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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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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飞鹰同志的‘临死不屈’,还比自己还热情的招呼自己吃饭,林柊和卓夕还以为自己回错了家,跑他家做客来着,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对于出现现在的情形,林柊自然是郁闷无比。有了飞鹰这个大灯泡的加入,成亲后脸皮越发薄的夕,肯定是不会愿意和自己在人前亲热了。好不容易熬到爱人回家,却还不能碰。

    他精心策划的一切都成了镜中花,水中月。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林柊狠的牙痒痒。恨不得直接化身苍蝇怕,拍死这只会飞的苍蝇。亏他还认为这家伙是自己的心腹呢,现在看来心堵还差不错。

    虽说浪漫的晚餐环境已经泡汤了,但是美味的晚餐对劳累了一天的他们来说,吸引力依然是巨大的。

    特别是卓夕,在外奔波了这么长的时间,吃住都不方便。在自家部落的生活环境远高于一般部落的情况下,外面的日子就甭提有多难熬了。如此丰盛的晚餐,早就无数次出现在他的午夜梦回中。

    和飞鹰一样,卓夕的同样钟情于火锅。要不然,林柊也不会在大夏天准备火锅来为他接风了。

    所以,尽管怀揣着一颗恨不得踢飞同桌食客的心,这顿饭卓夕依然吃的很开心,不时还和飞鹰上演夺食的戏码。

    相较于这两个狼吞虎咽的人,林柊则显得绅士许多。

    “等等!说过多少次了,这肉片得用烫的,像你这样直接全部下锅,很容易煮老的。”林柊慌忙拦下卓夕正准备下锅的盘子:“算了,你先吃别的,这个我来帮你弄!”

    “给,尝尝,是不是嫩的多。”体贴的把烫熟的肉片夹入爱人的碗里,看着他品尝完后给自己的赞赏的眼神,林柊的心里就很吃了蜜一样。

    “来,来,喝点水!小心别噎着了!”粗鲁的吃相也一样迷人,能够天天这样看着他也是幸福的。

    被伺候的正舒服的卓夕自然无比享受,伺候人的林柊也同样心里舒坦,可是另外一个人却觉得心里堵的慌。

    真是太刺眼了有没有,蹭吃的也是有尊严的,你们这闪瞎眼的温馨场面,是诚心恶心他这个孤家寡人吧。

    飞鹰发现自己努力蹭来的美味,忽然变得没有刚才那么好吃了。这几年日子好过了,解决了肚子问题后,大家也有时间谈情说爱了。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也都成双成对了,只有自己,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当然自己之所有孤身一人,绝对不是因为没人要。

    开玩笑!凭自己现如今的地位。不怕人笑话,只要自己愿意,随时都能成亲的。可是,自己不是傻嘛!部落里那么多愿意嫁给自己的,自己看不上。

    而自己喜欢的人,却如同那天上的明月一般,高贵而遥远。这么多年以来,自己只敢偷偷喜欢,就连表白的勇气都没有。有的时候,自己真想来一下狠的,不去想结果,先表白了再说。可是,每次都走到人家门口了,胆怯的自己最终都逃跑了。

    自己这个胆小鬼,真是活该啊!

    陷入自怨自艾的飞鹰,决定化悲愤为食量,把食物都吃光,饿死这两个在单身的人面前秀恩爱的。明明是他自己死皮赖脸的赖在人家家里不肯走,现在居然怪别人在他面前秀恩爱。所以说,有的人真的不值得可怜,苦恋女神而不可得,也只能让人长叹一声——活该!

    身为好兄弟的卓夕自然很快就发现了他心中的苦闷,可惜他喜欢的人实在是太高端。卓夕除了佩服这位好兄弟的勇气以外,完全帮不上半点忙。

    同时,为了感谢这个好兄弟不辞辛苦的,在自己出差归来的第一时间的陪伴。一向脸皮薄得卓夕,居然破天荒的在人前配合林柊真的秀起恩爱来。

    “你也尝尝!”

    虽然自己嘴里的这块肉,明显烫过了火候,但是这个时候林柊吃的可不是味道,而是感觉。爱人亲手喂过来的东西,当然是无比美味,林柊一脸享受的表情,闪的飞鹰更加的胃疼了。

    你一口我一口,两个人相互喂食的不亦乐乎。终于,实在不堪忍受的飞鹰放下了手中的碗筷:“我吃饱了,先告退了!”

    “哈哈,看来这个办法不错。看这小子下次还敢不敢。”成功驱散敌人的卓夕兴奋的直拍桌子。

    可是没过多会儿,卓夕就良心发现了:“你说,咱们是不是过分了点?”

    “过分个啥!我们那里的说法,打扰人谈恋爱是要被雷劈的。”

    “可是,这小子也怪可怜的。单恋了这么多年也没有个结果。”虽然刚刚成功作弄了飞鹰,但怎么说也是二十多年的兄弟了,也不忍心看他这么孤单下去。

    “要不,你找个时间探探方菱的口风。有没有希望好歹给个准信,总不能看飞鹰一直这么苦等下去吧。”

    “我去探方菱的口风,那我都成什么了?”让他个城主去干这种事,实在是有点掉价。

    “怎么不行!”抽走某人手里的碗筷:“人家飞鹰好歹也跟了你这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恼吧,你帮他问问看又能怎么样?”

    看着爱人一副逼良为娼的架势,林柊也只能选择屈服于强权之下。

    “成!找个时间我提一下。不过,你可得做好心理准备。追求方菱的人可不会少,飞鹰那小子希望可不大。”想想一下两人在一起的情景,林柊并不看好:“再说了,飞鹰虽然也算不错的了。但是要配方菱的话,还是差了一点!夫妻嘛,男人还是应该要强一点!”抢过碗筷,为其他男人抢老公饭碗什么的,实在是太彪悍了一点,他得找个机会振振夫纲了。

    得!别看这家伙受了20多年的现代教育,男人应该比女人强这点,还是刻在了骨子里。一句话,特俗!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那是什么乱七八糟了想法。谁规定了男人就该比女人强啊,再说了。放眼咱部落,有几个人能强过方大人去!”给了曾经的对手如此高的评价后,卓夕还是有点不甘心,补充到:“唯一的一个都你抢走了,你这不是诚心让方菱嫁不出去吗?”

    卡妙来,比起林柊这个从‘看似男女平等社会’过来的现代人,一切以实力说话的原始人,反而看的更明白一点,上天并没有规定女人就一定不如男人。

    所以,卓夕并没有‘男人一定要强过女人’的观念。飞鹰不敢表白,也只是担心方菱太过优秀,看不上自己而已,并没有认为方菱的优秀有什么不对。原始社会,也自然不会有‘剩女’这一说,有也是‘圣女’。

    从这点上来看,在原始社会当个女强人比现代来的幸福,至少不会有*丝说三道四。

    被卓夕这么直白的一说,林柊才发现自己一直在部落里提倡男女平等。虽然自己启用了女性为官,还给她们树立了方菱这个好榜样。其实自己和大多数的现代男人一样,还是觉得自己比女人强,有着天生的优越感。

    看来,自己在这点上还不如原始人呢,果然,白纸才是最好的作画材料。

    “你说的对,说不定这两个还正合适呢。改明儿,我这个城主就去兼职当红娘去。”

    “红娘?”

    “就是说媒!”

    “说归说,可不带勉强人的。”虽然因为某种奇妙的情愫,卓夕一直对方菱不太感冒。但是他依然不希望林柊拿城主的身份,在这件事给方菱造成什么压力。

    “想什么呢!我是那种人么?再说了,我是勉强方菱呢,还是勉强飞鹰呢。飞鹰那是一百个愿意,至于方大美人。我勉强的了吗?”

    “也是,你还怕她撂挑子不敢呢!”在内政方面,方菱的确是不可替代的。这女人太耀眼,怪不得飞鹰这小子只敢偷偷的喜欢呢。

    “你就不能给我留点面子吗?”

    “我那是实话实说。再说了,我用得着拍你马屁吗?我还有得升吗?”怂怂肩,升无可升,工作都没激情了。

    “也是,你都‘城主夫人’了。职位都到顶了,还真是升无可升了。”忽然林柊坏笑到: “不过,城主夫人。你是不是该尽一下你的义务了。”

    “不要!我才回来,累的慌。”说着作势要逃。

    “没关系,你只要躺着享受就好,为夫保证不让你费一丝力气。”为了表示自己的英勇,林柊突然把卓夕拦腰抱起向床上走去。

    “混蛋,你快放我下来。”

    不过,你确定你是真心在挣扎吗?以你们两个人的武力差,你要真不想让他抱,还能有他什么事?就算不能打他,刚才也早可以跑没影了。

    所以,熟知自己爱人秉性的林柊并没有停留,大步来到了目的地,把人往床上一抛了,就直奔主题了。

    “混蛋,你轻一点啊。”

    “你确定要亲一点。”这一下更深了。

    “啊!混蛋……”

    一时间,满屋j□j无边。

    可惜自己一向都没有早朝的习惯。要不真想效仿一下当年唐明皇‘*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不过,要是他身下的人知道他在想什么的话,他估计连例会都会开不了了。他身下的可不是身娇体弱的杨贵妃,而是英勇威猛的卓将军。

    作者有话要说:和谐,所以只有肉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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