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连自己都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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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琳最后是怎么吃得兔子,布斯不知道也不关心,他离开城堡之后又重新返回了森林,按照之前的方式又套了一只野兔,打算把这只拿到市级上去卖掉换些钱。
布斯所居住的天水镇虽小,但是也有接近两千人的规模,而且地处交通要道,往来客商络绎不觉,还经常有各色各样的佣兵团驻留,所以对肉类的需求量一直非常大,尤其是营养丰富的野味,市场上常常是供不应求,加上布斯今天刚刚在天水镇出名,人们的新鲜感还没有散去,酒馆收兔子足足给出了两个银币的高价,比市价足足高了两成还多,如果折合成后世的人民币也有两百多块。
(一金币=100银币=10000铜币约等于软妹币一万块。)
独自一个猫走在市集里,布斯还真有点找到前世逛农贸市场的感觉,当然,如果周围的人走路能注意点脚下,让他省点心不用来会躲避防止被踩到,周围的摊位也能放低一点,不用让他每次看货物的时候都得像弹簧一样跳起来才能看得清,那就更好了。
不过一圈市场逛下来,布斯也大为惊奇,虽然这个世界类似于中世纪的欧洲,但市面上的商品绝不像前世某些文章里写的那么惨——虽然也没有好到哪里去,但也绝对称不上糟糕。
这里有新鲜晾晒的小鱼干,牛奶、肉类、酒,新鲜水果和……小鱼干,淡水河里的鲜牡蛎和……小鱼干,甚至来往商队从远东带来的茶叶、糖以及……小鱼干,等等货物应有尽有。
布斯发现自己是着了魔了,前世的他明明不爱吃鱼,可是现在小鱼干散发出的香味对于他而言,吸引力如同罂粟对于瘾君子般强烈,这也导致他这趟市集逛得极累,因为每当他看过一个摊位的货物之后,如果不回到卖小鱼干的摊位前看一眼没,接下来就浑身难受。
突然,正看小鱼干的布斯狠狠地给了自己一爪子,当然他没有伸出锋利的指甲,但是力气却并不小,他被自己狠狠地打翻在地,而被打之后的她依旧没有消停,躺在地上用猫嘴狠狠咬自己的前爪,然后又用后腿玩了命似的蹬自己的猫头,一会之后帽子也飞了,披风也散了,腰带也歪了,就连标志性的靴子也甩飞了一只。
布斯没有疯,他只是心里恨,不觉不觉间下意识就用这种方式发泄了出来。
教条主义害死人呐,艾琳子爵只是一个吃货而已,又不是非野味不吃的所谓“美食家”,哪用得着这么费劲一趟一趟折返跑,只要抓了兔子拿到天水镇市集上卖掉,然后准备好现成的食材做好菜送过去不就完了么,何苦多跑这将近十几里的山路,累的如同死猫一样。
古人诚不我欺,正所谓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布斯之前完全是被原著剧情套住了。
“喵!!!”
想到这里,布斯的情绪更加激动了,和自己的搏斗也进入了高潮,顿时惹来无数路人围观,看着满地打滚的猫,众人开始议论纷纷。
“这不是早上在皮具店买靴子的那只猫么,怎么疯了?”
“不是得了狂猫病吧,赶紧把他丢出去吧,这要是在镇里扩散开,得死多少人啊。”
“谁去抓,你去?真是狂猫病,被挠一爪子或者被咬了那还了得。”
虽然正在和自己搏斗,但是围观群众的话还是一字不差地落在布斯的耳朵里,弄得他是哭笑不得,猫就是这么神奇的动物,可以一心不知道多少用。
可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他不想停下来,而是她自己控制不住自己,完全无法停下来,他越想像一个人一样控制自己的情绪就越是恨,恨自己突然像一只真正的猫一样神经质,越是恨自己神经质就越想和自己搏斗,越和自己搏斗就越恨自己……已经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完全不受大脑控制。
“算了……爱咋咋地吧!”在心里默默地叹了口气,布斯已经彻底放弃了。
意外发生了,就在布斯放弃身体控制权的同时,他却也意外地停了下来,不再继续发疯了。
而此时的他早已是满身狼狈,一身漂亮的皮毛乱蓬蓬的,还沾满了灰尘,看起来比流浪猫还要惨。
这下不单是围观的群众懵了,布斯自己也彻底懵逼了,不过眼下的情况还是需要给大家一个交代,不然人们很可能把自己当成狂猫病患者给烧了,要知道这里可是类似于欧洲中世纪的异界,人们还处于蒙昧时期,最大的特点就是无论发生什么样的疫情,都喜欢将猫狗归为罪魁祸首。
“额……这个……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我怒起来连自己都揍。”说完布斯看了看周围的人,却见大家还是满脸的疑惑,明显是对自己的答案不满意,于是又大声说道:“都看什么看!我就算是会说话穿了靴子,我也是只猫啊,谁家的猫没跟自己这么玩过,除非你们没见过猫!”
围观群众这才算是相信了布斯,满满地散开了。
“这究竟算是怎么一回事啊,我明明有的是人类的灵魂,并没有和原本的靴猫进行灵魂融合,为什么还是控制不住自己呢?”
其实布斯不知道,他和百分之九十九的人类都犯了一样的错误,那就是认为思维才是生物的主宰,但这其实是一个误区,刚出生的山羊还没有完整形成意识,在听到老鹰的叫声之时就知道规避,难道说是前世的记忆?其实不然,这可以归结到生物肉体传达的本能。
比如一个身患严重心脏病的人在经过换心手术之后会性情大变,会越来越贴近心脏捐献者的性情,这就是典型的肉体影响思维。
而布斯要比换了心的情况还要严重,他可是从里到外连毛都换成了猫的,虽然作为人类的思维要不知道超过猫多少倍,绝大多数情况下都能控制得当,但是也难免会有小部分时候会把持不住,只有经过长时间的适应,这种情况才会慢慢消失。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情况还能糟糕到哪里去呢,前世的韩珏已经死了,现在作为布斯的每一天都是赚来的,还能再要求些什么呢。”
布斯长叹了一口气,不得不接受未知的现实,然后先是伸出爪子,用舌头舔了舔,将身上的被弄乱的毛发简单理顺,然后又将散落在地上的衣物捡起穿在身上,万幸的是折腾了这么半天。两个银币居然还在被甩飞的靴子里没有丢,这让他满怀欣慰。
不过经过这件事,布斯也没有了逛街的心情,简单买了写食材调料以及……小鱼干,然后拖着疲惫的身躯朝家走去。
艾琳最后是怎么吃得兔子,布斯不知道也不关心,他离开城堡之后又重新返回了森林,按照之前的方式又套了一只野兔,打算把这只拿到市级上去卖掉换些钱。
布斯所居住的天水镇虽小,但是也有接近两千人的规模,而且地处交通要道,往来客商络绎不觉,还经常有各色各样的佣兵团驻留,所以对肉类的需求量一直非常大,尤其是营养丰富的野味,市场上常常是供不应求,加上布斯今天刚刚在天水镇出名,人们的新鲜感还没有散去,酒馆收兔子足足给出了两个银币的高价,比市价足足高了两成还多,如果折合成后世的人民币也有两百多块。
(一金币=100银币=10000铜币约等于软妹币一万块。)
独自一个猫走在市集里,布斯还真有点找到前世逛农贸市场的感觉,当然,如果周围的人走路能注意点脚下,让他省点心不用来会躲避防止被踩到,周围的摊位也能放低一点,不用让他每次看货物的时候都得像弹簧一样跳起来才能看得清,那就更好了。
不过一圈市场逛下来,布斯也大为惊奇,虽然这个世界类似于中世纪的欧洲,但市面上的商品绝不像前世某些文章里写的那么惨——虽然也没有好到哪里去,但也绝对称不上糟糕。
这里有新鲜晾晒的小鱼干,牛奶、肉类、酒,新鲜水果和……小鱼干,淡水河里的鲜牡蛎和……小鱼干,甚至来往商队从远东带来的茶叶、糖以及……小鱼干,等等货物应有尽有。
布斯发现自己是着了魔了,前世的他明明不爱吃鱼,可是现在小鱼干散发出的香味对于他而言,吸引力如同罂粟对于瘾君子般强烈,这也导致他这趟市集逛得极累,因为每当他看过一个摊位的货物之后,如果不回到卖小鱼干的摊位前看一眼没,接下来就浑身难受。
突然,正看小鱼干的布斯狠狠地给了自己一爪子,当然他没有伸出锋利的指甲,但是力气却并不小,他被自己狠狠地打翻在地,而被打之后的她依旧没有消停,躺在地上用猫嘴狠狠咬自己的前爪,然后又用后腿玩了命似的蹬自己的猫头,一会之后帽子也飞了,披风也散了,腰带也歪了,就连标志性的靴子也甩飞了一只。
布斯没有疯,他只是心里恨,不觉不觉间下意识就用这种方式发泄了出来。
教条主义害死人呐,艾琳子爵只是一个吃货而已,又不是非野味不吃的所谓“美食家”,哪用得着这么费劲一趟一趟折返跑,只要抓了兔子拿到天水镇市集上卖掉,然后准备好现成的食材做好菜送过去不就完了么,何苦多跑这将近十几里的山路,累的如同死猫一样。
古人诚不我欺,正所谓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布斯之前完全是被原著剧情套住了。
“喵!!!”
想到这里,布斯的情绪更加激动了,和自己的搏斗也进入了高潮,顿时惹来无数路人围观,看着满地打滚的猫,众人开始议论纷纷。
“这不是早上在皮具店买靴子的那只猫么,怎么疯了?”
“不是得了狂猫病吧,赶紧把他丢出去吧,这要是在镇里扩散开,得死多少人啊。”
“谁去抓,你去?真是狂猫病,被挠一爪子或者被咬了那还了得。”
虽然正在和自己搏斗,但是围观群众的话还是一字不差地落在布斯的耳朵里,弄得他是哭笑不得,猫就是这么神奇的动物,可以一心不知道多少用。
可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他不想停下来,而是她自己控制不住自己,完全无法停下来,他越想像一个人一样控制自己的情绪就越是恨,恨自己突然像一只真正的猫一样神经质,越是恨自己神经质就越想和自己搏斗,越和自己搏斗就越恨自己……已经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完全不受大脑控制。
“算了……爱咋咋地吧!”在心里默默地叹了口气,布斯已经彻底放弃了。
意外发生了,就在布斯放弃身体控制权的同时,他却也意外地停了下来,不再继续发疯了。
而此时的他早已是满身狼狈,一身漂亮的皮毛乱蓬蓬的,还沾满了灰尘,看起来比流浪猫还要惨。
这下不单是围观的群众懵了,布斯自己也彻底懵逼了,不过眼下的情况还是需要给大家一个交代,不然人们很可能把自己当成狂猫病患者给烧了,要知道这里可是类似于欧洲中世纪的异界,人们还处于蒙昧时期,最大的特点就是无论发生什么样的疫情,都喜欢将猫狗归为罪魁祸首。
“额……这个……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我怒起来连自己都揍。”说完布斯看了看周围的人,却见大家还是满脸的疑惑,明显是对自己的答案不满意,于是又大声说道:“都看什么看!我就算是会说话穿了靴子,我也是只猫啊,谁家的猫没跟自己这么玩过,除非你们没见过猫!”
围观群众这才算是相信了布斯,满满地散开了。
“这究竟算是怎么一回事啊,我明明有的是人类的灵魂,并没有和原本的靴猫进行灵魂融合,为什么还是控制不住自己呢?”
其实布斯不知道,他和百分之九十九的人类都犯了一样的错误,那就是认为思维才是生物的主宰,但这其实是一个误区,刚出生的山羊还没有完整形成意识,在听到老鹰的叫声之时就知道规避,难道说是前世的记忆?其实不然,这可以归结到生物肉体传达的本能。
比如一个身患严重心脏病的人在经过换心手术之后会性情大变,会越来越贴近心脏捐献者的性情,这就是典型的肉体影响思维。
而布斯要比换了心的情况还要严重,他可是从里到外连毛都换成了猫的,虽然作为人类的思维要不知道超过猫多少倍,绝大多数情况下都能控制得当,但是也难免会有小部分时候会把持不住,只有经过长时间的适应,这种情况才会慢慢消失。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情况还能糟糕到哪里去呢,前世的韩珏已经死了,现在作为布斯的每一天都是赚来的,还能再要求些什么呢。”
布斯长叹了一口气,不得不接受未知的现实,然后先是伸出爪子,用舌头舔了舔,将身上的被弄乱的毛发简单理顺,然后又将散落在地上的衣物捡起穿在身上,万幸的是折腾了这么半天。两个银币居然还在被甩飞的靴子里没有丢,这让他满怀欣慰。
不过经过这件事,布斯也没有了逛街的心情,简单买了写食材调料以及……小鱼干,然后拖着疲惫的身躯朝家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