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第107章 再遇唐秋,堂上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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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头,怎么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口中所说的丫头不是旁人,正是我和谭钰的过命之交,唐秋!
一年多未见,唐秋的变化很大,她已不再是那个调皮可爱的小姑娘,而出落成温文尔雅、婀娜有致的大家闺秀。
如果不是我对她印象深刻,此刻还真的不敢相认了。
“龙哥哥,钰儿姐,一年不见,别来无恙啊!”
听到唐秋这熟悉的声音,我和谭钰的脸上都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秋儿妹妹,你怎么会在这里?当日锁龙宫一别,我还以为此生再难相见了,没想到你竟然会来热河。怎么着?你这次难道又是背着你爹偷偷逃出来的吗?”
唐秋听此,嘿嘿一笑道:“钰儿姐,我这次可不是偷偷跑出来的,而是专门过来走亲戚的。我本想见到我的表哥,然后再去驿马山寻你们。未成想,咱们竟然在这北仓城见到了。你说巧不巧。嘿嘿……”
谭钰呵呵笑道:“的确够巧的,可是你不是要见你表哥吗?又怎么会在这袁府呢?等等,袁华该不会就是你表哥吧?”
唐秋拍了拍手道:“正确!你答对了,袁华就是我的表哥,这里就是我的表哥家。咦?你怎么知道我表哥的名字?难道你们认识我表哥?”
我无奈的耸了耸肩,心中暗道,的确是够巧的。可是为什么要扯上这袁华呢?这狗皮膏药竟然是唐秋的表哥,他祖上肯定积了不少福,不然的话,又岂会跟唐门这个大门派有瓜葛。罢了罢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又跟唐秋这个“老朋友”见面了。
说心里话,我还真的有点儿想唐秋了。毕竟这小丫头在锁龙宫里帮过我大忙,还救过我的命,这过命的交情绝不比亲情差多少。所以在我内心深处,我早已将这小丫头当成了自己的亲妹妹。至于谭钰嘛,自然就是唐秋的嫂子了。
“这个世界实在太小了,竟然在这北仓城都能碰到亲人。秋儿妹妹,我们刚才在酒馆儿救了你表哥的命,作为报答,他才让我们到他的府上小住两日。本来这龙二爷死活不肯,现在既然碰到你了,我想他或许会回心转意吧。龙二爷,我说的对吗?”
我对谭钰是真的无语了,当着唐秋的面不是成心让我下不来台吗?
不过没关系,反正唐秋也不是外人,我脸皮厚这件事儿她早就知道了。
“丫头,甭听她胡说,二哥我见到你心情好的不得了,怎会不肯住在这儿?这里既然是你表哥家,那你可得好好招待我们。我晚饭没吃什么东西,要不你帮我准备点儿夜宵呗?”
唐秋闻此,微微皱眉道:“龙哥哥,真的很抱歉。你要是想吃夜宵,恐怕得自己下厨了,因为我……我压根儿就不会做饭。”
不会做饭?好吧,她是大名鼎鼎的唐门大小姐,做饭这种粗活儿她又怎会呢?
就在我以为得自己从操就业之时,没想到这一高一矮的两个小兵竟主动请缨道:“三位贵客、表小姐,你们想吃夜宵,我们哥俩儿就给你们准备了,又何须你们自己亲自下厨呢?”
我一听有人做,那自然求之不得。
“也好,那就麻烦两位兄弟了。”
马猴儿听此,嘿嘿一笑道:“这位小哥,你可能有所不知,我们哥俩儿本来就是军中的伙头兵,承蒙营长慧眼识英雄,这才让我们成为了他的近卫兵。不过说到底,我们哥俩儿最擅长的还是做饭。行了,光说不练假把式,你们先行进屋歇着,我们哥俩弄完夜宵就端进去给你们尝尝,保证让你们满意。”
真是没想到啊,他们竟然也是伙头兵。这让我很自然的回想起自己在奉天军营中的种种往事。那时的我还是个无忧无虑的小兵,还时不时的可以往菜里吐吐口水,看着那些让人厌恶的兵痞子吃着用我口水炒的菜,我心中往往都感慨良多。
在军营里,有这么一句话。宁得罪长官,不得罪伙夫。得罪长官顶多挨几句骂,被抽几鞭子,可是得罪伙夫呢?要是往菜里放上那么几颗巴豆,加上那么一点儿牛马的粪便,那滋味儿……咳咳……不用吃,也饱了。
当然了,绝大多数伙头兵还是有职业操守的,还是有素质的。比如我们面前的马猴儿和大傻,我就觉得他们很好嘛。可也不知道为啥,我突然不想吃夜宵了。对,我得减肥,虽然我很瘦……
在唐秋的热烈欢迎下,我和谭钰还有二虎终于踏入了袁华那孙子的家中。
还真别说,这么一个不要脸的狗皮膏药,骨子里竟是个附庸风雅之人。瞧瞧这院子里的花草,都长成什么样子了?也不知道修剪修剪,跟杂草又有何分别?
再看这盆君子兰,我的天啊,这也能被称为兰花吗?好吧,这是兰花。反正就形状不好看,跟我师父养的兰花一比,那简直是天壤之别。
至于一边的月季和牡丹花,我就暂且不说什么了,不然我能数落他一天一夜。
穿过满是花草树木的小院之后,这房子的正厅终于出现在我们的面前。
这正厅的大小十分有限,不过里面却被打扫的十分干净。再看这正厅里的布局,跟一般乡绅家中的布局基本相似。
这正厅中的家具用的都是寻常的木材所造,从一点上可以看出,这袁华确实不是富人。
但让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的是,这正厅最里端的供桌之上竟挂着一幅十分特别的画。为什么说特别呢?一般寻常人家中,供桌上要么供奉福禄寿三仙,要么供奉八仙,还有很多供奉关羽、岳飞的,而这些人无不都是成名已久的神仙。
可袁华家中供奉的却是不同,这家伙供奉的竟然是一只眼睛,一只让人不敢直视的眼睛。
袁华这家伙的眼睛的确十分特别,他能一眼就看穿胡二爷的真身,更能轻易识破我身体的特殊之处。
一个正常人,是不可能拥有这样神奇的眼睛的。难不成袁华这家伙就是因为供奉了这只怪眼,才能看到一些旁人看不见的东西吗?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这眼睛的本身到底是神仙还是妖孽呢?或者,两者都不是?
“丫头,怎么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口中所说的丫头不是旁人,正是我和谭钰的过命之交,唐秋!
一年多未见,唐秋的变化很大,她已不再是那个调皮可爱的小姑娘,而出落成温文尔雅、婀娜有致的大家闺秀。
如果不是我对她印象深刻,此刻还真的不敢相认了。
“龙哥哥,钰儿姐,一年不见,别来无恙啊!”
听到唐秋这熟悉的声音,我和谭钰的脸上都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秋儿妹妹,你怎么会在这里?当日锁龙宫一别,我还以为此生再难相见了,没想到你竟然会来热河。怎么着?你这次难道又是背着你爹偷偷逃出来的吗?”
唐秋听此,嘿嘿一笑道:“钰儿姐,我这次可不是偷偷跑出来的,而是专门过来走亲戚的。我本想见到我的表哥,然后再去驿马山寻你们。未成想,咱们竟然在这北仓城见到了。你说巧不巧。嘿嘿……”
谭钰呵呵笑道:“的确够巧的,可是你不是要见你表哥吗?又怎么会在这袁府呢?等等,袁华该不会就是你表哥吧?”
唐秋拍了拍手道:“正确!你答对了,袁华就是我的表哥,这里就是我的表哥家。咦?你怎么知道我表哥的名字?难道你们认识我表哥?”
我无奈的耸了耸肩,心中暗道,的确是够巧的。可是为什么要扯上这袁华呢?这狗皮膏药竟然是唐秋的表哥,他祖上肯定积了不少福,不然的话,又岂会跟唐门这个大门派有瓜葛。罢了罢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又跟唐秋这个“老朋友”见面了。
说心里话,我还真的有点儿想唐秋了。毕竟这小丫头在锁龙宫里帮过我大忙,还救过我的命,这过命的交情绝不比亲情差多少。所以在我内心深处,我早已将这小丫头当成了自己的亲妹妹。至于谭钰嘛,自然就是唐秋的嫂子了。
“这个世界实在太小了,竟然在这北仓城都能碰到亲人。秋儿妹妹,我们刚才在酒馆儿救了你表哥的命,作为报答,他才让我们到他的府上小住两日。本来这龙二爷死活不肯,现在既然碰到你了,我想他或许会回心转意吧。龙二爷,我说的对吗?”
我对谭钰是真的无语了,当着唐秋的面不是成心让我下不来台吗?
不过没关系,反正唐秋也不是外人,我脸皮厚这件事儿她早就知道了。
“丫头,甭听她胡说,二哥我见到你心情好的不得了,怎会不肯住在这儿?这里既然是你表哥家,那你可得好好招待我们。我晚饭没吃什么东西,要不你帮我准备点儿夜宵呗?”
唐秋闻此,微微皱眉道:“龙哥哥,真的很抱歉。你要是想吃夜宵,恐怕得自己下厨了,因为我……我压根儿就不会做饭。”
不会做饭?好吧,她是大名鼎鼎的唐门大小姐,做饭这种粗活儿她又怎会呢?
就在我以为得自己从操就业之时,没想到这一高一矮的两个小兵竟主动请缨道:“三位贵客、表小姐,你们想吃夜宵,我们哥俩儿就给你们准备了,又何须你们自己亲自下厨呢?”
我一听有人做,那自然求之不得。
“也好,那就麻烦两位兄弟了。”
马猴儿听此,嘿嘿一笑道:“这位小哥,你可能有所不知,我们哥俩儿本来就是军中的伙头兵,承蒙营长慧眼识英雄,这才让我们成为了他的近卫兵。不过说到底,我们哥俩儿最擅长的还是做饭。行了,光说不练假把式,你们先行进屋歇着,我们哥俩弄完夜宵就端进去给你们尝尝,保证让你们满意。”
真是没想到啊,他们竟然也是伙头兵。这让我很自然的回想起自己在奉天军营中的种种往事。那时的我还是个无忧无虑的小兵,还时不时的可以往菜里吐吐口水,看着那些让人厌恶的兵痞子吃着用我口水炒的菜,我心中往往都感慨良多。
在军营里,有这么一句话。宁得罪长官,不得罪伙夫。得罪长官顶多挨几句骂,被抽几鞭子,可是得罪伙夫呢?要是往菜里放上那么几颗巴豆,加上那么一点儿牛马的粪便,那滋味儿……咳咳……不用吃,也饱了。
当然了,绝大多数伙头兵还是有职业操守的,还是有素质的。比如我们面前的马猴儿和大傻,我就觉得他们很好嘛。可也不知道为啥,我突然不想吃夜宵了。对,我得减肥,虽然我很瘦……
在唐秋的热烈欢迎下,我和谭钰还有二虎终于踏入了袁华那孙子的家中。
还真别说,这么一个不要脸的狗皮膏药,骨子里竟是个附庸风雅之人。瞧瞧这院子里的花草,都长成什么样子了?也不知道修剪修剪,跟杂草又有何分别?
再看这盆君子兰,我的天啊,这也能被称为兰花吗?好吧,这是兰花。反正就形状不好看,跟我师父养的兰花一比,那简直是天壤之别。
至于一边的月季和牡丹花,我就暂且不说什么了,不然我能数落他一天一夜。
穿过满是花草树木的小院之后,这房子的正厅终于出现在我们的面前。
这正厅的大小十分有限,不过里面却被打扫的十分干净。再看这正厅里的布局,跟一般乡绅家中的布局基本相似。
这正厅中的家具用的都是寻常的木材所造,从一点上可以看出,这袁华确实不是富人。
但让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的是,这正厅最里端的供桌之上竟挂着一幅十分特别的画。为什么说特别呢?一般寻常人家中,供桌上要么供奉福禄寿三仙,要么供奉八仙,还有很多供奉关羽、岳飞的,而这些人无不都是成名已久的神仙。
可袁华家中供奉的却是不同,这家伙供奉的竟然是一只眼睛,一只让人不敢直视的眼睛。
袁华这家伙的眼睛的确十分特别,他能一眼就看穿胡二爷的真身,更能轻易识破我身体的特殊之处。
一个正常人,是不可能拥有这样神奇的眼睛的。难不成袁华这家伙就是因为供奉了这只怪眼,才能看到一些旁人看不见的东西吗?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这眼睛的本身到底是神仙还是妖孽呢?或者,两者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