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艳遇人生 第二百零二章 一根纽带【三更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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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袋本身就系的不紧,摔在地上顿时“啪”的破开,几个馒头咕噜噜的滚落在地……
叶无双也不生气,这个结果……早在他预料之中!轻轻叹了口气,竟是弯下身子,捡起了其中一个馒头,然后轻轻揭下那些脏了的地方,他的动作很小心,似乎生怕多抠走任何一点儿干净的地方一般。
而秦歌,也不在意,就那么淡漠的看着叶无双的动作,没有半点儿惊讶,似乎觉得堂堂暗黑议会之主,居然珍惜这样一块馒头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一般。
“我知道,你觉得我双手沾满血腥,是个不折不扣的恶魔,在你眼里,我就是个垃圾,就是个败类、屠夫!可是……你知道么?如果人生能够重来一次的话,我在八岁那年,宁肯让我父亲吊起来打死,也不会进入异能组……”
叶无双一边轻轻抠着馒头上脏了的地方,一边轻声说着,嘴角挂着一抹自嘲的笑,道:“说来你可能不信,那铁王座人人都想上去坐一坐,人人都觉得那是一个非常宝贵的地方,值得用一切去换,包括感情、尊严、生命!呵呵……可在我看来,若是岁月能重来,打死我我也会再次走上这条路,因为这条路一旦走上去……在坐上那个铁王座之前,我就是一条狗,一条最卑贱的狗,哪怕被人往—一—本—读—小说 {y}{b}{d}{u}头上撒尿拉屎,哪怕每天在臭水沟里*食物的残渣,也一定要要让自己活下去……”
“很好奇是么?呵呵,暗黑议会之主,居然说自己是一条最卑贱的狗……可是,在我走到今天之前,你知道我是怎么活的吗?!”
叶无双那双深邃的黑眸里闪烁着一种让人看不懂的光芒,似乎是深邃,又似乎是一种深沉的哀伤,因为太沉痛,与其说那是哀伤,倒不如说是沧桑……轻声道:“我背着叛国逃亡的时候,一穷二白,拿着三千块钱上了偷渡客的船,路上和去国外淘金的妓女、逃亡国外的不法狂徒,在本国潦倒不堪活不下去的穷汉子挤在一起……一个船舱里挤着百多号人,你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么?呵呵,船上可不管饭,我没钱没干粮,只能去抢,我抢那些偷渡客的干粮,最后我填饱肚子了,他们饿死了……后来,我又去抢那艘船的主人的食物,那是个混蛋,居然真的当我是狗,让我跪下叫两声才给我口吃的……呵呵……他不知道的是,如果我要的话,他不给我,我就会抢!于是,我把他的手下杀光了,可是那个王八蛋,宁肯拼着同归于尽把船炸了也不肯给我口吃的!结果……我忙活半天,得到的只是一个救生艇……在大海上飘摇的那段日子,我每天都在琢磨着怎么吃饱,喝上口水……可那狗日的大海里资源丰富是丰富,可要找口吃的,实在是太难了!我东拼西凑的吃一口,趁着下雨的时候储存点儿水,再喝上一口……好不容易才终于活着看到了陆地!”
“我不知道我是该感谢上苍还是该骂他一声草你妈的,我想去美洲那种能打能杀的人容易生存的地方混条活路,可他偏偏把我丢在了非洲之角那种鸟不拉屎的贫民窟!然后……我又继续为了填饱肚子奋斗……再找到人烟之前,我在那里和雄狮抢过食,为的只是半截狮子吃剩下的非洲大羚羊……我和鬣狗也抢过食,那天我不光从它们嘴底下抢走了它们的猎物,还把它们也吃了!后来……我终于看到人了,可却是一群身上最多只带着一块干饼的贫民,然后我毫不犹豫的上去抢走了他们仅有的食物……再后来,我到了索马里,发现干海盗其实是个不错的行业,于是,我开始白手起家,我抢过海盗,我抢过各国的商船,总之,谁他妈有钱,谁他妈有吃的,谁他妈有枪,老子就抢谁!从那个时候,我才真正的填饱了肚子……”
说到这里,叶无双已经抠干净了那个满头,上面坑坑洼洼的,到处都是指头抠出来的洞,跟蜂窝似的,扬了扬,轻声道:“你知道么?这块馒头,其实就是生命的延续!”
叶无双笑了,露出一口森白的牙齿,轻声道:“我知道你恨我,恨不得杀了我,但这个馒头没错,它没有强j你,也没有羞辱你……相反,它对你还很好,在你饿了的时候出现在了你面前,至少……可以让你活下去!人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得活着,难道不是么?牙一咬,眼睛一闭,壮烈是壮烈,可啥都没了!”
秦歌的眼神慢慢开始变了,看着男人脸上的笑容,以及手里捧着馒头那小心翼翼的模样……她感觉自己似乎又有些看不懂这个男人了。
他所说的那一切,都是真实的吗?
秦歌很难想象,一个人当沦落到和野兽抢食物维生的时候,心里会怎么想,要是换成自己,八成会狠狠心,一咬舌头,给自己来个痛快吧?
如果他所说的都是真的……那所谓暗黑议会之主,其实也不过就是个可怜虫,从始至终,都不过是想活着罢了,只是在不知不觉间就已经走上巅峰。
叶无双时刻都观察着秦歌,见女人神色变了,还当自己说动了对方,当即赶紧说道:“你恨我,我不拦着你,你要报复我,我也不拦着你,你要想杀我,完全可以拿着刀子朝我告诉你的那个地方扎上一刀,我绝对不会反抗……可是,你得注意自己的身子啊,身体垮了,就什么都没了!”
一句话,说的秦歌心里一颤!
身子垮了,就什么都没了!
秦歌自己不怕死,但她……真的很想让那个还在她腹中的孩子来到这个世界上!这两个多近三个月以来,肚子里的生命与她朝夕相处,虽然不能对话,但秦歌能感觉到那个小家伙的脉搏……那是一种与她相近的脉搏,肉连着肉,流的一样的血……
虽然,这个小生命是那个她恨不得杀了的男人给她留下的,但是……那也是她的孩子,她正在孕育的生命!
秦歌觉得,自从拥有了这个小家伙以来,自己的生命都发生了改变——其实,做母亲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虽然有十月怀胎的艰难,虽然会有一朝分娩的痛苦,但……那都是一种幸福!
因为,那个小家伙是一根纽带,连接起了自己还不算太完整的生命!
若真的因为自己的倔强,让这个孩子还未绽放的生命就夭折,值得吗?!
秦歌缓缓摇了摇头,她知道,自己想保护这个孩子!
可现在……又怎么脱困?尚落于匪徒之手,即便有千军万马来解救自己,也快不过匪徒那一把急速插向自己心窝的利刃啊!
蓦地,秦歌将目光放在了眼前这个男人身上!
不错……这个男人,绝对能救自己,以他的本事,就算是在万箭落于自己头顶的瞬间,也一定能救下自己,带着自己冲杀出去!
完全是下意识的,秦歌张口就想告诉叶无双——我不需要你救,请救救我和你的孩子!
可张了张嘴,这话秦歌却有咽回了肚子里!如果这事真的让眼前这个男人知道的话,以这个男人的性格,怕是此生再不会放过自己和那个尚未诞生的小生命了,无论自己逃到天涯海角,都逃不开他!
秦歌是自私的,她恨这个男人,恨不得杀了他!可因为孩子的原因,却又不得不放弃这种想法……但要让孩子归于这个男人的怀抱,认他为父,也是绝不可能的!她……只想悄悄的生下这个孩子,永远的躲开这个让她恶心的男人!
这于秦歌来说,才是最完美的结局!
秦歌就这么静静看着叶无双,璀璨的眸子里闪烁着……无限复杂!
(这章写了太长时间了,删了写,写了删,重复了两三遍……总算是写出个让老楚能看得过去的,让兄弟们久等啦!秦歌绝对是老楚写过的最复杂的一个女人。想写出她那种心态有点难,呵呵……老楚也不知道表现到了什么程度,但是……尽力啦!顺便求几朵花花~)
塑料袋本身就系的不紧,摔在地上顿时“啪”的破开,几个馒头咕噜噜的滚落在地……
叶无双也不生气,这个结果……早在他预料之中!轻轻叹了口气,竟是弯下身子,捡起了其中一个馒头,然后轻轻揭下那些脏了的地方,他的动作很小心,似乎生怕多抠走任何一点儿干净的地方一般。
而秦歌,也不在意,就那么淡漠的看着叶无双的动作,没有半点儿惊讶,似乎觉得堂堂暗黑议会之主,居然珍惜这样一块馒头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一般。
“我知道,你觉得我双手沾满血腥,是个不折不扣的恶魔,在你眼里,我就是个垃圾,就是个败类、屠夫!可是……你知道么?如果人生能够重来一次的话,我在八岁那年,宁肯让我父亲吊起来打死,也不会进入异能组……”
叶无双一边轻轻抠着馒头上脏了的地方,一边轻声说着,嘴角挂着一抹自嘲的笑,道:“说来你可能不信,那铁王座人人都想上去坐一坐,人人都觉得那是一个非常宝贵的地方,值得用一切去换,包括感情、尊严、生命!呵呵……可在我看来,若是岁月能重来,打死我我也会再次走上这条路,因为这条路一旦走上去……在坐上那个铁王座之前,我就是一条狗,一条最卑贱的狗,哪怕被人往—一—本—读—小说 {y}{b}{d}{u}头上撒尿拉屎,哪怕每天在臭水沟里*食物的残渣,也一定要要让自己活下去……”
“很好奇是么?呵呵,暗黑议会之主,居然说自己是一条最卑贱的狗……可是,在我走到今天之前,你知道我是怎么活的吗?!”
叶无双那双深邃的黑眸里闪烁着一种让人看不懂的光芒,似乎是深邃,又似乎是一种深沉的哀伤,因为太沉痛,与其说那是哀伤,倒不如说是沧桑……轻声道:“我背着叛国逃亡的时候,一穷二白,拿着三千块钱上了偷渡客的船,路上和去国外淘金的妓女、逃亡国外的不法狂徒,在本国潦倒不堪活不下去的穷汉子挤在一起……一个船舱里挤着百多号人,你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么?呵呵,船上可不管饭,我没钱没干粮,只能去抢,我抢那些偷渡客的干粮,最后我填饱肚子了,他们饿死了……后来,我又去抢那艘船的主人的食物,那是个混蛋,居然真的当我是狗,让我跪下叫两声才给我口吃的……呵呵……他不知道的是,如果我要的话,他不给我,我就会抢!于是,我把他的手下杀光了,可是那个王八蛋,宁肯拼着同归于尽把船炸了也不肯给我口吃的!结果……我忙活半天,得到的只是一个救生艇……在大海上飘摇的那段日子,我每天都在琢磨着怎么吃饱,喝上口水……可那狗日的大海里资源丰富是丰富,可要找口吃的,实在是太难了!我东拼西凑的吃一口,趁着下雨的时候储存点儿水,再喝上一口……好不容易才终于活着看到了陆地!”
“我不知道我是该感谢上苍还是该骂他一声草你妈的,我想去美洲那种能打能杀的人容易生存的地方混条活路,可他偏偏把我丢在了非洲之角那种鸟不拉屎的贫民窟!然后……我又继续为了填饱肚子奋斗……再找到人烟之前,我在那里和雄狮抢过食,为的只是半截狮子吃剩下的非洲大羚羊……我和鬣狗也抢过食,那天我不光从它们嘴底下抢走了它们的猎物,还把它们也吃了!后来……我终于看到人了,可却是一群身上最多只带着一块干饼的贫民,然后我毫不犹豫的上去抢走了他们仅有的食物……再后来,我到了索马里,发现干海盗其实是个不错的行业,于是,我开始白手起家,我抢过海盗,我抢过各国的商船,总之,谁他妈有钱,谁他妈有吃的,谁他妈有枪,老子就抢谁!从那个时候,我才真正的填饱了肚子……”
说到这里,叶无双已经抠干净了那个满头,上面坑坑洼洼的,到处都是指头抠出来的洞,跟蜂窝似的,扬了扬,轻声道:“你知道么?这块馒头,其实就是生命的延续!”
叶无双笑了,露出一口森白的牙齿,轻声道:“我知道你恨我,恨不得杀了我,但这个馒头没错,它没有强j你,也没有羞辱你……相反,它对你还很好,在你饿了的时候出现在了你面前,至少……可以让你活下去!人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得活着,难道不是么?牙一咬,眼睛一闭,壮烈是壮烈,可啥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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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歌很难想象,一个人当沦落到和野兽抢食物维生的时候,心里会怎么想,要是换成自己,八成会狠狠心,一咬舌头,给自己来个痛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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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无双时刻都观察着秦歌,见女人神色变了,还当自己说动了对方,当即赶紧说道:“你恨我,我不拦着你,你要报复我,我也不拦着你,你要想杀我,完全可以拿着刀子朝我告诉你的那个地方扎上一刀,我绝对不会反抗……可是,你得注意自己的身子啊,身体垮了,就什么都没了!”
一句话,说的秦歌心里一颤!
身子垮了,就什么都没了!
秦歌自己不怕死,但她……真的很想让那个还在她腹中的孩子来到这个世界上!这两个多近三个月以来,肚子里的生命与她朝夕相处,虽然不能对话,但秦歌能感觉到那个小家伙的脉搏……那是一种与她相近的脉搏,肉连着肉,流的一样的血……
虽然,这个小生命是那个她恨不得杀了的男人给她留下的,但是……那也是她的孩子,她正在孕育的生命!
秦歌觉得,自从拥有了这个小家伙以来,自己的生命都发生了改变——其实,做母亲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虽然有十月怀胎的艰难,虽然会有一朝分娩的痛苦,但……那都是一种幸福!
因为,那个小家伙是一根纽带,连接起了自己还不算太完整的生命!
若真的因为自己的倔强,让这个孩子还未绽放的生命就夭折,值得吗?!
秦歌缓缓摇了摇头,她知道,自己想保护这个孩子!
可现在……又怎么脱困?尚落于匪徒之手,即便有千军万马来解救自己,也快不过匪徒那一把急速插向自己心窝的利刃啊!
蓦地,秦歌将目光放在了眼前这个男人身上!
不错……这个男人,绝对能救自己,以他的本事,就算是在万箭落于自己头顶的瞬间,也一定能救下自己,带着自己冲杀出去!
完全是下意识的,秦歌张口就想告诉叶无双——我不需要你救,请救救我和你的孩子!
可张了张嘴,这话秦歌却有咽回了肚子里!如果这事真的让眼前这个男人知道的话,以这个男人的性格,怕是此生再不会放过自己和那个尚未诞生的小生命了,无论自己逃到天涯海角,都逃不开他!
秦歌是自私的,她恨这个男人,恨不得杀了他!可因为孩子的原因,却又不得不放弃这种想法……但要让孩子归于这个男人的怀抱,认他为父,也是绝不可能的!她……只想悄悄的生下这个孩子,永远的躲开这个让她恶心的男人!
这于秦歌来说,才是最完美的结局!
秦歌就这么静静看着叶无双,璀璨的眸子里闪烁着……无限复杂!
(这章写了太长时间了,删了写,写了删,重复了两三遍……总算是写出个让老楚能看得过去的,让兄弟们久等啦!秦歌绝对是老楚写过的最复杂的一个女人。想写出她那种心态有点难,呵呵……老楚也不知道表现到了什么程度,但是……尽力啦!顺便求几朵花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