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6.第476章 税收之弊(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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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界看来,讲武堂交趾商务司的建立是李云天为了稳定和发展交趾的商业,实际上由于纳入了云屯市舶司,意味着李云天已经拉开了交趾与南洋诸国海上贸易的大幕。
因为有着讲武堂的背景,故而自从交趾商务司成立后,交趾各地方衙门都对其忌惮三分,谁也不敢轻易招惹到它,这无形中确保了交趾商业事务的顺利发展。
交趾商务司中的各个部门中,李云天最看重的无疑是云屯市舶司,可以预想的是,随着交趾与南洋海外贸易的开启,云屯市舶司将承担商品出关和入关检验、清查的重任,并且收取税金,责权重大,不能有丝毫的马虎。
虽然云屯市舶司现在毫不起眼,在大明的四大市舶司中不仅成立时间最短而且地位也最低,但李云天知道这一切都只是暂时的,一旦交趾和南洋诸国海外贸易开启,它将成为四大市舶司中最为耀眼的一个。
因此,李云天在挑选云屯市舶司官员和吏员的时候格外慎重,全部都要通过相应的考试和考核后才能就任。
不仅如此,李云天还特意奏请了宣德皇帝,让户部派员进驻云屯市舶司,负责审核市舶司所收受税金的数额,审核后的税金一半归交趾,另外一半上交户部国库。
值得一提的是,李云天此举虽然看起来微不足道,而且也并没有引发外界的关注,但它在大明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破天荒之事,不仅使得大明第一次出现在了专职的核查人员,而且还首次明确了地方所收税金中地方衙门和中央户部所占的比例。
之所以说“首次”,是因为大明的财政税收制度与元朝和宋朝不同,造成了他独特的税收体系。
据史料记载,明朝每年中央财政收入有数百万两白银,而只有江南半壁江山的南宋财政收入却达到了一亿贯,换算一下的话也就是一亿两白银,这直接导致明朝末年朝廷无法拿出军饷支付各地剿匪以及后金军作战的费用。
明朝的财政税收制度自然与明太祖有关,洪武皇帝出身赤贫,一生节俭,不仅严格皇族子孙平时生活用度勤俭节约,而且给官员的俸禄待遇也是历朝历代最低的,再加上户部官吏从中克扣,导致那些单单依靠俸禄过活的官员家境清贫。
例如,时任知县的海瑞光靠俸禄一年都很难吃上一顿肉。
洪武皇帝不仅节俭,而且惩贪之厉也是恒古未有,剥皮实草等酷刑就由此而来。
依照常理,有洪武皇帝坐镇再加上经济的发展,明朝的国库收入不说比南宋高出许多,最起码也要持平才对。
可实际上拥有亿万人口的明朝每年中央财政收入仅仅几百万两白银,远逊南宋的税收。
值得一提的是,在明朝以前白银并不是市面上的主要流通货币,主要流通的货币是铜板,一贯铜板的价值约等于一两白银。
明朝中央的一年的税收之所以一直保持在数百万两,而南宋动不动税收就高达1亿贯,除开白银与铜板的换算比例发生的变化外,有两个原因至关重要,否则清朝顺治时候税收就达到了两千多万两白银,而明朝即使藏富于民也不止区区的数百万两。
第一个原因是,明朝在张居正实行“一条鞭法”以前税收体制继承的是唐宋以来的两税法,交实物税,也就是交米麦丝棉等农作物,而不必交银子。
即使“一条鞭法”推广后也只是夏粮及经济作物以银子交税,而秋粮依然是以实物大米交税。
所以,明中后期以前的岁入的数百万两白银,实际上是除农业税以外的其他诸如商业税、盐课税、矿税等。
第二个原因是最为重要的,也是明朝中央财政穷困的关键。
依照洪武皇帝的定制,明朝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是分开来算的,地方税收直接归入地方政府,就地收支,不必上缴到户部。
根据史料记载,明朝初期每年的实物税收大概能折算为3000万石米,以一两银子两石米计算,明朝实物税折银大概为一千五百万两白银。
再加上明初中央实际税收两百万两白银,以及地方上的总税收一千四百两,明朝初期的财政总收入为三千多万两白银。
南宋与明初白银的购买力相当,虽然明初的税收比不上南宋,但是比后来的清朝是要富裕许多。
清朝在康熙年间岁收达到近三千万两白银,乾隆时期则近五千万两,不过由于明朝中后期日本和南美洲的白银大量流入,导致清朝白银的购买力远低于明朝,所以明朝的财政收入高于清朝。
正是因为明朝采用了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分开的税收,地方税收都在当地政府就地支取,这使得地方官吏想尽办法中饱私囊,隐瞒、虚报、欺骗税收。
这使得明朝的税收没有到达国库,绝大多数都进了士绅阶层人员的手中,也就是所谓的“藏富于民”。
因此导致的结果是大明户部国库里的银两可能还比不上一个江南大财主的小金库,这使得大明每遇到天灾战祸国库都捉襟见肘,而那些江南士绅商贾却富得流油,每次向朝廷捐献的银两都有数百万两之巨,可谓既占了便宜又落了一个好名声。
明朝的财政之所以会陷入窘境,归根结底与明太祖的出身和经历有关,洪武皇帝可谓是历朝历代出身最为贫贱的皇帝,虽然在元末群雄逐鹿中脱颖而出,但因为他出身的局限性,使得他的思想带有严重的小农意识。
由于这种小农意识根深蒂固,洪武皇帝极度重农抑商,在他的眼里或许根本不该有商人这种不劳而获的阶层出现,而他的理想国度是男耕女织,丰衣足食。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这种小农意识的局限性,当初修建南京宫殿的时候每一个块砖石竟然都是从各地烧制好后再运到南京,耗费巨大,而洪武皇帝却没有想过在南京修建一个砖厂,就地供给砖石。
洪武皇帝对商人的打压堪称历代之最,除了禁止商人穿丝绸,而且还不许商人子女考取功名,直到永乐年间才逐渐取消这两条限制。
除了对对商业大力打压外,洪武皇帝由于蔑视商人,故而自然也不重视税收了,因此所制定的税收以农业税为主,明初的商业税是30税1,也就是3。33%的税率,现在看来完全就是不可思议之事,结果自然白白便宜了那些商贾。
由此一来,明朝的海外贸易也深受影响,在各种因素的纠缠下实行了海禁,使得明朝没有了唐宋之际万国来朝的盛况,每年损失大量的海关税收。
而宋朝的税收收入远高于明朝,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它比明朝系统的海关税以及商税,南宋时农业税除了两税法所交的税收外,朝廷还以各种名目强迫农民交税,农民的负担远比明朝时要重。
不仅李云天,年轻的宣德帝也非常清楚大明中央和地方分开收支的弊端,势必造成大量的财富从国库流向士绅阶层,可现在他却无能为力。
并不是宣德帝不想改变大明的税收体系,而是此事事关重大,不仅要改了洪武皇帝的祖制,而且还触动了大明文官集团的核心利益,必将遭受到文官集团的反对,进而引发社会动荡。
想想明朝夏冬两季地方官给京官的炭敬和冰敬,说到底就是来源于地方财政税收,这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关系网络,触之必将被文官集团群起攻之。
这也是明朝之所以对贪腐惩处极重但还是有众多官员以身试法的原因,除了人性的贪婪外,根源其实就在大明的税收体系上,给予了那些官员上下其手提供了便利。
即便是雄才大略的永乐皇帝,也没有轻易拿大明的税收体系开刀,更何况登基不久君威尚浅的宣德皇帝。
李云天知道,为了大明将来的发展,大明现行的税收体系必须要改变,否则长此以往朝廷势必因为国库空虚而被士绅商贾阶层所制约,有百害而无一利。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永乐帝在位的时候,有御史弹劾两淮盐道徇私舞弊,暗中售卖私盐牟利,希望永乐皇帝彻查。
不过,永乐帝数次亲征江南的盐商都捐献了大量的银两以作军资,故而永乐皇帝将这道奏疏给压了下去。
因此,趁着这次来交趾的机会,李云天决定在交趾这个偏远之地实行新的税收体系,将税收收归国有,由中央户部再往下拨付,由于山高路远朝廷里的那些官员们可就鞭长莫及了。
再者说了,李云天手握交趾军政大权,他要以与叛军交战在交趾实行军事管制为名来推动新税收体系的实行,朝廷里的官员将一点儿办法也没有。
这也是宣德帝将交趾和广西军政大权都交给李云天的一个重要原因,宣德帝希望李云天能在交趾和广西率先实行新的税收体系,进而在全国推行开来。
李云天为了在交趾实行新的税收体系,首先顺应时势取消了交趾的田赋和丁税,使得明军所控制州府的财政大权集中到了交趾布政使司的手里,由交趾布政使司往下拨付,其次就是在云屯市舶司明确了中央户部和地方衙门各占一半的税收。
这里的地方衙门指的是大明的十三个布政使司衙门,算上交趾布政使司的话就是十四大布政使司。
李云天所要做的不仅仅是推行新的税收体系,而且还要构建大明新的财政体系,从目前大明的现状来看可谓任重道远。
对于李云天来说,他现在最大的优势就是宣德帝的支持,宣德帝要想在臣服朝中的文武百官,像洪武皇帝一样君临天下的话,需要李云天来为其冲锋陷阵,在朝中建立像洪武皇帝一样的威信。
在外界看来,讲武堂交趾商务司的建立是李云天为了稳定和发展交趾的商业,实际上由于纳入了云屯市舶司,意味着李云天已经拉开了交趾与南洋诸国海上贸易的大幕。
因为有着讲武堂的背景,故而自从交趾商务司成立后,交趾各地方衙门都对其忌惮三分,谁也不敢轻易招惹到它,这无形中确保了交趾商业事务的顺利发展。
交趾商务司中的各个部门中,李云天最看重的无疑是云屯市舶司,可以预想的是,随着交趾与南洋海外贸易的开启,云屯市舶司将承担商品出关和入关检验、清查的重任,并且收取税金,责权重大,不能有丝毫的马虎。
虽然云屯市舶司现在毫不起眼,在大明的四大市舶司中不仅成立时间最短而且地位也最低,但李云天知道这一切都只是暂时的,一旦交趾和南洋诸国海外贸易开启,它将成为四大市舶司中最为耀眼的一个。
因此,李云天在挑选云屯市舶司官员和吏员的时候格外慎重,全部都要通过相应的考试和考核后才能就任。
不仅如此,李云天还特意奏请了宣德皇帝,让户部派员进驻云屯市舶司,负责审核市舶司所收受税金的数额,审核后的税金一半归交趾,另外一半上交户部国库。
值得一提的是,李云天此举虽然看起来微不足道,而且也并没有引发外界的关注,但它在大明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破天荒之事,不仅使得大明第一次出现在了专职的核查人员,而且还首次明确了地方所收税金中地方衙门和中央户部所占的比例。
之所以说“首次”,是因为大明的财政税收制度与元朝和宋朝不同,造成了他独特的税收体系。
据史料记载,明朝每年中央财政收入有数百万两白银,而只有江南半壁江山的南宋财政收入却达到了一亿贯,换算一下的话也就是一亿两白银,这直接导致明朝末年朝廷无法拿出军饷支付各地剿匪以及后金军作战的费用。
明朝的财政税收制度自然与明太祖有关,洪武皇帝出身赤贫,一生节俭,不仅严格皇族子孙平时生活用度勤俭节约,而且给官员的俸禄待遇也是历朝历代最低的,再加上户部官吏从中克扣,导致那些单单依靠俸禄过活的官员家境清贫。
例如,时任知县的海瑞光靠俸禄一年都很难吃上一顿肉。
洪武皇帝不仅节俭,而且惩贪之厉也是恒古未有,剥皮实草等酷刑就由此而来。
依照常理,有洪武皇帝坐镇再加上经济的发展,明朝的国库收入不说比南宋高出许多,最起码也要持平才对。
可实际上拥有亿万人口的明朝每年中央财政收入仅仅几百万两白银,远逊南宋的税收。
值得一提的是,在明朝以前白银并不是市面上的主要流通货币,主要流通的货币是铜板,一贯铜板的价值约等于一两白银。
明朝中央的一年的税收之所以一直保持在数百万两,而南宋动不动税收就高达1亿贯,除开白银与铜板的换算比例发生的变化外,有两个原因至关重要,否则清朝顺治时候税收就达到了两千多万两白银,而明朝即使藏富于民也不止区区的数百万两。
第一个原因是,明朝在张居正实行“一条鞭法”以前税收体制继承的是唐宋以来的两税法,交实物税,也就是交米麦丝棉等农作物,而不必交银子。
即使“一条鞭法”推广后也只是夏粮及经济作物以银子交税,而秋粮依然是以实物大米交税。
所以,明中后期以前的岁入的数百万两白银,实际上是除农业税以外的其他诸如商业税、盐课税、矿税等。
第二个原因是最为重要的,也是明朝中央财政穷困的关键。
依照洪武皇帝的定制,明朝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是分开来算的,地方税收直接归入地方政府,就地收支,不必上缴到户部。
根据史料记载,明朝初期每年的实物税收大概能折算为3000万石米,以一两银子两石米计算,明朝实物税折银大概为一千五百万两白银。
再加上明初中央实际税收两百万两白银,以及地方上的总税收一千四百两,明朝初期的财政总收入为三千多万两白银。
南宋与明初白银的购买力相当,虽然明初的税收比不上南宋,但是比后来的清朝是要富裕许多。
清朝在康熙年间岁收达到近三千万两白银,乾隆时期则近五千万两,不过由于明朝中后期日本和南美洲的白银大量流入,导致清朝白银的购买力远低于明朝,所以明朝的财政收入高于清朝。
正是因为明朝采用了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分开的税收,地方税收都在当地政府就地支取,这使得地方官吏想尽办法中饱私囊,隐瞒、虚报、欺骗税收。
这使得明朝的税收没有到达国库,绝大多数都进了士绅阶层人员的手中,也就是所谓的“藏富于民”。
因此导致的结果是大明户部国库里的银两可能还比不上一个江南大财主的小金库,这使得大明每遇到天灾战祸国库都捉襟见肘,而那些江南士绅商贾却富得流油,每次向朝廷捐献的银两都有数百万两之巨,可谓既占了便宜又落了一个好名声。
明朝的财政之所以会陷入窘境,归根结底与明太祖的出身和经历有关,洪武皇帝可谓是历朝历代出身最为贫贱的皇帝,虽然在元末群雄逐鹿中脱颖而出,但因为他出身的局限性,使得他的思想带有严重的小农意识。
由于这种小农意识根深蒂固,洪武皇帝极度重农抑商,在他的眼里或许根本不该有商人这种不劳而获的阶层出现,而他的理想国度是男耕女织,丰衣足食。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这种小农意识的局限性,当初修建南京宫殿的时候每一个块砖石竟然都是从各地烧制好后再运到南京,耗费巨大,而洪武皇帝却没有想过在南京修建一个砖厂,就地供给砖石。
洪武皇帝对商人的打压堪称历代之最,除了禁止商人穿丝绸,而且还不许商人子女考取功名,直到永乐年间才逐渐取消这两条限制。
除了对对商业大力打压外,洪武皇帝由于蔑视商人,故而自然也不重视税收了,因此所制定的税收以农业税为主,明初的商业税是30税1,也就是3。33%的税率,现在看来完全就是不可思议之事,结果自然白白便宜了那些商贾。
由此一来,明朝的海外贸易也深受影响,在各种因素的纠缠下实行了海禁,使得明朝没有了唐宋之际万国来朝的盛况,每年损失大量的海关税收。
而宋朝的税收收入远高于明朝,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它比明朝系统的海关税以及商税,南宋时农业税除了两税法所交的税收外,朝廷还以各种名目强迫农民交税,农民的负担远比明朝时要重。
不仅李云天,年轻的宣德帝也非常清楚大明中央和地方分开收支的弊端,势必造成大量的财富从国库流向士绅阶层,可现在他却无能为力。
并不是宣德帝不想改变大明的税收体系,而是此事事关重大,不仅要改了洪武皇帝的祖制,而且还触动了大明文官集团的核心利益,必将遭受到文官集团的反对,进而引发社会动荡。
想想明朝夏冬两季地方官给京官的炭敬和冰敬,说到底就是来源于地方财政税收,这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关系网络,触之必将被文官集团群起攻之。
这也是明朝之所以对贪腐惩处极重但还是有众多官员以身试法的原因,除了人性的贪婪外,根源其实就在大明的税收体系上,给予了那些官员上下其手提供了便利。
即便是雄才大略的永乐皇帝,也没有轻易拿大明的税收体系开刀,更何况登基不久君威尚浅的宣德皇帝。
李云天知道,为了大明将来的发展,大明现行的税收体系必须要改变,否则长此以往朝廷势必因为国库空虚而被士绅商贾阶层所制约,有百害而无一利。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永乐帝在位的时候,有御史弹劾两淮盐道徇私舞弊,暗中售卖私盐牟利,希望永乐皇帝彻查。
不过,永乐帝数次亲征江南的盐商都捐献了大量的银两以作军资,故而永乐皇帝将这道奏疏给压了下去。
因此,趁着这次来交趾的机会,李云天决定在交趾这个偏远之地实行新的税收体系,将税收收归国有,由中央户部再往下拨付,由于山高路远朝廷里的那些官员们可就鞭长莫及了。
再者说了,李云天手握交趾军政大权,他要以与叛军交战在交趾实行军事管制为名来推动新税收体系的实行,朝廷里的官员将一点儿办法也没有。
这也是宣德帝将交趾和广西军政大权都交给李云天的一个重要原因,宣德帝希望李云天能在交趾和广西率先实行新的税收体系,进而在全国推行开来。
李云天为了在交趾实行新的税收体系,首先顺应时势取消了交趾的田赋和丁税,使得明军所控制州府的财政大权集中到了交趾布政使司的手里,由交趾布政使司往下拨付,其次就是在云屯市舶司明确了中央户部和地方衙门各占一半的税收。
这里的地方衙门指的是大明的十三个布政使司衙门,算上交趾布政使司的话就是十四大布政使司。
李云天所要做的不仅仅是推行新的税收体系,而且还要构建大明新的财政体系,从目前大明的现状来看可谓任重道远。
对于李云天来说,他现在最大的优势就是宣德帝的支持,宣德帝要想在臣服朝中的文武百官,像洪武皇帝一样君临天下的话,需要李云天来为其冲锋陷阵,在朝中建立像洪武皇帝一样的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