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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资本自古如此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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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外行人眼里,资本市场上的那些创业者和投资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往往是相互戒备、相互刺探的:

    创业者希望自己的数据造假、流量虚高可以骗过投资人,从而让投资人认下高额的估值,再给创业企业注入大笔的现金流。

    投资人则希望从TC答辩里面反复推敲榨干水分,知道企业创始人究竟有几分干货、压价做低估值、用同样的钱拿到更多股份。

    于是乎,投资人会派出TC风险评估师压价,而创始人则会按照行业惯例,给TC风控评估师相当于最终实现注资额1%~2%的回扣。

    说人话,就是创始人对风投派来的评估师说:“忘记你在这里看到的一切造假和风险吧,告诉你的老板,这个企业很健康,放心砸钱!不管他砸多少,我都返点2%回扣给你个人当好处费。他投一个亿,你秒到账200万黑钱。”

    然而,如果吃瓜群众以为这种对抗是永恒的,那就太幼稚了。

    事实上,天使轮投资人投完钱、拿到股份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坐下来,请创始人吃个饭,一定要喝酒喝大了,然后扣肩搭背称兄道弟地说:“来,哥们儿,我知道你在流量评估的时候造假了,但是现在我们已经是一条船上的了。你跟老哥直说,到底骗了我多少?两倍还是三倍?应该没超过五倍吧?放心,尽管说出来,你说得越清楚,我才好配合你,一起去骗将来的A轮投资人。”

    毕竟,创业公司不是只拿天使轮的钱就能活下来的。将来总有A轮的肥羊进场,而A轮投资人是不可能彻底只听创始人一面之词的,也会看看其他早期投资人对公司的看法。

    这时候,天使轮投资人表达一些“这家公司实在是太值了!是我这辈子投得最值的公司!如果不是创始人怕A轮依然是我跟投、导致我占股比例会太高影响他对公司的控制权,我才不把A轮的机会让给你呢!”的观点,显然对于促成A轮以尽量高价进场是有帮助的。

    然后,这个链条就会滚滚向前:

    创始+天使联合骗A。

    创始+天使+A联合骗B。

    创始+天使+A+B联合骗C。

    创始+天使+A+B+C联合骗IPO审核机构。

    创始+天使+A+B+C+IPO审核机构,联合骗承销的一级券商。

    创始+天使+A+B+C+一级券商,联合骗二级市场庄家。

    创始+天使+A+B+C+一级券商+二级庄家,联合骗散户。

    创始+天使+A+B+C+一级券商+二级庄家+有先见之明的大散户,联合骗最终的接盘侠弱智散户。

    OK,股权出货完成,前面各级套现上岸。

    没走到这一步就泡沫崩掉,那就学贾老板上岸多少算多少,然后跑路吧。

    如果想多水点字,还可以加入DEFGH……等等排比句。

    反正在硅谷有的是Jet-Bone这样风投投到M轮,连那些“侯赛因XXX”的中东王子狗大户都进场了,还上不了市的扑街公司。

    资本市场最下贱的玩法,就是这样的。

    生意做成这鸟样,没有人指望从消费者手上赚钱了,也没人在乎付费消费者的细微体验优化了。

    做PPT讲故事画就饼就好。

    所以,潘洁颖描述的“网站防着写手骗,但转手立刻联合写手对外骗”的脏事儿,顾诚稍微代入一下这个他再熟悉不过的连环骗模型,立刻就懂了。

    这更加坚定了他对“YY文学不该上市,不该考虑以资本市场增值为公司奋斗导向”的信念。

    顾诚的服务对象,永远是消费者。

    ……

    “看来,那些愿意和公司联合对外骗的人,都是躲不过李老板的挖角了?”

    顾诚知微见著,仅仅看了几个炒IP或者工作室大神的名字,就知道这背后将来肯定还要发展出一大串利益链条。

    凡是有资格因为“公司都不配合咱一起联手对外骗、炒高IP价值”这一经营策略而利益受损的大神,理论上都有跳槽的可能性。

    而在“用数据造假及支持盗版等方式把IP炒高价”这方面,显然是投奔百度更有前途——因为百度手上有个“百度热度指数”或者说“百度搜索指数”。如果百度控制的ZH到时候想把IP卖高价,不仅可以把本网站内的点击推荐数据做高,还能把百度搜索的数据一并造假,那“公信力”可要高得多。

    这很好理解:17J网站本站显示某本小说有100万点击,影视公司投资人不一定会相信这个数据。

    但是如果“百度指数”有100万,影视公司投资人多半会相信。

    “差不多就是这样——这里面的弯弯绕你自己都能想明白,我就不给你解释了。”潘洁颖也不待见这些脏事儿,不愿意多费口水。

    顾诚也不纠结,转向了下一个问题:“那你刚才提到的那个《无限XX》之类书的写手,跳槽到QQ书城去,大致是怎么个回事儿?这些书不在‘热门改编IP’的范围内吧,留在YY文学前途不好么?”

    潘洁颖喝了口水,解释道:“这是另外一个问题了,但说到底还是你的‘坚决打击盗版’策略伤到的——这本书,乃至最近基本跟风的书,我问了一下网站的运营者,说是叫做一个‘无限流’的新崛起网络小说流派。这些书大多是穿越到已有热门的作品的世界里,由好多个同人故事凑起来的,节奏比较短平快,所以目前比较火。

    但是这些书免不了侵犯已有在先作品的著作权。我们现在既然要严打盗版,就有‘友商’和平面纸媒刊物抨击我们,说我们打铁自身不够硬,充斥了几十本侵犯别人在先著作权的作品,还好意思喊反盗版。我为了立场站得稳,就让监察部把这一小撮书给下架了。这些写手就跳槽到QQ书城去了。”

    潘洁颖这番话里,涉及到几个法律常识,顾诚自然是懂的。

    在文学界,擅用别人的作品改编,那都是要经过原作者授权的。拿古、金、梁的武侠小说世界或者漫威世界写同人文、或者连续穿越到那些世界里搞事,性质上跟拿着这些作品去翻拍电视剧、电影、做游戏,是一个性质。

    所以,除非是作者已经死了五十年、七十年以上的公版作品,已经解禁了,可以随便拿来同人和无限流,其他近一点的同人/无限理论上都是侵犯著作权的。

    另一个世界的腾云文学反正打击盗版也不是很有力,自己也就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民不举网站不纠。只要原作者没给腾云文学发律师函,用同人无限赚钱的事儿就当没看见。真被告了,才告一本封一本。

    然而,这一切到了顾诚这里,显然是行不通的。他打击盗版的力度,远比另一个时空的腾云大得多,打铁自然得自身更硬了。

    “这事儿有没有比较稳妥的法律解决办法?就不能有序引导么?”他想了想,皱着眉头问潘洁颖。

    潘洁颖答道:“具体还不知道,但是问了费主任,也和网站的相关运营人员商讨了一下,大致比较简单的解决办法,是对本站热门IP进行集中格式合同授权,然后外部作品也采取集中谈判,愿意把其作品世界观设定授权给我们的写手用的,统一分成比例。”

    顾诚没太明白,大致分析了一下,才理解。

    这事儿是这么操作的:比如,本站有大神写了一本《吞噬XX》,然后有其他写手想蹭热度,用这个世界写同人或者无限。那网站就格式合同做主,武断地定一个分成比例:凡是借用别人的世界观和设定写出来的同人文,或者无限流中相应那一卷地图的内容,其稿费收入的20%,在网站发放稿酬时直接转划给原设定创作者。

    换句话说,想蹭大神热度可以,稿费只能拿八成,还有两成给借了世界观的人。

    当然这个数字是可以商榷的,也可以是15%,乃至10%,相信大多数人都愿意接受。

    一旦这个体系可以执行起来,顾诚甚至可以相信,会出现一批专门免费写文不上架、只求提高自身作品世界观影响力,然后专门靠“被别人蹭世界观,分一两成稿费”的模式运营。

    当然,也肯定有一批写手,连这一点分成都不想出让,只想白白拿前人的成果去写无限流的。而这样的人,看样子铁了心是要投奔QQ书城了。

    顾诚心思一动,立刻想到了一种推断:“既然QQ书城那么热心挖无限流的人,那他们在反盗版这事儿上,倒是应该不至于跟我们作对了?反盗版问题主要要对付的,就是百度了?”

    “可以这么说,QQ书城那边的相关人员,近日也算是发声表态了。连马腾也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之后几天,委婉地说过腾云‘支持网络文学反盗版’这个态度。应该是不会出变故了。”

    “果然如此。”顾诚叹了口气,心说他激起的蝴蝶效应实在是太大了,居然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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