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天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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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一弄断人肠,梅花二弄费思量,梅花三弄风波起,云烟深处水茫茫……
起调,如在溪山观夜月,引人入胜;一弄唤月,声入太霞,如轻风弄影;二弄穿云,声入云中,如青鸟啼魂;三弄横江,声渡山河,如望洋长叹之声。
玉箫呜咽,声声清魄,凌云戛玉;铁笛轻鸣,风荡梅花,让人欲罢不能。
梅花三弄,作为华夏国历史十大名曲中极具代表性的一首,其所蕴含的魅力绝对非比寻常。
陆不弃的笛子造诣并没有达到顶尖水平,演奏这首曲子可能只能达到六七成的意境,可这样,已经足以让之成为这个世界的顶尖曲调。
而任何一个人,无论是否对音律有没有研究,是否对音乐有无偏好,在听了这样的曲子的时候,也会自然地感觉到精神大振,心情舒缓愉悦。
一曲终了,无论是听过一遍的龙不离等人,还是从来没有听过的陆洪山和张海之等人,无疑都听得如痴如醉,神游太虚。
“刚才那声音真好听,好像是不弃少爷在吹奏呢……”有寻音而来的丫环结伴过来,打破了片刻宁静。
“妙,真是太妙了!”陆洪山抚掌称叹,看向张海之:“夫人,你也是此道痴者,听过云泽、故宋和汶舟等国的乐曲,可有比这更动听的?”
张海之摇了摇头:“没有……这曲《梅花三弄》优美婉转,三调起转承载,余音不绝于耳,绝对堪称当世神曲。原本我就颇为喜欢箫篪之音,可是音色瑟瑟,稍显低沉,听之难为让人觉得苍凉,而这竹笛却音色要轻快清晰明朗,能让人心境通亮,忘却烦忧。此乐器演奏此曲,绝对是天作之合。”
“是啊,老奴我这种毫无乐感之人,却也听得痴迷于其间,也难怪钟衍那种心气高傲之徒,却也要夹起尾巴来了。”陆鹰从也是连连点头:“不弃少爷小小年纪,竟然如此多才多艺,实在是让人惊异。”
陆不弃微微欠身,谦逊一笑。其实人都已经重生一次,时隔那么多年,还能凭一己之力,将竹笛制作出,并能清晰无误地演奏出《姑苏行》和《梅花三弄》,陆不弃自己也非常高兴。但是他并不会因为如此多人说好,他就无知地就认为自己演奏得就到了极致,他永远都记得,那让他喜爱上笛子的院长吹奏这些曲子,是多么的醉人心肠。
跟那院长相比,陆不弃现在吹奏的虽不能说是云泥之别,可也相差甚远。在华夏国,笛子七级水平跟十级水平,差别可不是一星半点。
张海之是真心喜欢乐曲,忍不住问道:“乖孙儿,你这绝妙的乐曲和这特殊的乐器是在哪学的?”
好在陆不弃早有准备:“是在果槛镇,有一次我偶遇了一个游方乞人,听到他用竹笛吹奏这曲子,我觉得非常动听,就缠着其教我。”
现在身边的人都是最亲近的人,而陆不弃在偷瞄面前唯一的真空期,也就是果槛镇了。
龙不离表情有些错愕:“游方乞人?”
陆不弃微微一笑:“是啊,那时候你说这个世界上,三种最不能小觑的职业是宝藏猎人、神秘商人和游方乞人时,我就深以为然!”
龙不离笑得有些古怪:“可我没想到你就真的全能碰上,外表奸诈而内心实诚的神秘商人,现在还有懂得如此精妙乐理的游方乞人。”
张海之莞尔一笑:“这世界太大,奇人异士有缘自能碰到,就像不离和不悔你们姐妹,你们也算是奇人了,可和不弃乖孙儿有缘,不也就碰上了么?如今还有如此深切的感情。”
龙不离和龙不悔相视间,在张海之等人各异的目光中,却是微笑着垂下了脑袋,看起来似乎有些羞涩。
“奶奶说得是!”陆不弃轻捏鼻尖:“也就是因为这个教我隐约的前辈,他教东西很简练,我学东西也还挺快的,没几天就学会了,原本他还赠了我一只笛子,可是在逃亡的时候遗失掉了。所以这次我想重温一下,却还只能自己想办法制作一支,还好虽然钟衍她们没有帮我,我自己也鼓搞出来了。”
“不弃就是聪明,什么都能自己弄出来,什么鬼点子都能想到。”龙不离回想这段时间跟陆不弃的相处,越发有这样的感悟:“对了,不弃,你该不会就学了这一首曲子吧?”
陆不弃轻捏鼻尖:“是啊,毕竟时间太短了,你要想听别的曲子,回头我研究研究曲谱,重新吹几首给你听。”
龙不离点头应好,众人纷纷表现出极大的兴趣,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罗慧在旁也是欣慰额首:“如果你爹在这,肯定会很高兴的。”
是啊,陆不弃再创辉煌,父亲陆康却是在外面忙活,不能第一时间见证,这稍显几分遗憾。
此时此刻,陆康正带着那一百零八队奴隶,在回龙界进行开荒。尾随过来的还有陆浦心率领的黄鹰队成员,以及五百的私兵和数百名援建的工匠。
黄鹰队的目的,自然是来保护陆康的,毕竟像这种人际罕见的山域,比之大洪山那样的地方来说虽然安全些,可精兽绝对是存在的。而陆毅并没有跟来的,他要跟随着陆泰继续集训。
回龙界,位于洪山郡城南部六十多里的位置,距离鱼鳞峡大约五十多里。此处所属山系跟鱼鳞峡所属山系相同,不过这边的地势还更高,是典型的丘陵山域,最高之处海拔恐超过两千米。
用地师陆阴行的话来说,此地物资丰富,可以围绕山域开发梯田,山中密林又是天然的狩猎场所,是一个各项指标非常均衡之地。唯一的缺点就是道路不好开发,但是如果能在这里开发出一个城镇来的话,那也有不可忽视的战略意义。
补充满员一万零八百人的奴隶群体,士气高昂到爆。原因无他,一百零八个代表,出来代表一万零八百人跟陆家签订了一份特殊的协议,这份协议明确地给了她们一个希望,那就是只要创造价值达到五十亿钱,她们就集体恢复白身。
至于另外的一些什么责任,包括陆不弃提到的“乡卒”制度,没有任何一个奴隶表示异议。开什么玩笑,能换来自由和稳定的生活,更能攫取尊严,只要能把命留下,又不违背情理道德,什么不可以付出和舍弃?
就单单这一点,奴隶们的爽快,就让陆扬和陆康骤然明白,陆不弃制定的这种制度可行性非常的高。而且奴隶们表现出来的生产力之恐怖,也让陆康咋舌不已。
就单拿伐树来说,一天的时间,这一万多奴隶能够伐下十万棵大树,这简直让人瞠目结舌,毕竟一万零八百奴隶,能参与伐木工撑死不到七千人,等于平均一个人一天砍伐了十多颗大树。
这可不是华夏国的现代化社会,用的都是普通的斧头和锯子,还要负责搬运,存放……
反正,那股子热火朝天的景象,让陆康都忍不住浑身骨骼泛痒,也亲身亲为,跟奴隶们一起伐木,搬木。才短短几天的时间,陆康竟然从骨鸣四重突破到了骨鸣六重,这让他分外高兴。
而这天,也就是陆不弃回到洪山郡城,以一曲打掉了全城乐师的傲气的日子,在回龙界也发生了一件了不得的事情。
就在日落西山间,陆康几板斧把一棵杉树砍倒的时候,东方的天空突然闪过一抹奇异的血色,与西方的红霞辉映成趣,还伴随着几声怪异的吼叫。
梅花一弄断人肠,梅花二弄费思量,梅花三弄风波起,云烟深处水茫茫……
起调,如在溪山观夜月,引人入胜;一弄唤月,声入太霞,如轻风弄影;二弄穿云,声入云中,如青鸟啼魂;三弄横江,声渡山河,如望洋长叹之声。
玉箫呜咽,声声清魄,凌云戛玉;铁笛轻鸣,风荡梅花,让人欲罢不能。
梅花三弄,作为华夏国历史十大名曲中极具代表性的一首,其所蕴含的魅力绝对非比寻常。
陆不弃的笛子造诣并没有达到顶尖水平,演奏这首曲子可能只能达到六七成的意境,可这样,已经足以让之成为这个世界的顶尖曲调。
而任何一个人,无论是否对音律有没有研究,是否对音乐有无偏好,在听了这样的曲子的时候,也会自然地感觉到精神大振,心情舒缓愉悦。
一曲终了,无论是听过一遍的龙不离等人,还是从来没有听过的陆洪山和张海之等人,无疑都听得如痴如醉,神游太虚。
“刚才那声音真好听,好像是不弃少爷在吹奏呢……”有寻音而来的丫环结伴过来,打破了片刻宁静。
“妙,真是太妙了!”陆洪山抚掌称叹,看向张海之:“夫人,你也是此道痴者,听过云泽、故宋和汶舟等国的乐曲,可有比这更动听的?”
张海之摇了摇头:“没有……这曲《梅花三弄》优美婉转,三调起转承载,余音不绝于耳,绝对堪称当世神曲。原本我就颇为喜欢箫篪之音,可是音色瑟瑟,稍显低沉,听之难为让人觉得苍凉,而这竹笛却音色要轻快清晰明朗,能让人心境通亮,忘却烦忧。此乐器演奏此曲,绝对是天作之合。”
“是啊,老奴我这种毫无乐感之人,却也听得痴迷于其间,也难怪钟衍那种心气高傲之徒,却也要夹起尾巴来了。”陆鹰从也是连连点头:“不弃少爷小小年纪,竟然如此多才多艺,实在是让人惊异。”
陆不弃微微欠身,谦逊一笑。其实人都已经重生一次,时隔那么多年,还能凭一己之力,将竹笛制作出,并能清晰无误地演奏出《姑苏行》和《梅花三弄》,陆不弃自己也非常高兴。但是他并不会因为如此多人说好,他就无知地就认为自己演奏得就到了极致,他永远都记得,那让他喜爱上笛子的院长吹奏这些曲子,是多么的醉人心肠。
跟那院长相比,陆不弃现在吹奏的虽不能说是云泥之别,可也相差甚远。在华夏国,笛子七级水平跟十级水平,差别可不是一星半点。
张海之是真心喜欢乐曲,忍不住问道:“乖孙儿,你这绝妙的乐曲和这特殊的乐器是在哪学的?”
好在陆不弃早有准备:“是在果槛镇,有一次我偶遇了一个游方乞人,听到他用竹笛吹奏这曲子,我觉得非常动听,就缠着其教我。”
现在身边的人都是最亲近的人,而陆不弃在偷瞄面前唯一的真空期,也就是果槛镇了。
龙不离表情有些错愕:“游方乞人?”
陆不弃微微一笑:“是啊,那时候你说这个世界上,三种最不能小觑的职业是宝藏猎人、神秘商人和游方乞人时,我就深以为然!”
龙不离笑得有些古怪:“可我没想到你就真的全能碰上,外表奸诈而内心实诚的神秘商人,现在还有懂得如此精妙乐理的游方乞人。”
张海之莞尔一笑:“这世界太大,奇人异士有缘自能碰到,就像不离和不悔你们姐妹,你们也算是奇人了,可和不弃乖孙儿有缘,不也就碰上了么?如今还有如此深切的感情。”
龙不离和龙不悔相视间,在张海之等人各异的目光中,却是微笑着垂下了脑袋,看起来似乎有些羞涩。
“奶奶说得是!”陆不弃轻捏鼻尖:“也就是因为这个教我隐约的前辈,他教东西很简练,我学东西也还挺快的,没几天就学会了,原本他还赠了我一只笛子,可是在逃亡的时候遗失掉了。所以这次我想重温一下,却还只能自己想办法制作一支,还好虽然钟衍她们没有帮我,我自己也鼓搞出来了。”
“不弃就是聪明,什么都能自己弄出来,什么鬼点子都能想到。”龙不离回想这段时间跟陆不弃的相处,越发有这样的感悟:“对了,不弃,你该不会就学了这一首曲子吧?”
陆不弃轻捏鼻尖:“是啊,毕竟时间太短了,你要想听别的曲子,回头我研究研究曲谱,重新吹几首给你听。”
龙不离点头应好,众人纷纷表现出极大的兴趣,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罗慧在旁也是欣慰额首:“如果你爹在这,肯定会很高兴的。”
是啊,陆不弃再创辉煌,父亲陆康却是在外面忙活,不能第一时间见证,这稍显几分遗憾。
此时此刻,陆康正带着那一百零八队奴隶,在回龙界进行开荒。尾随过来的还有陆浦心率领的黄鹰队成员,以及五百的私兵和数百名援建的工匠。
黄鹰队的目的,自然是来保护陆康的,毕竟像这种人际罕见的山域,比之大洪山那样的地方来说虽然安全些,可精兽绝对是存在的。而陆毅并没有跟来的,他要跟随着陆泰继续集训。
回龙界,位于洪山郡城南部六十多里的位置,距离鱼鳞峡大约五十多里。此处所属山系跟鱼鳞峡所属山系相同,不过这边的地势还更高,是典型的丘陵山域,最高之处海拔恐超过两千米。
用地师陆阴行的话来说,此地物资丰富,可以围绕山域开发梯田,山中密林又是天然的狩猎场所,是一个各项指标非常均衡之地。唯一的缺点就是道路不好开发,但是如果能在这里开发出一个城镇来的话,那也有不可忽视的战略意义。
补充满员一万零八百人的奴隶群体,士气高昂到爆。原因无他,一百零八个代表,出来代表一万零八百人跟陆家签订了一份特殊的协议,这份协议明确地给了她们一个希望,那就是只要创造价值达到五十亿钱,她们就集体恢复白身。
至于另外的一些什么责任,包括陆不弃提到的“乡卒”制度,没有任何一个奴隶表示异议。开什么玩笑,能换来自由和稳定的生活,更能攫取尊严,只要能把命留下,又不违背情理道德,什么不可以付出和舍弃?
就单单这一点,奴隶们的爽快,就让陆扬和陆康骤然明白,陆不弃制定的这种制度可行性非常的高。而且奴隶们表现出来的生产力之恐怖,也让陆康咋舌不已。
就单拿伐树来说,一天的时间,这一万多奴隶能够伐下十万棵大树,这简直让人瞠目结舌,毕竟一万零八百奴隶,能参与伐木工撑死不到七千人,等于平均一个人一天砍伐了十多颗大树。
这可不是华夏国的现代化社会,用的都是普通的斧头和锯子,还要负责搬运,存放……
反正,那股子热火朝天的景象,让陆康都忍不住浑身骨骼泛痒,也亲身亲为,跟奴隶们一起伐木,搬木。才短短几天的时间,陆康竟然从骨鸣四重突破到了骨鸣六重,这让他分外高兴。
而这天,也就是陆不弃回到洪山郡城,以一曲打掉了全城乐师的傲气的日子,在回龙界也发生了一件了不得的事情。
就在日落西山间,陆康几板斧把一棵杉树砍倒的时候,东方的天空突然闪过一抹奇异的血色,与西方的红霞辉映成趣,还伴随着几声怪异的吼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