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真是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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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次流产,她伤了子宫,医生说,她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再有做母亲的机会。
当然痛,只是,那时,她已经和唐启轩离婚,肚子里的孩子就算生下来,也是她一个人的,更何况,孩子还只是个胚胎的时候就没有了,唐启轩心疼什么。
这么多年,唐启轩一直没有再娶,而她也没有再嫁,两个人的关系既不是夫妻,也算不上朋友,相处的却很融洽。
白冬梅早没有亲人,逢年过年总是倍感孤独寂寞,每次,唐启轩都会来接她去他家过。
他有个很幸福的家庭,父母在退休前都是教师,很有学识和修养,由于唐启轩的坚持和哀求,白冬梅至今也没告诉两位两人,她和唐启轩已经离婚一事。
唐启轩的妈妈对她格外好,每次知道她去,总是会做一大桌子她喜欢吃的菜,还会给她织毛衣,暖暖的手工毛衣,冬天只要穿一件,就很暖和。
唐启轩是独子,按道理来说,如果她和唐启轩没有离婚,二十年过去,她还是没有生孩子,婆婆早给脸色了,她却没有。
她一直觉得,这中间肯定有她不知道的隐情。
果然,唐启轩的妈妈有一次说漏了嘴,她这才知道,唐启轩为了不让他妈妈责怪她,谎称他在上体校的时候摔坏了身体,可能这一辈子都不会有孩子。
言下之意,夫妻两个没有孩子,责任全在唐启轩,而她白冬梅在知道唐启轩不能生孩子后,二十多年还对他不离不弃,她是好人。
白冬梅犹记得当时听到唐妈妈那样说的感受,心里堵的慌,非常难受,她那样对唐启轩,根本就不值得他对她那么好。
年轻的时候总不觉得当时那样对唐启轩,有什么不对,年岁慢慢大了,她有时会想过去的事,的确事她做得太过分了。
和唐启轩维持了一年的婚姻,她甚至都没做过一顿饭给他吃,每天都是唐启轩下班买菜做饭给她吃。
晚上,唐启轩有生理上的要求,十次有九次是被她拒绝。
范文谨出国多年,始终没有回来,除了偶尔的电话和消息,两个人根本没任何联系,这么些年,反而是唐启轩真真实实的在她身边出现。
如果说她心里有杆天平的话,在不知不觉中,重的那一头,已经偏向唐启轩,只是她不愿意承认罢了。
刚把小兔子放到后院走廊下,一只手伸到她嘴边,还有她听了二十年的温柔声音,“尝尝看,好不好吃,当心烫。”
白冬梅张嘴,咀嚼了两下,点头,“很好吃,谢谢你,启轩。”
这是两个人以非爱人,非朋友的相处方式相处了将近二十年,白冬梅第一次主动对他唐启轩说话。
唐启轩先是一愣,然后咧嘴笑了,傻乎乎的样子,像个大孩子,一个年纪到了四十多岁的大孩子。
唐启轩还有课,又替白冬梅剥了半袋子糖炒栗子就走了。
他今天也不知怎么了,大概是被白冬梅第一次主动和他说话给兴奋过了头,临走的时候,壮着胆去拉了下白冬梅的手。
白冬梅的反应除了手猛地一僵,并没有甩开唐启轩,还对他轻轻勾了勾唇角。
唐启轩更高兴了,四十多岁的男人是奔奔跳跳的出门离开,白冬梅看着他的背影,嘴角浮现出她自己都没察觉到微笑。
唐启轩是有课,但是,已经电话过去和其他老师调课,他一出茶室,就四下张望。
听到汽车的喇叭声,他循声看去,一辆黑色的凯迪拉克正停在离他不远处,大步走去。
坐在驾驶室里的人正是早就离开的范文谨,他看到唐启轩走来,把车窗降下来一条缝,“上车再说。”
唐启轩打开车门,坐进副驾驶,带上车门。
范文谨发动引擎时,笑着问唐启轩,“方便喝一杯吗?”
唐启轩摇头,“下午还有课。”
任白冬梅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到范文谨和唐启轩会像老朋友那样相处。
既然唐启轩不能喝酒,范文谨就和他一起去了咖啡店,他刚喝了一壶茶,肚子饱饱的,什么都喝不下,为了陪唐启轩,还是点了美式咖啡。
他这么多年都在国外,早习惯了喝不加糖不加奶的美式咖啡。
唐启轩不喜欢喝咖啡,要了杯柠檬水。
两个男人也是好多年没见,再次见面,哪里还有当初的剑拔弩张,尤其是唐启轩对范文谨。
他看范文谨的眼睛里,始终带着三分尊重,“大哥,这次打算什么时候回去?”
这声大哥,要是被白冬梅听到了,肯定会觉得唐启轩疯了,他以什么身份去喊范文谨为大哥。
事实上,这么多年,两个男人都已经喜欢了这样的称呼和被称呼。
唐启轩不管事打电话还是发消息给范文谨,都是称呼他为大哥,而范文谨,对这声大哥,从来没提出任何的异议和反感。
范文谨端起美式咖啡,都送到嘴边了,闻着浓郁的苦涩味,怕冲淡了至今还留在口腔中的那丝茶的甘甜,还是放下咖啡,“这次回来,我不打算走了,国内发展的挺好,再加上我年纪也大了,是时候落叶归根。”
唐启轩举起杯子,和他碰杯,“大哥,你真的不走了吗?真是太好了。”
任何一个正常人,只要有高兴的事,总是想找人分享,唐启轩是个正常的人,他把刚才拉白冬梅的手,她却没有拒绝,也没露出任何不高兴,告诉了范文谨。
范文谨举起咖啡杯,以咖啡代酒送到嘴边抿了一小口,“启轩,恭喜你,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
唐启轩用力点头,看着范文谨的眼神,闪过感激,“我要谢谢大哥这么多年对白梅的照顾,你放心,以后我会好好照顾她!”
男人说话一字一句,每一个字都是出自胸腔,除了铿锵有力,更是代表了他的决心,照顾好白冬梅的决心。
范文谨当然相信他,要不然,当年,也不会看着白冬梅嫁给他。
心里暗叹一声,白冬梅可是他同父异母的亲妹妹啊!
唐启轩还有课,陪他坐了会儿,就先走了,范文谨继续坐在咖啡馆里,透过落地玻璃看着车窗外熙熙攘攘的人群。
多年没有回国,再次回国,故土的景和人出现在眼前,带动很多往事都浮现在眼前。
他是什么知道他还有个同父异母的妹妹?是在他二十五岁那年,大学毕业,父亲得了重病,眼看不治,才在病榻前把他在外面有个私生女的事告诉了他。
那个女孩的出生是个错误,他被竞争对手下了药,在回家的路上走错了方向,进了他邻居家,强要了邻居家的女孩。
那个年代民风保守,自从发生那件事后,他怕担责任,更怕影响到他的前途,很快搬家。
过了很多年,当已经身居某官位的他,在一次视察工地时遇到了曾经的那个邻居女孩。
心头涌上很多愧疚,他不敢去打听她过得好不好,暗暗让人照顾她,至少让她一个女人不要像男人那样在工地上搬砖,像男人那样做活。
他锦衣玉食这么多年,和当年的变化并不大,早被生活压的白发早生的女人一眼就认出了他,没和他说一句话,淡淡的看了他一眼,继续搬砖。
陪他视察的人,看他一直盯着某个地方,很聪明的解释起为什么工地上会有女人干活。
听了女孩现在的境况,他只觉得心像是被针扎了一下的难受,要不是当年他喝醉酒,强要了她,害得她被人唾弃,最后,只能嫁给一个哑巴,也许她现在就不会这样。
身边的人的确善于察言观色,试探的说了两句,看他没有反感,把工头喊来,于是,他知道了女人有个女儿,却不是她那个哑巴丈夫的。
据说,她和哑巴结婚三个月就生下了女儿,那个哑巴,看着不会说话,心里精明的很,以前对女人还算好,毕竟以他一个哑巴,能娶到老婆已经不容易。
后来,看着女人生下的女儿一天天长大,他就想到自己被戴了绿帽子,平时不敢打女人,一喝酒,就仗着酒疯打女人。
女人一一承受,任哑巴怎么打她,都不还手,唯独有一次,当哑巴想要打她的女儿时,她第一次反抗。
女人向来温顺,这一反抗,差点把哑巴吓坏了,他老实了一段时间。
很多事,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对那个哑巴来说,他对他那个随时随地提醒他,他戴了一定绿帽子的女儿,越看越不顺眼。
女人在家的时候,他不敢对孩子怎么样,等女人不在家,那就不一样了。
那个时候小女孩才差不多五岁的样子,却差一点点让哑巴给玷污了。
说来也巧,那天女人正在工地上干活,忽然觉得心慌不安,这样的感觉,她从来没有过,活不干了,匆匆赶回家看女儿。
当推开门看到那个哑巴脱得精光,正去扯她女儿的衣服,那一刻,她彻底疯了。
哑巴差点被她拿刀砍死,最后是女儿抱着她的腿大哭,她才没有下手。
也是经过那一次后,女人也不再开口说话,变得和那个哑巴一样,她没有和哑巴离婚,依然在工地上干着和男人一样的活,只因为那样可以多赚点钱。
和以前唯一不同的是,她都会把女儿带在身边。
再后来,她和哑巴一起出了车祸,按那个肇事司机的口供,他开车开的好好的,是那个女哑巴硬拽着那个男哑巴撞到他车上的。
他真的觉得自己很无辜,后来经过交警的勘察,虽然证明责任不在于他,他作为开车的人,还是负了百分之五十的责任。
哑巴夫妇平时不和任何人来往,没人知道他们有没有亲戚,只能把那个小女孩送去了孤儿院。
等范文谨的父亲得知女孩被送去孤儿院,已经是十几年后的事,他偷偷的去看过那个女孩。
血缘就是这么神奇的东西,这是范文谨的父亲第一次看到女孩,却是一眼就肯定她是他的女儿。
那种从骨子里朝全身蔓延的心疼,只有亲生经历的人才知道,那种痛,仿佛是有人拿着一千根绣花针扎进骨头里,外表没伤,却痛得人连话也说不出来。
都是他的错,在工地上见过当年的邻居女孩一眼,只让身边的人说了一半的消息,就胆怯着不敢听下去,才导致了,他的亲生女儿遭遇了那么多的不幸。
他本想好好补偿女孩,结果被查出了不治之症,和妻子是二十几年夫妻,对她太了解,以她的个性,一旦知道他在外面还有个女儿,肯定不会善待那个女孩。
他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到了范文谨身上,骨肉至亲,范文谨果然没让他失望。
范文谨唯一漏算的,是什么都不知情的白冬梅居然会爱上他——她同父异母的亲哥哥。
仔细想来,白冬梅并不是真的爱他,而是她孤独了那么多年的人生,第一次有人对她那么好。
那不是爱情,而是恩情。
察觉出白冬梅对他的心思,范文谨很慌张,刚好的张颖又逼婚逼的厉害,索性结婚。
他以为自己结婚,白冬梅就会断了心思,哪里想到,她陷地更深了,以前她的喜欢还只是藏在心里,作为女孩,她毕竟羞涩。
等他一结婚,她也像是豁了出去,对他说,只要能在他身边,她什么都不计较。
正是因为白冬梅的这番话,让他下定决心早点出国,很多事既然注定是不能让白冬梅知道,索性远离。
白冬梅结婚,他很高兴,唐启轩是他暗中调查过的人,家世虽一般,但是父慈子孝,非常适合需要爱的白冬梅,关键是唐启轩真的很喜欢白冬梅,这一点很重要。
他没想到,心里始终有他的白冬梅会那样对唐启轩,结婚一年多,让唐启轩碰的次数不超过两只手。
这有点过分了,新婚蜜月,再加上唐启轩又正当年轻。
这些是在医院外面,他和唐启轩在医院里打了一架,心平气和下听唐启轩告诉他的。
唐启轩擦拭着嘴角被范文谨打出来的血,告诉范文谨,他是真的打算放弃白冬梅了,刚好学校里有个英语老师喜欢他,他打算接受她。
范文谨没忍住,把自己和白冬梅的关系告诉了唐启轩,另外,他还补充了一点,是关于白冬梅这次流产。
是他怕白冬梅伤心,也是不想让白冬梅和唐启轩两个真的没有回头路,这才让医生告诉白冬梅,孩子是一个月前怀上的。
其实,孩子已经怀了一个半月,换句话说,要不是唐启轩对白冬梅的一顿暴打,孩子是不会掉的。
白冬梅的子宫虽然保住了,但是,已经不再具备生育的功能。
这也就是唐启轩经常会抚摸着她的小腹,温柔又内疚的问她肚子疼不疼的原因。
关于的范文谨和白冬梅的关系,唐启轩答应范文谨一定不告诉白冬梅,而且在听了前因后果,他已经知道白冬梅对范文谨的并不是爱,只是出于感激,如果他早一点出现的话,白冬梅爱的人肯定是他。
范文谨从往事中回神,拿出钱放在桌子上,没等服务员找零,就起身离开。
白冬梅,她明明生在夏天,为什么她的母亲给她起名冬梅,他的父亲在临终前告诉他了,因为他强要白冬梅的母亲时,正是寒风凛冽,腊梅傲然开放的时候。
那个被他父亲强要的女孩,和某部武侠小说里的女孩很像,即便是被人强要了,依然不恨那个强要她的人,甚至还给生下的孩子起了个很有意义的名字。
小说里,那个孩子叫不悔,现实生活里,那个女孩给孩子起名冬梅。
他的父亲到临终前,看着已经身居省级高位,其实一点都不幸福;而他呢?看着是人人羡慕的外交官,其实也不幸福。
已经有两代人不幸福,他当然喜欢下一代可以幸福,所以,黎乔想嫁的人,他一定要帮她,因为那是他同样亏欠了二十多年的亲生骨肉。
范文谨对黎乔拥有的是满腔慈父情怀,黎乔的感受是,觉得范文谨挺奇怪,明明和他一点都不熟,怎么感觉他那么关系她,刚才在来报社的路上,还旁敲侧击她喜欢吃什么。
现在不能打电话给范琳琳,因为她在“李莫愁”的办公室等她,等有空了,她要打电话问问范琳琳,她的父亲是不是就是那样热心肠的人,不要是她想多了。
黎乔在报社也工作了三年,看着时间也不短了,绝对只是个平凡不起眼的人,今天还真奇怪了,从她走出电梯,就有人笑着主动和她打招呼,“李莫愁”的助理看到她,更是笑着把她迎到了“李莫愁”的办公室等她。
“李莫愁”难得上班迟到,要是以前,黎乔肯定会赞同报社那些人背后的议论,说“李莫愁”去酒吧玩的太晚,睡过头了。
现在她不会这样认为了,去酒吧是为了找她的丈夫,上班迟到,很有可能是去看可可了。
想到可可的小模样,黎乔感觉自己的心都软了。
“李莫愁”很快就推门进来,很显然,她的助理已经告诉她黎乔在等她,她看到黎乔一点都不惊讶。
今天的“李莫愁”又恢复了一贯职业女强人的打扮,头发盘成一丝不乱的发髻,身穿黑色职业套装,脚上踩着八公分高的黑色高跟鞋,看到黎乔,她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板着脸,“乔乔,你今天怎么有空来了?”
黎乔不想和她打太极,直截了当的说:“主编,我不想休假了,我想上班。”
“李莫愁”在她的老板椅上坐下,手按下电脑的关机键,“乔乔,你这让我很为难啊。”
不是她不想让黎乔上班,而是有人叮嘱过了要把黎乔钱三年没有休过的年假,全部补给她。
黎乔不想为难“李莫愁”,抿了抿唇,道:“主编,我要上班,是我强烈要求的,和你没有任何关系,如果你今天不批准的话,我只好辞职了!”
她从包里拿出个信封,里面不用看也知道装的是辞职信,眼看就要放到“李莫愁”桌上,“李莫愁”吓了一跳,忙伸出阻止她放信封的这个动作,“乔乔!”
她看着黎乔的眼睛,沉默片刻,用力点头,“好,欢迎你明天回来上班!”
像黎乔这么敬业,又知分寸,关键做记者三年,还能保持着善良的人,她真不想失去。
黎乔对“李莫愁”伸出手,“主编,谢谢你。”
“李莫愁”握上她的手,“乔乔,是你让我重新认识了你,要说谢谢,也应该是我谢谢你,谢谢你答应我经常会去看看可可。”
“李莫愁”今天像是悠闲的很,让助理送来两杯咖啡,拉着黎乔的手坐在她办公室会可用的沙发上说了半天的话。
她今天为什么会迟到,而且心情还这么好,因为她回去气老太婆去了。
昨天晚上钱万宝在酒吧又烂醉如泥,是他的狐朋狗友打电话给“李莫愁”,喊她去酒吧接人。
“李莫愁”本不想去,但是吧,又想让钱万宝这个星期再去看看可可,还有事求他,就去了酒吧。
本来她想把钱万宝交到他老娘手里就走,哪想到,还是她婆婆的那个人,看到她搀扶着钱万宝,当即她挖苦嘲笑,说她不要脸,勾引她儿子。
“李莫愁”在经历了这么多,尤其是可可得了抑郁症后,早不是原来那个善良好欺的儿媳妇了。
老太婆不是说她勾引还是她合法丈夫的男人吗?
她还真的就不走了,搀扶着钱万宝进了房间,直接把房门反锁,任老太婆在外面都快把门敲破了,也不理。
钱万宝住的是以前他们两个的房间,自带卫生间的主卧,她根本不需要开门。
这一夜,她没有和钱万宝发生任何事,但是,能气到老太婆,她心情就无比舒畅。
第二天,她其实醒的很早,宁愿在房间里看电视,也不开门,还故意弄出一点声音让老太婆误会。
果然,老太婆在外面又是摔碗,又是拍桌子,气得不行,而房间里,“李莫愁”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把老太婆气成那样,心里真是痛快,想到她可怜的女儿,又觉得杀了老太婆都不解恨。
剩女的鬼医老公
那次流产,她伤了子宫,医生说,她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再有做母亲的机会。
当然痛,只是,那时,她已经和唐启轩离婚,肚子里的孩子就算生下来,也是她一个人的,更何况,孩子还只是个胚胎的时候就没有了,唐启轩心疼什么。
这么多年,唐启轩一直没有再娶,而她也没有再嫁,两个人的关系既不是夫妻,也算不上朋友,相处的却很融洽。
白冬梅早没有亲人,逢年过年总是倍感孤独寂寞,每次,唐启轩都会来接她去他家过。
他有个很幸福的家庭,父母在退休前都是教师,很有学识和修养,由于唐启轩的坚持和哀求,白冬梅至今也没告诉两位两人,她和唐启轩已经离婚一事。
唐启轩的妈妈对她格外好,每次知道她去,总是会做一大桌子她喜欢吃的菜,还会给她织毛衣,暖暖的手工毛衣,冬天只要穿一件,就很暖和。
唐启轩是独子,按道理来说,如果她和唐启轩没有离婚,二十年过去,她还是没有生孩子,婆婆早给脸色了,她却没有。
她一直觉得,这中间肯定有她不知道的隐情。
果然,唐启轩的妈妈有一次说漏了嘴,她这才知道,唐启轩为了不让他妈妈责怪她,谎称他在上体校的时候摔坏了身体,可能这一辈子都不会有孩子。
言下之意,夫妻两个没有孩子,责任全在唐启轩,而她白冬梅在知道唐启轩不能生孩子后,二十多年还对他不离不弃,她是好人。
白冬梅犹记得当时听到唐妈妈那样说的感受,心里堵的慌,非常难受,她那样对唐启轩,根本就不值得他对她那么好。
年轻的时候总不觉得当时那样对唐启轩,有什么不对,年岁慢慢大了,她有时会想过去的事,的确事她做得太过分了。
和唐启轩维持了一年的婚姻,她甚至都没做过一顿饭给他吃,每天都是唐启轩下班买菜做饭给她吃。
晚上,唐启轩有生理上的要求,十次有九次是被她拒绝。
范文谨出国多年,始终没有回来,除了偶尔的电话和消息,两个人根本没任何联系,这么些年,反而是唐启轩真真实实的在她身边出现。
如果说她心里有杆天平的话,在不知不觉中,重的那一头,已经偏向唐启轩,只是她不愿意承认罢了。
刚把小兔子放到后院走廊下,一只手伸到她嘴边,还有她听了二十年的温柔声音,“尝尝看,好不好吃,当心烫。”
白冬梅张嘴,咀嚼了两下,点头,“很好吃,谢谢你,启轩。”
这是两个人以非爱人,非朋友的相处方式相处了将近二十年,白冬梅第一次主动对他唐启轩说话。
唐启轩先是一愣,然后咧嘴笑了,傻乎乎的样子,像个大孩子,一个年纪到了四十多岁的大孩子。
唐启轩还有课,又替白冬梅剥了半袋子糖炒栗子就走了。
他今天也不知怎么了,大概是被白冬梅第一次主动和他说话给兴奋过了头,临走的时候,壮着胆去拉了下白冬梅的手。
白冬梅的反应除了手猛地一僵,并没有甩开唐启轩,还对他轻轻勾了勾唇角。
唐启轩更高兴了,四十多岁的男人是奔奔跳跳的出门离开,白冬梅看着他的背影,嘴角浮现出她自己都没察觉到微笑。
唐启轩是有课,但是,已经电话过去和其他老师调课,他一出茶室,就四下张望。
听到汽车的喇叭声,他循声看去,一辆黑色的凯迪拉克正停在离他不远处,大步走去。
坐在驾驶室里的人正是早就离开的范文谨,他看到唐启轩走来,把车窗降下来一条缝,“上车再说。”
唐启轩打开车门,坐进副驾驶,带上车门。
范文谨发动引擎时,笑着问唐启轩,“方便喝一杯吗?”
唐启轩摇头,“下午还有课。”
任白冬梅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到范文谨和唐启轩会像老朋友那样相处。
既然唐启轩不能喝酒,范文谨就和他一起去了咖啡店,他刚喝了一壶茶,肚子饱饱的,什么都喝不下,为了陪唐启轩,还是点了美式咖啡。
他这么多年都在国外,早习惯了喝不加糖不加奶的美式咖啡。
唐启轩不喜欢喝咖啡,要了杯柠檬水。
两个男人也是好多年没见,再次见面,哪里还有当初的剑拔弩张,尤其是唐启轩对范文谨。
他看范文谨的眼睛里,始终带着三分尊重,“大哥,这次打算什么时候回去?”
这声大哥,要是被白冬梅听到了,肯定会觉得唐启轩疯了,他以什么身份去喊范文谨为大哥。
事实上,这么多年,两个男人都已经喜欢了这样的称呼和被称呼。
唐启轩不管事打电话还是发消息给范文谨,都是称呼他为大哥,而范文谨,对这声大哥,从来没提出任何的异议和反感。
范文谨端起美式咖啡,都送到嘴边了,闻着浓郁的苦涩味,怕冲淡了至今还留在口腔中的那丝茶的甘甜,还是放下咖啡,“这次回来,我不打算走了,国内发展的挺好,再加上我年纪也大了,是时候落叶归根。”
唐启轩举起杯子,和他碰杯,“大哥,你真的不走了吗?真是太好了。”
任何一个正常人,只要有高兴的事,总是想找人分享,唐启轩是个正常的人,他把刚才拉白冬梅的手,她却没有拒绝,也没露出任何不高兴,告诉了范文谨。
范文谨举起咖啡杯,以咖啡代酒送到嘴边抿了一小口,“启轩,恭喜你,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
唐启轩用力点头,看着范文谨的眼神,闪过感激,“我要谢谢大哥这么多年对白梅的照顾,你放心,以后我会好好照顾她!”
男人说话一字一句,每一个字都是出自胸腔,除了铿锵有力,更是代表了他的决心,照顾好白冬梅的决心。
范文谨当然相信他,要不然,当年,也不会看着白冬梅嫁给他。
心里暗叹一声,白冬梅可是他同父异母的亲妹妹啊!
唐启轩还有课,陪他坐了会儿,就先走了,范文谨继续坐在咖啡馆里,透过落地玻璃看着车窗外熙熙攘攘的人群。
多年没有回国,再次回国,故土的景和人出现在眼前,带动很多往事都浮现在眼前。
他是什么知道他还有个同父异母的妹妹?是在他二十五岁那年,大学毕业,父亲得了重病,眼看不治,才在病榻前把他在外面有个私生女的事告诉了他。
那个女孩的出生是个错误,他被竞争对手下了药,在回家的路上走错了方向,进了他邻居家,强要了邻居家的女孩。
那个年代民风保守,自从发生那件事后,他怕担责任,更怕影响到他的前途,很快搬家。
过了很多年,当已经身居某官位的他,在一次视察工地时遇到了曾经的那个邻居女孩。
心头涌上很多愧疚,他不敢去打听她过得好不好,暗暗让人照顾她,至少让她一个女人不要像男人那样在工地上搬砖,像男人那样做活。
他锦衣玉食这么多年,和当年的变化并不大,早被生活压的白发早生的女人一眼就认出了他,没和他说一句话,淡淡的看了他一眼,继续搬砖。
陪他视察的人,看他一直盯着某个地方,很聪明的解释起为什么工地上会有女人干活。
听了女孩现在的境况,他只觉得心像是被针扎了一下的难受,要不是当年他喝醉酒,强要了她,害得她被人唾弃,最后,只能嫁给一个哑巴,也许她现在就不会这样。
身边的人的确善于察言观色,试探的说了两句,看他没有反感,把工头喊来,于是,他知道了女人有个女儿,却不是她那个哑巴丈夫的。
据说,她和哑巴结婚三个月就生下了女儿,那个哑巴,看着不会说话,心里精明的很,以前对女人还算好,毕竟以他一个哑巴,能娶到老婆已经不容易。
后来,看着女人生下的女儿一天天长大,他就想到自己被戴了绿帽子,平时不敢打女人,一喝酒,就仗着酒疯打女人。
女人一一承受,任哑巴怎么打她,都不还手,唯独有一次,当哑巴想要打她的女儿时,她第一次反抗。
女人向来温顺,这一反抗,差点把哑巴吓坏了,他老实了一段时间。
很多事,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对那个哑巴来说,他对他那个随时随地提醒他,他戴了一定绿帽子的女儿,越看越不顺眼。
女人在家的时候,他不敢对孩子怎么样,等女人不在家,那就不一样了。
那个时候小女孩才差不多五岁的样子,却差一点点让哑巴给玷污了。
说来也巧,那天女人正在工地上干活,忽然觉得心慌不安,这样的感觉,她从来没有过,活不干了,匆匆赶回家看女儿。
当推开门看到那个哑巴脱得精光,正去扯她女儿的衣服,那一刻,她彻底疯了。
哑巴差点被她拿刀砍死,最后是女儿抱着她的腿大哭,她才没有下手。
也是经过那一次后,女人也不再开口说话,变得和那个哑巴一样,她没有和哑巴离婚,依然在工地上干着和男人一样的活,只因为那样可以多赚点钱。
和以前唯一不同的是,她都会把女儿带在身边。
再后来,她和哑巴一起出了车祸,按那个肇事司机的口供,他开车开的好好的,是那个女哑巴硬拽着那个男哑巴撞到他车上的。
他真的觉得自己很无辜,后来经过交警的勘察,虽然证明责任不在于他,他作为开车的人,还是负了百分之五十的责任。
哑巴夫妇平时不和任何人来往,没人知道他们有没有亲戚,只能把那个小女孩送去了孤儿院。
等范文谨的父亲得知女孩被送去孤儿院,已经是十几年后的事,他偷偷的去看过那个女孩。
血缘就是这么神奇的东西,这是范文谨的父亲第一次看到女孩,却是一眼就肯定她是他的女儿。
那种从骨子里朝全身蔓延的心疼,只有亲生经历的人才知道,那种痛,仿佛是有人拿着一千根绣花针扎进骨头里,外表没伤,却痛得人连话也说不出来。
都是他的错,在工地上见过当年的邻居女孩一眼,只让身边的人说了一半的消息,就胆怯着不敢听下去,才导致了,他的亲生女儿遭遇了那么多的不幸。
他本想好好补偿女孩,结果被查出了不治之症,和妻子是二十几年夫妻,对她太了解,以她的个性,一旦知道他在外面还有个女儿,肯定不会善待那个女孩。
他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到了范文谨身上,骨肉至亲,范文谨果然没让他失望。
范文谨唯一漏算的,是什么都不知情的白冬梅居然会爱上他——她同父异母的亲哥哥。
仔细想来,白冬梅并不是真的爱他,而是她孤独了那么多年的人生,第一次有人对她那么好。
那不是爱情,而是恩情。
察觉出白冬梅对他的心思,范文谨很慌张,刚好的张颖又逼婚逼的厉害,索性结婚。
他以为自己结婚,白冬梅就会断了心思,哪里想到,她陷地更深了,以前她的喜欢还只是藏在心里,作为女孩,她毕竟羞涩。
等他一结婚,她也像是豁了出去,对他说,只要能在他身边,她什么都不计较。
正是因为白冬梅的这番话,让他下定决心早点出国,很多事既然注定是不能让白冬梅知道,索性远离。
白冬梅结婚,他很高兴,唐启轩是他暗中调查过的人,家世虽一般,但是父慈子孝,非常适合需要爱的白冬梅,关键是唐启轩真的很喜欢白冬梅,这一点很重要。
他没想到,心里始终有他的白冬梅会那样对唐启轩,结婚一年多,让唐启轩碰的次数不超过两只手。
这有点过分了,新婚蜜月,再加上唐启轩又正当年轻。
这些是在医院外面,他和唐启轩在医院里打了一架,心平气和下听唐启轩告诉他的。
唐启轩擦拭着嘴角被范文谨打出来的血,告诉范文谨,他是真的打算放弃白冬梅了,刚好学校里有个英语老师喜欢他,他打算接受她。
范文谨没忍住,把自己和白冬梅的关系告诉了唐启轩,另外,他还补充了一点,是关于白冬梅这次流产。
是他怕白冬梅伤心,也是不想让白冬梅和唐启轩两个真的没有回头路,这才让医生告诉白冬梅,孩子是一个月前怀上的。
其实,孩子已经怀了一个半月,换句话说,要不是唐启轩对白冬梅的一顿暴打,孩子是不会掉的。
白冬梅的子宫虽然保住了,但是,已经不再具备生育的功能。
这也就是唐启轩经常会抚摸着她的小腹,温柔又内疚的问她肚子疼不疼的原因。
关于的范文谨和白冬梅的关系,唐启轩答应范文谨一定不告诉白冬梅,而且在听了前因后果,他已经知道白冬梅对范文谨的并不是爱,只是出于感激,如果他早一点出现的话,白冬梅爱的人肯定是他。
范文谨从往事中回神,拿出钱放在桌子上,没等服务员找零,就起身离开。
白冬梅,她明明生在夏天,为什么她的母亲给她起名冬梅,他的父亲在临终前告诉他了,因为他强要白冬梅的母亲时,正是寒风凛冽,腊梅傲然开放的时候。
那个被他父亲强要的女孩,和某部武侠小说里的女孩很像,即便是被人强要了,依然不恨那个强要她的人,甚至还给生下的孩子起了个很有意义的名字。
小说里,那个孩子叫不悔,现实生活里,那个女孩给孩子起名冬梅。
他的父亲到临终前,看着已经身居省级高位,其实一点都不幸福;而他呢?看着是人人羡慕的外交官,其实也不幸福。
已经有两代人不幸福,他当然喜欢下一代可以幸福,所以,黎乔想嫁的人,他一定要帮她,因为那是他同样亏欠了二十多年的亲生骨肉。
范文谨对黎乔拥有的是满腔慈父情怀,黎乔的感受是,觉得范文谨挺奇怪,明明和他一点都不熟,怎么感觉他那么关系她,刚才在来报社的路上,还旁敲侧击她喜欢吃什么。
现在不能打电话给范琳琳,因为她在“李莫愁”的办公室等她,等有空了,她要打电话问问范琳琳,她的父亲是不是就是那样热心肠的人,不要是她想多了。
黎乔在报社也工作了三年,看着时间也不短了,绝对只是个平凡不起眼的人,今天还真奇怪了,从她走出电梯,就有人笑着主动和她打招呼,“李莫愁”的助理看到她,更是笑着把她迎到了“李莫愁”的办公室等她。
“李莫愁”难得上班迟到,要是以前,黎乔肯定会赞同报社那些人背后的议论,说“李莫愁”去酒吧玩的太晚,睡过头了。
现在她不会这样认为了,去酒吧是为了找她的丈夫,上班迟到,很有可能是去看可可了。
想到可可的小模样,黎乔感觉自己的心都软了。
“李莫愁”很快就推门进来,很显然,她的助理已经告诉她黎乔在等她,她看到黎乔一点都不惊讶。
今天的“李莫愁”又恢复了一贯职业女强人的打扮,头发盘成一丝不乱的发髻,身穿黑色职业套装,脚上踩着八公分高的黑色高跟鞋,看到黎乔,她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板着脸,“乔乔,你今天怎么有空来了?”
黎乔不想和她打太极,直截了当的说:“主编,我不想休假了,我想上班。”
“李莫愁”在她的老板椅上坐下,手按下电脑的关机键,“乔乔,你这让我很为难啊。”
不是她不想让黎乔上班,而是有人叮嘱过了要把黎乔钱三年没有休过的年假,全部补给她。
黎乔不想为难“李莫愁”,抿了抿唇,道:“主编,我要上班,是我强烈要求的,和你没有任何关系,如果你今天不批准的话,我只好辞职了!”
她从包里拿出个信封,里面不用看也知道装的是辞职信,眼看就要放到“李莫愁”桌上,“李莫愁”吓了一跳,忙伸出阻止她放信封的这个动作,“乔乔!”
她看着黎乔的眼睛,沉默片刻,用力点头,“好,欢迎你明天回来上班!”
像黎乔这么敬业,又知分寸,关键做记者三年,还能保持着善良的人,她真不想失去。
黎乔对“李莫愁”伸出手,“主编,谢谢你。”
“李莫愁”握上她的手,“乔乔,是你让我重新认识了你,要说谢谢,也应该是我谢谢你,谢谢你答应我经常会去看看可可。”
“李莫愁”今天像是悠闲的很,让助理送来两杯咖啡,拉着黎乔的手坐在她办公室会可用的沙发上说了半天的话。
她今天为什么会迟到,而且心情还这么好,因为她回去气老太婆去了。
昨天晚上钱万宝在酒吧又烂醉如泥,是他的狐朋狗友打电话给“李莫愁”,喊她去酒吧接人。
“李莫愁”本不想去,但是吧,又想让钱万宝这个星期再去看看可可,还有事求他,就去了酒吧。
本来她想把钱万宝交到他老娘手里就走,哪想到,还是她婆婆的那个人,看到她搀扶着钱万宝,当即她挖苦嘲笑,说她不要脸,勾引她儿子。
“李莫愁”在经历了这么多,尤其是可可得了抑郁症后,早不是原来那个善良好欺的儿媳妇了。
老太婆不是说她勾引还是她合法丈夫的男人吗?
她还真的就不走了,搀扶着钱万宝进了房间,直接把房门反锁,任老太婆在外面都快把门敲破了,也不理。
钱万宝住的是以前他们两个的房间,自带卫生间的主卧,她根本不需要开门。
这一夜,她没有和钱万宝发生任何事,但是,能气到老太婆,她心情就无比舒畅。
第二天,她其实醒的很早,宁愿在房间里看电视,也不开门,还故意弄出一点声音让老太婆误会。
果然,老太婆在外面又是摔碗,又是拍桌子,气得不行,而房间里,“李莫愁”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把老太婆气成那样,心里真是痛快,想到她可怜的女儿,又觉得杀了老太婆都不解恨。
剩女的鬼医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