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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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这样,那只能明天再见了。”听温景时说完后,霍沛很绅士的对纪笙笙笑了一下。笑完,眼神再落到温景时抓住纪笙笙手腕的手上,眉头微皱了一下。
上次一起喝酒,安寰并没有把温景时可能喜欢纪笙笙的事儿说出去,霍沛也就自然不知情温景时这位上司对纪笙笙也是有些想法的。此时看着他握着她的手腕,怎么看怎么暧昧,霍沛不由的抬头又看了眼温景时,对上温景时冷冷的略微带着些许对纪笙笙的占有欲的目光,霍沛好像了然了什么。
竟跟大学时候同窗了四年的老同学温景时喜欢上了同一个女人啊,有意思。
依稀记得大学时候认识的那个温景时在学校里可是出了名的高岭之花不近女色,以前在学校里,一群人聚在一块聊八卦,总是少不了的话题是:温景时会喜欢上什么样的女人。
原来,喜欢漂亮可爱,元气满满,神采飞扬,很少女的款啊。
对温景时再笑下,霍沛打个招呼:“老同学好久不见了,有空一起喝酒?”
温景时点个头:“可以。”
“那,我就先离开了。”对温景时点个头,再看眼纪笙笙,霍沛走到停在马路边上的路虎,开了车门上去。
“哥,你跟霍沛是老同学?”目送着霍沛开车离去后,安寰走到温景时面前,有些诧异的看他。
温景时嗯一声:“是,老同学。”
不过,不太熟。
大学时候,他很少去上课,也就考试的时候会出现。而霍沛也不是那种经常在学校呆着的人物。不过,虽然不经常出现在学校,也是知道学校里好像经常有人议论他会喜欢什么样的姑娘。
喜欢什么样的姑娘。那时候,他也挺好奇的。
微微垂头看眼身边站着的纪笙笙,温景时松开了握住她手腕的手,松开后,却看纪笙笙正好抬起头也在看他,橘色柔美灯光里,纪笙笙的眼睛特别漂亮也特别闪亮,说话的声音也特别好听,软软的:“温总,现在我们要去赴方总的约了吧?”
外面寒气入骨,纪笙笙说话时,白气氤氲。而寒风中,她的小鼻子被吹得微微泛着红。
温景时目不转睛看看她,告诉她:“刚刚是骗你的。”
纪笙笙愣一下:“什么?”
“骗你的。”夜风吹拂中,温景时的声音有些缥缈却清晰的传入到纪笙笙的耳畔,“方总真的挺满意你的设计的,挺想请你吃饭,不过这周他出差去了广州,等下周回来,估计他会很郑重邀请你的。”顿了顿,温景时看着纪笙笙,声音又缥缈了些,“刚刚看到你跟霍沛在一起,我心里不是很舒服。”
“刚刚看到你跟霍沛在一起,我心里不是很舒服。”在心里重复了一遍这句话,纪笙笙莫名有些心慌,抬头跟他对视着,有点不是很明白他的意思。
一旁的安寰也觉得温景时说的有点太含蓄,帮忙解说:“纪设计师,简单点,就是我哥喜欢你,看到你跟别的男人在一块,吃醋了,心里不舒服,所以骗了你,只是不想你跟霍沛在一起。”
是这样吗?
纪笙笙视线从说话的安寰身上转到温景时身上,抬头再看他一眼,却听温景时竟承认了:“嗯,喜欢上了,吃醋了。”
刚刚温景时含蓄的说看到她跟霍沛在一起,心里不舒服时,她就开始心慌起来,现在,听到喜欢上了吃醋了这七个字从温景时嘴巴里毫不含糊的说出来的时候,纪笙笙的心好像一下子就要跳出来了。
有点手足无措的,纪笙笙第一念头是逃避。抱紧了怀里的花,纪笙笙没敢再看温景时的眼睛,低头说了句既然没事儿,那她就先回家了,而后抱着花快步朝停放着她的车子的地上停车场走去。
等走到了自己车前,开了车门,把一堆花放在副驾驶上,再快步走到驾驶处,上去,坐好,关了车门,纪笙笙系上安全带,微微有点喘粗气。
温景时说,喜欢上了她,不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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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你简直让我对你刮目相看了啊,竟然表明自己心意了。”目送着纪笙笙快步走到自己车前,钻进车里后,安寰扭过头看温景时,一脸笑意,“我哥承认喜欢上一个女人了,哇,简直大新闻啊大新闻。”说话间,安寰从口袋里掏出了手机,“我要给干妈打个电话,告诉干妈,我哥现在有喜欢的女人了。”
“把手机放下。”温景时看安寰,蹙眉很不开心的样子,“没看到刚才我说了喜欢她后,她逃开了吗。八字还没一撇的事儿,你着急什么。”
安寰笑,嘴甜的不得了:“哥,我是对你有信心,相信你能追到她啊。”
“那也不能打。追上再说吧。”低头看眼腕表,温景时再看眼安寰,“回家吧,阿姨应该做好了饭了。”
好吧,不打就不打吧。哪天追上了纪设计师,温景时不声不响的把她直接带去墨尔本见父母,给他们个惊喜也不错。这么想着,安寰跟在温景时身后,去取车回家了。
还有几天就是小元旦了。
再不久,就是春节了。
年关将至,安寰开着车,看外面途径的多个商场都开始打出广告在做促销了。而一些小商店的门口,也开始挂起了大红灯笼,挺喜庆的。
看着喜庆的街景,安寰笑眼弯弯再看温景时:“哥,能在年末碰上喜欢的人,真是恭喜你啊。”
安寰觉得,自己对温景时这个干哥哥也算是真爱了。温景时有喜欢的人了,他看起来比他都要高兴,一路上是时不时就哼个小调。
不过,哼着小调,在看到温景时一路几乎都是面无表情时,安寰还是颇为他担心的:“哥,你打算怎么追纪设计师啊?总板着一张臭脸追可是行不通的。”
温景时看看他,没说话。
安寰撇撇嘴,想了想,继续说:“哥,能不能告诉我一下你跟你前女友在墨尔本时是怎么开始的?这么多年了,我一直都好好奇你跟你前女友是怎么开始的,谁先追的谁。”顿了顿,安寰实话实说,“哥,要不是你有过前女友,我真的会怀疑你的性取向。啧啧,现在看到你又喜欢上纪设计师,我终于相信你是个正常男人了。”
妈的,什么叫终于相信他是个正常男人了。
他一直都是正常男人好不好。
不过,要说起他跟纪笙笙在墨尔本是怎么开始的。也算是他追的她吧。
在墨尔本,跟纪笙笙在一起工作了一段时间后,挺欣赏她,跟她很聊得来,觉得有个这样的女孩做女朋友挺不错,而那时候他妈妈也开始一直在唠叨他相亲相亲相亲,索性,就直接问了纪笙笙做他女朋友好不好。
纪笙笙一开始说:“不好。”
他问:“为什么不好?”
纪笙笙实话实说:“因为我喜欢别人啊。”
他反驳她:“可你喜欢的那个别人已经结婚有孩子了,你们不可能的了。”
“那我也不要做你的女朋友。因为,我有点怕你。”
“怕我?为什么怕我?”纪笙笙说怕他的时候模样可爱又认真的,他是不自觉的笑着在她脑袋上揉了下,像揉小狗一样。
她眨巴下眼睛:“也许因为你是我老板?”
在墨尔本遇到纪笙笙时,纪笙笙刚刚大学毕业,全身上下都是活力,看着特舒服。舒服的让他真的挺想跟她关系更亲密一些,只能循循善诱,“我是老板,那你做老板娘不好吗?以后在公司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
她嗯一声,歪头想了好一会儿:“是很不错呢。不过,你喜欢我吗?”
他实话实说:“还好,虽不至于会喜欢的要死要活,非你不可。但,以前我可没动过让谁做我女朋友的念头,你是第一个。”顿了下,他告诉她,“我们可是很聊得来的,在一起一起努力试着喜欢上彼此不好吗?”
温景时清楚的记得,那时候在他说完后,纪笙笙托腮小女孩一样看他好久好久,问他:“你干嘛要长得这么帅,帅的让我都有点神魂颠倒了。让我有种不做你女朋友不跟你交往试试感觉会很亏呢。”
他们在一起交往了三个月,那三个月里,纪笙笙好像问过他一次:“你猜我们谁先爱上谁?”
他说:“不知道。”
她笑,特自恋的裸/露着光滑的腿跨坐在他身上:“你会先爱上我,谁让我可爱漂亮还性感了。”
嗯,时间证明,果真是他先爱上了她。
爱上了,所以对她有占有欲了,看不了她跟对她有想法的男人单独在一起。譬如,今晚。
爱上了,所以最近这一个月来,他几乎每天都会去她所在的楼层转一圈,只是因为想要看他喜欢的小女人一眼。而为了让这个小女人也注意他,再次把她迷得神魂颠倒,他很有心计的每天穿的衣服都不带重样的,把自己打扮的是要多好看就多好看。
有人说,他每天的视察工作简直是来走秀的。
嗯哼,就是走秀的,走秀给纪笙笙看的。
扭头再看看外面熙熙攘攘的人群,温景时心想他算是真的栽在纪笙笙手里了。
“哥,想什么呢?”对着窗外刚发一会儿呆,温景时听安寰问他。
温景时回个神:“没什么。”
安寰想一下:“哥,你不会是因为我刚问了你跟你前女友在墨尔本是怎么开始的,你刚才突然的就想起她了吧。”叹息下,安寰说,“哥,我这三年来也真好奇你那前女友长什么样,改天给我张照片看看好不好。”抿下唇,安寰又说,“哥,说心里话,我觉得你找你前女友的眼光也挺让人不敢恭维的。你说当初你为了救她受伤,而你受伤在医院那段时间,我去看你,却从来都没见过她出现一次,太没良心。”
温景时回他:“你去看我的时候,已经是事发后一个月了好不好。纪……”脱口而出想说纪笙笙的,但纪字一出口,温景时及时反应了过来,打住了,“她去过医院很多次的,不过被我打发走了而已……”
“是吗。”安寰挑下眉,“哦。”
他刚出事儿时,纪笙笙几乎是天天过去的,过去照顾他。
只是他当时觉得已经分手了,他救她也是心甘情愿的,不想看她每天过来都一副内疚的样子,而那时候,她也办理好了一切手续就要回国了,他只能骗她说他没什么事儿,休息几天就好了,以后没事儿就别过来看他了。
纪笙笙真的挺有良心的了。这三年来,每逢春节的时候,他都会收到纪笙笙的短信的,祝福还在异国他乡的他节日快乐的同时,顺便问他腿是不是好的彻底了。
不过,他现在瘸了,纪笙笙不会介意他是个瘸子吧。
噢,该死的。喜欢上一个人,原来也是会患得患失的。
说实话,这三年来,虽然腿是瘸的,但他却从来没把自己是瘸子这事儿当成过事儿。而现在……
顿一下,温景时给医生陈启义打了电话:“我的腿,到底怎么样才能彻底恢复正常?”
“既然这样,那只能明天再见了。”听温景时说完后,霍沛很绅士的对纪笙笙笑了一下。笑完,眼神再落到温景时抓住纪笙笙手腕的手上,眉头微皱了一下。
上次一起喝酒,安寰并没有把温景时可能喜欢纪笙笙的事儿说出去,霍沛也就自然不知情温景时这位上司对纪笙笙也是有些想法的。此时看着他握着她的手腕,怎么看怎么暧昧,霍沛不由的抬头又看了眼温景时,对上温景时冷冷的略微带着些许对纪笙笙的占有欲的目光,霍沛好像了然了什么。
竟跟大学时候同窗了四年的老同学温景时喜欢上了同一个女人啊,有意思。
依稀记得大学时候认识的那个温景时在学校里可是出了名的高岭之花不近女色,以前在学校里,一群人聚在一块聊八卦,总是少不了的话题是:温景时会喜欢上什么样的女人。
原来,喜欢漂亮可爱,元气满满,神采飞扬,很少女的款啊。
对温景时再笑下,霍沛打个招呼:“老同学好久不见了,有空一起喝酒?”
温景时点个头:“可以。”
“那,我就先离开了。”对温景时点个头,再看眼纪笙笙,霍沛走到停在马路边上的路虎,开了车门上去。
“哥,你跟霍沛是老同学?”目送着霍沛开车离去后,安寰走到温景时面前,有些诧异的看他。
温景时嗯一声:“是,老同学。”
不过,不太熟。
大学时候,他很少去上课,也就考试的时候会出现。而霍沛也不是那种经常在学校呆着的人物。不过,虽然不经常出现在学校,也是知道学校里好像经常有人议论他会喜欢什么样的姑娘。
喜欢什么样的姑娘。那时候,他也挺好奇的。
微微垂头看眼身边站着的纪笙笙,温景时松开了握住她手腕的手,松开后,却看纪笙笙正好抬起头也在看他,橘色柔美灯光里,纪笙笙的眼睛特别漂亮也特别闪亮,说话的声音也特别好听,软软的:“温总,现在我们要去赴方总的约了吧?”
外面寒气入骨,纪笙笙说话时,白气氤氲。而寒风中,她的小鼻子被吹得微微泛着红。
温景时目不转睛看看她,告诉她:“刚刚是骗你的。”
纪笙笙愣一下:“什么?”
“骗你的。”夜风吹拂中,温景时的声音有些缥缈却清晰的传入到纪笙笙的耳畔,“方总真的挺满意你的设计的,挺想请你吃饭,不过这周他出差去了广州,等下周回来,估计他会很郑重邀请你的。”顿了顿,温景时看着纪笙笙,声音又缥缈了些,“刚刚看到你跟霍沛在一起,我心里不是很舒服。”
“刚刚看到你跟霍沛在一起,我心里不是很舒服。”在心里重复了一遍这句话,纪笙笙莫名有些心慌,抬头跟他对视着,有点不是很明白他的意思。
一旁的安寰也觉得温景时说的有点太含蓄,帮忙解说:“纪设计师,简单点,就是我哥喜欢你,看到你跟别的男人在一块,吃醋了,心里不舒服,所以骗了你,只是不想你跟霍沛在一起。”
是这样吗?
纪笙笙视线从说话的安寰身上转到温景时身上,抬头再看他一眼,却听温景时竟承认了:“嗯,喜欢上了,吃醋了。”
刚刚温景时含蓄的说看到她跟霍沛在一起,心里不舒服时,她就开始心慌起来,现在,听到喜欢上了吃醋了这七个字从温景时嘴巴里毫不含糊的说出来的时候,纪笙笙的心好像一下子就要跳出来了。
有点手足无措的,纪笙笙第一念头是逃避。抱紧了怀里的花,纪笙笙没敢再看温景时的眼睛,低头说了句既然没事儿,那她就先回家了,而后抱着花快步朝停放着她的车子的地上停车场走去。
等走到了自己车前,开了车门,把一堆花放在副驾驶上,再快步走到驾驶处,上去,坐好,关了车门,纪笙笙系上安全带,微微有点喘粗气。
温景时说,喜欢上了她,不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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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你简直让我对你刮目相看了啊,竟然表明自己心意了。”目送着纪笙笙快步走到自己车前,钻进车里后,安寰扭过头看温景时,一脸笑意,“我哥承认喜欢上一个女人了,哇,简直大新闻啊大新闻。”说话间,安寰从口袋里掏出了手机,“我要给干妈打个电话,告诉干妈,我哥现在有喜欢的女人了。”
“把手机放下。”温景时看安寰,蹙眉很不开心的样子,“没看到刚才我说了喜欢她后,她逃开了吗。八字还没一撇的事儿,你着急什么。”
安寰笑,嘴甜的不得了:“哥,我是对你有信心,相信你能追到她啊。”
“那也不能打。追上再说吧。”低头看眼腕表,温景时再看眼安寰,“回家吧,阿姨应该做好了饭了。”
好吧,不打就不打吧。哪天追上了纪设计师,温景时不声不响的把她直接带去墨尔本见父母,给他们个惊喜也不错。这么想着,安寰跟在温景时身后,去取车回家了。
还有几天就是小元旦了。
再不久,就是春节了。
年关将至,安寰开着车,看外面途径的多个商场都开始打出广告在做促销了。而一些小商店的门口,也开始挂起了大红灯笼,挺喜庆的。
看着喜庆的街景,安寰笑眼弯弯再看温景时:“哥,能在年末碰上喜欢的人,真是恭喜你啊。”
安寰觉得,自己对温景时这个干哥哥也算是真爱了。温景时有喜欢的人了,他看起来比他都要高兴,一路上是时不时就哼个小调。
不过,哼着小调,在看到温景时一路几乎都是面无表情时,安寰还是颇为他担心的:“哥,你打算怎么追纪设计师啊?总板着一张臭脸追可是行不通的。”
温景时看看他,没说话。
安寰撇撇嘴,想了想,继续说:“哥,能不能告诉我一下你跟你前女友在墨尔本时是怎么开始的?这么多年了,我一直都好好奇你跟你前女友是怎么开始的,谁先追的谁。”顿了顿,安寰实话实说,“哥,要不是你有过前女友,我真的会怀疑你的性取向。啧啧,现在看到你又喜欢上纪设计师,我终于相信你是个正常男人了。”
妈的,什么叫终于相信他是个正常男人了。
他一直都是正常男人好不好。
不过,要说起他跟纪笙笙在墨尔本是怎么开始的。也算是他追的她吧。
在墨尔本,跟纪笙笙在一起工作了一段时间后,挺欣赏她,跟她很聊得来,觉得有个这样的女孩做女朋友挺不错,而那时候他妈妈也开始一直在唠叨他相亲相亲相亲,索性,就直接问了纪笙笙做他女朋友好不好。
纪笙笙一开始说:“不好。”
他问:“为什么不好?”
纪笙笙实话实说:“因为我喜欢别人啊。”
他反驳她:“可你喜欢的那个别人已经结婚有孩子了,你们不可能的了。”
“那我也不要做你的女朋友。因为,我有点怕你。”
“怕我?为什么怕我?”纪笙笙说怕他的时候模样可爱又认真的,他是不自觉的笑着在她脑袋上揉了下,像揉小狗一样。
她眨巴下眼睛:“也许因为你是我老板?”
在墨尔本遇到纪笙笙时,纪笙笙刚刚大学毕业,全身上下都是活力,看着特舒服。舒服的让他真的挺想跟她关系更亲密一些,只能循循善诱,“我是老板,那你做老板娘不好吗?以后在公司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
她嗯一声,歪头想了好一会儿:“是很不错呢。不过,你喜欢我吗?”
他实话实说:“还好,虽不至于会喜欢的要死要活,非你不可。但,以前我可没动过让谁做我女朋友的念头,你是第一个。”顿了下,他告诉她,“我们可是很聊得来的,在一起一起努力试着喜欢上彼此不好吗?”
温景时清楚的记得,那时候在他说完后,纪笙笙托腮小女孩一样看他好久好久,问他:“你干嘛要长得这么帅,帅的让我都有点神魂颠倒了。让我有种不做你女朋友不跟你交往试试感觉会很亏呢。”
他们在一起交往了三个月,那三个月里,纪笙笙好像问过他一次:“你猜我们谁先爱上谁?”
他说:“不知道。”
她笑,特自恋的裸/露着光滑的腿跨坐在他身上:“你会先爱上我,谁让我可爱漂亮还性感了。”
嗯,时间证明,果真是他先爱上了她。
爱上了,所以对她有占有欲了,看不了她跟对她有想法的男人单独在一起。譬如,今晚。
爱上了,所以最近这一个月来,他几乎每天都会去她所在的楼层转一圈,只是因为想要看他喜欢的小女人一眼。而为了让这个小女人也注意他,再次把她迷得神魂颠倒,他很有心计的每天穿的衣服都不带重样的,把自己打扮的是要多好看就多好看。
有人说,他每天的视察工作简直是来走秀的。
嗯哼,就是走秀的,走秀给纪笙笙看的。
扭头再看看外面熙熙攘攘的人群,温景时心想他算是真的栽在纪笙笙手里了。
“哥,想什么呢?”对着窗外刚发一会儿呆,温景时听安寰问他。
温景时回个神:“没什么。”
安寰想一下:“哥,你不会是因为我刚问了你跟你前女友在墨尔本是怎么开始的,你刚才突然的就想起她了吧。”叹息下,安寰说,“哥,我这三年来也真好奇你那前女友长什么样,改天给我张照片看看好不好。”抿下唇,安寰又说,“哥,说心里话,我觉得你找你前女友的眼光也挺让人不敢恭维的。你说当初你为了救她受伤,而你受伤在医院那段时间,我去看你,却从来都没见过她出现一次,太没良心。”
温景时回他:“你去看我的时候,已经是事发后一个月了好不好。纪……”脱口而出想说纪笙笙的,但纪字一出口,温景时及时反应了过来,打住了,“她去过医院很多次的,不过被我打发走了而已……”
“是吗。”安寰挑下眉,“哦。”
他刚出事儿时,纪笙笙几乎是天天过去的,过去照顾他。
只是他当时觉得已经分手了,他救她也是心甘情愿的,不想看她每天过来都一副内疚的样子,而那时候,她也办理好了一切手续就要回国了,他只能骗她说他没什么事儿,休息几天就好了,以后没事儿就别过来看他了。
纪笙笙真的挺有良心的了。这三年来,每逢春节的时候,他都会收到纪笙笙的短信的,祝福还在异国他乡的他节日快乐的同时,顺便问他腿是不是好的彻底了。
不过,他现在瘸了,纪笙笙不会介意他是个瘸子吧。
噢,该死的。喜欢上一个人,原来也是会患得患失的。
说实话,这三年来,虽然腿是瘸的,但他却从来没把自己是瘸子这事儿当成过事儿。而现在……
顿一下,温景时给医生陈启义打了电话:“我的腿,到底怎么样才能彻底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