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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往事如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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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迎着空气中凉飕飕的风,任领走向正踢着石子发泄的夏梓琳和姜雪:“出去走走吧。”

    三人途径一栋栋荒废的特色小屋,踏上长满金黄油菜花的田野,攀上铺了一半路的山头,在半山上的一块足以躺七八人的大石上停下。

    自大石上放眼望去,整个海湾村尽在眼底,四面八方,到处都是搁置的残景。

    如果从未拥有过,或许便不知道失去的可怕,海湾村曾是那般壮观热闹的度假村,以至此刻看在眼里便越发觉得凄凉,田地里再茂盛的草木都不能拯救这里的荒凉气息。

    “这地方不错啊,荒凉的如此有味道。”夏梓琳感叹一句,一个跃步轻跃在大石上。

    姜雪也是满眼兴叹:“竟不知海湾村还可以这样看。”小时候她也曾与自己的父亲来过这里,那时这里还一派兴盛。

    任领整个人靠坐在大石之上,眼里不兴波澜,她抬手指向村子对面杂草丛生的山顶:“那里,曾经有瀑布飞下。”此刻却是连个水珠都不曾有。

    举着手机正嘟嘴卖萌开心自拍的夏梓琳随口问,“那现在怎么没了?”

    任领久久的沉默后才悠悠道:“我爸爸死后没几年就没了。”

    姜雪双眸略带奇色道:“叔叔是个很了不起的人,他一手带动了海湾村的经济发展,只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没了他的海湾村也便一蹶不振!”

    夏梓琳无趣撇撇嘴,“任家那德行能教养出这么优秀的人,实在是祖上冒青烟了。”

    任领摇摇头:“最初她们不是那样的!”

    夏梓琳不屑道:“全家欺负你一个,她们骨子里就有问题,这么多年,我还没见过比她们更不识好歹的人,你刨了他家祖坟也不至于记恨这么多年吧!”

    任领苦笑:“我没刨他家祖坟,却是掐断了他家祖坟上冒着的青烟。”

    “哈?没看出来,你还有这样的功能?”夏梓琳用那嫩白的双手比一望远镜的样子调皮的瞄向任领。

    任领懒懒的笑着,望向远方:“任家人说我是灾星,这不是无迹可寻的,在带我回家的那一年,养父的事业开始下滑,处处碰壁,曾经的投资方均选择撤资,渐渐富裕的村民被打回原形!”

    夏梓琳再次撇撇嘴:“可这与你有什么关系?”

    任领的笑变得幽深:“他们认为,一个被父母抛弃在深山六年依旧能存活的怪物,便是所有不幸的来源,你们知道的,这些村民大多没怎么读过书,他们自有他们的一套理论!”

    夏梓琳和姜雪同时眸子圆睁,她们知道任领是孤儿,却从来不知道还有深山六年这样的事。

    任领漫不经心道:“自记事以来,我便生活在山间的一处废弃厂房里,每日清晨,定有一个村妇打扮的女人来给我送水送饭,她偶尔带我出去晒晒太阳,教我几句日常用语,一直到我六岁,那妇人才突然消失。”

    任领目光悠远,或许是因为不同于别人的童年,她记事年龄特别早,印象中,她一直一个人生活,一直一直,从来不知除了蓝天和白云,除了绿草和鲜花外竟还有其他的生物,因此那时的她是那般的愚昧,像一个不开化的原始人!

    “哈哈!”夏梓琳的笑声有些干:“领儿你讲故事呢吧?你怎么不说你是被群狼抚养长大的啊?那样我还信你几分。”

    姜雪的双眸明明灭灭良久,最后意味深长道:“你绝不是被你父母抛弃的!”没有哪一个父母会将自己的孩子圈养在深山里,人贩子更不会这么做,如此做的人,只能是与婴孩有仇之人,而一个孩子会有什么错,唯一有可能结仇的便是孩子的父母,抚养任领的人极有可能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向她的父母报仇。

    可是姜雪不敢断言,有什么人会丧心病狂到,用如此极端的方式对待一个孩子!

    看着姜雪多变的眼神,任领不得不再次叹一声,聪明如姜家姜雪,天下男子又有几人能配得上!

    任领抬手把玩上夏梓琳的红发,触手温润舒适,她柔声道:“你就当是听故事好了。”

    最恨被人摸头的夏梓琳仿似没看到任领的动作,她黑白分明的眼睛里竟是带上了湿热的雾气:“那送饭的人消失后,狼娃要怎么活?”

    任领失笑,狼娃?她可不是,她比狼娃幸运吧:“就在我快被困死时,另一个人出现,带我离开了那里。”

    就在她断水断粮的第三天,关她的小屋被暴力破开,一个大男孩闯入,她犹记得她顾不上害怕,跪在他面前狼狈的喝着水,吞食着他带来的食物,甚至差点被一口面包噎死,是他倒提着她,将她嗓子里的食物拍出。

    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便是:三天不吃不喝,还能爬得起来,你命不该绝。

    或许翻脸无情说的便是当时的她,吃饱喝足后她开始害怕,抗拒着他的靠近,甚至是用身边的木棍子野蛮的敲打他的头,如果不是他还算机智,估计就交代在那个不足十平米的小屋里了。

    他说带她走,她不从,他便日日来陪她,试着与她沟通,期间他总是絮絮叨叨的对她说一些听不懂的话,日久天长,她也断断续续的听出了他的意思。

    他说他随亲人来海湾村感受生活,一次晨练时无意攀上了这座山,途中碰到了拿着食物的女人,起初他并不在意,可是往后的每个清晨他都能碰到女人,他漫无目的的晨跑着,也知道女人是去一处废弃工厂。

    又是一天清晨,他没再看到女人,虽是好奇那废旧厂房里不为人知的东西,可是又觉擅自闯入不合情理,就在女人连续三天没出现时,他学着女人买了食物与水决定去探一探,这一探可好,厂房里不是他所想的阿猫阿狗,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如果要说这一生最幸福的时刻,大概便是那段时间了吧,他对她很温柔,从不像那个送饭的阿姨,总是凶巴巴的喊她臭丫头,他会给她买许多许多她没见过的好吃的好玩儿的,他还会背着她漫山遍野的追逐急速飞驰的云朵,他们以追上太阳透过云朵投向地面的影子为乐,那种快乐满足是那般的不真实。

    要不是多年后再次听到了他的名字,她便真觉得,一切都只是在她没开化时做的一场梦。

    他说他叫云蔚,他又说她既然那么爱追云,那就叫云朵好了,他说她将来一定会像云朵般无拘无束,也时刻能享受到阳光的沐浴。

    他买了笔,买了纸教她写字,她最先学会的不是云朵这两个字,而是更加繁杂的云蔚两字,他说他懂数国的语言,她也要用心学习,就算学不好别国的语言,也一定要懂得自己的母语。

    于是这些年的读书生涯中,她独对语言上了心。

    看着任领眼底的温柔,姜雪和夏梓琳竟是忘记了说话,这样柔若一股清泉的任领,是她们从未见过的,此刻的任领没有无悲无喜的深沉感,没有慵懒浅笑的距离感,没有苦中作乐的成熟感,此刻的她只是个小姑娘,有了24岁这个年龄该有的炫丽耀眼。

    终究是夏梓琳嘴快:“那人是你的养父?”

    从如风的往事中回神,任领摇摇头,沉默片刻道:“他将我带到山脚,看到陌生的东西,我哭着不肯走,他说他回去开车,留一块手表给我,他说待到短针走到6长针走到12时,他定回来接我。”

    姜雪眸光闪了闪:“他没回来?”

    任领珉唇:“我高烧晕倒在山脚下,回城路过的养父母救了我!”从那之后她再未见过他!

    养父母给她取名叫任领,与任放的名字相应,后来大概是念多了,念出了谐音认领,他们想给她改掉,她却摇头,不管改什么,她都不想叫,那时她还总觉得他会来接她,到时候她就叫云朵。

    任领仰头望望天,云朵飞速流转,渐渐聚拢,风越来越大,此刻也快近六点了,他一定来找过自己吧?

    姜雪沉思片刻道:“任志文的车祸是否另有隐情?”

    风有些大,任领裹了裹身上的薄外套:“车祸就发生在来时我掉手机的那条路上,是我到任家一年以后的事情,原因嘛,大致也相同,阿放与我争抢那块手表,拉扯间手表飞向窗外,我不顾危险从车窗探身出去,为了救我,父亲打转方向,不巧正好撞上了迎面高速驶来的一辆轿车,千钧一发之际,母亲用身体护住被甩回车里的我和阿放。”

    任领再抬头望天,仿佛是受了风寒,她的嗓音带上嘶哑,吃力的道出最后四字:“当场死亡!”

    这么多年她一直在想,如果母亲只护住任放,是不是就不会是那样的结局?如果父亲不保护自己,是不是也不会有那场车祸?任家还是那个逐渐壮大的任家,而她,也不必有这么累的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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