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6章 金主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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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儿子肩膀上扛着三只灰色的野兔,怀里抱着一只才出生不久的小狗崽,吴秀芳满是疑惑。
“铮儿,你从哪里倒腾来这些东西?”
“娘,我昨天下的套子今天收了。我用一只野兔和马年壮家换了一只小狗崽”王铮平淡的说着自己刚才的壮举。
七岁的小孩会下套子,这本身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而一下子收获这么多野兔,这在整个桃花岭村也是前所未闻的事情。
在山上下套子捉野兔的村民,桃花岭村可不止王铮自己一个人,甚至包括王铮的父亲王向忠,也喜欢这项工作。只不过,别的人对这项工作的研究,远没有带了二十五年超前记忆的王铮来的深入。
王铮前世最认真最喜欢干的事情,仿佛都和山村里面有关,只不过前世自己被命运的枷锁锁在了城市的格子间里面,根本没有机会去历练自己从网络上学来的一项项本领,而现在自己,却可以大展身手了。
吴秀芳从王铮手里接过三只野兔,脸上露出了喜悦的神色。毕竟,今天晚上有肉吃了。
1991年的时候,山村老百姓,能吃到肉的机会并不多。
吴秀芳瞥了一眼儿子怀里面抱着的小狗崽,撇撇嘴说道:“这么小的小狗崽,能养活吗?”
王铮抬起稚嫩的小脸,脸上却有大人都不常见的坚毅神色:“能。”
晚饭开始的比较晚,等到父亲回家,将三只野兔都剥了皮,然后挑了一只小点的,用菜园里的青萝卜炖了满满一大锅。然后,母亲用包袱包着一个大瓷碗,碗里面盛着刚煮好的兔子肉,让王铮去给奶奶送了过去。王铮的奶奶是个裹脚的老人,行动不方便,不到四十岁便守了寡,一个人拉车王铮的父亲王向忠和三个姑姑长大成人,也是个苦命的人。奶奶看到孙子给自己端来了兔子肉,显得非常开心,从窗台的储物盒里面摸出一块冰糖,塞进了王铮的小嘴巴里面。
好几天不吃肉了,王铮吃了满满一大碗的兔子肉。这野生的东西味道就是好,王铮觉得这可能是自己这两辈子吃过最好的东西了。
第二天,王铮来到学校的时候,便一下子成了整个学校议论的焦点。
马年壮昨天吃了王铮给他的野兔,好像现在嘴巴上面还有油渍。
“王铮,你太厉害了,你真的能抓到野兔!”
王铮座位前边是一个扎着一对牛角辫小女孩,名字叫吴花花。说起来,王铮在高中的时候还喜欢过一段时间这个女孩,只不过,自己只是暗恋,却从没有说出口过。
吴花花回过头,一脸崇拜的问王铮:“王铮,他们都说你昨天抓到好几只野兔,是真的吗?”
王铮笑了笑,看着面前脸上并没有洗干净,长大却很是水灵的女孩说:“真的。”
同学们纷纷都来和王铮套近乎,王铮笑着一一应付。从小到大,王铮从来没有过像现在这样众星捧月般的待遇。
这是一个偶像匮乏的年代,然而每个少年都有偶像崇拜的期待,此时此刻,王铮成了桃花岭村一年级另外十二个学生的偶像。
其实王铮还是很享受这种待遇的,他甚至想象中有一天,这些小伙伴会成为自己在桃花岭村大展身手的帮手。自己将来成为桃花岭村的山大王,而眼前这些都是自己的跟班。吴花花长大后出落的美丽大方,将来当自己的压寨夫人挺不错的。马年壮脑袋贼精,将来让他当自己的营销总监很合适;杨明忠厚老实身强体壮,最适合当自己的保安队长了;崔家双胞胎兄弟学东西快,以后就当自己的业务骨干……
教室里面热烈的讨论被严厉的赵老师的出现打断,于是,一天快乐的小学生生活便又开始了。
下午放了学,王铮拿着昨天晚上被父亲剥好的兔子皮,找到那个昨天商量好的杂皮小贩,换了十五块钱。
这是王铮重新回到这个世界得到的第一笔钱,他决定好好利用这一笔钱。
这在当时算是并不小的数目,这相当于父亲辛苦赶集卖苹果一天半的收入了。
转眼到了周末,王铮决定到更远的山里面多下几个套子。这一次,他的队伍明显要比第一次的时候多了。马年壮尝到了野兔肉的滋味,当然不会错过这样的机会。杨明现在已经崇拜王铮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只差将王铮的海报贴在自己睡觉的床边墙上了。崔家双胞胎兄弟跃跃欲试,做好了要当王铮跟班的决心。甚至就连吴花花,一个有点男孩子性格的女生,也嚷嚷着要跟着王铮见见世面。
王铮他们这次带了上百根已经做好的细铁丝套子,来到了吴家峪子。
山峪子,是鲁中一带对两山夹谷地方的俗称。这些地方野草丛生,最适合野物生长。这些年野兔少了天敌,在这里成群的出没。
一行小伙伴有说有笑走着,快到峪子口的时候,却刚好碰到了两个穿着明显不像山村村民的年轻男子。两个年轻人一人抱着一杆双管猎枪,估计应该是到山上打猎野兔野鸡的,不过他们好像并没有什么收获,却很疲惫的坐在一块大青石上边。
乡里前些日子已经把村里的猎枪都收了上去,而现在敢明目张胆的跑到山上来打猎的人可不多。王铮判断,这两个人的来头不小。
马年壮忽然认出来,其中一个年轻人竟然是他大伯家的哥哥。
“你们来干什么?”
马年壮的大伯是桃花岭村的村长,他的哥哥马东华现在在乡里给乡长开车。看到自己叔叔家的弟弟出现在吴家峪子入口,有些吃惊。
马年壮眉飞色舞,难言心头的兴奋。
“我们跟着王铮到山上抓野兔来的!”
因为村子小,彼此其实都认识,马东华认得王铮。他鄙夷地看了王铮一眼,冷冷地说道:“小屁孩子能抓到兔子?你知道兔子在什么地方吗?”
“能。”王铮很不喜欢马东华鄙夷的眼神,轻描淡写地回了一句。
“嘿嘿,这小子还挺敢说大话。曹秘书,你看看这山里的小孩,可真是没见过什么世面不知道天高地厚。小孩,快回家尿尿玩泥巴去吧,别在这里瞎转悠,小心别被狼给叼走了。”
被马东华称作曹秘书的年轻人同样没有看起眼前的几个小孩,同样也是满脸鄙夷的神色。
这时候,王铮忽然觉得这个曹秘书有些面熟。这人不就是后来成了大寨乡乡长的曹洪庆吗?自己前世以前因为父亲家里承包果园的事情还亲自找过这个曹乡长,不过后来不知道什么人给了曹乡长好处,曹乡长从中作梗,王家在2012年的时候竟然失去了那三十亩地的果园的承包权。
哎,真是冤家路窄,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他了。
“我要是能抓到兔子怎么办?”
马东华一百个不相信眼前这个七岁小孩说的话,拍着胸脯说道:“别说你抓到兔子,只要你能从草丛里面赶出一只兔子来,让我们打了,我就给你五块钱!”
“我要二十!”
听到眼前这个小孩说出这样的话,反倒是马东华和曹洪庆有些惊讶的相互看了看。
王铮知道,马东华和曹洪庆都不缺钱,他们来打猎为的只是找乐子和吃口野味。
“你俩不会出不起吧?”王铮刺激着马东华和曹洪庆。
看着脸上有些生气,眼珠子瞪圆的哥哥和那个曹秘书,马年壮有些害怕起来。
“王铮,咱们快点走吧。”
曹洪庆这时却大手一拦,大声说道:“慢着,你们都别走,我倒要看看这小子有啥本事!你从草丛里面赶出一只兔子,老子就给你二十块钱!你赶出五只,这一百块钱就都是你的了!你要是找不到,我就揍你!”
他从口袋里面抽出一张百元大钞,摔的啪啪响。
这百元大钞才是前几年银行发行的货币,对于一个七岁的小孩来说,许多都未曾见过。
“好,说话算数!”
王铮心想,今天要发个小财了!
看着儿子肩膀上扛着三只灰色的野兔,怀里抱着一只才出生不久的小狗崽,吴秀芳满是疑惑。
“铮儿,你从哪里倒腾来这些东西?”
“娘,我昨天下的套子今天收了。我用一只野兔和马年壮家换了一只小狗崽”王铮平淡的说着自己刚才的壮举。
七岁的小孩会下套子,这本身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而一下子收获这么多野兔,这在整个桃花岭村也是前所未闻的事情。
在山上下套子捉野兔的村民,桃花岭村可不止王铮自己一个人,甚至包括王铮的父亲王向忠,也喜欢这项工作。只不过,别的人对这项工作的研究,远没有带了二十五年超前记忆的王铮来的深入。
王铮前世最认真最喜欢干的事情,仿佛都和山村里面有关,只不过前世自己被命运的枷锁锁在了城市的格子间里面,根本没有机会去历练自己从网络上学来的一项项本领,而现在自己,却可以大展身手了。
吴秀芳从王铮手里接过三只野兔,脸上露出了喜悦的神色。毕竟,今天晚上有肉吃了。
1991年的时候,山村老百姓,能吃到肉的机会并不多。
吴秀芳瞥了一眼儿子怀里面抱着的小狗崽,撇撇嘴说道:“这么小的小狗崽,能养活吗?”
王铮抬起稚嫩的小脸,脸上却有大人都不常见的坚毅神色:“能。”
晚饭开始的比较晚,等到父亲回家,将三只野兔都剥了皮,然后挑了一只小点的,用菜园里的青萝卜炖了满满一大锅。然后,母亲用包袱包着一个大瓷碗,碗里面盛着刚煮好的兔子肉,让王铮去给奶奶送了过去。王铮的奶奶是个裹脚的老人,行动不方便,不到四十岁便守了寡,一个人拉车王铮的父亲王向忠和三个姑姑长大成人,也是个苦命的人。奶奶看到孙子给自己端来了兔子肉,显得非常开心,从窗台的储物盒里面摸出一块冰糖,塞进了王铮的小嘴巴里面。
好几天不吃肉了,王铮吃了满满一大碗的兔子肉。这野生的东西味道就是好,王铮觉得这可能是自己这两辈子吃过最好的东西了。
第二天,王铮来到学校的时候,便一下子成了整个学校议论的焦点。
马年壮昨天吃了王铮给他的野兔,好像现在嘴巴上面还有油渍。
“王铮,你太厉害了,你真的能抓到野兔!”
王铮座位前边是一个扎着一对牛角辫小女孩,名字叫吴花花。说起来,王铮在高中的时候还喜欢过一段时间这个女孩,只不过,自己只是暗恋,却从没有说出口过。
吴花花回过头,一脸崇拜的问王铮:“王铮,他们都说你昨天抓到好几只野兔,是真的吗?”
王铮笑了笑,看着面前脸上并没有洗干净,长大却很是水灵的女孩说:“真的。”
同学们纷纷都来和王铮套近乎,王铮笑着一一应付。从小到大,王铮从来没有过像现在这样众星捧月般的待遇。
这是一个偶像匮乏的年代,然而每个少年都有偶像崇拜的期待,此时此刻,王铮成了桃花岭村一年级另外十二个学生的偶像。
其实王铮还是很享受这种待遇的,他甚至想象中有一天,这些小伙伴会成为自己在桃花岭村大展身手的帮手。自己将来成为桃花岭村的山大王,而眼前这些都是自己的跟班。吴花花长大后出落的美丽大方,将来当自己的压寨夫人挺不错的。马年壮脑袋贼精,将来让他当自己的营销总监很合适;杨明忠厚老实身强体壮,最适合当自己的保安队长了;崔家双胞胎兄弟学东西快,以后就当自己的业务骨干……
教室里面热烈的讨论被严厉的赵老师的出现打断,于是,一天快乐的小学生生活便又开始了。
下午放了学,王铮拿着昨天晚上被父亲剥好的兔子皮,找到那个昨天商量好的杂皮小贩,换了十五块钱。
这是王铮重新回到这个世界得到的第一笔钱,他决定好好利用这一笔钱。
这在当时算是并不小的数目,这相当于父亲辛苦赶集卖苹果一天半的收入了。
转眼到了周末,王铮决定到更远的山里面多下几个套子。这一次,他的队伍明显要比第一次的时候多了。马年壮尝到了野兔肉的滋味,当然不会错过这样的机会。杨明现在已经崇拜王铮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只差将王铮的海报贴在自己睡觉的床边墙上了。崔家双胞胎兄弟跃跃欲试,做好了要当王铮跟班的决心。甚至就连吴花花,一个有点男孩子性格的女生,也嚷嚷着要跟着王铮见见世面。
王铮他们这次带了上百根已经做好的细铁丝套子,来到了吴家峪子。
山峪子,是鲁中一带对两山夹谷地方的俗称。这些地方野草丛生,最适合野物生长。这些年野兔少了天敌,在这里成群的出没。
一行小伙伴有说有笑走着,快到峪子口的时候,却刚好碰到了两个穿着明显不像山村村民的年轻男子。两个年轻人一人抱着一杆双管猎枪,估计应该是到山上打猎野兔野鸡的,不过他们好像并没有什么收获,却很疲惫的坐在一块大青石上边。
乡里前些日子已经把村里的猎枪都收了上去,而现在敢明目张胆的跑到山上来打猎的人可不多。王铮判断,这两个人的来头不小。
马年壮忽然认出来,其中一个年轻人竟然是他大伯家的哥哥。
“你们来干什么?”
马年壮的大伯是桃花岭村的村长,他的哥哥马东华现在在乡里给乡长开车。看到自己叔叔家的弟弟出现在吴家峪子入口,有些吃惊。
马年壮眉飞色舞,难言心头的兴奋。
“我们跟着王铮到山上抓野兔来的!”
因为村子小,彼此其实都认识,马东华认得王铮。他鄙夷地看了王铮一眼,冷冷地说道:“小屁孩子能抓到兔子?你知道兔子在什么地方吗?”
“能。”王铮很不喜欢马东华鄙夷的眼神,轻描淡写地回了一句。
“嘿嘿,这小子还挺敢说大话。曹秘书,你看看这山里的小孩,可真是没见过什么世面不知道天高地厚。小孩,快回家尿尿玩泥巴去吧,别在这里瞎转悠,小心别被狼给叼走了。”
被马东华称作曹秘书的年轻人同样没有看起眼前的几个小孩,同样也是满脸鄙夷的神色。
这时候,王铮忽然觉得这个曹秘书有些面熟。这人不就是后来成了大寨乡乡长的曹洪庆吗?自己前世以前因为父亲家里承包果园的事情还亲自找过这个曹乡长,不过后来不知道什么人给了曹乡长好处,曹乡长从中作梗,王家在2012年的时候竟然失去了那三十亩地的果园的承包权。
哎,真是冤家路窄,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他了。
“我要是能抓到兔子怎么办?”
马东华一百个不相信眼前这个七岁小孩说的话,拍着胸脯说道:“别说你抓到兔子,只要你能从草丛里面赶出一只兔子来,让我们打了,我就给你五块钱!”
“我要二十!”
听到眼前这个小孩说出这样的话,反倒是马东华和曹洪庆有些惊讶的相互看了看。
王铮知道,马东华和曹洪庆都不缺钱,他们来打猎为的只是找乐子和吃口野味。
“你俩不会出不起吧?”王铮刺激着马东华和曹洪庆。
看着脸上有些生气,眼珠子瞪圆的哥哥和那个曹秘书,马年壮有些害怕起来。
“王铮,咱们快点走吧。”
曹洪庆这时却大手一拦,大声说道:“慢着,你们都别走,我倒要看看这小子有啥本事!你从草丛里面赶出一只兔子,老子就给你二十块钱!你赶出五只,这一百块钱就都是你的了!你要是找不到,我就揍你!”
他从口袋里面抽出一张百元大钞,摔的啪啪响。
这百元大钞才是前几年银行发行的货币,对于一个七岁的小孩来说,许多都未曾见过。
“好,说话算数!”
王铮心想,今天要发个小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