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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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御龙,北电表演系毕业,如今已经在横店当群演混迹了两年多,在道上自称横店小王子。他的名字够霸气,但长相却与之相反。身高一米八,有一双大长腿,可是外貌不够阳刚,唇红齿白,五官秀美,说白了就是时下流行的小鲜肉一枚。
按照颜值的高低他应该可以在一众小鲜肉中崭露头角,问题是人家偏偏不想靠颜值吃饭,认为一旦成了偶像派,就会天天被经纪人公司安排去拍那些那小子真帅之类的校草或者是霸道总裁爱上我里面的面瘫男。这不是在白白浪费藏在他体内正在汹涌喷发的演技才华吗?
于是,他拒绝了老师的推荐,毅然决然地拎了个小旅行包,来到了横店当群演,通过快速变换不同的角色来磨练自己的演技。
在这两年的时间里,他自我感觉成长的很快,什么强奸犯、杀人犯、神经病、叫花子、小瘪三等等都演绎过,因为要感同身受地代入角色,有时候连他都会觉得自己也快要变成一个精神分裂的神经病。
这不,有一天他在饰演一个脑子进水的流浪汉,在被里面穷凶极恶的坏蛋逼到要撞墙自杀的过程中,那个为了艺术勇于献身的伟大精神,让他出色、完美地完成了这一次表演,真的自杀成功了!
被自己撞到头破血流,神智混沌的他除了模糊地看到自己身边围满了人之外,还在身体变轻时听到一把神秘的声音:“李御龙,由于宿世的命运,你得和另外一个时空的你互换身份继续生存下去,七年后,便是你俩元神归位的日子。”
李御龙感觉自己是以光的速度在虚无的空间中穿梭着,“咻”地一下附进了另一个男人的身体里面。在进入的那一刹那,这个男人本来拥有的记忆如潮水般铺天盖地地向他的意识涌来。
原主叫金镶玉,终年十六岁,生活在西原国大燕王朝的一个富庶的县城——连云县。他爹叫金满堂,长得是雄壮威武,会经商但没什么文化,只会赚钱不会作对,由于他爹的汲汲经营,使得金家成为当地能排得上号的有钱人家。
他娘叫洛施施,出身贫寒,却是当年驰名连云县内外的一名大美人。金满堂对她一见钟情,不顾家中长辈的反对,硬是娶了她这个门不当户不对的女子作为正妻。如今年纪虽已三十有五,但依然风华正茂,迷得她丈夫一心只留在她的身上。
他姐姐叫金包银,终于有了个名字起得比他的还有文化的人。比他年长两岁,还云英未嫁。按理说在大燕王朝十八岁的姑娘相当于天边的夕阳,看似美好,其实已经是黄昏,再不抓紧时间把自己卖掉,天一黑就只能瞎摸瞎选了。
问题是,不是金包银不想嫁啊。前前后后相亲了这么多次,哪次不是她弟弟出来搞黄了她的好事?
从小到大,连城县的人都金家的两姐弟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说他们是投错胎。这怎么说?皆因大姐像是她爹的复制品,生得是高大强壮,浓眉小眼,大鼻厚嘴,别说女的,在男人里面也找不出几个比她有气概的人。弟弟恰好相反,既继承了他母亲的美好基因有过之而无不及,还把他爹身上的优秀气质也抢了过来,容色出众艳丽,宜男宜女。男装时是貌若潘安,温柔的眉眼中自带一股英气;女装时是形若西子,清丽绝尘,浓妆淡抹皆相宜。
为什么会说到他有女装的时候?因为他就是喜欢穿女装,爱打扮,按照现代的说法,金镶玉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拥有男人的外表,里面却住着一个小公举的娘炮!
你娘炮也就算了,偏偏自孩提开始就学会在语言和行为上攻击外表无盐的姐姐;你平时攻击也就罢了,却好死不死在姐姐人生最重要的相亲时刻打扮得妖冶艳丽地出来勾搭未来姐夫。大燕朝虽然是信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但还是会人性化地允许男女双方在定亲前找个得体恰当的理由偷偷见对方一面。
这一见不得了,个个男子见了外表看起来比自己还有安全感的金包银之后,忽然不经意地瞥见了如花蝴蝶一般不知道从哪里飞出来的美人金镶玉,面对着前后如此强烈如此巨大的落差,试问还有哪个男人肯娶金包银?拒亲还算是给面子的了,有几个甚至还不知廉耻地说要来娶那个小的,是男是女都无所谓。
就是在这种如五雷轰顶的毁灭性打击之下,金包银终于在最终的一次相亲失败后爆发了。她要亲手毁掉这个害了她半辈子的狐狸精!
“扑通”一声,她把正在池塘边对水自怜的金镶玉推了下去,不准任何一个下人靠过来救他。刚推的那一刻金包银的心情是无比舒畅痛快的,但是当她看见自己的弟弟在水中苦苦挣扎,扑腾的动作越来越小,那张让她在无数个午夜梦回中想要撕烂的脸孔慢慢消失在水面时,才开始后怕。
“快,快去救他!”她指挥着小厮婆子们去营救,得信的金满堂已经以最快的速度赶来,第一个跳了下去去救自己的儿子。
事情就是这样,虽然金镶玉被自己的老爹捞起来了,但还是熬不过咽气的命运,灵魂换成了他李御龙。
这不是典型的绿茶婊吗?姐姐推得好,要是我李御龙,你金镶玉还能长大成人?早就被我毒死一百八十遍!
在睁眼之前李御龙默默地咒骂着原主,想到金镶玉已经到了现代顶着他的身份生存,唉,我的一世英名难保了啊。
“玉儿,你快醒醒,你千万不要吓为娘啊。”洛施施在床旁依偎着金满堂坐着,哭得是梨花带雨。
“夫人,大夫说玉儿他、”纵是早已在商界中练成铜墙铁壁的金满堂想到大夫说的话,也是禁不住哽咽语止。
“不会的,相士说过,我的玉儿是富贵长命的命相,他不会就这么离开咱们的!”
“都怪包银!她,她怎么可以对自己的亲弟弟下得了这样的毒手?”
金包银因为谋害金镶玉证据确凿,已经被父亲关押在柴房里,一天一夜都没进过一滴水。
李御龙暗暗叹了口气,告诫自己要面对现实。不过七年而已,就当是去了一次时间很长的旅游罢了。他缓缓睁开眼睛,嗓子嘶哑地低声唤道:“爹,娘。”
这一声如天籁般传入金氏夫妇的耳里,洛施施像是找回了失而复得的宝贝一样狂喜不已,“玉儿,你终于醒了!你知不知道,娘差点都要随着你去了。”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金满堂在欢喜之中舒了一口气,只要儿子没事,女儿那里什么都好说。就算金包银犯了弥天大错,毕竟还是他的女儿,打碎了还连着骨头,同样的会让自己心疼。
之前已经说了金镶玉没得救的大夫又被召了回来,看到明明都快咽气的病人现在正生龙活虎地坐在床上喝粥,这不是奇迹就是老天爷在耍他,活活地摔了自己妙手回春的生招牌啊。
不过金满堂也没跟大夫计较太多,叫他给儿子重新把脉检查,确定身体无虞之后便叫管家赏了些银子放他走了。
“爹,我姐呢?”有了米汤进肚的李御龙忽然想起他那可怜的大姐,不会已经被家法处置了吧?
李御龙,北电表演系毕业,如今已经在横店当群演混迹了两年多,在道上自称横店小王子。他的名字够霸气,但长相却与之相反。身高一米八,有一双大长腿,可是外貌不够阳刚,唇红齿白,五官秀美,说白了就是时下流行的小鲜肉一枚。
按照颜值的高低他应该可以在一众小鲜肉中崭露头角,问题是人家偏偏不想靠颜值吃饭,认为一旦成了偶像派,就会天天被经纪人公司安排去拍那些那小子真帅之类的校草或者是霸道总裁爱上我里面的面瘫男。这不是在白白浪费藏在他体内正在汹涌喷发的演技才华吗?
于是,他拒绝了老师的推荐,毅然决然地拎了个小旅行包,来到了横店当群演,通过快速变换不同的角色来磨练自己的演技。
在这两年的时间里,他自我感觉成长的很快,什么强奸犯、杀人犯、神经病、叫花子、小瘪三等等都演绎过,因为要感同身受地代入角色,有时候连他都会觉得自己也快要变成一个精神分裂的神经病。
这不,有一天他在饰演一个脑子进水的流浪汉,在被里面穷凶极恶的坏蛋逼到要撞墙自杀的过程中,那个为了艺术勇于献身的伟大精神,让他出色、完美地完成了这一次表演,真的自杀成功了!
被自己撞到头破血流,神智混沌的他除了模糊地看到自己身边围满了人之外,还在身体变轻时听到一把神秘的声音:“李御龙,由于宿世的命运,你得和另外一个时空的你互换身份继续生存下去,七年后,便是你俩元神归位的日子。”
李御龙感觉自己是以光的速度在虚无的空间中穿梭着,“咻”地一下附进了另一个男人的身体里面。在进入的那一刹那,这个男人本来拥有的记忆如潮水般铺天盖地地向他的意识涌来。
原主叫金镶玉,终年十六岁,生活在西原国大燕王朝的一个富庶的县城——连云县。他爹叫金满堂,长得是雄壮威武,会经商但没什么文化,只会赚钱不会作对,由于他爹的汲汲经营,使得金家成为当地能排得上号的有钱人家。
他娘叫洛施施,出身贫寒,却是当年驰名连云县内外的一名大美人。金满堂对她一见钟情,不顾家中长辈的反对,硬是娶了她这个门不当户不对的女子作为正妻。如今年纪虽已三十有五,但依然风华正茂,迷得她丈夫一心只留在她的身上。
他姐姐叫金包银,终于有了个名字起得比他的还有文化的人。比他年长两岁,还云英未嫁。按理说在大燕王朝十八岁的姑娘相当于天边的夕阳,看似美好,其实已经是黄昏,再不抓紧时间把自己卖掉,天一黑就只能瞎摸瞎选了。
问题是,不是金包银不想嫁啊。前前后后相亲了这么多次,哪次不是她弟弟出来搞黄了她的好事?
从小到大,连城县的人都金家的两姐弟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说他们是投错胎。这怎么说?皆因大姐像是她爹的复制品,生得是高大强壮,浓眉小眼,大鼻厚嘴,别说女的,在男人里面也找不出几个比她有气概的人。弟弟恰好相反,既继承了他母亲的美好基因有过之而无不及,还把他爹身上的优秀气质也抢了过来,容色出众艳丽,宜男宜女。男装时是貌若潘安,温柔的眉眼中自带一股英气;女装时是形若西子,清丽绝尘,浓妆淡抹皆相宜。
为什么会说到他有女装的时候?因为他就是喜欢穿女装,爱打扮,按照现代的说法,金镶玉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拥有男人的外表,里面却住着一个小公举的娘炮!
你娘炮也就算了,偏偏自孩提开始就学会在语言和行为上攻击外表无盐的姐姐;你平时攻击也就罢了,却好死不死在姐姐人生最重要的相亲时刻打扮得妖冶艳丽地出来勾搭未来姐夫。大燕朝虽然是信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但还是会人性化地允许男女双方在定亲前找个得体恰当的理由偷偷见对方一面。
这一见不得了,个个男子见了外表看起来比自己还有安全感的金包银之后,忽然不经意地瞥见了如花蝴蝶一般不知道从哪里飞出来的美人金镶玉,面对着前后如此强烈如此巨大的落差,试问还有哪个男人肯娶金包银?拒亲还算是给面子的了,有几个甚至还不知廉耻地说要来娶那个小的,是男是女都无所谓。
就是在这种如五雷轰顶的毁灭性打击之下,金包银终于在最终的一次相亲失败后爆发了。她要亲手毁掉这个害了她半辈子的狐狸精!
“扑通”一声,她把正在池塘边对水自怜的金镶玉推了下去,不准任何一个下人靠过来救他。刚推的那一刻金包银的心情是无比舒畅痛快的,但是当她看见自己的弟弟在水中苦苦挣扎,扑腾的动作越来越小,那张让她在无数个午夜梦回中想要撕烂的脸孔慢慢消失在水面时,才开始后怕。
“快,快去救他!”她指挥着小厮婆子们去营救,得信的金满堂已经以最快的速度赶来,第一个跳了下去去救自己的儿子。
事情就是这样,虽然金镶玉被自己的老爹捞起来了,但还是熬不过咽气的命运,灵魂换成了他李御龙。
这不是典型的绿茶婊吗?姐姐推得好,要是我李御龙,你金镶玉还能长大成人?早就被我毒死一百八十遍!
在睁眼之前李御龙默默地咒骂着原主,想到金镶玉已经到了现代顶着他的身份生存,唉,我的一世英名难保了啊。
“玉儿,你快醒醒,你千万不要吓为娘啊。”洛施施在床旁依偎着金满堂坐着,哭得是梨花带雨。
“夫人,大夫说玉儿他、”纵是早已在商界中练成铜墙铁壁的金满堂想到大夫说的话,也是禁不住哽咽语止。
“不会的,相士说过,我的玉儿是富贵长命的命相,他不会就这么离开咱们的!”
“都怪包银!她,她怎么可以对自己的亲弟弟下得了这样的毒手?”
金包银因为谋害金镶玉证据确凿,已经被父亲关押在柴房里,一天一夜都没进过一滴水。
李御龙暗暗叹了口气,告诫自己要面对现实。不过七年而已,就当是去了一次时间很长的旅游罢了。他缓缓睁开眼睛,嗓子嘶哑地低声唤道:“爹,娘。”
这一声如天籁般传入金氏夫妇的耳里,洛施施像是找回了失而复得的宝贝一样狂喜不已,“玉儿,你终于醒了!你知不知道,娘差点都要随着你去了。”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金满堂在欢喜之中舒了一口气,只要儿子没事,女儿那里什么都好说。就算金包银犯了弥天大错,毕竟还是他的女儿,打碎了还连着骨头,同样的会让自己心疼。
之前已经说了金镶玉没得救的大夫又被召了回来,看到明明都快咽气的病人现在正生龙活虎地坐在床上喝粥,这不是奇迹就是老天爷在耍他,活活地摔了自己妙手回春的生招牌啊。
不过金满堂也没跟大夫计较太多,叫他给儿子重新把脉检查,确定身体无虞之后便叫管家赏了些银子放他走了。
“爹,我姐呢?”有了米汤进肚的李御龙忽然想起他那可怜的大姐,不会已经被家法处置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