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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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同学很快地就适应了。
这些都是她以前的同学,张明丽坐的跟她同排,隔了两桌,还有一块儿分到这个班的三个同学,并不同排,教室里坐着七十号人,挤得乌鸦乌鸦,满眼望去全是一张张青春逼人的脸。
补课就补四门主课,早上四节课,下午三节课,几个老师轮着上课,初三的教材还没到,带的都是老书,林校的书就是她姐用过的书,跟她用过的八成新书不一样,她姐的书密密麻麻地记着重点,得益于她的记忆力,眼睛一扫过,慢慢地默念一遍,不止把书上的内容都记住了,就连她姐所记下的重点都记住了。
她心想,这真是比复制粘贴还要容易些,而且一丝不漏。
记住归记住,真理解,其实也有点难度,记住不等于理解,本来就是半桶子水,再上好多年没有面对过这些题目,还真的是有点儿吃力,这一点也让她明白记忆力除了死记硬背的东西之外,别的毫无用处。
这个认知等于是泼了她一盆冷水。
不过,她并不气馁,本来就要打算好好念书,用这毫无瑕疵的记忆力结合书本还有老师的讲解,学得会快些——想一步吃成个大胖子总归是不行,路得一步一步的走,她即使有着想要吞下这个世界的渴望,也不得不接受自己只是个微尘的现实。
蚂蚁撼动不了大象。
她比蚂蚁还微小。
认清这个现实后,她有点蔫,下课时间就趴在桌上一动都不想动,更没有想跟新同桌沟通的欲/望,嗯,跟以前一样,新同桌还是那位结巴的同学,据说是小时候得病留下的后遗症。
她两眼茫然地看着前面,没有焦距,直到前面男同学转过头来,猛然间从脑袋里蹦出一段小小的记忆来,王抗抗,初中后就去英国了,住在新城小区——这年头能去得了英国的人,家里条件肯定挺好。
王抗抗是语文科代表,英语跟语文挺好。
林校跟他不太熟,也就记得好像是张明丽说他去英国了,当时她还好羡慕来着,不由得打量起王抗抗来,瘦个子,穿着竖条纹短袖衬衫,长得挺精神,鼻梁上架着副眼镜,斯斯文文,并不是特别突出的样子。
她是外貌协会,很快地就收回视线,习惯性地翻了翻白眼,年少时的回忆瞬间就涌入脑袋里,比起重点班里稍微齐整些的少年们,普通班里着实有好几个长得帅帅的男生,就连低一年级的女生们都爱往他们那里看——
这年头刚好流行喇叭裤,而且是特别大的那种,全是从旧货市场买来的修身西装,掐得个个男生的腰都细,西裤无一不是大喇叭,走起路来仿佛都掀起风,擦得锃亮的皮鞋,简直能叫年少女生们看花了眼。
她也是。
少女情怀总是诗,她也暗恋过低一年级的男生,迷得不要不要的,还写过缠绵的情书,用席慕蓉的穿插其中,有一段时间她非常自得于自己的文笔,还替好多同学写过情书,同学稍微一说,她就热情洋溢地替人代笔,自得于被需要的美妙氛围里,好像她就是那个惟一被需要的人。
怎么就那么傻了呢?
她的手支着下巴,看着语文老师走进来,又一节课的开始。
学校食堂只对教职工还有中午不方便回家吃饭的学生开放,新城中学并没有住校生,像林校这样的,都是中午回家吃饭,捧着书,她一遍又一遍地看着课本上的内容,脑袋就是吸海绵一样把东西全记住——
要不是张明丽敲她的桌子,她还没注意到四节课都好了,已经可以回家吃饭了。
“你着魔了?”张明丽皱皱鼻子,一脸的嫌弃样,将她的书阖起,满不在乎的说,“不是吧,你真在看书呀,看什么书呀,干什么这么早就用功了?”
林校站了起来,也没否认,“我这不是想用功了嘛。”
“是不是分入重点班,觉得压力太大了?”张明丽一脸她懂的模样,还拍拍林校的肩膀,拉着她走出教室,“有什么可担心的,还不是一样,等明年再努力还来得及。”
“你不想考一中?”林校问得可直白。
张明丽从鼻孔里哼气,拍拍自己的胸脯,“怎么,你觉得我考上不?”
上辈子是没考上。
这话林校也就放在心里头,只说她自己,“我是怕考不上,你去问问胖班长,他有没有把握吧——”
“他有没有把握跟我们有什么关系,他没有把握,我们就没把握了?”张明丽哼哼,反正是不服气写满了明艳且年轻的脸,“不读一中,还能去哪里读?”
“我打算读二中。”林校轻轻地说。
“为什么?”张明丽停了脚步,诧异地望着她。
“我姐也在二中呀,”林校笑笑,“两姐妹在一起不是挺好?”
她没说出口的是分要考得高,要能过一中的分数线,但是读到二中读,因为她知道一件事,分过一中,没到一中读,而到二中读的话,能得一笔奖学金,而且三年的学费能全免——
这才叫人振奋的事。
握着重生的先机,她要把自己的人生尽善尽美,不会再有遗憾。
到校门口,两个人就各自分手,张明丽骑自行车回家,她家并不住在镇中心,而是边上的村庄里,离学校骑自行车十五分钟左右,还算是近,所以并不需要住校。
林校没有自行车,初二时用过她姐留下的凤凰牌自行车,可惜老是出问题要修,她都懒得骑了,校门口并没有碰到陈丽,她只好自己走回去,走路约莫十五分钟,太阳太晒,晒得她全身都是汗,但年轻的身体一点都不知道疲累,越走越来劲。
直到吃过晚饭,咸鱼是必备菜单,咸的非常下饭。
“你先洗澡,还是我先?”林洁问她。
“我先。”林校立即回答,连忙拿着面盆打算去弄水,嘴上还说,“我等会还要有事出去呢,让我先洗。”
林洁一听,就拉住她,盯着她的眼睛,“你不是又跟那些人去玩吧?”
“什么那些人?”林校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还呆呆地问她姐,“姐,你说什么呢,我跟谁去玩?”
“就上塘那边的人,人家没读书的人,你有没有脑袋的,想跟那个黄丰一样?”林洁以为她装傻,恨不得敲她的脑袋,“好端端的,跟那些没读书的人有什么可玩的?”
这会儿,林校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遥远的记忆里好像是有这么一段事儿,年少时头脑发热总是免不了,处于青春萌动期,对于男生特别的好奇,还跟张明丽、陈丽一块儿跟比他们高一年级的男生夜游过——
所谓的夜游,其实就是沿着他们镇上那一条“臭名昭著”的人工河走上一圈,讲些不知所谓的话,又害羞又好奇,又嫉妒——她巴不得自己是最受人欢迎的那一个,可先天的“工程”摆在那里,她又黑又瘦,着实没能如陈丽一样叫人喜欢。
她还喜欢出去玩,看着那些男生秀着他们腰间的bb机,还为自己多了个bb机号码而欣喜,别人叫到她的名字,总说她是念书很好的那个人,她为此还沾沾自喜,沾沾自喜之余还大胆地跟人去跳迪。
她也不会跳。
跳迪那段时间舞厅并不收钱。
去了舞厅,男生们点了菊/花喝,会跳几下的就全去跳了,就她坐在那里喝菊/花茶,觉得喝到嘴里的茶特别的清香——
好像这就是全部的记忆,再多的就没有了。
“姐,你说什么呢,我怎么能他们一块儿玩?”她不可思议地低嚷着,“他们都没有考上高中,我还跟他们一块儿玩做什么,我是要给同学的弟弟当家教去,挣钱呢……”
“乱讲。”林洁压根儿就不相信,瞪着她,非常严厉,“说谎都不眨眼睛的,你还能有多少本事能给人当家教?”
林校不生气,要是以前呀,就算是在说谎时,她姐这么置疑她时,准是要硬着头皮横上一回,横得让人以为她不是在说谎才作罢——但她现在并不需要这么做,因为她讲的都是事实呀,所以反而淡定了多,还欣喜地问她姐,“人家给我一小时十块钱,多吗?”
“是挺多。”林洁下意识地回答,可她眉头皱得死紧,跟个小老太婆似的,就生怕林校有什么坏主意,或者跟人学坏了,“你真是给人当家教?”
也不怨她这么怀疑,实在是林校有太多的黑历史,叫人没法相信她。
“要不你跟我去看看?”林校知道自己的黑历史,比如偷拿钱啦,比如拿了钱还撒谎说自己没拿啦,看到别人家好看的东西总想据为己有啦,不由得有些羞愧,“我同学住在新城小区里,等会我们一起去?”
林洁狐疑。
但她肯定是要去的。
租的房就一间房,厨房跟卧室一体化,别提有什么卫生间了,所以洗澡都是一个人在房间里洗澡,家里人在外面等。
“你不看动画?”林洁在洗澡的时候还怕林校一个人悄悄地走了,出来的时候还看到林校坐在外面等,手里捧着她用过的书在看,稍稍有些吃惊,不是她吃惊,而是她真是让她难以置信,她这个妹妹老是仗着有一点小聪明,从来不看书,“都快六点,不看了?”
平时老说谎,说谎不打草稿的人,实在是信用度太低,也难怪林洁不相信她,都是让她各种铁嘴的谎话给弄怕了。
林校把书放回去,“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嘛,去同学家。”
“那现在走?”林洁慢吞吞的,还想给她个机会,让她别死鸭子嘴硬,还再问了一句,“《灌篮高手》真不看了?”
“不看,”林校应得很干脆,推着林洁往前走,“快走,第一次上人家家里迟到了可不太好,我要早点到——”
林洁脚步快了些,并没有反驳她的话,心里还在想,这谎话还真是说得越来越像了。
结果,真是去新城小区。
新城小区是小镇上兴起来的第一个小区,林洁是知道这地方的,就在她初中学校的对面,那里面都六七层的小楼房,楼与楼之间还种着花草树木,出入都有保安,与她们住的城中村地方完全不一样。
“林校!”
没等林校走到顾丹丹家楼下,就听到顾丹丹的叫声。
她远远地望过去,顾丹丹就小跑了过来,眼里的欣喜掩饰不住地冒了出来,“我在等你呢——”
话才说到这里,她就收了音,小心翼翼地看向跟着林校一块儿走过来的林洁,林洁,她是认识的,比她们高两级,那一届一共有四个人考入一中重点班,还有八个人考入二中重点班,这十二个学生打破了新城中学学生考入一中与二中人数的记录。
“我妹给你弟当家教?”林洁就直接问,并没有给人缓冲的时间。
顾丹丹的脸又红了,夏天的夜晚来得非常晚,能清楚地看到她脸上的红晕,回答得磕磕巴巴,“嗯,嗯,是给、是给我、我弟当、当家教……”
也就一句话,她说了好长时间,脸更红了。
都说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顾丹丹的反应很好诠释了这句话,通红的脸更像是为了替林校隐瞒而说谎,——
林洁的手已经去拉林校了,想拽她回家。
“顾丹丹,你哪里找的家教,讲好六点来还没来?”
突兀的,从楼道里跑出来不怎么高的男孩子,冲顾丹丹嚷嚷。
跟同学很快地就适应了。
这些都是她以前的同学,张明丽坐的跟她同排,隔了两桌,还有一块儿分到这个班的三个同学,并不同排,教室里坐着七十号人,挤得乌鸦乌鸦,满眼望去全是一张张青春逼人的脸。
补课就补四门主课,早上四节课,下午三节课,几个老师轮着上课,初三的教材还没到,带的都是老书,林校的书就是她姐用过的书,跟她用过的八成新书不一样,她姐的书密密麻麻地记着重点,得益于她的记忆力,眼睛一扫过,慢慢地默念一遍,不止把书上的内容都记住了,就连她姐所记下的重点都记住了。
她心想,这真是比复制粘贴还要容易些,而且一丝不漏。
记住归记住,真理解,其实也有点难度,记住不等于理解,本来就是半桶子水,再上好多年没有面对过这些题目,还真的是有点儿吃力,这一点也让她明白记忆力除了死记硬背的东西之外,别的毫无用处。
这个认知等于是泼了她一盆冷水。
不过,她并不气馁,本来就要打算好好念书,用这毫无瑕疵的记忆力结合书本还有老师的讲解,学得会快些——想一步吃成个大胖子总归是不行,路得一步一步的走,她即使有着想要吞下这个世界的渴望,也不得不接受自己只是个微尘的现实。
蚂蚁撼动不了大象。
她比蚂蚁还微小。
认清这个现实后,她有点蔫,下课时间就趴在桌上一动都不想动,更没有想跟新同桌沟通的欲/望,嗯,跟以前一样,新同桌还是那位结巴的同学,据说是小时候得病留下的后遗症。
她两眼茫然地看着前面,没有焦距,直到前面男同学转过头来,猛然间从脑袋里蹦出一段小小的记忆来,王抗抗,初中后就去英国了,住在新城小区——这年头能去得了英国的人,家里条件肯定挺好。
王抗抗是语文科代表,英语跟语文挺好。
林校跟他不太熟,也就记得好像是张明丽说他去英国了,当时她还好羡慕来着,不由得打量起王抗抗来,瘦个子,穿着竖条纹短袖衬衫,长得挺精神,鼻梁上架着副眼镜,斯斯文文,并不是特别突出的样子。
她是外貌协会,很快地就收回视线,习惯性地翻了翻白眼,年少时的回忆瞬间就涌入脑袋里,比起重点班里稍微齐整些的少年们,普通班里着实有好几个长得帅帅的男生,就连低一年级的女生们都爱往他们那里看——
这年头刚好流行喇叭裤,而且是特别大的那种,全是从旧货市场买来的修身西装,掐得个个男生的腰都细,西裤无一不是大喇叭,走起路来仿佛都掀起风,擦得锃亮的皮鞋,简直能叫年少女生们看花了眼。
她也是。
少女情怀总是诗,她也暗恋过低一年级的男生,迷得不要不要的,还写过缠绵的情书,用席慕蓉的穿插其中,有一段时间她非常自得于自己的文笔,还替好多同学写过情书,同学稍微一说,她就热情洋溢地替人代笔,自得于被需要的美妙氛围里,好像她就是那个惟一被需要的人。
怎么就那么傻了呢?
她的手支着下巴,看着语文老师走进来,又一节课的开始。
学校食堂只对教职工还有中午不方便回家吃饭的学生开放,新城中学并没有住校生,像林校这样的,都是中午回家吃饭,捧着书,她一遍又一遍地看着课本上的内容,脑袋就是吸海绵一样把东西全记住——
要不是张明丽敲她的桌子,她还没注意到四节课都好了,已经可以回家吃饭了。
“你着魔了?”张明丽皱皱鼻子,一脸的嫌弃样,将她的书阖起,满不在乎的说,“不是吧,你真在看书呀,看什么书呀,干什么这么早就用功了?”
林校站了起来,也没否认,“我这不是想用功了嘛。”
“是不是分入重点班,觉得压力太大了?”张明丽一脸她懂的模样,还拍拍林校的肩膀,拉着她走出教室,“有什么可担心的,还不是一样,等明年再努力还来得及。”
“你不想考一中?”林校问得可直白。
张明丽从鼻孔里哼气,拍拍自己的胸脯,“怎么,你觉得我考上不?”
上辈子是没考上。
这话林校也就放在心里头,只说她自己,“我是怕考不上,你去问问胖班长,他有没有把握吧——”
“他有没有把握跟我们有什么关系,他没有把握,我们就没把握了?”张明丽哼哼,反正是不服气写满了明艳且年轻的脸,“不读一中,还能去哪里读?”
“我打算读二中。”林校轻轻地说。
“为什么?”张明丽停了脚步,诧异地望着她。
“我姐也在二中呀,”林校笑笑,“两姐妹在一起不是挺好?”
她没说出口的是分要考得高,要能过一中的分数线,但是读到二中读,因为她知道一件事,分过一中,没到一中读,而到二中读的话,能得一笔奖学金,而且三年的学费能全免——
这才叫人振奋的事。
握着重生的先机,她要把自己的人生尽善尽美,不会再有遗憾。
到校门口,两个人就各自分手,张明丽骑自行车回家,她家并不住在镇中心,而是边上的村庄里,离学校骑自行车十五分钟左右,还算是近,所以并不需要住校。
林校没有自行车,初二时用过她姐留下的凤凰牌自行车,可惜老是出问题要修,她都懒得骑了,校门口并没有碰到陈丽,她只好自己走回去,走路约莫十五分钟,太阳太晒,晒得她全身都是汗,但年轻的身体一点都不知道疲累,越走越来劲。
直到吃过晚饭,咸鱼是必备菜单,咸的非常下饭。
“你先洗澡,还是我先?”林洁问她。
“我先。”林校立即回答,连忙拿着面盆打算去弄水,嘴上还说,“我等会还要有事出去呢,让我先洗。”
林洁一听,就拉住她,盯着她的眼睛,“你不是又跟那些人去玩吧?”
“什么那些人?”林校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还呆呆地问她姐,“姐,你说什么呢,我跟谁去玩?”
“就上塘那边的人,人家没读书的人,你有没有脑袋的,想跟那个黄丰一样?”林洁以为她装傻,恨不得敲她的脑袋,“好端端的,跟那些没读书的人有什么可玩的?”
这会儿,林校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遥远的记忆里好像是有这么一段事儿,年少时头脑发热总是免不了,处于青春萌动期,对于男生特别的好奇,还跟张明丽、陈丽一块儿跟比他们高一年级的男生夜游过——
所谓的夜游,其实就是沿着他们镇上那一条“臭名昭著”的人工河走上一圈,讲些不知所谓的话,又害羞又好奇,又嫉妒——她巴不得自己是最受人欢迎的那一个,可先天的“工程”摆在那里,她又黑又瘦,着实没能如陈丽一样叫人喜欢。
她还喜欢出去玩,看着那些男生秀着他们腰间的bb机,还为自己多了个bb机号码而欣喜,别人叫到她的名字,总说她是念书很好的那个人,她为此还沾沾自喜,沾沾自喜之余还大胆地跟人去跳迪。
她也不会跳。
跳迪那段时间舞厅并不收钱。
去了舞厅,男生们点了菊/花喝,会跳几下的就全去跳了,就她坐在那里喝菊/花茶,觉得喝到嘴里的茶特别的清香——
好像这就是全部的记忆,再多的就没有了。
“姐,你说什么呢,我怎么能他们一块儿玩?”她不可思议地低嚷着,“他们都没有考上高中,我还跟他们一块儿玩做什么,我是要给同学的弟弟当家教去,挣钱呢……”
“乱讲。”林洁压根儿就不相信,瞪着她,非常严厉,“说谎都不眨眼睛的,你还能有多少本事能给人当家教?”
林校不生气,要是以前呀,就算是在说谎时,她姐这么置疑她时,准是要硬着头皮横上一回,横得让人以为她不是在说谎才作罢——但她现在并不需要这么做,因为她讲的都是事实呀,所以反而淡定了多,还欣喜地问她姐,“人家给我一小时十块钱,多吗?”
“是挺多。”林洁下意识地回答,可她眉头皱得死紧,跟个小老太婆似的,就生怕林校有什么坏主意,或者跟人学坏了,“你真是给人当家教?”
也不怨她这么怀疑,实在是林校有太多的黑历史,叫人没法相信她。
“要不你跟我去看看?”林校知道自己的黑历史,比如偷拿钱啦,比如拿了钱还撒谎说自己没拿啦,看到别人家好看的东西总想据为己有啦,不由得有些羞愧,“我同学住在新城小区里,等会我们一起去?”
林洁狐疑。
但她肯定是要去的。
租的房就一间房,厨房跟卧室一体化,别提有什么卫生间了,所以洗澡都是一个人在房间里洗澡,家里人在外面等。
“你不看动画?”林洁在洗澡的时候还怕林校一个人悄悄地走了,出来的时候还看到林校坐在外面等,手里捧着她用过的书在看,稍稍有些吃惊,不是她吃惊,而是她真是让她难以置信,她这个妹妹老是仗着有一点小聪明,从来不看书,“都快六点,不看了?”
平时老说谎,说谎不打草稿的人,实在是信用度太低,也难怪林洁不相信她,都是让她各种铁嘴的谎话给弄怕了。
林校把书放回去,“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嘛,去同学家。”
“那现在走?”林洁慢吞吞的,还想给她个机会,让她别死鸭子嘴硬,还再问了一句,“《灌篮高手》真不看了?”
“不看,”林校应得很干脆,推着林洁往前走,“快走,第一次上人家家里迟到了可不太好,我要早点到——”
林洁脚步快了些,并没有反驳她的话,心里还在想,这谎话还真是说得越来越像了。
结果,真是去新城小区。
新城小区是小镇上兴起来的第一个小区,林洁是知道这地方的,就在她初中学校的对面,那里面都六七层的小楼房,楼与楼之间还种着花草树木,出入都有保安,与她们住的城中村地方完全不一样。
“林校!”
没等林校走到顾丹丹家楼下,就听到顾丹丹的叫声。
她远远地望过去,顾丹丹就小跑了过来,眼里的欣喜掩饰不住地冒了出来,“我在等你呢——”
话才说到这里,她就收了音,小心翼翼地看向跟着林校一块儿走过来的林洁,林洁,她是认识的,比她们高两级,那一届一共有四个人考入一中重点班,还有八个人考入二中重点班,这十二个学生打破了新城中学学生考入一中与二中人数的记录。
“我妹给你弟当家教?”林洁就直接问,并没有给人缓冲的时间。
顾丹丹的脸又红了,夏天的夜晚来得非常晚,能清楚地看到她脸上的红晕,回答得磕磕巴巴,“嗯,嗯,是给、是给我、我弟当、当家教……”
也就一句话,她说了好长时间,脸更红了。
都说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顾丹丹的反应很好诠释了这句话,通红的脸更像是为了替林校隐瞒而说谎,——
林洁的手已经去拉林校了,想拽她回家。
“顾丹丹,你哪里找的家教,讲好六点来还没来?”
突兀的,从楼道里跑出来不怎么高的男孩子,冲顾丹丹嚷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