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赶往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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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我想撒尿。”刚刚又睡了个回笼觉的忆云,揉着眼睛对映雪说到,这两天,冷香凝总是天不亮就出发,经常在野外休息,弄的忆云和映雪习惯的作息都被打乱了。
冷香凝叫停了马车,说在这里休息一下,再走。
映雪走下马车,发现他们此刻走的不是宽敞的管道,而是乡间小路,路的两边有一望无尽的庄家,长势旺盛,郁郁葱葱。她把忆云从车上抱下来,走进一片一人高的玉米地,因为她正好也想方便。
“娘,我想拉臭臭。”忆云说着小脸涨的通红,显然已经开始为庄稼提供肥料,映雪无奈的笑了笑。
打扫完肚子里的垃圾后,映雪把忆云的裤子提上来,思量着要不要趁这个机会逃跑,虽然相信冷香凝不会伤害忆云,但她的上方呢,为了达到他们的目的,肯定会毫不犹豫的牺牲忆云,她不能冒这个险。
她向四周看了看,除了玉米什么都看不到,她蹲在忆云面前,轻声说“忆云,乖,娘带着你去找爹,你别出声好不好。”
“好,娘,冷姨娘不和咱们一起去吗?”这些日子,忆云和冷香凝已经很相熟,小孩子都很敏感,知道谁对自己好,他也会亲近她。
“冷姨娘有自己的事要办,以后她会来找你的。”映雪脱下外衣蒙住忆云的头,以免一会儿跑起来,玉米叶子会划伤忆云“忆云乖,用这个蒙住头,妈妈抱着你,咱们百米跑好不好?”
“好!”忆云奶声奶气的开心的答应着
映雪抱起忆云,再次看了眼四周,然后向马车相反的方向猛跑,她不敢回头,只是用尽全力的跑着,恣意伸展的,生命力旺盛的玉米叶毫不客气的划着映雪的胳膊、脸,脖子,但她感觉不到疼,她又转了次方向,汗水留下来,她顾不上擦,不知被什么绊到了脚,她踉跄着没有摔倒,脚下不敢稍作停留,依然在青纱帐里奔跑,耳边只听的见自己狂乱的心跳。
这次一定要成功,如果被捉回去,冷香凝不会还像以前那样友好,她等了这么久,就是在寻找合适的机会,她不会让忆云去冒险。
汗水模糊了视线,脚被灌了铅一样,迈不动,嗓子里着了火,终于,映雪停了下来,她跪坐在地上,把忆云搂在怀里边喘着粗气,边惊恐的盯着四周。
一阵风吹过,青纱帐如碧波荡漾的大海一样,连绵起伏,沙沙声清脆悦耳。
没有追来,应该是没有追上来,映雪长出了一口气,但她还没完全放心来,又有了些力气,她抱起忆云继续逃命。
终于来到有人烟的小镇上时,映雪的样子把路人吓的纷纷躲避,忆云连声说饿,她自己也是又累有渴,映雪谎称遇到强盗打劫,死里逃生,一个好心的大婶把她们母子领进了屋里,简陋的房间,甚至有些寒酸,洗脸的时候,才发现脸上被划破了很多口子,火辣辣的疼起来。
大婶不仅给她上了些药,提供了不算丰盛的饭菜,而且还答应让她们住下来,映雪闪着泪花道谢。
大婶姓王,无儿无女,几年前老伴也去世了,幸亏王大婶有一手绝佳的刺绣维持生计。映雪在王大婶家住了两天,她决定带着忆云上京城,因为她觉得上官凌云一定会去京城的,王大婶告诉她,这里离京城还有几百里路,走路的话要一个月才能到。
临走的时候,王大婶给她拿了几件自己的衣服还有一点银两,映雪千恩万谢,并暗自发誓一定要报答善良的王大婶。
映雪在忆云的头上梳了两个髻,打扮成小女孩的样子,虽然忆云闹了两天,但后来也就淡忘了,她想租辆车,但银子不够,握着脖子上那红宝石戒指,最终没有舍得。
“娘,我想撒尿。”刚刚又睡了个回笼觉的忆云,揉着眼睛对映雪说到,这两天,冷香凝总是天不亮就出发,经常在野外休息,弄的忆云和映雪习惯的作息都被打乱了。
冷香凝叫停了马车,说在这里休息一下,再走。
映雪走下马车,发现他们此刻走的不是宽敞的管道,而是乡间小路,路的两边有一望无尽的庄家,长势旺盛,郁郁葱葱。她把忆云从车上抱下来,走进一片一人高的玉米地,因为她正好也想方便。
“娘,我想拉臭臭。”忆云说着小脸涨的通红,显然已经开始为庄稼提供肥料,映雪无奈的笑了笑。
打扫完肚子里的垃圾后,映雪把忆云的裤子提上来,思量着要不要趁这个机会逃跑,虽然相信冷香凝不会伤害忆云,但她的上方呢,为了达到他们的目的,肯定会毫不犹豫的牺牲忆云,她不能冒这个险。
她向四周看了看,除了玉米什么都看不到,她蹲在忆云面前,轻声说“忆云,乖,娘带着你去找爹,你别出声好不好。”
“好,娘,冷姨娘不和咱们一起去吗?”这些日子,忆云和冷香凝已经很相熟,小孩子都很敏感,知道谁对自己好,他也会亲近她。
“冷姨娘有自己的事要办,以后她会来找你的。”映雪脱下外衣蒙住忆云的头,以免一会儿跑起来,玉米叶子会划伤忆云“忆云乖,用这个蒙住头,妈妈抱着你,咱们百米跑好不好?”
“好!”忆云奶声奶气的开心的答应着
映雪抱起忆云,再次看了眼四周,然后向马车相反的方向猛跑,她不敢回头,只是用尽全力的跑着,恣意伸展的,生命力旺盛的玉米叶毫不客气的划着映雪的胳膊、脸,脖子,但她感觉不到疼,她又转了次方向,汗水留下来,她顾不上擦,不知被什么绊到了脚,她踉跄着没有摔倒,脚下不敢稍作停留,依然在青纱帐里奔跑,耳边只听的见自己狂乱的心跳。
这次一定要成功,如果被捉回去,冷香凝不会还像以前那样友好,她等了这么久,就是在寻找合适的机会,她不会让忆云去冒险。
汗水模糊了视线,脚被灌了铅一样,迈不动,嗓子里着了火,终于,映雪停了下来,她跪坐在地上,把忆云搂在怀里边喘着粗气,边惊恐的盯着四周。
一阵风吹过,青纱帐如碧波荡漾的大海一样,连绵起伏,沙沙声清脆悦耳。
没有追来,应该是没有追上来,映雪长出了一口气,但她还没完全放心来,又有了些力气,她抱起忆云继续逃命。
终于来到有人烟的小镇上时,映雪的样子把路人吓的纷纷躲避,忆云连声说饿,她自己也是又累有渴,映雪谎称遇到强盗打劫,死里逃生,一个好心的大婶把她们母子领进了屋里,简陋的房间,甚至有些寒酸,洗脸的时候,才发现脸上被划破了很多口子,火辣辣的疼起来。
大婶不仅给她上了些药,提供了不算丰盛的饭菜,而且还答应让她们住下来,映雪闪着泪花道谢。
大婶姓王,无儿无女,几年前老伴也去世了,幸亏王大婶有一手绝佳的刺绣维持生计。映雪在王大婶家住了两天,她决定带着忆云上京城,因为她觉得上官凌云一定会去京城的,王大婶告诉她,这里离京城还有几百里路,走路的话要一个月才能到。
临走的时候,王大婶给她拿了几件自己的衣服还有一点银两,映雪千恩万谢,并暗自发誓一定要报答善良的王大婶。
映雪在忆云的头上梳了两个髻,打扮成小女孩的样子,虽然忆云闹了两天,但后来也就淡忘了,她想租辆车,但银子不够,握着脖子上那红宝石戒指,最终没有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