:“爸爸,你终于活了!我好高兴。”
向振国热泪盈眶:“乖女儿,爸爸也很高兴。”
向波儿:“我最高兴的是,你三年前答应给我买的那块表,那个假爸爸忘掉了,你这个真爸爸应该没忘吧?”
向振国:“……”
向波儿:“还有你答应给我买的包包……”
向振国:“……”
向波儿:“还有你答应给我10万零花钱,让我去大唐国帝都旅行。”
向振国:“……”
向波儿:“还有……”
向振国掀桌:“尼玛,哪有你这种不孝女?”他四十五度仰望苍天,惨叫道:“让人感动的父女重逢在哪里?”
向振国对着唐森行了个大礼:“多谢唐先生救命之恩,这恩太得无以复加,鄙人就不多说谢字了。因为口头感谢实在是苍白无力得很。总之,以后我的东西就是你的,你想要什么都只管开口。”
“喂。爸爸,你这样说不对啦。万一他指着我,说要我做他老婆,你也答应?”向波儿摇着向振国的胳膊:“不要乱许愿啊。”
向振国脸色一沉道:“我当然答应,不然干嘛要让他和你一起去挖时间胶囊?”
“喂喂,他可是帅哥哦,你不是从小就教我说帅哥最没用吗?”
“他是不一样的,爸爸识人无数,但唐先生这样的帅哥却不仅仅是帅。他还有一股沉稳踏实的气度,非等闲帅哥可比……”
“总之我就是不要。”向波儿用最快的速度掏出了手机,打了个电话:“喂喂,婚纱店吗?我前天订的婚纱不要了。什么?你问我为什么?我不嫁人了呗。”她挂断电话,然后对着向振国道:“哼哼,我最讨厌帅哥了,如果爸爸死掉了嘛,我当然会按你说的做,但你活过来了,我就不干了。你敢逼我。我就离家出走给你看。”
所以说,叛逆期的儿女真的是不让人省心啊。
唐森和张暮雪听到她这番话,同时松了口气。不嫁就好。要的就是你不嫁。
向振国颇有点尴尬,对着唐森讪笑道:“女儿大了就容易这样,老是不听爸爸的话,咳,没关系,唐先生如果喜欢这种型号的,我还有办法!这个女儿虽然不肯嫁,我还可以和夫人再生一个,同一对夫妻生的女儿。长大后相貌应该也和波儿差不多,嗯嗯。肯定同一款式。你只要等个二十年左右再来娶就行了……那时候你40岁左右,娶个20岁的娇妻。也满赚的。”
赚你妹啊,唐森掀桌,张暮雪也掀桌。
“这事就别提了吧,还是先来解决假总统的事。”唐森沉声道:“接下来我们要做的,是神不知鬼不觉地将假总统换成真总统,不惊动任何人。”
“这个只怕有点困难吧。”向振国苦着一张脸道:“那假货是个妖怪变的,既然懂得变化之术,就说明那是一个非常厉害的大妖怪,咱们乌鸡国国小力弱,甚至没有什么厉害的除魔师,要到哪里找人来对付这么厉害的妖怪呢?”
向波儿突然想起什么,伸手对着唐森一指:“哎呀,爸爸,这个帅哥好像很厉害的样子,我看过他射箭,一箭就射倒一颗大树,简直就像在射火箭筒,看他样子就像个除魔师。”
向振国听了这话,双眼瞪大,他并不知道唐森的本事,因知道他胆子大,敢和鬼说话,却没想到他还有别的本领。
唐森微笑着摊了摊手:“降妖除魔我确实会一点点,但那个青毛狮子妖怪并没有显露过实力,所以我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对手,但不论是不是,总也要试了才知道,这样吧,向波儿,你把假总统约出来爬山吧,就说想和他来个父女二人游,把他骗到没人的山上,我出手对付他,这样就不会惊动别人了。”
向振国和向波儿仔细想了想,都觉得这样很好,将妖怪骗到没人的地方,由唐森出手击杀,然后真总统再陪着向波儿一起回国,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地完成了替换,是最稳妥的方案。
向波儿赶紧回家去准备,没过多久,就给唐森打了个电话过来:“约好了,后天假总统正好有空,他答应陪我去爬山玩,就是挖时光胶囊的那座山,后天咱们就在那座山上和他了断吧。”
看来又要在乌鸡国多停留一天了,唐森不知道多出来的这一天怎么打发,在酒店的床上无聊的打着滚。突然听到轻轻的敲门声,开门一看,张暮雪红着脸蛋站在门口:“唐森,上次咱们一起吃饭后,你问了我三个问题,我都答对了,你答应过下次要陪我一起去游乐园,看电影什么的,可不许赖帐。明天……有空的话……”
唐森想了想,还真有这回事,其实随着时间慢慢地推移,和张暮雪的接触慢慢变多之后,他越来越发现张暮雪可爱的一面,虽然她不是宅女,但为什么自己也会对她升起好感呢?这事情还真是说不清楚。
后天才去收拾狮子精,明天就干脆陪她玩玩吧。
唐森欣然应道:“行啊,明天咱们就去乌鸡国里转两圈吧,看看有什么好吃好玩的。”
张暮雪大喜过望:“好的,那明天早上我来叫你起床。”
第二天早上,天都还没亮,唐森就被叫醒了。没办法,张暮雪习惯了早起,而且还是超级的早,比天亮还早了几小时。她几乎是用狱警监视犯人般的态度,押着唐森用最快的速度洗脸漱口,然后拖着他走出了酒店。
街道上安安静静的,几乎所有人都还没有起床,唐森看着冷清的街道,汗道:“喂,暮雪,咱们今是打算出来逛街的,现在街上还这样,怎么逛?我看还是回去再睡一会儿吧。”
张暮雪脸上带着幸福的微笑:“这样怎么不能逛?就在安静的街道上,肩并肩的走一会儿,难道就不可以吗?”
“这……”唐森很想说这种玩法太现充了,但话到嘴边,还是强行吞了回去。
两人肩并着肩,开始在空旷无人的街道上行走,哦,偶尔会有个清洁阿姨会出现街道上,树枝做成的大扫把在地面上拖出沙沙的声音,这声音一点也不吵,反而让街道显得更加安静。
“看,前面有个芝麻绿豆大的小店居然开业了……”张暮雪指着一家亮着灯的店辅喜道:“咱们进去逛逛吧。”
“喂……那店……”唐森大汗:清纯的暮雪妹子,你难道不知道吗?那个店并不是开业了,而是压根就没关过门,通宵营业的啊,这种亮着诡异的灯光,巴掌大的通宵小店,明显是卖某种保健用品……咳咳……
唐森没有猜错,张暮雪闷着脑袋闯进店里,只是三秒钟之后就吓得落荒而逃。店里琳琅满目全是那些没名堂的东西,任何一种都让张暮雪感觉到无比的恐怖。
“吓死我了。”她拍着胸口,动作看起来十分的娇柔:“唐森你坏死了,怎么不早说是那种店?害我走进去了几步,完了,那店员看我的眼光……我好想一头撞死。”
唐森笑道:“别瞎想,那店员对任何客人都不会有什么特别的眼光的,他绝对没有半点看不起你的意思,反而希望你再次进去,好从你兜里骗出几个钱。你之所以觉得他在嘲笑你,那只是你自己的心理作用。”
“是这样么?”
“就是这样!”唐森笑道:“现代社会嘛,大家的包容力都是很强的,那种店其实谁不想进去逛逛?只是大多数人都不好意思罢了。而且,看到别人从那种店里出来,谁也不会有看不起他的想法,只会觉得‘这个人好大方,好有勇气,能做到我不敢去做的事情’。”
“原来如此。”张暮雪安安静静地想了想,然后点了点头道:“你说得有道理。”
两人正说到这里,那小店里突然窜出一个中年女人来,脸上戴着墨镜,看不清容貌,手上还提着一个黑色的塑料袋,很显然,她刚才在店里买了些东西,放在那个塑料袋子里藏着。
她似乎也很害怕被人看到进了这种店,脚步很匆忙,走路时也没怎么注意左右,结果,刚出店来,就一头撞在了张暮雪的身上。(未完待续)
ps:感谢被爱的倾月打赏200,莫怪我没文化打赏100,绯预、疯炎焱打赏10,2001tianzhai、无鱼吻苍天打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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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振国活过来了。
其实,要将死掉三年的人救活过来,就算是神仙也没那么容易做到,但向振国是个比较特殊的例子,首先他本来就是阳寿未尽之人,是被人走后门乱改了生死薄才会早死的,其次,他虽然死了三年,但尸体却保存得很完好。有了这两个先决条件,他的复活就比较容易了。
向波儿看着死而复生的爸爸,眼泪刷地一下就流了下来,大哭一场扑了上去。
接下来是非常非常非常非常感人的新人重逢画面,注重感情深度一般的小说在这里起码要写几千字,详细地刻画父女二人阴阳两隔之后再度重逢那血浓于水的感情。但因为公公的小说是以欢乐为主格调,最不喜欢煽情,所以这里是绝对不会浪费半个字去写的,坚决不写!
如果你们实在要我写的话,就只能这样写了:
向波儿:“爸爸,你终于活了!我好高兴。”
向振国热泪盈眶:“乖女儿,爸爸也很高兴。”
向波儿:“我最高兴的是,你三年前答应给我买的那块表,那个假爸爸忘掉了,你这个真爸爸应该没忘吧?”
向振国:“……”
向波儿:“还有你答应给我买的包包……”
向振国:“……”
向波儿:“还有你答应给我10万零花钱,让我去大唐国帝都旅行。”
向振国:“……”
向波儿:“还有……”
向振国掀桌:“尼玛,哪有你这种不孝女?”他四十五度仰望苍天,惨叫道:“让人感动的父女重逢在哪里?”
向振国对着唐森行了个大礼:“多谢唐先生救命之恩,这恩太得无以复加,鄙人就不多说谢字了。因为口头感谢实在是苍白无力得很。总之,以后我的东西就是你的,你想要什么都只管开口。”
“喂。爸爸,你这样说不对啦。万一他指着我,说要我做他老婆,你也答应?”向波儿摇着向振国的胳膊:“不要乱许愿啊。”
向振国脸色一沉道:“我当然答应,不然干嘛要让他和你一起去挖时间胶囊?”
“喂喂,他可是帅哥哦,你不是从小就教我说帅哥最没用吗?”
“他是不一样的,爸爸识人无数,但唐先生这样的帅哥却不仅仅是帅。他还有一股沉稳踏实的气度,非等闲帅哥可比……”
“总之我就是不要。”向波儿用最快的速度掏出了手机,打了个电话:“喂喂,婚纱店吗?我前天订的婚纱不要了。什么?你问我为什么?我不嫁人了呗。”她挂断电话,然后对着向振国道:“哼哼,我最讨厌帅哥了,如果爸爸死掉了嘛,我当然会按你说的做,但你活过来了,我就不干了。你敢逼我。我就离家出走给你看。”
所以说,叛逆期的儿女真的是不让人省心啊。
唐森和张暮雪听到她这番话,同时松了口气。不嫁就好。要的就是你不嫁。
向振国颇有点尴尬,对着唐森讪笑道:“女儿大了就容易这样,老是不听爸爸的话,咳,没关系,唐先生如果喜欢这种型号的,我还有办法!这个女儿虽然不肯嫁,我还可以和夫人再生一个,同一对夫妻生的女儿。长大后相貌应该也和波儿差不多,嗯嗯。肯定同一款式。你只要等个二十年左右再来娶就行了……那时候你40岁左右,娶个20岁的娇妻。也满赚的。”
赚你妹啊,唐森掀桌,张暮雪也掀桌。
“这事就别提了吧,还是先来解决假总统的事。”唐森沉声道:“接下来我们要做的,是神不知鬼不觉地将假总统换成真总统,不惊动任何人。”
“这个只怕有点困难吧。”向振国苦着一张脸道:“那假货是个妖怪变的,既然懂得变化之术,就说明那是一个非常厉害的大妖怪,咱们乌鸡国国小力弱,甚至没有什么厉害的除魔师,要到哪里找人来对付这么厉害的妖怪呢?”
向波儿突然想起什么,伸手对着唐森一指:“哎呀,爸爸,这个帅哥好像很厉害的样子,我看过他射箭,一箭就射倒一颗大树,简直就像在射火箭筒,看他样子就像个除魔师。”
向振国听了这话,双眼瞪大,他并不知道唐森的本事,因知道他胆子大,敢和鬼说话,却没想到他还有别的本领。
唐森微笑着摊了摊手:“降妖除魔我确实会一点点,但那个青毛狮子妖怪并没有显露过实力,所以我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对手,但不论是不是,总也要试了才知道,这样吧,向波儿,你把假总统约出来爬山吧,就说想和他来个父女二人游,把他骗到没人的山上,我出手对付他,这样就不会惊动别人了。”
向振国和向波儿仔细想了想,都觉得这样很好,将妖怪骗到没人的地方,由唐森出手击杀,然后真总统再陪着向波儿一起回国,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地完成了替换,是最稳妥的方案。
向波儿赶紧回家去准备,没过多久,就给唐森打了个电话过来:“约好了,后天假总统正好有空,他答应陪我去爬山玩,就是挖时光胶囊的那座山,后天咱们就在那座山上和他了断吧。”
看来又要在乌鸡国多停留一天了,唐森不知道多出来的这一天怎么打发,在酒店的床上无聊的打着滚。突然听到轻轻的敲门声,开门一看,张暮雪红着脸蛋站在门口:“唐森,上次咱们一起吃饭后,你问了我三个问题,我都答对了,你答应过下次要陪我一起去游乐园,看电影什么的,可不许赖帐。明天……有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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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森欣然应道:“行啊,明天咱们就去乌鸡国里转两圈吧,看看有什么好吃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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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天都还没亮,唐森就被叫醒了。没办法,张暮雪习惯了早起,而且还是超级的早,比天亮还早了几小时。她几乎是用狱警监视犯人般的态度,押着唐森用最快的速度洗脸漱口,然后拖着他走出了酒店。
街道上安安静静的,几乎所有人都还没有起床,唐森看着冷清的街道,汗道:“喂,暮雪,咱们今是打算出来逛街的,现在街上还这样,怎么逛?我看还是回去再睡一会儿吧。”
张暮雪脸上带着幸福的微笑:“这样怎么不能逛?就在安静的街道上,肩并肩的走一会儿,难道就不可以吗?”
“这……”唐森很想说这种玩法太现充了,但话到嘴边,还是强行吞了回去。
两人肩并着肩,开始在空旷无人的街道上行走,哦,偶尔会有个清洁阿姨会出现街道上,树枝做成的大扫把在地面上拖出沙沙的声音,这声音一点也不吵,反而让街道显得更加安静。
“看,前面有个芝麻绿豆大的小店居然开业了……”张暮雪指着一家亮着灯的店辅喜道:“咱们进去逛逛吧。”
“喂……那店……”唐森大汗:清纯的暮雪妹子,你难道不知道吗?那个店并不是开业了,而是压根就没关过门,通宵营业的啊,这种亮着诡异的灯光,巴掌大的通宵小店,明显是卖某种保健用品……咳咳……
唐森没有猜错,张暮雪闷着脑袋闯进店里,只是三秒钟之后就吓得落荒而逃。店里琳琅满目全是那些没名堂的东西,任何一种都让张暮雪感觉到无比的恐怖。
“吓死我了。”她拍着胸口,动作看起来十分的娇柔:“唐森你坏死了,怎么不早说是那种店?害我走进去了几步,完了,那店员看我的眼光……我好想一头撞死。”
唐森笑道:“别瞎想,那店员对任何客人都不会有什么特别的眼光的,他绝对没有半点看不起你的意思,反而希望你再次进去,好从你兜里骗出几个钱。你之所以觉得他在嘲笑你,那只是你自己的心理作用。”
“是这样么?”
“就是这样!”唐森笑道:“现代社会嘛,大家的包容力都是很强的,那种店其实谁不想进去逛逛?只是大多数人都不好意思罢了。而且,看到别人从那种店里出来,谁也不会有看不起他的想法,只会觉得‘这个人好大方,好有勇气,能做到我不敢去做的事情’。”
“原来如此。”张暮雪安安静静地想了想,然后点了点头道:“你说得有道理。”
两人正说到这里,那小店里突然窜出一个中年女人来,脸上戴着墨镜,看不清容貌,手上还提着一个黑色的塑料袋,很显然,她刚才在店里买了些东西,放在那个塑料袋子里藏着。
她似乎也很害怕被人看到进了这种店,脚步很匆忙,走路时也没怎么注意左右,结果,刚出店来,就一头撞在了张暮雪的身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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