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一匹马引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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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一匹马引发的……
于仲文是八大柱国之后,又是洛阳豪族,关陇集团之中极其重要的人物,麦子仲对他彬彬有礼,倒也还正常。
只是言庆又一想,八大柱国的于家虽然说不上书香门第,但传承百余年,也是世族豪门。郑言庆没有见过于仲文,但在三年多前却见过于仲文的族兄,易学大师于仲华。于仲华举止很文雅,于仲文就算是不一样,也不可能说出似白衣男人这般江湖的话语来。所以,郑言庆马上就推翻了最开始时的猜度。
白衣男人对言庆好像不太在意,眯眼看着麦子仲。
“麦子啊,我知道你的心事,可你用这种方式来和人家争斗,不免有仗势欺人之嫌。
如果传到别人的耳朵里,说不定会适得其反。
你想和人家争斗,想要比试高下……呵呵,我倒是有个主意,不知你有没有兴趣?”
麦子仲连忙道:“愿闻鱼爷爷教诲。”
“那娃儿,你呢?”
郑言庆此时也从马上下来,看着白衣男人,不置可否。
白衣男人笑道:“娃儿,你这匹马不错……乞寒之后,南苑马场将有骁果为陛下击鞠。麦子,你若有兴趣的话,何不与这娃儿在骁果登场之前,击鞠以示高下?
大丈夫赢要赢得光明磊落,陛下也不会因此而怪罪你们。你觉得这主意,如何?”
麦子仲闻听,眼睛一亮。
“麦子愿从鱼爷爷所言……郑言庆,腊月二十八,咱们在南苑马场来一场双门击鞠,各出八人,以十球定胜负。不过输了的人,就必须在正月初一之前,离开洛阳。”
白衣男人顿时笑逐颜开,连连点头。
“不错,击鞠定胜负,胜者抱美人归,才是大丈夫所为。”
“那就这么说定了,鱼爷爷,麦子告辞!”
麦子仲说完,翻身上马,带着家将打马扬鞭离去。而郑言庆则瞪大了眼睛,嘴巴张了几张,却无法开口阻止。这白衣男人也好,麦子仲也罢,似乎把他忽视了……
白衣男人说:“娃儿,好好准备,距离腊月廿八尚有五十天,到时候帮我狠狠教训一下那老疯子。”
“可是……”
“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不要啰啰嗦嗦,就这么说定了!”
说完,白衣男人带着健卒,悠悠然离开。
郑言庆再次上马,看着那白衣男人的背影,不由得暗自苦笑。
这些人啊,平日里怕是高高在上的惯了……他本不想和麦子仲有什么争执,可是现在,他这个当事人,却似乎变成了配角。为什么没有人来问一问,他的意见?
“门头,那个人是谁?”
出建国门的时候,郑言庆忍不住开口询问门伯。
门伯正色道:“那是前丰州总管,柱国大将军鱼俱罗鱼大将军!”
鱼俱罗?
郑言庆在马上吓了一跳,心道一声:原来是他。
说起鱼俱罗,后世并不是非常有名。至少比那些耳熟能详的瓦岗英雄,要显得默默无闻。可实际上,这鱼俱罗却是大隋开国以来,极具声名的一位大人物。
此人是冯翊郡下邦县人,以弱冠之龄,得千牛卫出身。平陈之战,因功而拜开府,至开皇中,江南匪患,杨素请鱼俱罗同行,每战必有功勋,被封为高唐县公。
开皇末年,杨素自灵州道攻打突厥,再次请鱼俱罗同行。
此人只带了数骑冲锋陷阵,将突厥人杀得大败,于是进位柱国大将军,丰州总管。
据说,鱼俱罗在丰州的时候,突厥人甚至不敢畜牧于塞上,可见其人威势。
若按照兵书上所说:这世上有猛将、智将之分的话,鱼俱罗毫无疑问就属于猛将的序列。只可惜他有个兄弟,因为性情暴虐,残杀部将,被杨广缉拿罢职。后来杨广把他放出来,却又一时想不开而自杀……引得杨广因此事,而忌惮鱼俱罗。
在年中借大将军梁伯隐贿赂一案,顺势罢黜了鱼俱罗的官职。
可即便是如此,在隋朝那些大臣的眼中,特别是权贵子弟的眼中,鱼俱罗绝对是偶像级的人物。怪不得麦子仲看见鱼俱罗,就好像老鼠看见猫一样,老老实实。
郑言庆挠挠头,催马出了建国门。
他此刻是满怀心事,却不知他离开洛阳之后,他与麦子仲之间的赌约,却迅速传开。
位于洛水北岸河畔的铜驼坊,也是长孙家名下的产业。
长孙这个姓氏,早在西汉时就已经出现。但此长孙并非彼长孙,洛阳城的长孙氏,源自于北魏皇族之后。当年魏孝文帝改汉姓,变拓跋为元姓,还有一支则变为长孙姓,意思是说王族长门的子孙。在后来编纂元氏志时,设立堂号为霹雳堂。
虽然长孙氏也是关陇集团中的一员,可比起其他关陇贵族,长孙氏的人丁并不兴旺。
北周年间,只出了一个长孙俭,在开皇初年担当过荆州总管。
到长孙晟这一辈儿的时候,人丁似乎比之早先更加稀薄。除了长孙晟之外,还有两个同族兄弟,以至于难以和其他权贵相提并论。
冬夜漫漫,酷寒难耐。
铜驼坊的一座大宅里,长孙晟在书房中看罢公文,轻轻咳嗽起来。
年初随杨广北巡,却不幸染上了风寒。长孙晟小时候曾得过一场病,以至于落下了气疾的毛病,也就是哮喘病。一旦操劳过度,这病症就容易发作。本来杨广还准备让他出任一郡太守,但考虑到太守的担子太重,于是中途改变了主意。
驻留洛阳,出任右屯卫大将军,一方面是出于对长孙晟的信任,同时也希望他好好休养。
毕竟洛阳如今是都城所在,虽无帝都之名,却有帝都之实。
名医汇聚,物品也非常丰富,将养起来倒是很方便。只是长孙晟是个闲不下来的主儿,即便是右屯卫大将军并没有太多事情,他还是会每晚工作到亥时以后。
收拾好公文,长孙晟起身准备出去。
书房门这时候被人推开,却见一个中年美妇牵着一个扎着三鬟髻的小丫头走进来。
那小丫头年纪大约在五六岁的样子,生的粉雕玉琢,活脱脱好像白瓷娃娃一样可爱。她一进屋,就挣脱了美妇人的手,张开手臂欢叫道:“爹爹,抱抱!”
“观音婢,爹爹忙了一天,很累……你莫要吵他。”
“不管不管,就是要爹爹抱!”
长孙晟清癯瘦削的面颊,露出一抹慈祥笑容。
他蹲下身子,把小丫头抱起来,然后用额头抵在小丫头的额头,引得小丫头咯咯直笑。
“夫人,怎么还没有休息?”
长孙晟抱着小丫头,在书案旁坐下来。
那中年美妇,正是长孙晟的夫人高氏。说起来,高氏还是北齐皇族之后,嫁给长孙晟,生有一子一女。长孙晟有三个儿子,长子长孙行布是前妻所出,也是最具长孙晟风范之人。只可惜,杨谅之乱的时候,长孙行布奉命镇守太原,城破而遇害。
次子长孙恒安,三子长孙行操,都是妾室所出。
本来,长孙行布战死之后,应该由小儿子,也就是高夫人所出长孙无忌来继承。
也不知长孙晟是出于什么考虑,却把长子的功勋,让给了妾室所出的次子长孙恒安,为鹰扬郎将。不过私下里,长孙晟还是更喜欢小女儿,也就是他怀中的小丫头,长孙无垢,乳名观音婢。
高夫人笑道:“晚上裴公爷的女儿淑英拉着我玩儿双陆棋,大半个晚上,刚回来。”
“哦,淑英妹子来洛阳了?什么时候?”
“前日傍晚……不过她没有怎么声张,今天也只是找了我与广平公主过去。”
“哦,广平公主还好吗?”
“看上去挺好!”
广平公主,是隋文帝杨坚的三女儿,下嫁于安德县公宇文静礼。而高夫人口中的淑英,则是裴世矩的小女儿裴淑英,是个果毅而有主见的女子。早年嫁给了一个小官僚李德武,后来因隐太子之变,李德武被发配岭南,至今已有六年之久。
裴世矩本打算让裴淑英改嫁,哪知这小女儿坚决不同意,裴世矩也无可奈何。
高氏与广平公主和裴淑英关系很不错,裴淑英过来了,高氏自然要去探望。
长孙晟倒不是很在意,把女儿放在他的腿上,一边和无垢戏耍,一边问道:“你们许久未见,有没有说些有趣的事情。”
高氏摇头,“倒也没有,淑英说她正求着裴公爷把她那郎君从岭南召回,她还请我拜托你,若有机会请在陛下面前为李德武说项。不过,我没有答应的坚决。”
“李德武去岭南也七年之久,陛下甚至不知道他这么一个人。
恩,想来问题不会太大,你改天告诉淑英,就说这件事我应下了,会找机会说项。”
长孙晟是个一诺千金的人,一般不会轻易答应别人什么事。
可既然答应了,他就会想方设法的去办。高夫人点点头,对长孙晟答应此事,也很开心。
“对了,我回来的时候,倒是听说了一件事。”
“什么事?”
“麦大将军的孙子在建国门和半缘君起了冲突,后来被鱼老柱国阻拦,并约定腊月廿八击鞠比试……哦,说起来我之前还误会了半缘君,以为他是个轻薄之人。
听人说,午后半缘君和翠云在大定酒楼谈论诗词来着,若他真是个轻薄之人,依着翠云那种性子,怎可能去见他?淑英说,之前那些谣言,也不知是从何传出。晌午她和翠云去白马寺上香时,还问过翠云……看那意思,翠云对半缘君颇有好感。”
“哦?”
长孙晟突然停下了和无垢的玩耍,扭头向高夫人看去。
“娘,我知道半缘君,就是那个神气的小哥哥,对吗?”坐在长孙晟膝上的无垢,突然开口说道。
长孙晟一怔,“观音婢见过郑言庆?”
高夫人也愣了一下,旋即点点头笑道:“那是好久之前的事情了,先皇在病中时,你为左领军将军,宿卫内衙。当时我和观音婢,还有……行布回洛阳。去香山寺上香的路上,恰好见到小郎君去学舍求学。当时曾看了一眼,但没有交谈。”
“哦!”
长孙晟点点头。
怪不得高夫人没有提起过,原来只是看了一眼。
他低下头,看着脸蛋儿红扑扑,模样娇憨的女儿笑道:“我家观音婢的急性,还真就不错嘛。”
“呵呵,也是那小郎君的确出众,当时他才多大?
骑着驴,一袭白衣,有几分名士之风……我这两年倒也见过不少俊彦,和半缘君年纪相若,但能与之相提并论者,倒是屈指可数。唐国公的次子倒算上一个……只是英武有余,可是风雅却略显不足。除此之外,还真没人能和他相比。”
长孙晟没有再询问,神色似乎非常平静。
他和女儿玩耍了一会儿,抱着无垢起身道:“夫人想必也累了,且带观音婢休息。”
“你呢?”
“我,呵呵,过一会儿就去。”
高夫人带着小丫头走了,长孙晟则坐在火盆旁边,用铁笊篱轻轻拨弄着炭火。
此次伴驾随行,出巡北疆,楼烦太守李渊突然找到他,并拜托他收郑言庆为门生。
长孙晟也知道郑言庆的名字,对言庆的诗词文章,颇为认同。
所以当李渊提起这件事的时候,他就答应下来。只是当时他不明白,这郑言庆和李渊,又是什么关系?李渊解释说,郑言庆是他一个族弟的学生。他那族弟非常关心郑言庆,一方面是害怕他荒废学业,另一方面又担心他在洛阳受欺负。
于是就恳求李渊为郑言庆找老师。
而李渊思忖很久,觉得长孙晟最为合适。
长孙晟对郑言庆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小家伙文采不俗,有神童美誉;又是郑家的人,虽说不是什么嫡支,可好歹也算得上名门子弟,收他为弟子倒无妨。
只是郑言庆什么时候又和李家有了关联?
言庆拜师的事情,知道的人并不多。也没有人会认为一个在族学学舍谋生的教书先生,能教出郑言庆这样妖孽的弟子。李家是八大柱国之后,也是关陇贵族的主要成员,郑言庆又是荥阳郑氏的子弟,关东世族所出。这两者,令长孙晟浮想联翩。
可没成想,才回洛阳,长孙晟还没来得及和言庆见面,就听到了关于他非礼裴家小姐的事情。
这让长孙晟非常不高兴,觉得言庆虽有才华,却是个德行浅薄之人。
正在想着如何与李渊说这件事,拒绝收言庆为弟子。哪知道,言庆竟展开了行动……
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和裴翠云如此高调的在大定酒楼相见?
长孙晟心里一动,露出一抹古怪的笑容。
这位半缘君应该是在反击!用最简单的方式,来反击那些对他德行污蔑的谣言。
不是说我非礼裴翠云吗?我若是做了这种事,裴翠云怎可能会与我同席而坐呢?
恩,这小子的手段很直接,但也很有效果……
只是,怎么突然间会有这种谣言传出来呢?真的是坊间流传,以至于事情失实,亦或者是有人故意制造谣言?长孙晟不得不这样子考虑,如果真是人为制造的话,能不顾惜裴家的脸面,这制造谣言的人本身,恐怕也不会是普通人吧。
到了长孙晟这个地位,考虑的事情往往更多。
收郑言庆为弟子,可以令他交好李阀,固然是一件好事;可如果因此而得罪了其他人,也不是愉快的事情。
恩,再看一看!
看看究竟有没有人在暗中捣鬼,看看那究竟是什么人?
言庆回到竹园,把和麦子仲冲突的事情告诉了王正。
徐世绩闻听,立刻说:“言庆,怕个甚。那麦子仲也算不得什么,咱们未必会输给他。”
“可问题是,我不会击鞠啊!”
郑言庆苦笑着,看向了徐世绩。
击鞠,又叫打球或者击球。用通俗一点的话,就是马球……
至于它的起源,很难说的清楚。反正在隋朝时期,击鞠是一件非常普及的户外运动。
与斗鸡、步鞠合称三大户外运动。
其中斗鸡无分贵贱,步鞠也就是类似于后世足球的一种运动,在社会底层颇流行。而马球则限于贵族和军队。因为打马球有一个最基本的要求,要有一匹好马。
对于贫苦人家而言,一匹好马的价钱,可能是他们一辈子都赚不来。
且不说马匹贵贱,这养马的费用更是高昂。好马对草料等各方面,都有严格要求。
养一匹马,可能比马匹本身的价值都高。
言庆运气不错,得张仲坚送了一匹玉蹄俊;徐世绩的父亲徐盖,也是一位豪商,所以坐骑也不差。可其他人呢?又有多少人,能有言庆的运气和徐世绩的家世?
“你不会击鞠,干嘛答应?”
言庆挠头说:“我可没有答应,而且人家也没问过我的意见。”
想想也是,不管鱼俱罗还是麦子仲,怎可能会在意郑言庆的想法。言庆有一匹好马,而马球又是这个时代,最为兴盛的户外活动,二者结合在一起,就可以得出郑言庆也会击鞠的意见……如果言庆没有玉蹄俊,或者鱼俱罗会提出其他的办法。
可偏偏他有这么一匹宝马良驹,鱼俱罗自然就先入为主的认定,言庆会打马球。
既然会打马球,就一定有击鞠同伴……
再者说了,郑言庆是郑家子弟,会击鞠也很正常。
归根结底,就出在玉蹄俊的身上。鱼俱罗根本不会去询问郑言庆,既然说定了,那就这么办!
徐世绩也不禁苦笑起来,“那怎么办?”
沈光突然说:“不会击鞠可以学。郑少爷,您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算上您和徐少爷,您只有两个人,两匹马……我估计,您也无法推拒,那就必须参战。
八人双门对战,您还缺了六个人,六匹马!”
是啊,不会击鞠我可以学,可缺了六个人,还有六匹好马,又该从哪儿去寻找?
徐世绩轻抚面颊,“沈大哥说的不错。”
言庆和洛阳权贵子弟并不是很熟,而且又是和麦铁杖的孙子比赛,就算是他认识一些人,恐怕也不会帮着他出战。没有人,没有马,学会击鞠又有什么用处?
“沈大哥,您会击鞠吗?”
沈光笑了,“以前曾与人击过几次……好吧,算我一个,还缺五个人,六匹马。”
“马匹……”郑言庆想了想,轻声道:“倒是不用太担心,反正距离腊月廿八还有五十天,我还可以想其他的办法。可是这人,该怎么寻找?还有,击鞠需要什么?”
“八根鞠杖,最好柘木鞠杖;一块场地,可供练习。
至于木鞠倒不难办,坊市里多的是,买回来就行。关键是你能找来足够的人和马。”
隋唐马球,不会配有护具。
似后世一部很奢华的电影中,某位‘国际章’一身护具的参赛,基本上不太可能。
言庆想了想,对雄大锤说:“大锤子爷爷,还劳您明天去一趟雄记商铺,让管事稍一封书信给张仲坚张大哥。就说我需要十匹好马,请他设法在二十天内送来。”
他首先想到的,不是郑家,而是张仲坚。
这家伙在西域那边很有关系,说不定能解决马匹的问题。
“明天一早,我就去窦府拜访,看能不能先从窦府,借来马匹和场地。咱们边练习,边等待,边寻找……”言庆说着,挠挠头强笑道:“车到山前必有路,咱们这一帮子活人,难不成还让尿给憋死不成?”
这话说得可一点都不文雅,可是却正对了沈光的胃口。
“鞠杖我可以想办法。”
沈光想了想,开口笑道:“通远市那边有不少胡商,也喜欢击鞠,还有人专门制作鞠杖。我去走一趟,看看能否拉过来几个人。就算找不来人,也可以先解决鞠杖的问题。
徐少爷,您也别闲着,咱们都动起来……你就负责教郑少爷击鞠,如何?”
徐世绩顿时乐了!
说实话,和言庆做朋友挺辛苦。
不是说郑言庆不好,而是说他太好,太出色……出色到和他在一起,压力倍增。
这家伙诗书双绝,又有文采,更精通武艺。
好像这世上,没有他不会的东西,甚至连煎茶也高人一筹。
如今,终于有这家伙不会的事情了,看起来他也就是个平常人,不过聪明了一些而已。
徐世绩终于找到了一件比言庆高明的事情,以前总是被他批讲,现在该换我了吧!
郑言庆从徐世绩的笑容中看出了他的心思。
不由得也笑起来……别看他徐世绩是初唐军神,可说到底,如今也只是个半大小子。
心中的阴霾,好像一下子减弱了不少。
言庆一把搂住徐世绩的脖子,笑呵呵的说:“徐先生,今后五十天,可就靠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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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一匹马引发的……
于仲文是八大柱国之后,又是洛阳豪族,关陇集团之中极其重要的人物,麦子仲对他彬彬有礼,倒也还正常。
只是言庆又一想,八大柱国的于家虽然说不上书香门第,但传承百余年,也是世族豪门。郑言庆没有见过于仲文,但在三年多前却见过于仲文的族兄,易学大师于仲华。于仲华举止很文雅,于仲文就算是不一样,也不可能说出似白衣男人这般江湖的话语来。所以,郑言庆马上就推翻了最开始时的猜度。
白衣男人对言庆好像不太在意,眯眼看着麦子仲。
“麦子啊,我知道你的心事,可你用这种方式来和人家争斗,不免有仗势欺人之嫌。
如果传到别人的耳朵里,说不定会适得其反。
你想和人家争斗,想要比试高下……呵呵,我倒是有个主意,不知你有没有兴趣?”
麦子仲连忙道:“愿闻鱼爷爷教诲。”
“那娃儿,你呢?”
郑言庆此时也从马上下来,看着白衣男人,不置可否。
白衣男人笑道:“娃儿,你这匹马不错……乞寒之后,南苑马场将有骁果为陛下击鞠。麦子,你若有兴趣的话,何不与这娃儿在骁果登场之前,击鞠以示高下?
大丈夫赢要赢得光明磊落,陛下也不会因此而怪罪你们。你觉得这主意,如何?”
麦子仲闻听,眼睛一亮。
“麦子愿从鱼爷爷所言……郑言庆,腊月二十八,咱们在南苑马场来一场双门击鞠,各出八人,以十球定胜负。不过输了的人,就必须在正月初一之前,离开洛阳。”
白衣男人顿时笑逐颜开,连连点头。
“不错,击鞠定胜负,胜者抱美人归,才是大丈夫所为。”
“那就这么说定了,鱼爷爷,麦子告辞!”
麦子仲说完,翻身上马,带着家将打马扬鞭离去。而郑言庆则瞪大了眼睛,嘴巴张了几张,却无法开口阻止。这白衣男人也好,麦子仲也罢,似乎把他忽视了……
白衣男人说:“娃儿,好好准备,距离腊月廿八尚有五十天,到时候帮我狠狠教训一下那老疯子。”
“可是……”
“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不要啰啰嗦嗦,就这么说定了!”
说完,白衣男人带着健卒,悠悠然离开。
郑言庆再次上马,看着那白衣男人的背影,不由得暗自苦笑。
这些人啊,平日里怕是高高在上的惯了……他本不想和麦子仲有什么争执,可是现在,他这个当事人,却似乎变成了配角。为什么没有人来问一问,他的意见?
“门头,那个人是谁?”
出建国门的时候,郑言庆忍不住开口询问门伯。
门伯正色道:“那是前丰州总管,柱国大将军鱼俱罗鱼大将军!”
鱼俱罗?
郑言庆在马上吓了一跳,心道一声:原来是他。
说起鱼俱罗,后世并不是非常有名。至少比那些耳熟能详的瓦岗英雄,要显得默默无闻。可实际上,这鱼俱罗却是大隋开国以来,极具声名的一位大人物。
此人是冯翊郡下邦县人,以弱冠之龄,得千牛卫出身。平陈之战,因功而拜开府,至开皇中,江南匪患,杨素请鱼俱罗同行,每战必有功勋,被封为高唐县公。
开皇末年,杨素自灵州道攻打突厥,再次请鱼俱罗同行。
此人只带了数骑冲锋陷阵,将突厥人杀得大败,于是进位柱国大将军,丰州总管。
据说,鱼俱罗在丰州的时候,突厥人甚至不敢畜牧于塞上,可见其人威势。
若按照兵书上所说:这世上有猛将、智将之分的话,鱼俱罗毫无疑问就属于猛将的序列。只可惜他有个兄弟,因为性情暴虐,残杀部将,被杨广缉拿罢职。后来杨广把他放出来,却又一时想不开而自杀……引得杨广因此事,而忌惮鱼俱罗。
在年中借大将军梁伯隐贿赂一案,顺势罢黜了鱼俱罗的官职。
可即便是如此,在隋朝那些大臣的眼中,特别是权贵子弟的眼中,鱼俱罗绝对是偶像级的人物。怪不得麦子仲看见鱼俱罗,就好像老鼠看见猫一样,老老实实。
郑言庆挠挠头,催马出了建国门。
他此刻是满怀心事,却不知他离开洛阳之后,他与麦子仲之间的赌约,却迅速传开。
位于洛水北岸河畔的铜驼坊,也是长孙家名下的产业。
长孙这个姓氏,早在西汉时就已经出现。但此长孙并非彼长孙,洛阳城的长孙氏,源自于北魏皇族之后。当年魏孝文帝改汉姓,变拓跋为元姓,还有一支则变为长孙姓,意思是说王族长门的子孙。在后来编纂元氏志时,设立堂号为霹雳堂。
虽然长孙氏也是关陇集团中的一员,可比起其他关陇贵族,长孙氏的人丁并不兴旺。
北周年间,只出了一个长孙俭,在开皇初年担当过荆州总管。
到长孙晟这一辈儿的时候,人丁似乎比之早先更加稀薄。除了长孙晟之外,还有两个同族兄弟,以至于难以和其他权贵相提并论。
冬夜漫漫,酷寒难耐。
铜驼坊的一座大宅里,长孙晟在书房中看罢公文,轻轻咳嗽起来。
年初随杨广北巡,却不幸染上了风寒。长孙晟小时候曾得过一场病,以至于落下了气疾的毛病,也就是哮喘病。一旦操劳过度,这病症就容易发作。本来杨广还准备让他出任一郡太守,但考虑到太守的担子太重,于是中途改变了主意。
驻留洛阳,出任右屯卫大将军,一方面是出于对长孙晟的信任,同时也希望他好好休养。
毕竟洛阳如今是都城所在,虽无帝都之名,却有帝都之实。
名医汇聚,物品也非常丰富,将养起来倒是很方便。只是长孙晟是个闲不下来的主儿,即便是右屯卫大将军并没有太多事情,他还是会每晚工作到亥时以后。
收拾好公文,长孙晟起身准备出去。
书房门这时候被人推开,却见一个中年美妇牵着一个扎着三鬟髻的小丫头走进来。
那小丫头年纪大约在五六岁的样子,生的粉雕玉琢,活脱脱好像白瓷娃娃一样可爱。她一进屋,就挣脱了美妇人的手,张开手臂欢叫道:“爹爹,抱抱!”
“观音婢,爹爹忙了一天,很累……你莫要吵他。”
“不管不管,就是要爹爹抱!”
长孙晟清癯瘦削的面颊,露出一抹慈祥笑容。
他蹲下身子,把小丫头抱起来,然后用额头抵在小丫头的额头,引得小丫头咯咯直笑。
“夫人,怎么还没有休息?”
长孙晟抱着小丫头,在书案旁坐下来。
那中年美妇,正是长孙晟的夫人高氏。说起来,高氏还是北齐皇族之后,嫁给长孙晟,生有一子一女。长孙晟有三个儿子,长子长孙行布是前妻所出,也是最具长孙晟风范之人。只可惜,杨谅之乱的时候,长孙行布奉命镇守太原,城破而遇害。
次子长孙恒安,三子长孙行操,都是妾室所出。
本来,长孙行布战死之后,应该由小儿子,也就是高夫人所出长孙无忌来继承。
也不知长孙晟是出于什么考虑,却把长子的功勋,让给了妾室所出的次子长孙恒安,为鹰扬郎将。不过私下里,长孙晟还是更喜欢小女儿,也就是他怀中的小丫头,长孙无垢,乳名观音婢。
高夫人笑道:“晚上裴公爷的女儿淑英拉着我玩儿双陆棋,大半个晚上,刚回来。”
“哦,淑英妹子来洛阳了?什么时候?”
“前日傍晚……不过她没有怎么声张,今天也只是找了我与广平公主过去。”
“哦,广平公主还好吗?”
“看上去挺好!”
广平公主,是隋文帝杨坚的三女儿,下嫁于安德县公宇文静礼。而高夫人口中的淑英,则是裴世矩的小女儿裴淑英,是个果毅而有主见的女子。早年嫁给了一个小官僚李德武,后来因隐太子之变,李德武被发配岭南,至今已有六年之久。
裴世矩本打算让裴淑英改嫁,哪知这小女儿坚决不同意,裴世矩也无可奈何。
高氏与广平公主和裴淑英关系很不错,裴淑英过来了,高氏自然要去探望。
长孙晟倒不是很在意,把女儿放在他的腿上,一边和无垢戏耍,一边问道:“你们许久未见,有没有说些有趣的事情。”
高氏摇头,“倒也没有,淑英说她正求着裴公爷把她那郎君从岭南召回,她还请我拜托你,若有机会请在陛下面前为李德武说项。不过,我没有答应的坚决。”
“李德武去岭南也七年之久,陛下甚至不知道他这么一个人。
恩,想来问题不会太大,你改天告诉淑英,就说这件事我应下了,会找机会说项。”
长孙晟是个一诺千金的人,一般不会轻易答应别人什么事。
可既然答应了,他就会想方设法的去办。高夫人点点头,对长孙晟答应此事,也很开心。
“对了,我回来的时候,倒是听说了一件事。”
“什么事?”
“麦大将军的孙子在建国门和半缘君起了冲突,后来被鱼老柱国阻拦,并约定腊月廿八击鞠比试……哦,说起来我之前还误会了半缘君,以为他是个轻薄之人。
听人说,午后半缘君和翠云在大定酒楼谈论诗词来着,若他真是个轻薄之人,依着翠云那种性子,怎可能去见他?淑英说,之前那些谣言,也不知是从何传出。晌午她和翠云去白马寺上香时,还问过翠云……看那意思,翠云对半缘君颇有好感。”
“哦?”
长孙晟突然停下了和无垢的玩耍,扭头向高夫人看去。
“娘,我知道半缘君,就是那个神气的小哥哥,对吗?”坐在长孙晟膝上的无垢,突然开口说道。
长孙晟一怔,“观音婢见过郑言庆?”
高夫人也愣了一下,旋即点点头笑道:“那是好久之前的事情了,先皇在病中时,你为左领军将军,宿卫内衙。当时我和观音婢,还有……行布回洛阳。去香山寺上香的路上,恰好见到小郎君去学舍求学。当时曾看了一眼,但没有交谈。”
“哦!”
长孙晟点点头。
怪不得高夫人没有提起过,原来只是看了一眼。
他低下头,看着脸蛋儿红扑扑,模样娇憨的女儿笑道:“我家观音婢的急性,还真就不错嘛。”
“呵呵,也是那小郎君的确出众,当时他才多大?
骑着驴,一袭白衣,有几分名士之风……我这两年倒也见过不少俊彦,和半缘君年纪相若,但能与之相提并论者,倒是屈指可数。唐国公的次子倒算上一个……只是英武有余,可是风雅却略显不足。除此之外,还真没人能和他相比。”
长孙晟没有再询问,神色似乎非常平静。
他和女儿玩耍了一会儿,抱着无垢起身道:“夫人想必也累了,且带观音婢休息。”
“你呢?”
“我,呵呵,过一会儿就去。”
高夫人带着小丫头走了,长孙晟则坐在火盆旁边,用铁笊篱轻轻拨弄着炭火。
此次伴驾随行,出巡北疆,楼烦太守李渊突然找到他,并拜托他收郑言庆为门生。
长孙晟也知道郑言庆的名字,对言庆的诗词文章,颇为认同。
所以当李渊提起这件事的时候,他就答应下来。只是当时他不明白,这郑言庆和李渊,又是什么关系?李渊解释说,郑言庆是他一个族弟的学生。他那族弟非常关心郑言庆,一方面是害怕他荒废学业,另一方面又担心他在洛阳受欺负。
于是就恳求李渊为郑言庆找老师。
而李渊思忖很久,觉得长孙晟最为合适。
长孙晟对郑言庆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小家伙文采不俗,有神童美誉;又是郑家的人,虽说不是什么嫡支,可好歹也算得上名门子弟,收他为弟子倒无妨。
只是郑言庆什么时候又和李家有了关联?
言庆拜师的事情,知道的人并不多。也没有人会认为一个在族学学舍谋生的教书先生,能教出郑言庆这样妖孽的弟子。李家是八大柱国之后,也是关陇贵族的主要成员,郑言庆又是荥阳郑氏的子弟,关东世族所出。这两者,令长孙晟浮想联翩。
可没成想,才回洛阳,长孙晟还没来得及和言庆见面,就听到了关于他非礼裴家小姐的事情。
这让长孙晟非常不高兴,觉得言庆虽有才华,却是个德行浅薄之人。
正在想着如何与李渊说这件事,拒绝收言庆为弟子。哪知道,言庆竟展开了行动……
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和裴翠云如此高调的在大定酒楼相见?
长孙晟心里一动,露出一抹古怪的笑容。
这位半缘君应该是在反击!用最简单的方式,来反击那些对他德行污蔑的谣言。
不是说我非礼裴翠云吗?我若是做了这种事,裴翠云怎可能会与我同席而坐呢?
恩,这小子的手段很直接,但也很有效果……
只是,怎么突然间会有这种谣言传出来呢?真的是坊间流传,以至于事情失实,亦或者是有人故意制造谣言?长孙晟不得不这样子考虑,如果真是人为制造的话,能不顾惜裴家的脸面,这制造谣言的人本身,恐怕也不会是普通人吧。
到了长孙晟这个地位,考虑的事情往往更多。
收郑言庆为弟子,可以令他交好李阀,固然是一件好事;可如果因此而得罪了其他人,也不是愉快的事情。
恩,再看一看!
看看究竟有没有人在暗中捣鬼,看看那究竟是什么人?
言庆回到竹园,把和麦子仲冲突的事情告诉了王正。
徐世绩闻听,立刻说:“言庆,怕个甚。那麦子仲也算不得什么,咱们未必会输给他。”
“可问题是,我不会击鞠啊!”
郑言庆苦笑着,看向了徐世绩。
击鞠,又叫打球或者击球。用通俗一点的话,就是马球……
至于它的起源,很难说的清楚。反正在隋朝时期,击鞠是一件非常普及的户外运动。
与斗鸡、步鞠合称三大户外运动。
其中斗鸡无分贵贱,步鞠也就是类似于后世足球的一种运动,在社会底层颇流行。而马球则限于贵族和军队。因为打马球有一个最基本的要求,要有一匹好马。
对于贫苦人家而言,一匹好马的价钱,可能是他们一辈子都赚不来。
且不说马匹贵贱,这养马的费用更是高昂。好马对草料等各方面,都有严格要求。
养一匹马,可能比马匹本身的价值都高。
言庆运气不错,得张仲坚送了一匹玉蹄俊;徐世绩的父亲徐盖,也是一位豪商,所以坐骑也不差。可其他人呢?又有多少人,能有言庆的运气和徐世绩的家世?
“你不会击鞠,干嘛答应?”
言庆挠头说:“我可没有答应,而且人家也没问过我的意见。”
想想也是,不管鱼俱罗还是麦子仲,怎可能会在意郑言庆的想法。言庆有一匹好马,而马球又是这个时代,最为兴盛的户外活动,二者结合在一起,就可以得出郑言庆也会击鞠的意见……如果言庆没有玉蹄俊,或者鱼俱罗会提出其他的办法。
可偏偏他有这么一匹宝马良驹,鱼俱罗自然就先入为主的认定,言庆会打马球。
既然会打马球,就一定有击鞠同伴……
再者说了,郑言庆是郑家子弟,会击鞠也很正常。
归根结底,就出在玉蹄俊的身上。鱼俱罗根本不会去询问郑言庆,既然说定了,那就这么办!
徐世绩也不禁苦笑起来,“那怎么办?”
沈光突然说:“不会击鞠可以学。郑少爷,您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算上您和徐少爷,您只有两个人,两匹马……我估计,您也无法推拒,那就必须参战。
八人双门对战,您还缺了六个人,六匹马!”
是啊,不会击鞠我可以学,可缺了六个人,还有六匹好马,又该从哪儿去寻找?
徐世绩轻抚面颊,“沈大哥说的不错。”
言庆和洛阳权贵子弟并不是很熟,而且又是和麦铁杖的孙子比赛,就算是他认识一些人,恐怕也不会帮着他出战。没有人,没有马,学会击鞠又有什么用处?
“沈大哥,您会击鞠吗?”
沈光笑了,“以前曾与人击过几次……好吧,算我一个,还缺五个人,六匹马。”
“马匹……”郑言庆想了想,轻声道:“倒是不用太担心,反正距离腊月廿八还有五十天,我还可以想其他的办法。可是这人,该怎么寻找?还有,击鞠需要什么?”
“八根鞠杖,最好柘木鞠杖;一块场地,可供练习。
至于木鞠倒不难办,坊市里多的是,买回来就行。关键是你能找来足够的人和马。”
隋唐马球,不会配有护具。
似后世一部很奢华的电影中,某位‘国际章’一身护具的参赛,基本上不太可能。
言庆想了想,对雄大锤说:“大锤子爷爷,还劳您明天去一趟雄记商铺,让管事稍一封书信给张仲坚张大哥。就说我需要十匹好马,请他设法在二十天内送来。”
他首先想到的,不是郑家,而是张仲坚。
这家伙在西域那边很有关系,说不定能解决马匹的问题。
“明天一早,我就去窦府拜访,看能不能先从窦府,借来马匹和场地。咱们边练习,边等待,边寻找……”言庆说着,挠挠头强笑道:“车到山前必有路,咱们这一帮子活人,难不成还让尿给憋死不成?”
这话说得可一点都不文雅,可是却正对了沈光的胃口。
“鞠杖我可以想办法。”
沈光想了想,开口笑道:“通远市那边有不少胡商,也喜欢击鞠,还有人专门制作鞠杖。我去走一趟,看看能否拉过来几个人。就算找不来人,也可以先解决鞠杖的问题。
徐少爷,您也别闲着,咱们都动起来……你就负责教郑少爷击鞠,如何?”
徐世绩顿时乐了!
说实话,和言庆做朋友挺辛苦。
不是说郑言庆不好,而是说他太好,太出色……出色到和他在一起,压力倍增。
这家伙诗书双绝,又有文采,更精通武艺。
好像这世上,没有他不会的东西,甚至连煎茶也高人一筹。
如今,终于有这家伙不会的事情了,看起来他也就是个平常人,不过聪明了一些而已。
徐世绩终于找到了一件比言庆高明的事情,以前总是被他批讲,现在该换我了吧!
郑言庆从徐世绩的笑容中看出了他的心思。
不由得也笑起来……别看他徐世绩是初唐军神,可说到底,如今也只是个半大小子。
心中的阴霾,好像一下子减弱了不少。
言庆一把搂住徐世绩的脖子,笑呵呵的说:“徐先生,今后五十天,可就靠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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