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章 大枭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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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承欢嘴角一勾,脑子里马上浮出三个字:跆拳道!
他躲也没躲,一把握住那人的脚踝,那人一条腿撑地,那条腿被人握着,这个姿势实在不怎么好看,一刹那,那只脚仿佛踢进了山缝里,抽也抽不出,甩又甩不掉,刚才帅气的后踢立马变得狼狈至极。
“下次回答我问题的时候要礼貌点儿。”叶承欢五指齐发,微微一捏,那人的脚踝就发出嘎巴嘎巴的声响,一阵从没尝过的痛楚,一股脑的往骨髓里钻,那人咬着牙关,愣是没叫出来,豆粒大的汗珠噼啪往下滚。
“姓叶的,大丈夫可杀不可辱,老子既然敢来就没打算活着回去!”
叶承欢一松手,那人一个趔趄,栽倒在地,脚踝肿的老高,多了五个手印,风镜和嘴里的烟也掉了。
叶承欢抱着胳膊瞧着他,这家伙骨头倒是挺硬的,就冲这点,今天就跟他走一趟,刚好看看他的那个老大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淡淡一笑:“还能走不能,不行的话我找人背你。”
那人哼一声,一翻身站了起来。
“你老大在哪儿,我跟你去见他。”
那人微微吃惊,明明是自己输了,叶承欢反而要跟自己走,真搞不懂他是个什么样的男人。
他老大指名道姓要叶承欢和丁香两个人去,刀疤那些人都觉得不妥,江湖告急,万一是人家摆的圈套怎么办?
叶承欢一概不听,现在这种情况躲不是办法,对方既然知道这么隐蔽的藏身处,就一定有办法找到自己,他打定主意,带着丁香径直上了那人开来的汽车。
丁香小鸟依人般依偎在男人怀里,处境越是危险,她就越是珍惜他,哪怕能多呆一天,一小时,一分钟,也是好的。
她扬起素面,美目流转道:“老公,你好像从来都没害怕过。”
叶承欢一本正经的道:“谁说的,比如我就好怕怕的。”
“怕什么?”
“怕我们中了敌人的圈套,更怕你会有危险。”
丁香心头拂过一丝暖流:“你就不怕你自己有危险吗?”
“怎么能不怕,我怕得要死呢。”叶承欢邪魅的一笑。
这一笑,丁香看出他言不由衷,鼓了鼓小嘴,微叹一声:“我老公真是全世界最没心没肺的男人。”
离开别墅,一路逶迤,渐渐回到市区,大约开了一个小时,终于来到一条繁华的十字路口,叶承欢隔着车窗一看,迎面正是那座熟悉的大富贵酒楼。
他还记得第一次和司马风云见面时就在这里,那位“岳父大人”本想给他的下马威,没想到居然被他搞得狼狈不堪。
和街道上的喧嚣相比,大富贵酒楼显得冷冷清清,门口有几个鬼头鬼脑的男人三三两两的凑在一起抽烟打屁,叶承欢一眼就看出,这帮家伙其实都在给楼里的人放风。
下了车,跟在那人后面来到酒楼门口,那个男子和门口放风那些人对了对眼色,径直走了进去。
他们来到二楼还是上次和司马风云初次见面的包房门口,那人敲了敲门,一轻三重,叶承欢马上明白了,这是黑道人的联络信号,一轻三重表示平安,三长两短表示危险。
很快门开了,那人冷冷的说了声:“我老大就在里面,请进吧。”
丁香刚要抬脚,被叶承欢伸手拦住,“我先进。”
他抬脚走进房门。
本以为一进门不知会射来多少冷枪冷箭,可出乎意料的是,里面竟十分安静。
一排身着黑色圆领T恤的猛男,神色如铁,目光如刀,站在一个男人背后。
那人气定神闲的坐在椅子上,一身中式的黑色长衫,戴着墨镜,手里拄着根乌木手杖,沉着得好似中流砥柱。
他缓缓摘掉墨镜,露出矍铄的双目,脸上一道道浅纹仿佛刀劈斧砍一般。
他抖了抖长衫,淡淡的说了声:“姓叶的,怎么几天不见,就不认识岳父了吗?”
“爸爸!”后面姗姗进来的丁香看到那人时,猛地叫出声来。
叶承欢蛋碎了一地,本来以为是那个幕后人,卯足劲儿要打一场,没成想绕了这么大弯子,居然是司马风云!
他皱了皱眉,擦了擦额角的汗珠:“你不是我岳父,你是我的催命鬼!”
丁香在他手背上掐了下,笑靥如花的嗔道:“不许你这么说我爸爸。”
然后,小燕子一样轻快的飞过去,一头扑进司马风云怀里,不懂事的少女般怪道:“爸爸,你真讨厌,一个电话不就好了吗,搞得人家紧张兮兮的。”
见到司马风云之前,她是烟雨堂老大,是龙都黑道让人闻风丧胆的煞星,就算经历再多冰与火的洗礼,她也扛得起,可此刻扑在父亲的怀里,她才真正回到一个女儿,被人陷害、暗杀,种种死里逃生,各种心酸往事涌上心头,眼圈一红,眼泪夺眶而出。
司马风云抚着女儿的头顶,满面都是沧桑:“宝贝女儿,好了好了,爸爸都知道了,知道你委屈,被小人陷害,这次来龙都就是来给你出气的。”
叶承欢斜睨着他,“我说司马风云,你以后说话能不能直白点儿,你明摆着是想来吞并龙都黑道的,怎么就昧良心说是帮丁香报仇的。”
司马风云一阵尴尬,这个毛刺女婿着实让人大伤脑筋,来硬的吧他比你还硬,一身超凡的打击力深不可测,偌大的风云会居然找不出第二个可以和他抗衡的人,前几次交往,司马风云对他又恨又怕,可没法子啊,女儿喜欢他,自己能怎么样呢,况且直到现在他还对叶承欢抱有极浓厚的兴趣,他永远也想不明白,那一次叶承欢是怎么把丁香救活的!
司马风云在江湖混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怕过谁,一个人连生死都能置之度外,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可他骨子里有点怕叶承欢,而是不只是一般的怕!
此刻,司马风云听了他的话,一边安抚着怀里的女儿,一边对叶承欢使个眼色,只是张嘴说话,却没发出声音。
他的口型是:上次不是说了吗,当着丁香的面给我点儿面子。
叶承欢笑了,学着神州江湖人的样子一抱拳:“岳父大人在上,小生这厢有礼了。”
司马风云好像吃了颗霍香正气丸,顿时神清气爽,装模作样的道:“好了,好了,咱们都一家人,没必要那么多礼数。呵呵……我女儿能平安无事,我比什么都高兴啊!哈哈……”
他神色一黯,叹了口气,“我虽人在燕京,可一直关注着龙都的变化,尤其是我女儿丁香。昨晚我听说烟雨堂总舵被炸,我便匆匆从燕京赶到龙都,后来派人打探,我女儿安然无恙,这颗心才放了下来。”
他忽然抬起灼灼的眼眸,道:“叶承欢,你够聪明,够识人,但你把我司马风云看低了。江湖历练让我不相信任何人,但我要是连自己女儿的生死都不顾的话,我就不够两撇!这一次,我不光为丁香讨个公道,还为了一桩夙愿没有解决,这件事倘若搁置下来,我司马风云自己都不能给自己一个交代。”
叶承欢叹口气道:“你长得这么帅,要是叫你老头子有点儿冤枉了。不过我还要提醒你一句,小心驶得万年船,既然有人能同时搞垮青红帮和烟雨堂两大帮派,就一定能搞垮你这个远道而来的风云会,公司之所以能是公司,就因为它这么多年来苦心经营,已经渗进了龙都黑道的血脉,你以为就凭你一时冲动就能扭转乾坤么?”
司马风云歪着脑袋瞧了瞧叶承欢:“年轻人,我司马风云江湖历练几十年,从来没服过人,可今天我算服了你了,没想到你年纪轻轻能说出这样的话。你说的这些我都明白,如果我只考虑独霸龙都的话,我绝不会贸进,可现在情况不同,如果我不出手,丁香就势必有危险,你说我无情也好,说我追求权力也罢,但今天我告诉你,我除了是风云会扛把子外,我还是一个父亲,丁香受的那些委屈,我一定要帮她加倍找回来。哪怕是死,我也要帮她扛!”
“爸爸!你别说了!”丁香依偎在他怀里,已泣不成声,要是烟雨堂那帮人看到自己老大此时的样子,不知会作何感想。
叶承欢撇了撇嘴:“反正我劝过你了,你要是想死,我也没办法。”
司马风云站起身,目光灼灼望着虚空:“死?要是死的话,我司马风云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死了!”
正午时分,海边一处不起眼的小渔村,零零落落的横着十几户人家,和都市的高楼大厦相比,这里要寒酸的多,旧式的瓦房已经算是新居了,更寒酸的是几处简易的高脚屋,屋脚下靠着几艘渔船。一个老人蹲在高脚屋上,嘴里叼着烟卷,静静的听着远处传来电动马达的声音,瞧着一艘渔船正打渔归来……
海滩上零零散散的有几十个鬼鬼祟祟的年轻男子,有的注视着那座高脚屋,有的则警惕的打量着周围。
长长的海滩上除了十几户渔家建筑外,再也看不到一个渔民。
虽然响晴白日,但那座屋子里照样点着盏电灯泡,三个中年男人坐在一张光亮亮的圆桌旁玩牌。
上首那位身材矮胖,脸上总是笑眯眯的样子,眯着对精光四射的小眼,瞧着自己手里的牌,可谁也猜不透他的笑容背后藏着什么,让人难忘的是,他拿牌的左手赫然只有三根手指,小拇指和无名指齐刷刷的断掉。
这个人赫然便是沈东泽的父亲,江海国际董事长沈天成!
叶承欢嘴角一勾,脑子里马上浮出三个字:跆拳道!
他躲也没躲,一把握住那人的脚踝,那人一条腿撑地,那条腿被人握着,这个姿势实在不怎么好看,一刹那,那只脚仿佛踢进了山缝里,抽也抽不出,甩又甩不掉,刚才帅气的后踢立马变得狼狈至极。
“下次回答我问题的时候要礼貌点儿。”叶承欢五指齐发,微微一捏,那人的脚踝就发出嘎巴嘎巴的声响,一阵从没尝过的痛楚,一股脑的往骨髓里钻,那人咬着牙关,愣是没叫出来,豆粒大的汗珠噼啪往下滚。
“姓叶的,大丈夫可杀不可辱,老子既然敢来就没打算活着回去!”
叶承欢一松手,那人一个趔趄,栽倒在地,脚踝肿的老高,多了五个手印,风镜和嘴里的烟也掉了。
叶承欢抱着胳膊瞧着他,这家伙骨头倒是挺硬的,就冲这点,今天就跟他走一趟,刚好看看他的那个老大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淡淡一笑:“还能走不能,不行的话我找人背你。”
那人哼一声,一翻身站了起来。
“你老大在哪儿,我跟你去见他。”
那人微微吃惊,明明是自己输了,叶承欢反而要跟自己走,真搞不懂他是个什么样的男人。
他老大指名道姓要叶承欢和丁香两个人去,刀疤那些人都觉得不妥,江湖告急,万一是人家摆的圈套怎么办?
叶承欢一概不听,现在这种情况躲不是办法,对方既然知道这么隐蔽的藏身处,就一定有办法找到自己,他打定主意,带着丁香径直上了那人开来的汽车。
丁香小鸟依人般依偎在男人怀里,处境越是危险,她就越是珍惜他,哪怕能多呆一天,一小时,一分钟,也是好的。
她扬起素面,美目流转道:“老公,你好像从来都没害怕过。”
叶承欢一本正经的道:“谁说的,比如我就好怕怕的。”
“怕什么?”
“怕我们中了敌人的圈套,更怕你会有危险。”
丁香心头拂过一丝暖流:“你就不怕你自己有危险吗?”
“怎么能不怕,我怕得要死呢。”叶承欢邪魅的一笑。
这一笑,丁香看出他言不由衷,鼓了鼓小嘴,微叹一声:“我老公真是全世界最没心没肺的男人。”
离开别墅,一路逶迤,渐渐回到市区,大约开了一个小时,终于来到一条繁华的十字路口,叶承欢隔着车窗一看,迎面正是那座熟悉的大富贵酒楼。
他还记得第一次和司马风云见面时就在这里,那位“岳父大人”本想给他的下马威,没想到居然被他搞得狼狈不堪。
和街道上的喧嚣相比,大富贵酒楼显得冷冷清清,门口有几个鬼头鬼脑的男人三三两两的凑在一起抽烟打屁,叶承欢一眼就看出,这帮家伙其实都在给楼里的人放风。
下了车,跟在那人后面来到酒楼门口,那个男子和门口放风那些人对了对眼色,径直走了进去。
他们来到二楼还是上次和司马风云初次见面的包房门口,那人敲了敲门,一轻三重,叶承欢马上明白了,这是黑道人的联络信号,一轻三重表示平安,三长两短表示危险。
很快门开了,那人冷冷的说了声:“我老大就在里面,请进吧。”
丁香刚要抬脚,被叶承欢伸手拦住,“我先进。”
他抬脚走进房门。
本以为一进门不知会射来多少冷枪冷箭,可出乎意料的是,里面竟十分安静。
一排身着黑色圆领T恤的猛男,神色如铁,目光如刀,站在一个男人背后。
那人气定神闲的坐在椅子上,一身中式的黑色长衫,戴着墨镜,手里拄着根乌木手杖,沉着得好似中流砥柱。
他缓缓摘掉墨镜,露出矍铄的双目,脸上一道道浅纹仿佛刀劈斧砍一般。
他抖了抖长衫,淡淡的说了声:“姓叶的,怎么几天不见,就不认识岳父了吗?”
“爸爸!”后面姗姗进来的丁香看到那人时,猛地叫出声来。
叶承欢蛋碎了一地,本来以为是那个幕后人,卯足劲儿要打一场,没成想绕了这么大弯子,居然是司马风云!
他皱了皱眉,擦了擦额角的汗珠:“你不是我岳父,你是我的催命鬼!”
丁香在他手背上掐了下,笑靥如花的嗔道:“不许你这么说我爸爸。”
然后,小燕子一样轻快的飞过去,一头扑进司马风云怀里,不懂事的少女般怪道:“爸爸,你真讨厌,一个电话不就好了吗,搞得人家紧张兮兮的。”
见到司马风云之前,她是烟雨堂老大,是龙都黑道让人闻风丧胆的煞星,就算经历再多冰与火的洗礼,她也扛得起,可此刻扑在父亲的怀里,她才真正回到一个女儿,被人陷害、暗杀,种种死里逃生,各种心酸往事涌上心头,眼圈一红,眼泪夺眶而出。
司马风云抚着女儿的头顶,满面都是沧桑:“宝贝女儿,好了好了,爸爸都知道了,知道你委屈,被小人陷害,这次来龙都就是来给你出气的。”
叶承欢斜睨着他,“我说司马风云,你以后说话能不能直白点儿,你明摆着是想来吞并龙都黑道的,怎么就昧良心说是帮丁香报仇的。”
司马风云一阵尴尬,这个毛刺女婿着实让人大伤脑筋,来硬的吧他比你还硬,一身超凡的打击力深不可测,偌大的风云会居然找不出第二个可以和他抗衡的人,前几次交往,司马风云对他又恨又怕,可没法子啊,女儿喜欢他,自己能怎么样呢,况且直到现在他还对叶承欢抱有极浓厚的兴趣,他永远也想不明白,那一次叶承欢是怎么把丁香救活的!
司马风云在江湖混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怕过谁,一个人连生死都能置之度外,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可他骨子里有点怕叶承欢,而是不只是一般的怕!
此刻,司马风云听了他的话,一边安抚着怀里的女儿,一边对叶承欢使个眼色,只是张嘴说话,却没发出声音。
他的口型是:上次不是说了吗,当着丁香的面给我点儿面子。
叶承欢笑了,学着神州江湖人的样子一抱拳:“岳父大人在上,小生这厢有礼了。”
司马风云好像吃了颗霍香正气丸,顿时神清气爽,装模作样的道:“好了,好了,咱们都一家人,没必要那么多礼数。呵呵……我女儿能平安无事,我比什么都高兴啊!哈哈……”
他神色一黯,叹了口气,“我虽人在燕京,可一直关注着龙都的变化,尤其是我女儿丁香。昨晚我听说烟雨堂总舵被炸,我便匆匆从燕京赶到龙都,后来派人打探,我女儿安然无恙,这颗心才放了下来。”
他忽然抬起灼灼的眼眸,道:“叶承欢,你够聪明,够识人,但你把我司马风云看低了。江湖历练让我不相信任何人,但我要是连自己女儿的生死都不顾的话,我就不够两撇!这一次,我不光为丁香讨个公道,还为了一桩夙愿没有解决,这件事倘若搁置下来,我司马风云自己都不能给自己一个交代。”
叶承欢叹口气道:“你长得这么帅,要是叫你老头子有点儿冤枉了。不过我还要提醒你一句,小心驶得万年船,既然有人能同时搞垮青红帮和烟雨堂两大帮派,就一定能搞垮你这个远道而来的风云会,公司之所以能是公司,就因为它这么多年来苦心经营,已经渗进了龙都黑道的血脉,你以为就凭你一时冲动就能扭转乾坤么?”
司马风云歪着脑袋瞧了瞧叶承欢:“年轻人,我司马风云江湖历练几十年,从来没服过人,可今天我算服了你了,没想到你年纪轻轻能说出这样的话。你说的这些我都明白,如果我只考虑独霸龙都的话,我绝不会贸进,可现在情况不同,如果我不出手,丁香就势必有危险,你说我无情也好,说我追求权力也罢,但今天我告诉你,我除了是风云会扛把子外,我还是一个父亲,丁香受的那些委屈,我一定要帮她加倍找回来。哪怕是死,我也要帮她扛!”
“爸爸!你别说了!”丁香依偎在他怀里,已泣不成声,要是烟雨堂那帮人看到自己老大此时的样子,不知会作何感想。
叶承欢撇了撇嘴:“反正我劝过你了,你要是想死,我也没办法。”
司马风云站起身,目光灼灼望着虚空:“死?要是死的话,我司马风云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死了!”
正午时分,海边一处不起眼的小渔村,零零落落的横着十几户人家,和都市的高楼大厦相比,这里要寒酸的多,旧式的瓦房已经算是新居了,更寒酸的是几处简易的高脚屋,屋脚下靠着几艘渔船。一个老人蹲在高脚屋上,嘴里叼着烟卷,静静的听着远处传来电动马达的声音,瞧着一艘渔船正打渔归来……
海滩上零零散散的有几十个鬼鬼祟祟的年轻男子,有的注视着那座高脚屋,有的则警惕的打量着周围。
长长的海滩上除了十几户渔家建筑外,再也看不到一个渔民。
虽然响晴白日,但那座屋子里照样点着盏电灯泡,三个中年男人坐在一张光亮亮的圆桌旁玩牌。
上首那位身材矮胖,脸上总是笑眯眯的样子,眯着对精光四射的小眼,瞧着自己手里的牌,可谁也猜不透他的笑容背后藏着什么,让人难忘的是,他拿牌的左手赫然只有三根手指,小拇指和无名指齐刷刷的断掉。
这个人赫然便是沈东泽的父亲,江海国际董事长沈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