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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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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地面的坑,呆籽的心情非常复杂。
他开始担忧,是不是自己方才过于匆忙,坑挖的太浅,导致野兽嗅到气味刨出尸体叼走了。
然而,这个想法持续的时间极短,呆籽很快在坟墓附近找到的脚印,清晰的印记自坑边朝着山路的方向蔓延。
呆籽一愣,顿时冒出一个不祥的念头。
完了,莫不是发生了尸变。
假如真是这样,麻烦可就大了,他必须尽快找回尸体,以免微雨山的生灵受到伤害。呆籽焦虑加剧,他慌忙沿着山路找了一会儿,可惜毫无结果。
一人的力量太有限,这么找下去不是办法。呆籽想了想,拔腿往小屋跑,息景修行日子久,灵力强。
呆籽相信,有急事,找师父,这准没错。
上气不接下气地直奔微雨山山顶的小宅院,呆籽一口气冲到息景屋外,他累得气喘吁吁,一把推开门,话到嗓子猛地止住,险些把自己呛到。
屋内,烛火摇曳,衣裳丢了满地,暖意之中弥漫着暧昧的气息。
床里光溜溜的两人缠绵相拥,秦霄宇压在息景身上,息景抓紧秦霄宇的胳膊,息景微微扬起上身,脸颊尽染红晕,眼神迷离。
“霄宇。”息景抬眼看着心上人,低声唤道。
轻轻应了声,秦霄宇随即低下头封住了息景的唇,两人吻得难舍难分。
秦霄宇今年二十有七,这些年,他铲除了犯上作乱的叛臣贼子,继而又领兵出征,成功平定了外族入侵,为翊武王除去心腹大患。秦霄宇年轻有为,战功卓越,杨岳峻封他为瑜国公,如今居住北州城。
息景认为,杨岳峻有心让秦霄宇远离京城,防止秦霄宇往后功高盖主。息景对世间的争权夺利不感兴趣,他只是觉得北州城太远了,幸好白乌鸦飞得快,不然他和秦霄宇的见面遥遥无期。
难得一个月相会几个时辰,两人自然舍不得浪费,及时解决各种需求。
呆籽尽可能轻地合拢门,他默默地转过身,无言望向夜空。
师父很忙,没时间和精力帮他寻找尸体,呆籽不得不把希望投向了另一位熟人。
白乌鸦的家搭建一棵古树上,是一间小木屋。呆籽顺着枝干爬上树,弯着腰钻进小木屋。
木屋的主人此刻正躺在干草堆成的草窝里,它怀里抱着空酒瓶,白色的嘴壳时不时一张一合发出不成调的哼哼。
呆籽放下刚买回来的女儿红,他挪近了些许,伸出手指戳了戳白乌鸦的翅膀:“大白,醒醒,快醒醒。”
白乌鸦不乐意地挪了挪身体,依旧抱着酒瓶,它仍处于睡梦中,愤愤然嚷道:“天帝……你他娘的没良心……鸟爷我不就是睡了你……”
呆籽一头黑线。
白乌鸦又喝多了。
下一刻,白乌鸦翻过身,恨恨道:“……养的相思雀而已……”
呆籽:“……”
鸟爷,说话大喘气是病,得治。
呆籽坚持不懈,他又戳了戳白乌鸦的翅膀:“大白,快起来,有急事。”
白乌鸦没反应,蜷在窝里懒得动,呆籽咬咬牙,抓起白乌鸦左摇摇右摇摇上摇摇下摇摇,总算摇醒了。白乌鸦头晕得难受,它迟缓地转动黑眼珠,呆滞的目光瞅向面前的少年:“别晃了,头疼。”
“大白,你得帮我找一找。”呆籽的话语透出着急,语速也快了许多,“我下山的时候埋了一具尸体,刚才回来发现尸体不见了。”
白乌鸦哦了一声,似乎对此并不在意,它扬起翅膀拍了拍呆籽的手背:“别难过,丢了就算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改天我再找两具尸体给你玩。”
闻言,呆籽无言以对。
白乌鸦说完这些,脑袋往旁边一偏,搂着空酒瓶又睡觉了。
呆籽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看样子白乌鸦醉得不轻,它一会儿还得送秦霄宇回北州城,让白乌鸦此时此刻帮忙实在是希望渺茫,找尸体这事,呆籽需要另外再想办法。
呆籽慢步踱到屋后,那儿有一只息景捡回来的幼兽,小金猫。
金猫年龄尚小,颇有几分稚气,是一个可爱的小丫头。
小金猫的皮毛呈金黄色,胸口和额头有金色白色交错的斑纹,它蜷起来毛乎乎的一团,尾巴很长。尽管仍是幼年,但金猫与生俱来四肢粗壮,善于追逐,它对声音异常灵敏,习惯夜间出行捕食。
息景属于典型的只管捡不管养,小金猫一直缩在屋后,小窝是呆籽搭建的,食物也全由呆籽提供。小金猫现在野外独自捕食能力不强,为了不让这只幼崽饿肚子,呆籽不得不时常拽着白乌鸦狩猎,带回生肉给小金猫吃。
小金猫目前攻击力弱,和寻常的猫无异,它偶尔嗅一嗅呆籽的手,发觉呆籽的气味不如生肉好闻,又扭头乐滋滋地啃美食去了。
呆籽带了一块肉给小金猫,小金猫吃肉,呆籽就蹲在旁边与对方交谈。
“花妞,和你商量一件事。”呆籽说,“能不能帮我找一具尸体。”
呆籽顿了顿,补充道:“一具会走路的尸体。”
小金猫咬了一口肉,它偏偏脑袋看了一眼呆籽,又埋头继续吃东西。直到肚子填饱,它满意地伸了伸身体,喵了一声,当作答应了。
呆籽兴高采烈带着好不容易找到的帮手赶往埋葬尸体的位置,小金猫钻到坑内闻了闻,又趴在尸体坐过的地方闻了闻。
小金猫的追寻气味的本事不算顶级,但它判别声音的能耐堪称一流,方圆之内任何的风吹草动均逃不过它的耳朵。小金猫在原地停留片刻,快速往前跑去,呆籽紧紧跟在它身后。
小金猫一路跑跑停停,越走越偏僻,最终停在后山一个山洞外面。
呆籽环顾四周,顷刻目瞪口呆。
山洞旁立有一块巨石,石面刻了三个大字,镇魔洞。
说不出的诡异感油然而生。
呆籽简直难以置信,这具尸体竟然如此彪悍,有本事冲进镇魔洞。据悉,镇魔洞内关押着凶残无比的魔物,为了防止魔物逃脱,镇魔洞附近的力量尤其强大,一般的小妖小怪根本无法靠近,更别提进入山洞。
作为一个货真价实的小妖,呆籽理所当然只能远观。
呆籽不甘心地问道:“花妞,你确定尸体在山洞里?”
小金猫连连叫着,它在洞口转来转去,显然也在为无法靠近而苦恼。
呆籽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微雨山无疑是一个大囚牢,不过,息景的待遇比镇魔洞内的魔物舒适太多。
息景在微雨山范围内至少行动自由,偶尔还可以出山溜达一圈。情郎每月按时前来相会,两人恩爱甜蜜,不羡鸳鸯不羡仙。
有时,息景几乎忘却自己是被关在这儿,把自己当作了微雨山的山神。
至于镇魔洞里的魔物,息景没见过,他来到微雨山时,那家伙早已关在洞内。微雨山的生灵们众说纷纭,可没有一个能够确切告诉息景,那个魔物究竟是怎样的存在。
息景收起自己的好奇心,不理会镇魔洞里的秘密,安心与自己的情郎过日子。
呆籽站在镇魔洞外,他捡起一块石头掂了掂重量,随后朝着洞口大力丢过去。
石头飞到洞口的刹那,立即撞上符阵,符阵瞬间发出刺眼的光芒,把石头弹了回来。亮白光线逼得呆籽赶紧别过头,用手挡住眼睛,似乎稍有迟疑,光线就会闪瞎双眼。
待到光线减弱,小金猫已然对山洞没了兴致,它来到呆籽脚边,在呆籽裤脚蹭了蹭,想要回家了。
既然进不了镇魔洞,呆籽也认为继续留在这里无意义,打算回去了。他尚未转过身,忽然,一阵寒风迎面而来。
小金猫警觉地立起耳朵,它弓起身体,竖着尾巴,正对洞口发出唬唬的低吼。
呆籽不禁打了一个寒战。
他动作僵硬地抬起头,只见洞口的巨石站了一个人,月光照着黑色的斗篷,斗篷依稀可见泥痕。这般外型,虽仅见过一次,呆籽相信自己绝不会认错。
他亲手埋下去的尸体再度出现。
咽了咽口水,呆籽不停思索自己此刻该如何是好。这位不知名的仁兄刚从凶险未知的镇魔洞出来,可怕的是,他进出自如,符阵根本没有丝毫反应。
仅此一条,呆籽完全确定,他们的力量差别不是一点半点。
难怪息景常说,人外有人,山外有山。呆籽震惊于一具尸体竟能这么厉害。
呆籽思考的同时,小金猫冷不丁窜入灌木丛,飞一般的跑了,留下呆籽嘴角抽搐。
他太大意了。
他果然不该与一只幼崽谈义气,关键时刻,逃命居然不知会一声。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呆籽脚底抹油刚要溜,不想被人拎住了后颈。他闷闷地别过头,正好对上一双冰冷深邃的眸子,对方的脸色比此前看起来好了丁点,多了一些血色。
呆籽僵着身体不敢动,直直望着对方,他意外发现,细看之下,男子的眼睛特别迷人,有一种说不出的美感。
慢慢的,男子低下头,在呆籽身上闻了闻。
呆籽思绪一滞,冷汗直冒。
尸体大哥,他只是一颗种子而已,口味清淡,不符合尸体的喜好,他真的不好吃,千万不要咬他。
好一会儿,呆籽没有等到对方咬断他的脖子,而是感到暖暖的呼吸拂过颈侧,呆籽的心猛烈颤了一下。
呼吸,对方有呼吸。
这是怎么回事?
作者有话要说:呆籽:尸体兄,你诈尸,好可怕⊙o⊙
尸体:……
紧盯地面的坑,呆籽的心情非常复杂。
他开始担忧,是不是自己方才过于匆忙,坑挖的太浅,导致野兽嗅到气味刨出尸体叼走了。
然而,这个想法持续的时间极短,呆籽很快在坟墓附近找到的脚印,清晰的印记自坑边朝着山路的方向蔓延。
呆籽一愣,顿时冒出一个不祥的念头。
完了,莫不是发生了尸变。
假如真是这样,麻烦可就大了,他必须尽快找回尸体,以免微雨山的生灵受到伤害。呆籽焦虑加剧,他慌忙沿着山路找了一会儿,可惜毫无结果。
一人的力量太有限,这么找下去不是办法。呆籽想了想,拔腿往小屋跑,息景修行日子久,灵力强。
呆籽相信,有急事,找师父,这准没错。
上气不接下气地直奔微雨山山顶的小宅院,呆籽一口气冲到息景屋外,他累得气喘吁吁,一把推开门,话到嗓子猛地止住,险些把自己呛到。
屋内,烛火摇曳,衣裳丢了满地,暖意之中弥漫着暧昧的气息。
床里光溜溜的两人缠绵相拥,秦霄宇压在息景身上,息景抓紧秦霄宇的胳膊,息景微微扬起上身,脸颊尽染红晕,眼神迷离。
“霄宇。”息景抬眼看着心上人,低声唤道。
轻轻应了声,秦霄宇随即低下头封住了息景的唇,两人吻得难舍难分。
秦霄宇今年二十有七,这些年,他铲除了犯上作乱的叛臣贼子,继而又领兵出征,成功平定了外族入侵,为翊武王除去心腹大患。秦霄宇年轻有为,战功卓越,杨岳峻封他为瑜国公,如今居住北州城。
息景认为,杨岳峻有心让秦霄宇远离京城,防止秦霄宇往后功高盖主。息景对世间的争权夺利不感兴趣,他只是觉得北州城太远了,幸好白乌鸦飞得快,不然他和秦霄宇的见面遥遥无期。
难得一个月相会几个时辰,两人自然舍不得浪费,及时解决各种需求。
呆籽尽可能轻地合拢门,他默默地转过身,无言望向夜空。
师父很忙,没时间和精力帮他寻找尸体,呆籽不得不把希望投向了另一位熟人。
白乌鸦的家搭建一棵古树上,是一间小木屋。呆籽顺着枝干爬上树,弯着腰钻进小木屋。
木屋的主人此刻正躺在干草堆成的草窝里,它怀里抱着空酒瓶,白色的嘴壳时不时一张一合发出不成调的哼哼。
呆籽放下刚买回来的女儿红,他挪近了些许,伸出手指戳了戳白乌鸦的翅膀:“大白,醒醒,快醒醒。”
白乌鸦不乐意地挪了挪身体,依旧抱着酒瓶,它仍处于睡梦中,愤愤然嚷道:“天帝……你他娘的没良心……鸟爷我不就是睡了你……”
呆籽一头黑线。
白乌鸦又喝多了。
下一刻,白乌鸦翻过身,恨恨道:“……养的相思雀而已……”
呆籽:“……”
鸟爷,说话大喘气是病,得治。
呆籽坚持不懈,他又戳了戳白乌鸦的翅膀:“大白,快起来,有急事。”
白乌鸦没反应,蜷在窝里懒得动,呆籽咬咬牙,抓起白乌鸦左摇摇右摇摇上摇摇下摇摇,总算摇醒了。白乌鸦头晕得难受,它迟缓地转动黑眼珠,呆滞的目光瞅向面前的少年:“别晃了,头疼。”
“大白,你得帮我找一找。”呆籽的话语透出着急,语速也快了许多,“我下山的时候埋了一具尸体,刚才回来发现尸体不见了。”
白乌鸦哦了一声,似乎对此并不在意,它扬起翅膀拍了拍呆籽的手背:“别难过,丢了就算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改天我再找两具尸体给你玩。”
闻言,呆籽无言以对。
白乌鸦说完这些,脑袋往旁边一偏,搂着空酒瓶又睡觉了。
呆籽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看样子白乌鸦醉得不轻,它一会儿还得送秦霄宇回北州城,让白乌鸦此时此刻帮忙实在是希望渺茫,找尸体这事,呆籽需要另外再想办法。
呆籽慢步踱到屋后,那儿有一只息景捡回来的幼兽,小金猫。
金猫年龄尚小,颇有几分稚气,是一个可爱的小丫头。
小金猫的皮毛呈金黄色,胸口和额头有金色白色交错的斑纹,它蜷起来毛乎乎的一团,尾巴很长。尽管仍是幼年,但金猫与生俱来四肢粗壮,善于追逐,它对声音异常灵敏,习惯夜间出行捕食。
息景属于典型的只管捡不管养,小金猫一直缩在屋后,小窝是呆籽搭建的,食物也全由呆籽提供。小金猫现在野外独自捕食能力不强,为了不让这只幼崽饿肚子,呆籽不得不时常拽着白乌鸦狩猎,带回生肉给小金猫吃。
小金猫目前攻击力弱,和寻常的猫无异,它偶尔嗅一嗅呆籽的手,发觉呆籽的气味不如生肉好闻,又扭头乐滋滋地啃美食去了。
呆籽带了一块肉给小金猫,小金猫吃肉,呆籽就蹲在旁边与对方交谈。
“花妞,和你商量一件事。”呆籽说,“能不能帮我找一具尸体。”
呆籽顿了顿,补充道:“一具会走路的尸体。”
小金猫咬了一口肉,它偏偏脑袋看了一眼呆籽,又埋头继续吃东西。直到肚子填饱,它满意地伸了伸身体,喵了一声,当作答应了。
呆籽兴高采烈带着好不容易找到的帮手赶往埋葬尸体的位置,小金猫钻到坑内闻了闻,又趴在尸体坐过的地方闻了闻。
小金猫的追寻气味的本事不算顶级,但它判别声音的能耐堪称一流,方圆之内任何的风吹草动均逃不过它的耳朵。小金猫在原地停留片刻,快速往前跑去,呆籽紧紧跟在它身后。
小金猫一路跑跑停停,越走越偏僻,最终停在后山一个山洞外面。
呆籽环顾四周,顷刻目瞪口呆。
山洞旁立有一块巨石,石面刻了三个大字,镇魔洞。
说不出的诡异感油然而生。
呆籽简直难以置信,这具尸体竟然如此彪悍,有本事冲进镇魔洞。据悉,镇魔洞内关押着凶残无比的魔物,为了防止魔物逃脱,镇魔洞附近的力量尤其强大,一般的小妖小怪根本无法靠近,更别提进入山洞。
作为一个货真价实的小妖,呆籽理所当然只能远观。
呆籽不甘心地问道:“花妞,你确定尸体在山洞里?”
小金猫连连叫着,它在洞口转来转去,显然也在为无法靠近而苦恼。
呆籽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微雨山无疑是一个大囚牢,不过,息景的待遇比镇魔洞内的魔物舒适太多。
息景在微雨山范围内至少行动自由,偶尔还可以出山溜达一圈。情郎每月按时前来相会,两人恩爱甜蜜,不羡鸳鸯不羡仙。
有时,息景几乎忘却自己是被关在这儿,把自己当作了微雨山的山神。
至于镇魔洞里的魔物,息景没见过,他来到微雨山时,那家伙早已关在洞内。微雨山的生灵们众说纷纭,可没有一个能够确切告诉息景,那个魔物究竟是怎样的存在。
息景收起自己的好奇心,不理会镇魔洞里的秘密,安心与自己的情郎过日子。
呆籽站在镇魔洞外,他捡起一块石头掂了掂重量,随后朝着洞口大力丢过去。
石头飞到洞口的刹那,立即撞上符阵,符阵瞬间发出刺眼的光芒,把石头弹了回来。亮白光线逼得呆籽赶紧别过头,用手挡住眼睛,似乎稍有迟疑,光线就会闪瞎双眼。
待到光线减弱,小金猫已然对山洞没了兴致,它来到呆籽脚边,在呆籽裤脚蹭了蹭,想要回家了。
既然进不了镇魔洞,呆籽也认为继续留在这里无意义,打算回去了。他尚未转过身,忽然,一阵寒风迎面而来。
小金猫警觉地立起耳朵,它弓起身体,竖着尾巴,正对洞口发出唬唬的低吼。
呆籽不禁打了一个寒战。
他动作僵硬地抬起头,只见洞口的巨石站了一个人,月光照着黑色的斗篷,斗篷依稀可见泥痕。这般外型,虽仅见过一次,呆籽相信自己绝不会认错。
他亲手埋下去的尸体再度出现。
咽了咽口水,呆籽不停思索自己此刻该如何是好。这位不知名的仁兄刚从凶险未知的镇魔洞出来,可怕的是,他进出自如,符阵根本没有丝毫反应。
仅此一条,呆籽完全确定,他们的力量差别不是一点半点。
难怪息景常说,人外有人,山外有山。呆籽震惊于一具尸体竟能这么厉害。
呆籽思考的同时,小金猫冷不丁窜入灌木丛,飞一般的跑了,留下呆籽嘴角抽搐。
他太大意了。
他果然不该与一只幼崽谈义气,关键时刻,逃命居然不知会一声。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呆籽脚底抹油刚要溜,不想被人拎住了后颈。他闷闷地别过头,正好对上一双冰冷深邃的眸子,对方的脸色比此前看起来好了丁点,多了一些血色。
呆籽僵着身体不敢动,直直望着对方,他意外发现,细看之下,男子的眼睛特别迷人,有一种说不出的美感。
慢慢的,男子低下头,在呆籽身上闻了闻。
呆籽思绪一滞,冷汗直冒。
尸体大哥,他只是一颗种子而已,口味清淡,不符合尸体的喜好,他真的不好吃,千万不要咬他。
好一会儿,呆籽没有等到对方咬断他的脖子,而是感到暖暖的呼吸拂过颈侧,呆籽的心猛烈颤了一下。
呼吸,对方有呼吸。
这是怎么回事?
作者有话要说:呆籽:尸体兄,你诈尸,好可怕⊙o⊙
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