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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店主清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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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条经济繁荣的商业区里,有着这么一家小店,小店的装潢有些古朴,散发着古色古香的韵味,小店的店名有些奇怪,叫“思归”,不知道店主为什么起这么个名字。

    思归小店里也空空的,只有一个年级大约有二十一二岁的年青男子坐在一张太师椅上,翘着二郎腿,手里捧着香茗,正细细的品味着。

    忽然年青男子神色一动,然后嘴角微翘,说了句:“有客人来了呀”然后便站了起来,踱步走到柜台前站立。

    “请问您有什么事需要帮忙的吗?”年青男子对着刚刚走进来的中年男子问道。

    中年男子走进来之后,仔仔细细的观看了一遍屋子的装潢。然后再观察了一下年青男子,而后说道:“想必您就是思归的店主吧?”

    年青男子环顾了一下四周,然后对着中年男子说道:“除了我这家店里还有别的人吗?”

    被年青男子这么一说,中年男子的脸色显得有些尴尬,继而说道:“不好意思,是我冒昧了,毕竟您太年轻了,开着这么古色古香的小店难免会让人有些疑惑。”

    年青男子听罢,笑了笑说道:“无妨,请问您可是有什么请求?”

    听到年青男子这么说,中年男子知道说到正题上了,于是便说道:“早先听闻思归店主专接各种请求,并且信誉良好,在下秦仲,冒昧前来是想让店主帮忙寻找一人,不知店主可否答应?”秦仲说完然后就看向年青男子。

    年青男子沉吟一下,然后从桌案上拿出一张宣纸,递到秦仲面前,说道:“把你要找的人的姓名,年龄,大概长相还有失踪时穿的衣服写在上面,如果能写的详细点就尽量写详细点,这样方便我找人”

    秦仲点了点头,然后接过年青男子递过来的宣纸,随手拿起身旁的钢笔,然后开始书写起来,一手刚劲有力的钢笔字让店主微微侧目,暗叹道此人若非权贵便是书香门第。

    不久之后,秦仲把写好的信息表递给店主,然后说道:“大致信息已经都写在上面了,希望店主尽量早些找到我家小姐,报酬的话会让店主满意的。”

    年轻的店主点了点头说道:“报酬的话等我找到人再来算,按照你给的信息来看,给我一星期的时间,我会帮你们找到她的”

    “如果找到她的话我会通知你的,请您不用担心,小店会尽量的,这是我的联系方式,如果您还有什么信息想告知我的话可以拨打上面的电话,我一般上午九点到晚上九点这个时间段在线”年轻店主停顿了一下然后说道,并且递给秦仲一张白色名片。

    秦仲接过名片,看了一下上面的信息,名片很白,上面除了一个电话号码外,就只有两个用钢笔字写的清秀的字“清卿”,原来店主的名字叫做清卿啊,果然跟他的性格很像,秦仲感叹了一句。

    “如果阁下没有别的事情的话,那么请在这个合同上按下您的手印,确认让我来帮你们寻找你们家小姐”清卿平淡的说道,并且把手里的一张合同递过去。

    秦仲接过合同,然后仔细的看了起来。

    《拜托思归小店帮忙须知》

    1、在委托人委托小店帮忙期间,委托人可另外找人帮忙,小店并不会干涉。

    2、小店在执行委托人委托的任务期间,并不受委托人的意愿干涉,委托人也不能对小店的行为做出指点,小店不接受这类意见指点。

    3、…………

    秦仲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清卿递过来的合同,发现只是普普通通的要求委托人与接受委托的人,要保持着互不干涉的关系,其中并没有文字游戏,这一发现让秦仲大感意外,现在的合同一般都是对一方有益,而另一方的利益则被削弱,从而扩大合同收益方的主导地位,可是思归小店居然只是单纯的立下一些规矩,并没有其他对于清卿有益的条件,这不得不让秦仲意外。

    秦仲意外的看了清卿一眼,对于眼前这个年轻的小伙子感官大好,然后就直接在合同上按下手印,然后把合同递给清卿。

    清卿接过合同,然后也在合同上面按上手印,然后说道:“好了,那么合同从现在开始生效,下个星期您就可以过来小店把贵小姐带走了,并且在这一过程中您随时可以把已经掌握的信息提供给我,如果没有什么事的话您可以离开了。”

    秦仲见清卿逐客令已经下的这么明显了,也不好再继续呆在这里,只好收起清卿的名片,然后转身推开木雕门离开了。

    在秦仲离开之后,清卿拿起桌子上的宣纸,上面是秦仲写的关于他们家小姐的基本信息。

    姓名:秦香薷,性别:女,身高:约一米六五,体重:约四十五公斤,发型:马尾辫,失踪时穿的衣服:草绿色连衣裙…………

    “原来是离家出走的啊,我还以为是失踪了呢,既然是离家出走那可赚不到什么啊,你说你没事离家出走干嘛?你让不法分子直接抓了不就行了,那样我还能赚的多一点”清卿放下信息表然后嘴里嘀咕道。

    “也罢,既然都吸进接了你这个委托,那就先完成掉吧,毕竟蚊子腿也是肉哇”清卿嘀咕了一句,然后就从一旁的衣架上,把一件白色风衣拿了下来,然后穿上,径直的走出门外。

    清卿出门的时候并没有锁门,好像是根本不怕有人会来偷东西一样,确实,清卿的这家小店并不会有小偷来光顾,不是说清卿家里的东西不值钱,而是周围这一带的小偷都知道,这家店的店主比福尔摩斯还厉害,就算你进入偷东西偷完之后掩盖的再天衣无缝,也会在两个小时内被店主抓到店里暴打一顿。

    所以时间长了,清卿的店里再也没有小偷敢来光顾了,毕竟谁也不想被清卿打一顿,被清卿打一顿,至少要三天下不来床。

    “那人好像经常去欧派克咖啡厅啊,先去那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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