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宫宴(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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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刚刚直起身体的众人骤然回头,一眼便看到那两个出现在流芳邬门口的两个男子。
近似的年龄,近似的个头,同样的英俊,同样的身份不凡。
一个穿蓝衣,面庞清秀,身姿潇洒,手挥纸扇,嘴角带笑。
一个穿白衣,面庞英俊,棱角分明,双手负在身后,步伐稳健冷静。
如此两个人中龙凤的男子,自然是引起了众单身女子的关注,尤其是我旁边的李慕雅和李思若,简直瞪直了眼睛。
“见过恭亲王,见过南亲王。”众人纷纷或半蹲身体,或抱拳弯腰的同两个人见礼。
“不必多礼。”蓝衣的聂千翎率先上前一步,将晋王给拉了起来,爽朗笑道,“三哥你还跟弟弟客气什么。”
晋王在一旁笑着不说话,他和聂千翎都是王爷,但一个是晋王,一个恭亲王,一字之差,却拉出了差距。
“唔,今日来的人真是多啊,大嫂今日可是真心的想做媒了。”聂千翎哈哈大笑着,拉了拉旁边那个一身白袍的南亲王,戏谑道,“我们南亲王若是喜欢上了哪个,可要及时说,免得皇兄为了你的终身大事,操碎了心。”
聂南浔瞥了一眼聂千翎,冷声道,“你尚比我大几岁,我看要成家,还是你先吧。”
一句话,噎得聂千翎脸颊连翻抽搐,最终只能无奈的叹口气,松开了拉着他衣袖的手,同一旁的晋王聊了起来。
聂南浔也不以为意,随便找了一个角落就坐在了那里,有宫女为他上了一杯茶,他便就这茶,端坐着赏花。
赏花宴赏花宴,名字是赏花,实则皆是变相的相亲会,可我瞧着,南亲王是真的将这赏花会当成了赏花的。
思及此,我忍不住低头轻轻一笑,目光却瞟见一旁的李思若捏紧了手中的帕子,一步一步的对着聂南浔走了过去。
在苍都,聂千翎其实是比聂南浔要更受欢迎的。
并不是因为聂千翎比聂南浔还要貌美英俊,也不是他比他身份尊贵,二人最主要的差距便是,聂千翎平易近人,便是不喜欢的人,碍于是个柔美的姑娘,也总是会和颜悦色的讲话。
而聂南浔则恰恰相反,从小他就不爱接触人,性格冷漠像个刺猬,如今长大了上了战场,见多了生死,更是沉默寡言,浑身犹如被坚冰笼罩,但凡靠近三尺便要忍不住打个哆嗦,怕被冻伤,又怎么敢有人靠上去呢。
所以虽有贵女垂涎他的身份,垂涎他的容颜,但也不过是只敢远观而不敢亵玩焉。
这李思若,倒是头一个如此坚定不怯的对着聂南浔走过去的,一时间,我只觉得有好戏上演,顿时睁大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他们两个人瞧。
那李思若走到了聂南浔身前两三步的距离,便半蹲着身体,娇羞的对着聂南浔福了一福,因离得远,我听不清楚她在说什么,只依稀的看着嘴型,猜出了个大概。
她说,“承蒙王爷救命之恩,苍都城外流匪窜逃,若非王爷及时搭了把手,现在思若指不定就是亡魂一条了呢。”
“姑娘客气了。”聂南浔连眼睛都没抬,就这么盯着前方的菊花,冷冷的回道。
若是一般女子,含羞带怯的同心上人搭一句话,结果得来了这样的回应,想必多数姑娘都会掩面奔逃离去。可李思若却大大方方的站在聂南浔跟前,笑着道,“为了表达思若的谢意,故特此用了三天三夜的功夫绣了一只荷包,还请王爷笑纳。”
说完,低着头,将腰间的荷包给拽了下来,递给了聂南浔。
一时间,看着这一幕的苍都贵女们面色统统一变。
在苍都,女子送贴身荷包,男子若是接了,那便是双方彼此都有情意,类似于私定终身。虽然她们心中都知道自己也是嫁不了南亲王的,可男神之所以被称呼为男神,就是放在心底不容任何人玷污的。
若是谁靠近了男神,在贵女们的心底,便像是脏污靠近了男神一般,恨不得立马将这脏污轻扫走,还男神一个清净。
简单说来,就是我得不到,你也别想得到的意思。
也难为李思若顶着那么多嫉妒的目光,却还是能落落大方镇定自然的拿着荷包,做出递的姿势,并嘴角含笑的看着聂南浔,神色自然的一点都不像是一厢情愿。
她目光中的柔情蜜意,以及羞涩开心,几乎让我在一刹那,以为聂南浔接过了这荷包。
然而随着时间一分一分的过去,南亲王始终坐在原地,手执茶杯,面不曾动,双目也不曾动,紧紧地盯着前方的菊花,好似那句话里生出了个美人,吸得他目不转睛。
约莫有半盏茶时间过去了,不知是谁轻笑了一声,周围便响起连绵不绝的笑声,一名女子更是张扬的笑道,“也不瞧瞧自己有几分姿色,还敢主动上去送荷包,真是丢人丢到广凉郡了……”
我瞥了一眼那声源,发现是李稷如的女儿大公主。
也难怪,在这宫里有底气如此放肆的,也就只有最为得宠的大公主了。
这声嘲笑,让一直面带笑意的站在聂南浔跟前的李思若终于崩不住了神经,她后退了一步,苍白着一张俏脸,两眼含泪,身体更是摇摇欲坠,“王爷,思若真的是为了感谢您的救命之恩,为何您如此冷漠,连给思若一个感谢的机会都不给呢……”
若是个普通的男人,见自己的避嫌惹来了美人儿的难过,肯定会上去呵护一番,并收下那荷包的了。届时,李思若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可她千算万算,没算到聂南浔的真正性格。
要怎么形容呢,大概就像茅坑里的石头吧,又臭又硬。
我那时与五皇子订了亲,又得当时的皇后娘娘喜欢,于是经常出入后宫,有时便遇到他被老太监欺负。瘦瘦小小的男孩子,倔强的瞪着老太监,宁肯挨揍,也不愿意低下头谦卑的喊声公公。
没娘的孩子总是这样,虽然身份很尊贵,但没人撑腰,年纪又小,在无人看见的地方,生活的比个太监还不如。
那个时候,随便哪个宫女太监都能欺负他,打他,骂他,不给他饭吃。
有老太监逗弄他,说要他喊一声爹,就给他饭吃。
于是这孩子就被饿了三天三夜,我找到他时,他已虚弱的躺在了地上,嘴巴张张合合,已没了自己的意识。
我差人把那老太监给打了一顿,把他贬到了西宫去当差,又亲手喂了他清水,这孩子才慢慢的醒了过来。
我那时还记得,他半醒未醒时,曾呢喃的喊了一句,“娘……”就那一句,把我心酸到不行,从此决心照顾这孩子,给他送些吃食,又有意无意的告诉众人我罩着这孩子,他这才平安健康的长大。
后来我死的时候,他应该有十几岁了吧……
我不知道我的死会带给他怎样的打击,以至于他竟然去参了军,并成为了淳安帝最倚重的将军。
不过常言道,伴君如伴虎,有时候做一个有用的将军,反倒是比不得如聂千翎一般做个闲散的王爷活的更舒坦,更自由自在。
我正思考着,那李思若见聂南浔依旧冷漠的把她当成了空气,终于真正羞怒的低下了头,将那荷包给重新系回了身上,并清了清嗓子,大声道,“既然王爷并不愿意接受思若的道谢,那思若告退,但无论如何,思若都会记得王爷将思若自危险中救出,并十分感谢王爷。”
说完,对着聂南浔福了一福,便后退回了我们身边。
她倒是十分拿得起放得下的样子,原是算计聂南浔的一场戏,到最后将自己给算计了进去,惹来了众贵女的敌视。不过她最后竟然有勇气解释清楚,我倒还是十分佩服的。
倘若换了我处在她相同的位置,我想我早就恼怒的扭头离去了吧,哪有功夫在那同众人解释清楚自己的目的,并努力的化解自己的尴尬。
不过饶是如此,李思若还是惹来了许多眼刀子,嗖嗖嗖的扎过来,连带着站在一旁的我都跟着遭了秧,为了躲开眼刀,我不动声色的后退了两步,与李思若拉开了距离。
总算是躲到了安全地带,我正轻轻地松了一口气,耳边传来了一声轻笑,我猛地抬起头,就看见一直巍然不动的聂南浔竟自那石凳上坐了起来,一步一步的对着我走了过来。
一步,一步,又一步。
他的动作吓得我愣在了原地,放在李思若的场景还历历在目,那些眼刀子我不过是个遭殃的都感到了难受,若真的全扎在我身上,我一定死了的心都有。
不,不,别,别,别过来。
我的心在怒吼,在咆哮,在尖叫。
然而还是阻止不了他走过来的步伐。
一步,两步,三步。
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近到我可以看到他头上的发丝,可以听见他略有些急促的呼吸。
一瞬间,我的心高高的提了起来。
才刚刚直起身体的众人骤然回头,一眼便看到那两个出现在流芳邬门口的两个男子。
近似的年龄,近似的个头,同样的英俊,同样的身份不凡。
一个穿蓝衣,面庞清秀,身姿潇洒,手挥纸扇,嘴角带笑。
一个穿白衣,面庞英俊,棱角分明,双手负在身后,步伐稳健冷静。
如此两个人中龙凤的男子,自然是引起了众单身女子的关注,尤其是我旁边的李慕雅和李思若,简直瞪直了眼睛。
“见过恭亲王,见过南亲王。”众人纷纷或半蹲身体,或抱拳弯腰的同两个人见礼。
“不必多礼。”蓝衣的聂千翎率先上前一步,将晋王给拉了起来,爽朗笑道,“三哥你还跟弟弟客气什么。”
晋王在一旁笑着不说话,他和聂千翎都是王爷,但一个是晋王,一个恭亲王,一字之差,却拉出了差距。
“唔,今日来的人真是多啊,大嫂今日可是真心的想做媒了。”聂千翎哈哈大笑着,拉了拉旁边那个一身白袍的南亲王,戏谑道,“我们南亲王若是喜欢上了哪个,可要及时说,免得皇兄为了你的终身大事,操碎了心。”
聂南浔瞥了一眼聂千翎,冷声道,“你尚比我大几岁,我看要成家,还是你先吧。”
一句话,噎得聂千翎脸颊连翻抽搐,最终只能无奈的叹口气,松开了拉着他衣袖的手,同一旁的晋王聊了起来。
聂南浔也不以为意,随便找了一个角落就坐在了那里,有宫女为他上了一杯茶,他便就这茶,端坐着赏花。
赏花宴赏花宴,名字是赏花,实则皆是变相的相亲会,可我瞧着,南亲王是真的将这赏花会当成了赏花的。
思及此,我忍不住低头轻轻一笑,目光却瞟见一旁的李思若捏紧了手中的帕子,一步一步的对着聂南浔走了过去。
在苍都,聂千翎其实是比聂南浔要更受欢迎的。
并不是因为聂千翎比聂南浔还要貌美英俊,也不是他比他身份尊贵,二人最主要的差距便是,聂千翎平易近人,便是不喜欢的人,碍于是个柔美的姑娘,也总是会和颜悦色的讲话。
而聂南浔则恰恰相反,从小他就不爱接触人,性格冷漠像个刺猬,如今长大了上了战场,见多了生死,更是沉默寡言,浑身犹如被坚冰笼罩,但凡靠近三尺便要忍不住打个哆嗦,怕被冻伤,又怎么敢有人靠上去呢。
所以虽有贵女垂涎他的身份,垂涎他的容颜,但也不过是只敢远观而不敢亵玩焉。
这李思若,倒是头一个如此坚定不怯的对着聂南浔走过去的,一时间,我只觉得有好戏上演,顿时睁大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他们两个人瞧。
那李思若走到了聂南浔身前两三步的距离,便半蹲着身体,娇羞的对着聂南浔福了一福,因离得远,我听不清楚她在说什么,只依稀的看着嘴型,猜出了个大概。
她说,“承蒙王爷救命之恩,苍都城外流匪窜逃,若非王爷及时搭了把手,现在思若指不定就是亡魂一条了呢。”
“姑娘客气了。”聂南浔连眼睛都没抬,就这么盯着前方的菊花,冷冷的回道。
若是一般女子,含羞带怯的同心上人搭一句话,结果得来了这样的回应,想必多数姑娘都会掩面奔逃离去。可李思若却大大方方的站在聂南浔跟前,笑着道,“为了表达思若的谢意,故特此用了三天三夜的功夫绣了一只荷包,还请王爷笑纳。”
说完,低着头,将腰间的荷包给拽了下来,递给了聂南浔。
一时间,看着这一幕的苍都贵女们面色统统一变。
在苍都,女子送贴身荷包,男子若是接了,那便是双方彼此都有情意,类似于私定终身。虽然她们心中都知道自己也是嫁不了南亲王的,可男神之所以被称呼为男神,就是放在心底不容任何人玷污的。
若是谁靠近了男神,在贵女们的心底,便像是脏污靠近了男神一般,恨不得立马将这脏污轻扫走,还男神一个清净。
简单说来,就是我得不到,你也别想得到的意思。
也难为李思若顶着那么多嫉妒的目光,却还是能落落大方镇定自然的拿着荷包,做出递的姿势,并嘴角含笑的看着聂南浔,神色自然的一点都不像是一厢情愿。
她目光中的柔情蜜意,以及羞涩开心,几乎让我在一刹那,以为聂南浔接过了这荷包。
然而随着时间一分一分的过去,南亲王始终坐在原地,手执茶杯,面不曾动,双目也不曾动,紧紧地盯着前方的菊花,好似那句话里生出了个美人,吸得他目不转睛。
约莫有半盏茶时间过去了,不知是谁轻笑了一声,周围便响起连绵不绝的笑声,一名女子更是张扬的笑道,“也不瞧瞧自己有几分姿色,还敢主动上去送荷包,真是丢人丢到广凉郡了……”
我瞥了一眼那声源,发现是李稷如的女儿大公主。
也难怪,在这宫里有底气如此放肆的,也就只有最为得宠的大公主了。
这声嘲笑,让一直面带笑意的站在聂南浔跟前的李思若终于崩不住了神经,她后退了一步,苍白着一张俏脸,两眼含泪,身体更是摇摇欲坠,“王爷,思若真的是为了感谢您的救命之恩,为何您如此冷漠,连给思若一个感谢的机会都不给呢……”
若是个普通的男人,见自己的避嫌惹来了美人儿的难过,肯定会上去呵护一番,并收下那荷包的了。届时,李思若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可她千算万算,没算到聂南浔的真正性格。
要怎么形容呢,大概就像茅坑里的石头吧,又臭又硬。
我那时与五皇子订了亲,又得当时的皇后娘娘喜欢,于是经常出入后宫,有时便遇到他被老太监欺负。瘦瘦小小的男孩子,倔强的瞪着老太监,宁肯挨揍,也不愿意低下头谦卑的喊声公公。
没娘的孩子总是这样,虽然身份很尊贵,但没人撑腰,年纪又小,在无人看见的地方,生活的比个太监还不如。
那个时候,随便哪个宫女太监都能欺负他,打他,骂他,不给他饭吃。
有老太监逗弄他,说要他喊一声爹,就给他饭吃。
于是这孩子就被饿了三天三夜,我找到他时,他已虚弱的躺在了地上,嘴巴张张合合,已没了自己的意识。
我差人把那老太监给打了一顿,把他贬到了西宫去当差,又亲手喂了他清水,这孩子才慢慢的醒了过来。
我那时还记得,他半醒未醒时,曾呢喃的喊了一句,“娘……”就那一句,把我心酸到不行,从此决心照顾这孩子,给他送些吃食,又有意无意的告诉众人我罩着这孩子,他这才平安健康的长大。
后来我死的时候,他应该有十几岁了吧……
我不知道我的死会带给他怎样的打击,以至于他竟然去参了军,并成为了淳安帝最倚重的将军。
不过常言道,伴君如伴虎,有时候做一个有用的将军,反倒是比不得如聂千翎一般做个闲散的王爷活的更舒坦,更自由自在。
我正思考着,那李思若见聂南浔依旧冷漠的把她当成了空气,终于真正羞怒的低下了头,将那荷包给重新系回了身上,并清了清嗓子,大声道,“既然王爷并不愿意接受思若的道谢,那思若告退,但无论如何,思若都会记得王爷将思若自危险中救出,并十分感谢王爷。”
说完,对着聂南浔福了一福,便后退回了我们身边。
她倒是十分拿得起放得下的样子,原是算计聂南浔的一场戏,到最后将自己给算计了进去,惹来了众贵女的敌视。不过她最后竟然有勇气解释清楚,我倒还是十分佩服的。
倘若换了我处在她相同的位置,我想我早就恼怒的扭头离去了吧,哪有功夫在那同众人解释清楚自己的目的,并努力的化解自己的尴尬。
不过饶是如此,李思若还是惹来了许多眼刀子,嗖嗖嗖的扎过来,连带着站在一旁的我都跟着遭了秧,为了躲开眼刀,我不动声色的后退了两步,与李思若拉开了距离。
总算是躲到了安全地带,我正轻轻地松了一口气,耳边传来了一声轻笑,我猛地抬起头,就看见一直巍然不动的聂南浔竟自那石凳上坐了起来,一步一步的对着我走了过来。
一步,一步,又一步。
他的动作吓得我愣在了原地,放在李思若的场景还历历在目,那些眼刀子我不过是个遭殃的都感到了难受,若真的全扎在我身上,我一定死了的心都有。
不,不,别,别,别过来。
我的心在怒吼,在咆哮,在尖叫。
然而还是阻止不了他走过来的步伐。
一步,两步,三步。
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近到我可以看到他头上的发丝,可以听见他略有些急促的呼吸。
一瞬间,我的心高高的提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