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哪里来的便宜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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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维桢从昏睡中醒来,望着雪白的天花板还有些迷茫,但很快就想起自己当了莫名跳楼的弟弟的肉垫进了医院。他撑起身体,揉揉太阳穴,问围在身边的心腹:“瑶景呢?”
心腹低着头,很恭敬的回答道:“小少爷就在隔壁,医生说没伤到筋骨,大概这时候也醒了。”
程维桢点了点头,动了动胳膊,觉得没有什么异样,道:“我去看看他。”
“您现在还有内伤,医生说需要静养几周。”心腹说道。
“就在隔壁病房,没几步路的事。”程维桢摆摆手,心腹见劝阻不动便招了招手,很快就有人送来了一把轮椅。
天色渐晚,医院里静悄悄的,走廊里也没什么人,程维桢到了自家弟弟的病房前,还没有伸手推门,大门便从里面被打开了。
“大少爷!小少爷出事了!”一个膀大腰圆的壮汉哭丧着一张脸奔了出来,嘴里还在大喊,看见门前停着的轮椅猛地停了下来,迅速让开道路,用更加哀怨的语气道,“大少爷,您快去看看吧!”
程维桢心下一紧,立刻推着轮椅冲进了病房。
萧父是程父的挚友,萧瑶景在父母双亡之后,便被接到程家抚养。萧瑶景并不是程维桢的亲兄弟,却与亲兄弟无异,毫不夸张的说,萧瑶景是整个程家最受宠的孩子,更是被程维桢放在心尖尖上的人。
医院的病房一如既往的苍白,程维桢一眼就看见了自己要找的人。
少年窝在洁白的床单中,夕阳的余晖温柔的为他镀上一层金色,露在空气中的皮肤白的透明,半长的黑色卷发柔顺的搭在肩上,一双眸子黑漆漆的透不进一丝光亮,但唇瓣却带着血液般的鲜红,他躺在床上,鸦羽般的睫毛一颤,懵懂的看过来,神色稚嫩得像个孩子,却又美的惊心动魄。
呔!哪里来的妖精!
程维桢清咳了一声,迅速把刚刚出现在脑海中里的念头压下,再细细打量自家弟弟,感觉除了依然美的不像个人之外,并没有什么异常,顿时满身的怒气都朝着谎报军情的壮汉而去,面上显得更加严肃。
不愧是跟了程维桢十几年的人,壮汉感觉自己小命堪忧,忙道:“大少爷,小少爷不记得您了!”
此言一出,震惊四座,病房里几双眼睛齐刷刷的看向了病床上的人。
塞勒斯安静如鸡的躺在床上听他们说话,正努力搞清楚自己现在的处境,就发现自己成为了焦点。他严肃的想了想,对着坐在轮椅上那个明显是主事人的年轻男人说道:“哥。”
这不是还记得他嘛,程维桢眉间的神色刚放松一点,塞勒斯又接下了下半句话:“我好像失忆了。”
哪个失忆的人会说自己失忆了!?
套着萧瑶景皮的塞勒斯乖巧的坐在床上,看着一屋子的人兵荒马乱地请来了医生,那个自称是他哥哥的闻上去就特别好吃的男人一脸焦急的问着各种问题,被他一律以不知道答复了。
“你还记得自己为什么跳楼吗?”程维桢最后不抱希望的问道。
哦,这个他知道,因为他能飞啊!
等等。
那为什么他会坠楼?
塞勒斯将手抬到眼前,那是一双非常漂亮的手掌,手指修长,指节分明,白的透明的肌肤,五个圆润的粉色指甲修剪的很整齐。
很漂亮,也很脆弱,更重要的是,这不是他的手。
血族亲王难以置信看着他的手,又将目光转移到坐在床边的便宜哥哥身上,完全不能相信自己看见的东西。
爷的身体没了!
乖巧的少年仿佛一瞬间就被抽离了全身生机,他颓然躺在床上,挣扎悲伤地看着自己哥哥,而后眼神才从程维桢身上转移到头顶的天花板放空,浑身散发着生无可恋的气息。
至少在便宜哥哥眼中是这样的场景。
“虽然不记得了,但感觉是一件很悲伤的事。”憋了一会,塞勒斯才沉声道。
见他这个样子,程维桢也舍不得问下去了,再加上自己身上的伤口已经开始叫嚣着存在感了,只能揉了揉萧瑶景柔软的卷发,带着医生和手下退出了房间。
塞勒斯竖起耳朵听着外面的声音,虽然这个房间隔音效果很好,但这具身体的耳朵更灵。
听完医生对他病情的交代,塞勒斯这才松了口气,看来失忆这个借口是被人相信了。他又得意洋洋的想,人类果然笨得很,这么漏洞百出的借口也能相信。
可惜,现在他也成为人类了。盯着自己露在被子在的手,塞勒斯忧伤的想。
人类就人类吧,总好过在时空裂缝里跟着身体化为粉末。
萨巴,也就是永夜城堡的管家说过,只要活着,多少场子早晚都能找回来。
程维桢毫不意外的在病房里等到了一个黑衣男子,他从轮椅转回床上,一边问道:“查到原因了吗?”
男子恭敬回答:“程势少爷说,小少爷是跟着他一起去玩的,开始还很正常,后来突然神色就变了,直接跳了楼。他也不清楚是什么原因。”
“程势……”程维桢眯起眼睛,道,“以后不用叫他少爷了,这个人心思太大了。”
男子点了点头,没有说话,等着接下来的命令。
程维桢想起萧瑶景那个痛苦挣扎的眼神,压下心头莫名的情绪,道:“瑶景跳楼的原因继续查,还有这几个人背后的势力也给我通通揪出来。”他随手抽了张纸出来,写下几个人名,那男子接过点了点头,便悄无声息的离开了。
三个月...
程维桢叹了口气,三个月之后会发生什么事,这个世界上恐怕只有他知道。
那是比世间一切黑暗还要绝望的存在,即使他穿越时间长河回到了开始之前,留给他的时间只剩下短短三个月。
程维桢抿起唇瓣,让自己振作起来,虽然受伤了,但该做的事情还是一件不能漏。
塞勒斯可不知道其他人的心思,他扭了扭脚踝,觉得腿脚没事,便去了洗手间。
程家安排的是豪华病房,洗手间里有一面大大的镜子,将少年的面容照的清清楚楚。
十六七岁的样子,长得不错,但比起自己以前差的太远了。塞勒斯批评着萧瑶景的面皮,接着掀开了唇角,露出两颗小小的犬牙。
这样的牙齿在人类的审美中或许会得到可爱之类的称赞,就是在实用性上也已经足够。但对于血族而言,这已经可以称为残疾了。
比没手没脚还要严重的残疾。
血族亲王忧伤的按着犬牙,指尖的皮肤之下流淌着蓬勃生机,脑子里立刻反应出来自鲜血那甜美的滋味,不知不觉,牙齿咬住手指,力度慢慢加强,白嫩的指尖顿时渗出一抹血滴。塞勒斯贪婪含着受伤的手指,才猛然从渴血的混沌状态恢复,开始无比怀念起原来的身体,那具身体可从来没脆弱到被自己的牙齿伤害,糊里糊涂吸了自己的血。
正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一股细小的暖流从口腔迅速渗透到全身,塞勒斯一愣,立刻检查起自己的身体,不知是不是错觉,那两颗犬牙似乎锋利了一些。
塞勒斯咬破手指,又吸了口血,一股发霉的恶心味道充斥了口腔,热流却没有再次出现。
但那不是错觉!
从镜子里打量着自己,就算是人类也没有那么轻易咬伤自己皮肤的,这分明是血族的特征。看来他在得到一具人类的身体同时,也在改造这具躯体了。
当他吸进第一口血,这具身体便开始脱离人类的范畴。
至于改造的能量...看着停止流血的指尖,塞勒斯若有所思,恐怕还是和血族一样了。
吸血,修炼,改造身体,照这个方向继续努力,迟早能得到强大力量,打开时空裂缝,回到自家城堡,到达人生巅峰!
想想就觉得热血沸腾!
塞勒斯拍拍脸,虽然现在还是个弱鸡,但他相信自己会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现在要考虑的是第一个猎物!
无论什么血液都能给血族带来能量,但血液和血液之间也是不同的。同为血族的血是最没用,而且口味就像发霉的食物。动物的血也能提供能量,但显然不足以满足塞勒斯此时的需求。人类的血是上佳的选择,其中处女之血最美味,而强者富含灵力的血液不但美味,更能提供巨大的能量。
舔了舔嘴唇,塞勒斯脑袋里出现一个人影。
虽然不知这人天赋如此之高为何没被教廷吸纳,但也是方便了他。便宜哥哥,对不住了,就当是为了你弟弟做个最后牺牲吧!
吸血鬼对着镜子里的自己,露出残酷笑容。
程维桢处理完手上最后一件事已近凌晨,离开的手下关了灯,也总算可以让他休息。
尽管身体叫嚣休息,但程维桢还是决定在睡觉之前先去看看空间。
对,就是小说里常有的那种,有山有水有灵泉,种花种菜养牲畜无所不能的随身空间,这也是穿越带给他的好处之一。但它不属于任何一本种田文,而是来自一个充满丧尸的绝望末日。
程维桢虽然还是程维桢,却意外得到了来自三年后的记忆,来自一个虽然开了挂,却被最亲近的族人推入火坑的异能者程维桢,这一度导致了他记忆混乱。随身空间是附在程家的传家宝戒指上的,对未来将信将疑的程维桢第一时间按照未来的方式开启了空间,无法用科学解释的现象终于令他不情不愿的相信了未来。
将*留在空间外,意识环视了空间一周,从果树林到绿油油一片的田地,再到堆积着各种物资的巨大仓库,程维桢这才退出了空间,打算休息。
不对!
思维一动,灯立刻亮了起来。
脖颈湿漉漉的,一个人正窝在他的怀里,毛茸茸的脑袋暧昧的啃完着他的脖颈。电灯突然亮起来令来人措手不及,反射性的跳了起来就要逃走。
但他的动作还是慢了一步,程维桢已经抓住他的胳膊。
看着那张带着羞恼惊慌的熟悉面孔,程维桢的头脑空白,下午对方那痛苦挣扎的目光一闪而过,各种线索彻底穿在了一起,他忽的明白了一切,艰涩的叫道。
“瑶景...”
救命!弟弟好像暗恋我,我是不是该装作不知道!在线等挺急的!
程维桢从昏睡中醒来,望着雪白的天花板还有些迷茫,但很快就想起自己当了莫名跳楼的弟弟的肉垫进了医院。他撑起身体,揉揉太阳穴,问围在身边的心腹:“瑶景呢?”
心腹低着头,很恭敬的回答道:“小少爷就在隔壁,医生说没伤到筋骨,大概这时候也醒了。”
程维桢点了点头,动了动胳膊,觉得没有什么异样,道:“我去看看他。”
“您现在还有内伤,医生说需要静养几周。”心腹说道。
“就在隔壁病房,没几步路的事。”程维桢摆摆手,心腹见劝阻不动便招了招手,很快就有人送来了一把轮椅。
天色渐晚,医院里静悄悄的,走廊里也没什么人,程维桢到了自家弟弟的病房前,还没有伸手推门,大门便从里面被打开了。
“大少爷!小少爷出事了!”一个膀大腰圆的壮汉哭丧着一张脸奔了出来,嘴里还在大喊,看见门前停着的轮椅猛地停了下来,迅速让开道路,用更加哀怨的语气道,“大少爷,您快去看看吧!”
程维桢心下一紧,立刻推着轮椅冲进了病房。
萧父是程父的挚友,萧瑶景在父母双亡之后,便被接到程家抚养。萧瑶景并不是程维桢的亲兄弟,却与亲兄弟无异,毫不夸张的说,萧瑶景是整个程家最受宠的孩子,更是被程维桢放在心尖尖上的人。
医院的病房一如既往的苍白,程维桢一眼就看见了自己要找的人。
少年窝在洁白的床单中,夕阳的余晖温柔的为他镀上一层金色,露在空气中的皮肤白的透明,半长的黑色卷发柔顺的搭在肩上,一双眸子黑漆漆的透不进一丝光亮,但唇瓣却带着血液般的鲜红,他躺在床上,鸦羽般的睫毛一颤,懵懂的看过来,神色稚嫩得像个孩子,却又美的惊心动魄。
呔!哪里来的妖精!
程维桢清咳了一声,迅速把刚刚出现在脑海中里的念头压下,再细细打量自家弟弟,感觉除了依然美的不像个人之外,并没有什么异常,顿时满身的怒气都朝着谎报军情的壮汉而去,面上显得更加严肃。
不愧是跟了程维桢十几年的人,壮汉感觉自己小命堪忧,忙道:“大少爷,小少爷不记得您了!”
此言一出,震惊四座,病房里几双眼睛齐刷刷的看向了病床上的人。
塞勒斯安静如鸡的躺在床上听他们说话,正努力搞清楚自己现在的处境,就发现自己成为了焦点。他严肃的想了想,对着坐在轮椅上那个明显是主事人的年轻男人说道:“哥。”
这不是还记得他嘛,程维桢眉间的神色刚放松一点,塞勒斯又接下了下半句话:“我好像失忆了。”
哪个失忆的人会说自己失忆了!?
套着萧瑶景皮的塞勒斯乖巧的坐在床上,看着一屋子的人兵荒马乱地请来了医生,那个自称是他哥哥的闻上去就特别好吃的男人一脸焦急的问着各种问题,被他一律以不知道答复了。
“你还记得自己为什么跳楼吗?”程维桢最后不抱希望的问道。
哦,这个他知道,因为他能飞啊!
等等。
那为什么他会坠楼?
塞勒斯将手抬到眼前,那是一双非常漂亮的手掌,手指修长,指节分明,白的透明的肌肤,五个圆润的粉色指甲修剪的很整齐。
很漂亮,也很脆弱,更重要的是,这不是他的手。
血族亲王难以置信看着他的手,又将目光转移到坐在床边的便宜哥哥身上,完全不能相信自己看见的东西。
爷的身体没了!
乖巧的少年仿佛一瞬间就被抽离了全身生机,他颓然躺在床上,挣扎悲伤地看着自己哥哥,而后眼神才从程维桢身上转移到头顶的天花板放空,浑身散发着生无可恋的气息。
至少在便宜哥哥眼中是这样的场景。
“虽然不记得了,但感觉是一件很悲伤的事。”憋了一会,塞勒斯才沉声道。
见他这个样子,程维桢也舍不得问下去了,再加上自己身上的伤口已经开始叫嚣着存在感了,只能揉了揉萧瑶景柔软的卷发,带着医生和手下退出了房间。
塞勒斯竖起耳朵听着外面的声音,虽然这个房间隔音效果很好,但这具身体的耳朵更灵。
听完医生对他病情的交代,塞勒斯这才松了口气,看来失忆这个借口是被人相信了。他又得意洋洋的想,人类果然笨得很,这么漏洞百出的借口也能相信。
可惜,现在他也成为人类了。盯着自己露在被子在的手,塞勒斯忧伤的想。
人类就人类吧,总好过在时空裂缝里跟着身体化为粉末。
萨巴,也就是永夜城堡的管家说过,只要活着,多少场子早晚都能找回来。
程维桢毫不意外的在病房里等到了一个黑衣男子,他从轮椅转回床上,一边问道:“查到原因了吗?”
男子恭敬回答:“程势少爷说,小少爷是跟着他一起去玩的,开始还很正常,后来突然神色就变了,直接跳了楼。他也不清楚是什么原因。”
“程势……”程维桢眯起眼睛,道,“以后不用叫他少爷了,这个人心思太大了。”
男子点了点头,没有说话,等着接下来的命令。
程维桢想起萧瑶景那个痛苦挣扎的眼神,压下心头莫名的情绪,道:“瑶景跳楼的原因继续查,还有这几个人背后的势力也给我通通揪出来。”他随手抽了张纸出来,写下几个人名,那男子接过点了点头,便悄无声息的离开了。
三个月...
程维桢叹了口气,三个月之后会发生什么事,这个世界上恐怕只有他知道。
那是比世间一切黑暗还要绝望的存在,即使他穿越时间长河回到了开始之前,留给他的时间只剩下短短三个月。
程维桢抿起唇瓣,让自己振作起来,虽然受伤了,但该做的事情还是一件不能漏。
塞勒斯可不知道其他人的心思,他扭了扭脚踝,觉得腿脚没事,便去了洗手间。
程家安排的是豪华病房,洗手间里有一面大大的镜子,将少年的面容照的清清楚楚。
十六七岁的样子,长得不错,但比起自己以前差的太远了。塞勒斯批评着萧瑶景的面皮,接着掀开了唇角,露出两颗小小的犬牙。
这样的牙齿在人类的审美中或许会得到可爱之类的称赞,就是在实用性上也已经足够。但对于血族而言,这已经可以称为残疾了。
比没手没脚还要严重的残疾。
血族亲王忧伤的按着犬牙,指尖的皮肤之下流淌着蓬勃生机,脑子里立刻反应出来自鲜血那甜美的滋味,不知不觉,牙齿咬住手指,力度慢慢加强,白嫩的指尖顿时渗出一抹血滴。塞勒斯贪婪含着受伤的手指,才猛然从渴血的混沌状态恢复,开始无比怀念起原来的身体,那具身体可从来没脆弱到被自己的牙齿伤害,糊里糊涂吸了自己的血。
正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一股细小的暖流从口腔迅速渗透到全身,塞勒斯一愣,立刻检查起自己的身体,不知是不是错觉,那两颗犬牙似乎锋利了一些。
塞勒斯咬破手指,又吸了口血,一股发霉的恶心味道充斥了口腔,热流却没有再次出现。
但那不是错觉!
从镜子里打量着自己,就算是人类也没有那么轻易咬伤自己皮肤的,这分明是血族的特征。看来他在得到一具人类的身体同时,也在改造这具躯体了。
当他吸进第一口血,这具身体便开始脱离人类的范畴。
至于改造的能量...看着停止流血的指尖,塞勒斯若有所思,恐怕还是和血族一样了。
吸血,修炼,改造身体,照这个方向继续努力,迟早能得到强大力量,打开时空裂缝,回到自家城堡,到达人生巅峰!
想想就觉得热血沸腾!
塞勒斯拍拍脸,虽然现在还是个弱鸡,但他相信自己会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现在要考虑的是第一个猎物!
无论什么血液都能给血族带来能量,但血液和血液之间也是不同的。同为血族的血是最没用,而且口味就像发霉的食物。动物的血也能提供能量,但显然不足以满足塞勒斯此时的需求。人类的血是上佳的选择,其中处女之血最美味,而强者富含灵力的血液不但美味,更能提供巨大的能量。
舔了舔嘴唇,塞勒斯脑袋里出现一个人影。
虽然不知这人天赋如此之高为何没被教廷吸纳,但也是方便了他。便宜哥哥,对不住了,就当是为了你弟弟做个最后牺牲吧!
吸血鬼对着镜子里的自己,露出残酷笑容。
程维桢处理完手上最后一件事已近凌晨,离开的手下关了灯,也总算可以让他休息。
尽管身体叫嚣休息,但程维桢还是决定在睡觉之前先去看看空间。
对,就是小说里常有的那种,有山有水有灵泉,种花种菜养牲畜无所不能的随身空间,这也是穿越带给他的好处之一。但它不属于任何一本种田文,而是来自一个充满丧尸的绝望末日。
程维桢虽然还是程维桢,却意外得到了来自三年后的记忆,来自一个虽然开了挂,却被最亲近的族人推入火坑的异能者程维桢,这一度导致了他记忆混乱。随身空间是附在程家的传家宝戒指上的,对未来将信将疑的程维桢第一时间按照未来的方式开启了空间,无法用科学解释的现象终于令他不情不愿的相信了未来。
将*留在空间外,意识环视了空间一周,从果树林到绿油油一片的田地,再到堆积着各种物资的巨大仓库,程维桢这才退出了空间,打算休息。
不对!
思维一动,灯立刻亮了起来。
脖颈湿漉漉的,一个人正窝在他的怀里,毛茸茸的脑袋暧昧的啃完着他的脖颈。电灯突然亮起来令来人措手不及,反射性的跳了起来就要逃走。
但他的动作还是慢了一步,程维桢已经抓住他的胳膊。
看着那张带着羞恼惊慌的熟悉面孔,程维桢的头脑空白,下午对方那痛苦挣扎的目光一闪而过,各种线索彻底穿在了一起,他忽的明白了一切,艰涩的叫道。
“瑶景...”
救命!弟弟好像暗恋我,我是不是该装作不知道!在线等挺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