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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零章 灭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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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抱怨已经不足以让梁晴消气,她最后还是没忍住去找周晚晚的麻烦了。

    沈国栋刚把周晚晚从沈爷爷身边抱走,正准备带她出去散个步回来吃饭也能更有胃口,没想到梁晴马上就过来找茬了。

    沈国栋的眼睛刚一瞪起来,周晚晚就笑眯眯地拍了一下他的肩膀,示意他不要说话,让她自己去对付梁晴。

    沈国栋却难得一次没听她的意见,抱着周晚晚走了几步,走到院子中间,用喝酒的三位老将军和所有的工作人员都能听见的声音回答她:

    “你是说你上回眼馋囡囡做新衣裳的布料,想用自己的破衬衣来换的那回吗?”沈国栋说完故意停顿了一下,欣赏了一会儿梁晴瞬间涨红的脸,再看了一圈院子里的人,确定大家都在听,才继续说下去。

    “你送过去的那件破衬衣我们送给邻居家老太太了,后来那老太太说撕了当抹布都嫌窟窿太多,挂在地里赶麻雀正好,不用撕就一条一条的,连农村都难找着这么破的衣服了,你还有吗?我们屯子还有好几个老太太问我要呢。”

    这话当然是沈国栋夸张,不过梁晴拿来换周晚晚做新衣服布料的衬衫确实挺旧,也有破洞,沈国栋也不算完全冤枉她。

    “对了,”沈国栋完全不在乎梁晴由红转白的脸,继续补刀,“我们囡囡今天不是说了不认识你吗?你自己也长点记性,以后自觉点,别总往囡囡跟前凑!跟你不熟,知道不?!”

    沈国栋扔下一院子忽然失语的众人带着周晚晚散步去了,完全不在乎气得脸色煞白浑身直哆嗦的梁晴。

    小汪赶紧跟上,它又从小张阿姨那里蹭来一个肉包子,一路蹦蹦跳跳,心情好得不得了。

    二龙山干休所依山而建,房舍错落分布,风景非常优美。

    特别是这个季节。远处是仲秋的群山,漫山红叶之中夹杂着苍翠的青松,微凉的山风轻轻刮过,红红黄黄的落叶如风中翩翩飞舞的蝴蝶。轻柔地落在小路上。

    周晚晚不肯走青石板铺的林间小路,踩着干枯的草地和落叶,在树林里随意走着,听着脚下轻轻的咔嚓声,再抬头让清澈温暖的阳光透过树叶斑驳地照在脸上。整个人都跟着温暖明朗起来。

    沈国栋两只手插在裤兜里,跟着周晚晚漫无目的地东走西走,她爱走到哪里就去哪里,一点都不加干涉。

    偶尔遇到个沟沟坎坎,小汪跳过去回头等着周晚晚,她要是自己跳过去了,它就围着她蹦跶几下表扬她,她要是犯懒不肯自己跳,或者沟太大跳不过去,沈国栋就把她夹在咯吱窝下。长腿一迈,轻轻松松地就送过去了。

    每到这时候,小汪就很为周晚晚着急,它反复地跳过来跳过去给周晚晚做示范。告诉她,你看,多简单!我跳过去了!我跳回来了!我又跳过去了!我又……

    沈国栋拉着周晚晚就走,每次看见那条傻狗犯蠢他都觉得特别丢人,他当初怎么会想到要送这傻狗给囡囡呢……

    树林里间隔着种了很多果树,最常见的就是山里红、山梨、山丁子,还有故意移植过来的榛子树。栗子树,都是为了给散步的首长们增加趣味的,所以掉到地上的果子每天都有专人收拾,树上的却几乎没人动。

    沈国栋把周晚晚扛在肩膀上。喜欢哪个就让她自己摘。他就没想过要替小丫头摘果子的事,她从来都是喜欢摘胜过喜欢吃的,沈国栋最了解周晚晚这些小兴趣,当然不能剥夺她的乐趣。

    所以,回来的路上,沈国栋兜里揣了一大把山里红和山丁子。手里拎着一根结满栗子的树枝,怀里还抱着一个走累了的小懒猪,乐呵呵地满载而归。

    小汪嘴里叼着一个比周晚晚拳头还大的山梨,是它在树下耍赖不走,非要一个,周晚晚摘给它的。

    小汪走两步就停下来咧一咧嘴,再使劲儿挤挤眼睛。这山梨还没熟透,特别特别酸,沈国栋说了,“你真的想要?给你摘了就不许仍!”所以可怜的小汪就一路被酸得几乎要抱着脑袋哭一通……

    他们走到离沈爷爷的小楼最近的路口,看到沈国新探头探脑地往沈爷爷家张望。

    再走近一点,周晚晚和沈国栋对视了一眼,沈国新的样子太奇怪了。

    沈国新今年十三岁,长得不算矮,却比同龄的男孩子胖一些。

    梁晴怕他们营养跟不上,这一两年就背着沈源吩咐小张定期给家里送吃的,每天睡前还给孩子们吃饼干喝糖水加餐。可能沈国新还没到抽个子特别快的时候,营养需求没那么大,所以有点过盛。

    他的鞋子夹在胳膊下面,脚上的袜子又脏又破,还有隐隐的血迹,衣服有些凌乱,衬衫的领口缺了两颗扣子,手上别别扭扭地推着一辆没有车把的自行车,整个人非常狼狈。

    “沈国新,你这是怎么搞的?”沈国栋站定了沉声问沈国新。

    对大伯父家的几个孩子,沈国栋一直没有任何感觉。他与他们除了因为血缘关系,偶尔在沈爷爷这见一面,几乎没有任何交集。而最近两年,在沈国栋刻意安排下,他们见面的次数都屈指可数。

    这种无法选择的简单的血缘牵绊沈国栋从来没在乎过,所以,他对沈国新几个的了解甚至都没有对赵小三儿的多。

    可沈国新对沈国栋却完全不是这样,他回头看见沈国栋,脸色忽然一变,扔下自行车撒腿就跑。甚至夹在腋下的鞋子掉了一只都没敢回来捡。

    沈国栋嗤笑一声,满不在乎地抱着周晚晚回家。

    沈国新会怕沈国栋太正常了,周晚晚一点都不觉得奇怪。因为沈国栋在沈国新面前开过枪,差点打死沈国青。

    这场红色革命刚开始的时候,沈国青作为学校的积极分子马上被选为第一批*卫兵,开始了她轰轰烈烈的革命旅程。

    沈国青在外面革别人的命还不算,竟然把目光投向了沈爷爷。

    沈爷爷早有先见之明,当年闯荡南洋的经历从回到大陆就没露过,甚至当年跑单帮做小买卖都被他运作成了受资本家压迫的贫苦工人,所以他的历史清清白白没有一点可查之处。

    可是沈国青眼光独到。沈爷爷没有历史问题可查,生活习惯上却有瑕疵。她盯上了沈爷爷收藏的那上百把枪支。

    那里面甚至有一百多年前的鸟嘴火铳,这么多年前的东西能不旧吗?是旧的就得丢弃!销毁!全部砸烂!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沈爷爷爱收集枪械,可是军队里闹得再凶。也没人敢把主意打到沈爷爷头上来。他警卫班的班长曾经一枪就打掉了敢跟沈爷爷呛声的一个二愣子的军帽,顺便剃掉了他头上血淋淋一道头皮。

    “老子子弹多着呢!不介意一枪一枪给你剃个头!”

    沈爷爷优哉游哉地坐着看,还说风凉话,“你小子这是什么烂枪法!剃头还见血!弄我一院子血乎淋拉地招苍蝇!”

    从此,沈爷爷面前彻底清净了。

    当然。沈爷爷活到这么大年纪,经历了那么多风风雨雨,对一切看得也特别透彻,他轻易不会在这么紧张的政治形势下拿手下的命去硬碰硬。

    他让警卫班拆了几张破桌子,在院子里拢了一堆火,又去找了一些报废了的枪支零件扔进去,再请来几个积极分子围着火堆转了两圈,表示他积极响应破四旧的号召,所有不符合新生活、新思想与旧文化、旧习俗有关的东西都被他销毁了!

    无论别人信不信,反正从此没人敢来招惹沈爷爷了。被子弹剃头那小子头上的疤还没好呢。闹革命不要命的毕竟是少数中的少数。

    闹革命不要亲爷爷的其实也不多,沈爷爷有幸摊上了个沈国青。沈国青现在不叫沈国青了,她给自己改名了名字,叫沈国红。

    沈国红冲进沈爷爷的书房,一通乱翻乱砸,誓要横扫一切牛鬼蛇神,敢教日月换新天,不给旧思想、旧文化留一丝生存的土壤!

    沈爷爷气得直拍桌子却舍不得真把孙女怎么样。他妻子早逝,一辈子就两个儿子,这个大孙女刚出生的时候。沈爷爷比生了孙子还高兴。

    虽然后来沈国红跟他不亲,感情也不那么好了,可是沈爷爷心里还是非常心疼这几个孩子的。

    沈爷爷身边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屏息凝神地站在书房外面,在里面闹腾的是首长的亲孙女。首长骂两句都舍不得,他们哪敢真跟她动刀动枪的。

    沈国红不知是砸上了瘾还是感觉到了沈爷爷的不舍,愈发过分,竟然拿着沈爷爷的一套黑胶唱片说他崇尚资产阶级生活方式,仇视社会主义,是反革命!

    那套黑胶唱片是沈奶奶的遗物。这些年颠沛流离,沈奶奶的遗物唯一保留下来的也就剩这几张唱片了。

    沈国红小的时候,沈爷爷还曾经放给她听过,这是奶奶的遗物,全家人没有不知道的。没想到她连这个都不肯放过,沈爷爷的心彻底凉了。

    老人家气得摔了茶杯,门外的警卫队长几次把手放到了枪套上。

    沈国栋就是在这时候过来的,他随意地拿着从沈爷爷那里赢来的勃朗宁M1911半自动手枪,站在门口冷冷地看着沈国红,“赶紧给我滚!”

    急匆匆赶来的沈源夫妻和沈国新也冲进书房,对沈国红又拉又拽,可是她就是不肯走,还扬言谁要是敢拦着她,就跟沈爷爷一样,是仇视革命,他们一家蛇鼠一窝,是落后的反革命家庭!

    沈国栋抬手就给了沈国红一枪,要不是沈爷爷眼疾手快撞了他一下,他当场就把沈国红的脑袋打穿了。

    就是这样,他在情急之下的下意识反应也太敏捷了,即使被重重地撞开了,还是打中了沈国红的腿。接着,沈国栋还是不解气,又躲开了沈爷爷,扔过去一个青铜灯座,重重地砸在了沈国红受伤的腿上。

    沈国栋是真想要沈国红的命。

    沈国红小腿腿骨粉碎性断裂,经过紧急抢救,需要卧床好几个月静养,现在还在跟进治疗,医生都不敢肯定是否会留下残疾。(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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