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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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总,其实你不用送我的,我可以打车回去。”纪笙笙跟着林江北从包间里出来后,仰头仰头看看比她高了一头的林江北,说。
林江北回她,语气不容置疑的:“必须得送,下雨天让你自己一个人回家,我不怎么放心。”
应该是熬夜加班的缘故吧,就着走廊昏昏暗暗的灯,林江北低头看眼纪笙笙,看平日里漂漂亮亮的她,此时脸苍苍白白的,憔悴又疲惫的。手抄进口袋里,林江北抿了下唇,补充:“笙笙,你知道你现在看起来特憔悴跟疲惫吗?我如果不去送你,真的挺怕你半路晕倒的,到时候,你爸妈可得数落我了。”眯了眯眼,林江北好像想起了什么,“对了,今晚是不是发生什么事儿了?看你一晚上心不在焉的?”
纪笙笙怔一下,半晌,否认:“没有啊,只是工作太累了而已吧。”
说话间,微微垂下头,脑子里一晃而过的,是温景时走路时的样子。
===
包间距离电梯口挺近的。
说话间,林江北跟纪笙笙已经一前一后走到了电梯旁。
电梯门口的地毯是手工剪花的新西兰羊毛毯。
红色绣花,颜色艳丽,富丽堂皇。
林江北锃亮的皮鞋在上面踩踩,从羊毛大衣口袋里伸出手按了下电梯,回头再看眼脸色苍白的纪笙笙,感慨:“你也知道累啊,我还以为你不知道累呢。说实在的,笙笙,你有时候看着挺让人心疼的,一个小姑娘家的,工作起来的时候真的太拼命了。这两周熬夜可是熬得黑眼圈都出来了。”
纪笙笙笑一下,努力提着精神:“作为老板,员工工作起来卖力又热情,难道不是很开心的一件事?”
“是挺开心的,但,笙笙,不管怎样,都要注意身体,要是身体熬垮了,得不偿失。”
纪笙笙低头看看脚尖,嗯了一声。
纪笙笙今天穿了双休闲的白色松糕鞋,裤脚微微挽起成了九分裤,看着腿特长,也特青春。
林江北上下打量她一番:不知不觉的,她竟跟在他身边工作了三年了。
这三年里,前两年,她每天去上班时都是神采飞扬,脚步轻盈的,全身上下满满的活力,看着就让人赏心悦目满心欢喜。但,自从一年前跟沈隶交往后,她身上的光芒开始慢慢的变得暗淡了。
他偶尔就会看到她忙完工作突然心事重重的走神。
跟一个男人在一起后,开始变得有点不开心了,也许是,选错了人了吧。
左右两部电梯一部在一楼停了好一会儿,一部在五楼停了好一会儿,也不知道在干什么呢。
一向没怎么耐心的林老板今天难得有点耐心,看看电梯的红色数字显示,再静静看着纪笙笙,问她:“笙笙,知道我今晚带你来参加我的庆生会其实还有点小目的吗?”
“小目的?”
“想让你认识下我的那些朋友们。”林江北有双桃花眼,桃花眼上的睫毛很密很长很好看,眨巴眨巴眼睛,林江北说,“今天到场的朋友可都是咱们东城金字塔顶尖的人物,个个都身价不菲非富即贵的。今晚坐你旁边的许绥许大少还有印象吧,他爸是做珠宝生意的,他妈在银行工作,是个副行长。他12年从麻省理工学院毕业,现在自己开着个广告公司,目前在准备上市……”微顿一下,林江北挑了下眉,换成了正儿八经的语气,“笙笙,能听哥一句劝吗,别在沈隶身上浪费时间了,跟沈隶分开吧,跟他分开后我给你介绍更好的。哎,你跟沈隶在一起,我真的太为你不值的。你说你们在一起的这一年多,你帮他照顾他儿子,时不时的去他家给他洗衣做饭打扫卫生做保姆,他做什么了?”
他几乎什么都没做吧。
他们交往那么多天,林江北只见过沈隶开车去公司接过纪笙笙一次。
还他妈的全程冷着一张脸。
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
“林总,谢谢关心了。但你好像误会了什么。”纪笙笙的眼睛特漂亮,微眯时像只小狐狸,仰头看着林江北,纪笙笙说,“沈隶他对我挺好的,就是他平日里可能工作太忙了,所以稍稍忽略了我。”
沈隶真的特忙,最近这一个月,他基本就没在东城呆过一天。
一直忙着飞来飞去了。
她给他打电话,第一天也许还在伦敦呆着呢,第二天,他就告诉她他刚忙完,正在苏黎世的某家酒店里休息。
“太忙所以忽略你,归根结底还是没把你放心上,他跟你在一起,不过是他妈跟他儿子太喜欢你了。”微抿下唇瓣,林江北告诉她,“前几天跟几个娱乐圈的朋友打牌,也不知怎么的就聊起了沈隶了。知道最近咱们东城特火的一小明星宋桐吗?一还没毕业的大三学生,好像没什么背景,爸妈不过普通的上班族,最近拍的电影,合作得却都是一线明星一流导演。有人说她的好运气多亏了背后有位金主。而这位金主,好像是沈隶。”
林江北说完,纪笙笙愣了得有好一会儿,才缓缓开口:“这八卦也太离谱了。沈隶他工作很忙,根本没时间去认识什么女明星的。而且这半年来,他格外忙,在国内呆着的时间基本没超过一个月,宋桐是这半年才火起来的吧。”
林江北点点头:“也许沈隶真跟宋桐没关系。但笙笙,你没有发现宋桐长得有点像姚周吗?”
纪笙笙心里咯噔一下:姚周是跟沈隶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小青梅,沈隶一直很喜欢她。但奈何姚周对沈隶没什么意思,大约是在八年前,姚周举家去了法国定居,而两年前,姚周在法国勃艮第跟个酿酒大亨结了婚,生活好像挺幸福的。
都说得不到才是最好的。
这些年,沈隶应该一直没忘记姚周。
前不久,她还曾不小心看到沈隶大长腿叠加着坐在窗台前眼巴巴看着手机里姚周的照片发呆。
样子落寞又深情的。
深吸了口凉气,纪笙笙看林江北:“长得像又怎样,姚周是姚周,宋桐是宋桐。沈隶应该没那么无聊的因为她们长得像就去做宋桐的背后金主的。”
等了得有十分钟了吧,电梯竟还没来呢。
纪笙笙不想等了,看看林江北:“林总,我现在很累,真的想赶紧回家了,我就走楼梯了,你别送我了,我自己打车回去就好。”说话间,纪笙笙已经迈开步子往楼梯间走了。
纪笙笙是个瘦巴巴的姑娘。
也不知道是不是工作累的,平日里爱挺直背脊的姑娘此时此刻佝偻着背,看起来卑微又渺小的。
林江北叹息一声,迈着大长腿去追了她。
===
虽说不相信林江北刚说的关于沈隶跟宋桐的一些八卦。
但是,这些八卦在潜意识中还是影响到了纪笙笙的心情。
下楼梯的时候,纪笙笙心不在焉的,走到拐角处是差点跟人撞了。
好在林江北及时拉了她一把。
回个神儿,抬起头,纪笙笙想要跟差点被她撞到的人说声对不起的,却不想,抬头看到的人会是蒋年。
温景时在墨尔本时的得力助手。
挺年轻的一小伙儿,不过二十八岁,却已经跟在温景时身边五年了。
这主要归功于蒋年脑子很聪明,做事一丝不苟滴水不漏的,对温景时又很忠诚,温景时也就一直都挺信任他了。
“蒋特助,好久不见啊。”林江北是认识蒋年的,看到蒋年,热络的打了个招呼。
蒋年笑一下,嘴角有淡淡的梨涡:“早上听温总说了今天是小林总的生日,生日快乐啊。”
林江北笑:“谢谢。”
===
在纪笙笙的记忆中,温景时是个很有衣品的人,几乎不怎么看时尚杂志,搭起衣服来却总是信手拈来,要多时尚好看就有多时尚好看。
不像她跟蒋年,三年前就俩土包子,不怎么会搭配衣服,总是能特强悍的把大牌穿成地摊货。
她穿的实在太丑了,以至于温景时后来看不下去了,干脆每天早上在她起床前,先去衣帽间给她把衣服搭配好,放在她的枕头边。
而为了能让她自己提升衣品。闲暇时,她的时尚指导温景时先生常会把她圈在他宽厚干净,有阿玛尼寄情男香萦绕的怀里,翻阅着一页一页画面漂亮精致的时尚杂志告诉她一些衣服搭配的技巧。
纪笙笙想,她现在特别会穿衣打扮,公司里很多小姑娘经常学她,偶尔买个衣服还找她给个意见,很大程度上,多亏了温景时。
而三年未见,纪笙笙看看蒋年,穿起衣服来也特别有味道了。
驼色的羊绒大衣,大衣里穿了件棕色的针织衫。
大衣跟针织衫虽是同色系,但好在深浅有别,层次分明。
一楼大厅灯光挺明亮的,灯光打在脸上,纪笙笙抬头看看蒋年,想着该怎么开口打招呼时,却听蒋年问林江北:“温总还在包间里吧。”
“在啊。”林江北眨了下眼睛,走到纪笙笙身边,手轻轻在她肩膀上碰了下,对蒋年笑了一下,邀请他,“我现在先去送下我身边这位小姑娘回家,一会儿还会回来的。到时候一起去唱歌吧,我在万千璀璨订好了包间了。”
“下次吧。”蒋年看看他,抱歉的语气,“小林总,温总的右腿受了伤,下雨天,他的右腿关节可能会痛。我想,就先接他回家了。”
“什么?下雨天,六哥关节会痛?”林江北愣一下,片刻后摸摸脑袋,有点自责,“明知道六哥身体不好,这种鬼天气,还让六哥过来,我也真够混的。”皱下眉,“我现在就去把六哥接出来。”
“您先去送您身边的这位小姐回家吧。我去接温总就好。改天天气好你们可以再聊。”蒋年微微弯下腰,对他客气笑一下,迈着大长腿上了楼。
自始至终,眼神一刻都不曾在纪笙笙身上落下。
===
蒋年说,温景时受伤的腿在下雨天会关节痛。
墨尔本是个多雨的城市,三年来,温景时过的日子还真是够苦的。
微微低头叹息了下,纪笙笙心里特别不是滋味。
“林总,其实你不用送我的,我可以打车回去。”纪笙笙跟着林江北从包间里出来后,仰头仰头看看比她高了一头的林江北,说。
林江北回她,语气不容置疑的:“必须得送,下雨天让你自己一个人回家,我不怎么放心。”
应该是熬夜加班的缘故吧,就着走廊昏昏暗暗的灯,林江北低头看眼纪笙笙,看平日里漂漂亮亮的她,此时脸苍苍白白的,憔悴又疲惫的。手抄进口袋里,林江北抿了下唇,补充:“笙笙,你知道你现在看起来特憔悴跟疲惫吗?我如果不去送你,真的挺怕你半路晕倒的,到时候,你爸妈可得数落我了。”眯了眯眼,林江北好像想起了什么,“对了,今晚是不是发生什么事儿了?看你一晚上心不在焉的?”
纪笙笙怔一下,半晌,否认:“没有啊,只是工作太累了而已吧。”
说话间,微微垂下头,脑子里一晃而过的,是温景时走路时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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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间距离电梯口挺近的。
说话间,林江北跟纪笙笙已经一前一后走到了电梯旁。
电梯门口的地毯是手工剪花的新西兰羊毛毯。
红色绣花,颜色艳丽,富丽堂皇。
林江北锃亮的皮鞋在上面踩踩,从羊毛大衣口袋里伸出手按了下电梯,回头再看眼脸色苍白的纪笙笙,感慨:“你也知道累啊,我还以为你不知道累呢。说实在的,笙笙,你有时候看着挺让人心疼的,一个小姑娘家的,工作起来的时候真的太拼命了。这两周熬夜可是熬得黑眼圈都出来了。”
纪笙笙笑一下,努力提着精神:“作为老板,员工工作起来卖力又热情,难道不是很开心的一件事?”
“是挺开心的,但,笙笙,不管怎样,都要注意身体,要是身体熬垮了,得不偿失。”
纪笙笙低头看看脚尖,嗯了一声。
纪笙笙今天穿了双休闲的白色松糕鞋,裤脚微微挽起成了九分裤,看着腿特长,也特青春。
林江北上下打量她一番:不知不觉的,她竟跟在他身边工作了三年了。
这三年里,前两年,她每天去上班时都是神采飞扬,脚步轻盈的,全身上下满满的活力,看着就让人赏心悦目满心欢喜。但,自从一年前跟沈隶交往后,她身上的光芒开始慢慢的变得暗淡了。
他偶尔就会看到她忙完工作突然心事重重的走神。
跟一个男人在一起后,开始变得有点不开心了,也许是,选错了人了吧。
左右两部电梯一部在一楼停了好一会儿,一部在五楼停了好一会儿,也不知道在干什么呢。
一向没怎么耐心的林老板今天难得有点耐心,看看电梯的红色数字显示,再静静看着纪笙笙,问她:“笙笙,知道我今晚带你来参加我的庆生会其实还有点小目的吗?”
“小目的?”
“想让你认识下我的那些朋友们。”林江北有双桃花眼,桃花眼上的睫毛很密很长很好看,眨巴眨巴眼睛,林江北说,“今天到场的朋友可都是咱们东城金字塔顶尖的人物,个个都身价不菲非富即贵的。今晚坐你旁边的许绥许大少还有印象吧,他爸是做珠宝生意的,他妈在银行工作,是个副行长。他12年从麻省理工学院毕业,现在自己开着个广告公司,目前在准备上市……”微顿一下,林江北挑了下眉,换成了正儿八经的语气,“笙笙,能听哥一句劝吗,别在沈隶身上浪费时间了,跟沈隶分开吧,跟他分开后我给你介绍更好的。哎,你跟沈隶在一起,我真的太为你不值的。你说你们在一起的这一年多,你帮他照顾他儿子,时不时的去他家给他洗衣做饭打扫卫生做保姆,他做什么了?”
他几乎什么都没做吧。
他们交往那么多天,林江北只见过沈隶开车去公司接过纪笙笙一次。
还他妈的全程冷着一张脸。
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
“林总,谢谢关心了。但你好像误会了什么。”纪笙笙的眼睛特漂亮,微眯时像只小狐狸,仰头看着林江北,纪笙笙说,“沈隶他对我挺好的,就是他平日里可能工作太忙了,所以稍稍忽略了我。”
沈隶真的特忙,最近这一个月,他基本就没在东城呆过一天。
一直忙着飞来飞去了。
她给他打电话,第一天也许还在伦敦呆着呢,第二天,他就告诉她他刚忙完,正在苏黎世的某家酒店里休息。
“太忙所以忽略你,归根结底还是没把你放心上,他跟你在一起,不过是他妈跟他儿子太喜欢你了。”微抿下唇瓣,林江北告诉她,“前几天跟几个娱乐圈的朋友打牌,也不知怎么的就聊起了沈隶了。知道最近咱们东城特火的一小明星宋桐吗?一还没毕业的大三学生,好像没什么背景,爸妈不过普通的上班族,最近拍的电影,合作得却都是一线明星一流导演。有人说她的好运气多亏了背后有位金主。而这位金主,好像是沈隶。”
林江北说完,纪笙笙愣了得有好一会儿,才缓缓开口:“这八卦也太离谱了。沈隶他工作很忙,根本没时间去认识什么女明星的。而且这半年来,他格外忙,在国内呆着的时间基本没超过一个月,宋桐是这半年才火起来的吧。”
林江北点点头:“也许沈隶真跟宋桐没关系。但笙笙,你没有发现宋桐长得有点像姚周吗?”
纪笙笙心里咯噔一下:姚周是跟沈隶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小青梅,沈隶一直很喜欢她。但奈何姚周对沈隶没什么意思,大约是在八年前,姚周举家去了法国定居,而两年前,姚周在法国勃艮第跟个酿酒大亨结了婚,生活好像挺幸福的。
都说得不到才是最好的。
这些年,沈隶应该一直没忘记姚周。
前不久,她还曾不小心看到沈隶大长腿叠加着坐在窗台前眼巴巴看着手机里姚周的照片发呆。
样子落寞又深情的。
深吸了口凉气,纪笙笙看林江北:“长得像又怎样,姚周是姚周,宋桐是宋桐。沈隶应该没那么无聊的因为她们长得像就去做宋桐的背后金主的。”
等了得有十分钟了吧,电梯竟还没来呢。
纪笙笙不想等了,看看林江北:“林总,我现在很累,真的想赶紧回家了,我就走楼梯了,你别送我了,我自己打车回去就好。”说话间,纪笙笙已经迈开步子往楼梯间走了。
纪笙笙是个瘦巴巴的姑娘。
也不知道是不是工作累的,平日里爱挺直背脊的姑娘此时此刻佝偻着背,看起来卑微又渺小的。
林江北叹息一声,迈着大长腿去追了她。
===
虽说不相信林江北刚说的关于沈隶跟宋桐的一些八卦。
但是,这些八卦在潜意识中还是影响到了纪笙笙的心情。
下楼梯的时候,纪笙笙心不在焉的,走到拐角处是差点跟人撞了。
好在林江北及时拉了她一把。
回个神儿,抬起头,纪笙笙想要跟差点被她撞到的人说声对不起的,却不想,抬头看到的人会是蒋年。
温景时在墨尔本时的得力助手。
挺年轻的一小伙儿,不过二十八岁,却已经跟在温景时身边五年了。
这主要归功于蒋年脑子很聪明,做事一丝不苟滴水不漏的,对温景时又很忠诚,温景时也就一直都挺信任他了。
“蒋特助,好久不见啊。”林江北是认识蒋年的,看到蒋年,热络的打了个招呼。
蒋年笑一下,嘴角有淡淡的梨涡:“早上听温总说了今天是小林总的生日,生日快乐啊。”
林江北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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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纪笙笙的记忆中,温景时是个很有衣品的人,几乎不怎么看时尚杂志,搭起衣服来却总是信手拈来,要多时尚好看就有多时尚好看。
不像她跟蒋年,三年前就俩土包子,不怎么会搭配衣服,总是能特强悍的把大牌穿成地摊货。
她穿的实在太丑了,以至于温景时后来看不下去了,干脆每天早上在她起床前,先去衣帽间给她把衣服搭配好,放在她的枕头边。
而为了能让她自己提升衣品。闲暇时,她的时尚指导温景时先生常会把她圈在他宽厚干净,有阿玛尼寄情男香萦绕的怀里,翻阅着一页一页画面漂亮精致的时尚杂志告诉她一些衣服搭配的技巧。
纪笙笙想,她现在特别会穿衣打扮,公司里很多小姑娘经常学她,偶尔买个衣服还找她给个意见,很大程度上,多亏了温景时。
而三年未见,纪笙笙看看蒋年,穿起衣服来也特别有味道了。
驼色的羊绒大衣,大衣里穿了件棕色的针织衫。
大衣跟针织衫虽是同色系,但好在深浅有别,层次分明。
一楼大厅灯光挺明亮的,灯光打在脸上,纪笙笙抬头看看蒋年,想着该怎么开口打招呼时,却听蒋年问林江北:“温总还在包间里吧。”
“在啊。”林江北眨了下眼睛,走到纪笙笙身边,手轻轻在她肩膀上碰了下,对蒋年笑了一下,邀请他,“我现在先去送下我身边这位小姑娘回家,一会儿还会回来的。到时候一起去唱歌吧,我在万千璀璨订好了包间了。”
“下次吧。”蒋年看看他,抱歉的语气,“小林总,温总的右腿受了伤,下雨天,他的右腿关节可能会痛。我想,就先接他回家了。”
“什么?下雨天,六哥关节会痛?”林江北愣一下,片刻后摸摸脑袋,有点自责,“明知道六哥身体不好,这种鬼天气,还让六哥过来,我也真够混的。”皱下眉,“我现在就去把六哥接出来。”
“您先去送您身边的这位小姐回家吧。我去接温总就好。改天天气好你们可以再聊。”蒋年微微弯下腰,对他客气笑一下,迈着大长腿上了楼。
自始至终,眼神一刻都不曾在纪笙笙身上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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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年说,温景时受伤的腿在下雨天会关节痛。
墨尔本是个多雨的城市,三年来,温景时过的日子还真是够苦的。
微微低头叹息了下,纪笙笙心里特别不是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