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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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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车后关好车门,冷昱宁倾身从车后座拿了一条崭新的毛巾,递给凌蒙:“擦一下水。”

    凌蒙刚想说不用,但看了看自己衣服上的水已经滴在车上,默默接过了毛巾。

    车开了一段路,凌蒙突然开口:“将我放在前面路口吧,我现在不想回家,只想一个人静静。”

    冷昱宁没有说话,只静静的看着路况。

    凌蒙以为冷昱宁没听见,用手拍了拍窗户发出声音,看到冷昱宁转过头了,凌蒙这才重复:“将我放在前面路口吧,我暂时不想回去。”

    “你一个女孩子这么晚不安全,想去哪,我陪你去。”冷昱宁没有直接答应凌蒙,而是看着前面路况,淡淡的说。

    “不用了,我只想一个人静一静。”凌蒙拒绝。

    冷昱宁沉吟了一会,然后说:“那你就当我不存在好了。”

    凌蒙:……

    不想再跟他说这些,凌蒙闭上眼靠在椅背上,脑子里缓缓浮现她和沈阳相遇相识的点点滴滴。

    沈阳,不是辽宁省的那个沈阳,他是一个人,是独一无二的沈阳。

    四年前,凌蒙十八岁,凌元盛突然将她从美国召回,说他已在国内站稳脚跟,可以给她撑起一片天空了。

    凌元盛确实给凌蒙撑起了一片天空,只要她愿意,即使她想在兆市横着走,也没有敢说半个不字。

    短短半年内,丽莎财团凭借雄厚的资本迅速垄断兆市房地产业,成为兆市房地产业的龙头老大。不仅如此,凌元盛还将商业触角伸到服装,金融,珠宝,餐饮等行业,并迅速发展壮大,和兆市本市企业打成一片。

    凌蒙回国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凌元盛说她要去上大学。

    凌元盛不放心,但终究是拗不过凌蒙,最后答应她在本市上大学。

    去学校的第一天,凌蒙坚持不要任何人接送,因为她说:“我已经长大了,可以处理好这些简单的事。”

    那天天气晴朗,兆大的校园里开满了桂花,整个校园中飘荡着桂花的香气。

    沈阳穿着一件纯白的T恤,一条运动长裤,脚下一双不知名的白色板鞋,在清晨的阳光下戴着耳机跑步。

    而凌蒙,拿着新买的手机,看着上面的信息一个头两个大,在周围已经转了很久。

    凌蒙的中文说的很好,但是她却不认识中文。

    这就好比很多女孩子看多了韩剧,会说韩语,却不认识是一个意思。

    最后,凌蒙拿着手机走过去拦住沈阳,大大方方的问他:“同学,请问行政楼在哪?”

    沈阳结过凌蒙的手机看了一眼,然后说:“我带你过去。”

    事实上,当时他们就站在行政楼的后面,但没想到的是,沈阳自己也是新生,因此他带着她在G大绕了好大一个圈。

    若不是他们一直没出兆大校门,凌蒙甚至怀疑沈阳是个人贩子,打算等她精疲力竭之后将她一把打晕然后卖到某个边远山区去。

    最后的最后,沈阳和她站在最开始问路的地方,指着旁边一栋白色建筑说:“同学,这就是行政楼。”

    凌蒙当时的内心简直是崩溃的。

    后来,她和沈阳渐渐熟稔,她有一回问他,当初是不是故意的。

    沈阳当时甚羞愧的说:“一开始是故意的,因为你居然站在行政楼后面却向我问路。但是后来我自己也转迷糊了,所以半天找不到路。”

    她和沈阳因为那次问路的事相识,巧的是他和她同系同班,班干选举时,他成了他们班班长,而她则成了团干,于是乎,两人的交集便频繁了起来。

    她和沈阳就那么成了朋友。

    不记得具体时间,似乎是大一的第一个学期中旬,学校论坛上一篇帖子疯传,她和沈阳作为那篇帖子的主角,一时间几乎被全校的人所认识。

    那篇帖子的标题,凌蒙永远都记得——

    郎才女貌,一对璧人。

    那篇帖子放了一张她和沈阳工作时的合照,虽然只拍到她和沈阳的侧脸,但是不得不说,有时候不经意的抓拍比特意摆出的poss更加具有说服力。

    然后便是铺天盖地的评论,甚至有人将校花校草的名头加在两人头上,于是“一对璧人”的称呼似乎更加坐实。

    凌蒙对于外界的眼光很早便有了抵抗力,所以对于她和沈阳的“绯闻”完全不受影响,走在路上不管别人怎么看她,她该如何还是如何。

    在凌蒙看来,流言蜚语什么的,不管好坏,都具有两面性。

    流言蜚语在为她扩大声名的时候,也在渐渐将她的生活放在聚光灯下,放大她的任何一种行为。

    没多久沈阳找到了她,言语间带着试探,似乎想知道她对于那篇帖子的看法。

    她以为沈阳被这件事困扰,于是就安慰他:“子虚乌有的事,不用放在心上。让外人去说好了,我们清者自清。”

    再后来,便是大一的寒假。

    沈阳是兆市本地人,据说他家比较困难,凌蒙虽没有派人调查过他的家庭背景,但是她可以从他没有间断过的兼职猜到几分。

    凌蒙确实没有调查一个人的习惯,她和亓月住在一起四年,除了知道她的名字和年龄,其他的几乎一无所知。凌成曾经对她的行为表示不解,他觉得以凌蒙的身份,需要对任何一个接近她的人了解清楚透彻。

    但是她不这么认为。

    她交的是朋友,不是对手。

    对手才需要知己知彼,对待朋友,她只跟着自己的心走。

    大一寒假来临之前,沈阳试探性的问凌蒙,要不要一起找份兼职。

    凌蒙当时下意识的跟沈阳说:“我可能没时间兼职。”

    凌蒙的一句“我大概要在家跟着我爸打理公司”,在看到沈阳眼中的那份失落之后,换成了“我其实已经找了一份兼职。”

    凌蒙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她便在她家公司的大厅里看到了沈阳。

    想到招大学生兼职还是她跟凌元盛提出的建议,她当时悔的肠子都绿了。

    (亓月:蒙蒙,是悔青了肠子)

    沈阳看到凌蒙一身正装进了大厅,当即一愣,惊喜的看着她说:“没想到你也是在丽莎珠宝。”

    凌蒙只能“呵呵呵”干笑几声,暗道还好她跟她爸早有约定,进了公司就不要随便暴露她的身份。所以看到沈阳时,她点头笑得嫣然:“对呀对呀,真是无巧不成书。”

    凌元盛当时扭头看了一眼沈阳,然后问凌蒙:“认识?”

    凌蒙尴尬的点了点头,说:“是啊,我同学。”

    凌元盛只打量了一下沈阳,然后对她说了声“快点上来”后便进了电梯。

    沈阳看着一路的工作人员跟凌元盛问好,再看她时的眼神中已经带着一抹探究。

    凌蒙只得笑了笑,然后说:“你先忙,我上去了。”说完,她逃命似的冲进了电梯。

    丽莎珠宝是丽莎财团的一家分公司,是凌元盛回国后创立的第一批公司之一。

    当初凌元盛回国时,将在美国所有的动产不动产都折换成美元,全部带回国内,算是狠狠赚了一把美国人的钱。

    回国后凌元盛一口气投了一半资金进入房地产,另一半则用来创立三家公司。丽莎珠宝就是这三家之一。公司以凌蒙的英文名“丽莎”命名,丽莎珠宝,因为经营的是高档品,一时半会很难有足够的老客户,所以便显得有些举步维艰。

    凌元盛之所以放心将丽莎珠宝交给凌蒙,说白了是抱着“死马当成活马医”的心态,他说反正公司迟早要交给凌蒙,如今丽莎珠宝刚刚站住脚,就拿它给她试试手。

    考虑到这是自己以后的嫁妆,凌蒙也就乖乖来公司上班了。

    那天快下班的时候,沈阳给她发了条短信,约她一起吃午饭。

    凌蒙忐忑的答应了。

    果不其然,一坐在饭桌上,沈阳就问她的兼职工作为什么和其他人不同。

    凌蒙“呵呵”笑了笑,随口说到:“都一样了,只是我工作地点在楼上而已。”

    再后来,凌蒙自己都忘了她为什么会追沈阳,但她很确定,她是喜欢他的。

    也许是他工作时一丝不苟的神情,也许是他拿着水笔在纸上教她认汗字时那份耐心,又或许,只是因为他是沈阳。

    是了,只因为他是沈阳。

    大二的上学期,凌蒙开始公开追求沈阳。

    凌蒙一直都以为,沈阳即使不喜欢她,怎么也会有点好感的。

    但是没有。

    沈阳冷冰冰的拒绝了她。

    然后便是漫长的追逐。

    凌蒙是个好胜心很强的人,追逐到后来,她甚至都快忘了为什么要追逐沈阳,仿佛追逐他已经成了她的一个信仰,直到去年开学那天,她见到他,习惯性的说:“沈阳,我喜欢你,和我在一起吧?”

    她没想到,那天他说出的不是“对不起”而是一个“好”。

    然后他们便在一起了。

    出乎凌蒙的意料,和他在一起后两人之间并没有多大的改变,小说里浓情蜜意卿卿我我也从未出现在她和沈阳的身上。大四开始,她越来越忙,忙着参加公司会议,忙着出席各种活动,去学校的日子屈指可数。

    最后,便是今天,沈阳的声音冰冷没有一丝温度,从话筒里传来:“凌蒙,我们分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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