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被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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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沫眨了眨眼睛,这是什么神展开?
说起这个,沈毓书烦躁的嘟了嘟嘴,眉心紧蹙,瞪了后面的南宫明皓一眼,挽着周沫气冲冲的往前面走。
妖孽的南宫明皓看着和季则一起上学的周沫,觉得这个矮矮少女也顺眼了起来。
看起来,这个女孩果然不像其他女人那样肤浅,书书这次倒没有看走眼。
只是看到季则眼中的敌意,南宫明皓勾了勾嘴角,站在矮冬瓜面前道:“放心吧,你喜欢的女孩可没有看上我。”
青涩小嫩草一枚的季则听到这个话,耳朵微微红了一下,不自在道:“谁喜欢她了,你可别乱说话。”
说完,紧了紧捏着书包带子的手,跟在两个女孩身后。
“啧,果然没竞争力。”南宫明皓吹了声口哨,双手插口袋,哼着不知名的小调。
因为腿长,很快就追上了三个矮冬瓜,并且超过了三人。
这种明显挑衅行为,让沈毓书恨恨跺脚道:“这人真是太讨厌了!”
看着前面的大长腿,连自认心态平和的周沫都有几分忿忿不平了,好长的大腿,简直就是她梦寐以求的。
嘤嘤嘤,真是太让人嫉妒了,有木有( ̄工 ̄lll)
重点高中就是不一样,虽然还没有打上课铃声,但是来的同学都已经自动的开始背诵语文和英文课文了。
周沫自然是拿出语文课本,背诵那让人成蚊香眼的古文!
“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念着自己怎么都理解不了的古文,周沫突然觉得这些古人也挺牛逼的,那脑回路也不知道怎么长的。
明明一句很简单的话,非得用三两个字代替,还非得加一些“之乎者也”!
周沫一边朗诵,一遍口不对心的碎碎念,背后沈毓书戳了戳她。
“一个星期后林纾演唱会呢,我已经让我堂哥给我去弄演唱会的票了,那天正好周末咧,说好了一定要陪我去呀!”沈毓书激动道。
“安啦安啦,会陪你去的啦!”周沫敷衍道,她虽然喜欢林纾,却是成人理性的思维去欣赏喜爱,不会像沈毓书这个十六岁的女孩子一样痴迷。
接下来的几天,沈毓书都表现的有些激动,每天一下课就拉着周沫唧唧歪歪,说着林纾和周家宝的爱情故事。
上辈子周沫并不追星,所以并不知道原来红遍大江南北的周家宝和林纾之间发生过这么多曲折离奇的事情。
和他们的人生相比,自己的人生简直就平淡的不值一提。
看着沈毓书手机屏幕里面那对璧人,再看看唾沫横飞激动不已的毓书,连周沫的心情都有些激动了,对三天后的演唱会期待的很。
“没想到周家宝的人生这样精彩,好羡慕呀!”周沫不由感叹道。
“是呀,你不知道,家宝年轻的时候有多厉害,她说林纾是他的人,整个学校就没有人敢打他的主意,简直就是女王呀!”
居然这样厉害,周沫不由再次看了一眼屏幕中的女人。
周家宝五官清丽,左眼下角却长了一颗黑色的痣,让她清丽的五官平添一抹诱惑,一举一动都增添了几分风情。
这样完美的女人,居然骨子里是女王?
简直不敢想象。
“不过这些都是小道消息啦,周家宝从来没有承认过。”
看着周家宝淡淡的眼神,那种目空一切的高傲和放空,显然不是一个能收委屈的女人。
“但是她也没有否认过,对不对?你看看媒体叫她什么,周女王?”
“那是因为林纾是林天王,所以他的太太被人称王周女王。”
周沫笑了笑,天王的女人一般被称为天王嫂,谁会因为她是天王的女人就会给她安上一个女王的称谓?
娱乐圈那么复杂,有背景的人不知凡几,观众可不会因为你有背景就买账。
古往今来除了则天女帝,又有哪个女人被男人心甘情愿称为女王?
周沫莫名有些激动,觉得周家宝越来越顺眼。
她身边帅气到逆天,第一眼吸引了她所有目光的林纾,第二眼倒没有周家宝耐看了。
演唱会时间很好,正好是周六晚上,路上车水马龙,简直算是寸步难行。
周沫和沈毓书坐在出租车里面,看着前面一眼望不到头的车流简直头都大了。
“沫沫,演唱会还有二十分钟就要开始了,怎么办呀!”
出租师傅转过头笑道:“二十分钟,一个小时都不一定能过去呢,现在正好下班高峰,又是周末,前面都堵的不行了。”
沈毓书东张西望,突然大声喊:“师傅停车!”
说着掏出一张百元大团结,拉着周沫出了车。
周沫莫名其妙:“怎么了?你可别告诉我要学电视里面演的那样跑过去,我可没那个力气”
沈毓书狡黠一笑,指着旁边的小巷子道:“我知道一条小路,咱们切过去,十五分钟就能到了。”
看着面前那条黑黢黢只供三人并行的小巷子,周沫皱了皱眉头:“就咱们俩个女生进去,太危险了。”
沈毓书拖着周沫的手臂往里面走:“没事的啦,这条路我走过好几次,不都没出过事情么,放心吧!”
周沫还是有些不放心,在巷子口磨磨蹭蹭不肯进去,劝说沈毓书道:“咱们迟一点就迟一点吧,还是走大路安全。”
周沫磨磨叽叽,沈毓书嘴巴嘟起不高兴道:“你不去我一个人去!”
“哎哎哎!我的大小姐,我没有说不去,你好歹让我考虑下嘛,这夜路真的不安全呀!”
两人在巷子口磨蹭了五分钟,沈毓书急性子等不了,直接往里面冲了。
周沫没拉住她,也跟了进去,两个人好歹比一个人安全。
看到周沫身影进去,正打算往这边走过来站在马路对面的季则心里有些着急,路灯一绿就小旋风一样冲了过去。
周沫追上沈毓书,两人疾步走着,适应了黑暗之后,能看清楚两边老旧的墙壁,倒也没有周沫想的那么恐怖。
“怎么样,不恐怖吧。”沈毓书小声道,其实她之前走过这里都是在白天人多的时候,晚上还真的没走过。
不过有周沫作伴,心里有了勇气倒也不太害怕了。
“嗯。”周沫作为一个心里成熟的人,倒不是像沈毓书那样怕黑,而是怕遇到不好的事情。
毕竟**这种事情对女生来说,伤害是不可避免的。
等等……***演唱会,上辈子她们班刚开学不是很久,有个女生被人**致死了,在学校还引起了轰动。
不过那时候周沫是个宅女,除了学校和家里,万事不关心,和班上同学也不熟悉,并不知道那个女生是谁。
难道说,那个死了的女生,就是沈毓书。
周沫有些头疼,整个人都紧张起来,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刚刚想着就听到后面似乎有脚步声传来。
周沫吓了一跳,和沈毓书对视一眼,两人拼命往前面跑,后面脚步声越追越紧,似乎就在后面。
两个平时不怎么爱运动的女生怎么跑得过男生,听这个声音和速度,明显就是男生。
周沫心都要跳到嗓子眼来了,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大呵道:“谁在那里,我已经报警了。”
周沫眨了眨眼睛,这是什么神展开?
说起这个,沈毓书烦躁的嘟了嘟嘴,眉心紧蹙,瞪了后面的南宫明皓一眼,挽着周沫气冲冲的往前面走。
妖孽的南宫明皓看着和季则一起上学的周沫,觉得这个矮矮少女也顺眼了起来。
看起来,这个女孩果然不像其他女人那样肤浅,书书这次倒没有看走眼。
只是看到季则眼中的敌意,南宫明皓勾了勾嘴角,站在矮冬瓜面前道:“放心吧,你喜欢的女孩可没有看上我。”
青涩小嫩草一枚的季则听到这个话,耳朵微微红了一下,不自在道:“谁喜欢她了,你可别乱说话。”
说完,紧了紧捏着书包带子的手,跟在两个女孩身后。
“啧,果然没竞争力。”南宫明皓吹了声口哨,双手插口袋,哼着不知名的小调。
因为腿长,很快就追上了三个矮冬瓜,并且超过了三人。
这种明显挑衅行为,让沈毓书恨恨跺脚道:“这人真是太讨厌了!”
看着前面的大长腿,连自认心态平和的周沫都有几分忿忿不平了,好长的大腿,简直就是她梦寐以求的。
嘤嘤嘤,真是太让人嫉妒了,有木有( ̄工 ̄lll)
重点高中就是不一样,虽然还没有打上课铃声,但是来的同学都已经自动的开始背诵语文和英文课文了。
周沫自然是拿出语文课本,背诵那让人成蚊香眼的古文!
“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念着自己怎么都理解不了的古文,周沫突然觉得这些古人也挺牛逼的,那脑回路也不知道怎么长的。
明明一句很简单的话,非得用三两个字代替,还非得加一些“之乎者也”!
周沫一边朗诵,一遍口不对心的碎碎念,背后沈毓书戳了戳她。
“一个星期后林纾演唱会呢,我已经让我堂哥给我去弄演唱会的票了,那天正好周末咧,说好了一定要陪我去呀!”沈毓书激动道。
“安啦安啦,会陪你去的啦!”周沫敷衍道,她虽然喜欢林纾,却是成人理性的思维去欣赏喜爱,不会像沈毓书这个十六岁的女孩子一样痴迷。
接下来的几天,沈毓书都表现的有些激动,每天一下课就拉着周沫唧唧歪歪,说着林纾和周家宝的爱情故事。
上辈子周沫并不追星,所以并不知道原来红遍大江南北的周家宝和林纾之间发生过这么多曲折离奇的事情。
和他们的人生相比,自己的人生简直就平淡的不值一提。
看着沈毓书手机屏幕里面那对璧人,再看看唾沫横飞激动不已的毓书,连周沫的心情都有些激动了,对三天后的演唱会期待的很。
“没想到周家宝的人生这样精彩,好羡慕呀!”周沫不由感叹道。
“是呀,你不知道,家宝年轻的时候有多厉害,她说林纾是他的人,整个学校就没有人敢打他的主意,简直就是女王呀!”
居然这样厉害,周沫不由再次看了一眼屏幕中的女人。
周家宝五官清丽,左眼下角却长了一颗黑色的痣,让她清丽的五官平添一抹诱惑,一举一动都增添了几分风情。
这样完美的女人,居然骨子里是女王?
简直不敢想象。
“不过这些都是小道消息啦,周家宝从来没有承认过。”
看着周家宝淡淡的眼神,那种目空一切的高傲和放空,显然不是一个能收委屈的女人。
“但是她也没有否认过,对不对?你看看媒体叫她什么,周女王?”
“那是因为林纾是林天王,所以他的太太被人称王周女王。”
周沫笑了笑,天王的女人一般被称为天王嫂,谁会因为她是天王的女人就会给她安上一个女王的称谓?
娱乐圈那么复杂,有背景的人不知凡几,观众可不会因为你有背景就买账。
古往今来除了则天女帝,又有哪个女人被男人心甘情愿称为女王?
周沫莫名有些激动,觉得周家宝越来越顺眼。
她身边帅气到逆天,第一眼吸引了她所有目光的林纾,第二眼倒没有周家宝耐看了。
演唱会时间很好,正好是周六晚上,路上车水马龙,简直算是寸步难行。
周沫和沈毓书坐在出租车里面,看着前面一眼望不到头的车流简直头都大了。
“沫沫,演唱会还有二十分钟就要开始了,怎么办呀!”
出租师傅转过头笑道:“二十分钟,一个小时都不一定能过去呢,现在正好下班高峰,又是周末,前面都堵的不行了。”
沈毓书东张西望,突然大声喊:“师傅停车!”
说着掏出一张百元大团结,拉着周沫出了车。
周沫莫名其妙:“怎么了?你可别告诉我要学电视里面演的那样跑过去,我可没那个力气”
沈毓书狡黠一笑,指着旁边的小巷子道:“我知道一条小路,咱们切过去,十五分钟就能到了。”
看着面前那条黑黢黢只供三人并行的小巷子,周沫皱了皱眉头:“就咱们俩个女生进去,太危险了。”
沈毓书拖着周沫的手臂往里面走:“没事的啦,这条路我走过好几次,不都没出过事情么,放心吧!”
周沫还是有些不放心,在巷子口磨磨蹭蹭不肯进去,劝说沈毓书道:“咱们迟一点就迟一点吧,还是走大路安全。”
周沫磨磨叽叽,沈毓书嘴巴嘟起不高兴道:“你不去我一个人去!”
“哎哎哎!我的大小姐,我没有说不去,你好歹让我考虑下嘛,这夜路真的不安全呀!”
两人在巷子口磨蹭了五分钟,沈毓书急性子等不了,直接往里面冲了。
周沫没拉住她,也跟了进去,两个人好歹比一个人安全。
看到周沫身影进去,正打算往这边走过来站在马路对面的季则心里有些着急,路灯一绿就小旋风一样冲了过去。
周沫追上沈毓书,两人疾步走着,适应了黑暗之后,能看清楚两边老旧的墙壁,倒也没有周沫想的那么恐怖。
“怎么样,不恐怖吧。”沈毓书小声道,其实她之前走过这里都是在白天人多的时候,晚上还真的没走过。
不过有周沫作伴,心里有了勇气倒也不太害怕了。
“嗯。”周沫作为一个心里成熟的人,倒不是像沈毓书那样怕黑,而是怕遇到不好的事情。
毕竟**这种事情对女生来说,伤害是不可避免的。
等等……***演唱会,上辈子她们班刚开学不是很久,有个女生被人**致死了,在学校还引起了轰动。
不过那时候周沫是个宅女,除了学校和家里,万事不关心,和班上同学也不熟悉,并不知道那个女生是谁。
难道说,那个死了的女生,就是沈毓书。
周沫有些头疼,整个人都紧张起来,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刚刚想着就听到后面似乎有脚步声传来。
周沫吓了一跳,和沈毓书对视一眼,两人拼命往前面跑,后面脚步声越追越紧,似乎就在后面。
两个平时不怎么爱运动的女生怎么跑得过男生,听这个声音和速度,明显就是男生。
周沫心都要跳到嗓子眼来了,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大呵道:“谁在那里,我已经报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