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志与明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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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提倡兼爱非攻,但是内部的纪律上其实很严苛,墨家有法规定:“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墨家和杨朱虽然分歧很大,但唯有对人的生命的尊重上,是一致的,同时也都反对战争所带来的杀戮。
吕氏春秋去私篇里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说墨家有一位巨子叫腹?,住在秦国,有一回他的儿子杀了人,腹?作为秦的门客,自然有优待,所以秦惠王对他说,先生年龄大了,又是独子,这件事我吩咐地方官吏不要杀他了,先生一定要听我的。
而腹?听了,先感谢了秦惠王的好意,然后又说:“墨者之法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朜不可不行墨者之法。”
大意是说,墨家有自己的法规,杀人的都要偿命,这样才能禁绝天下的杀戮,而且这是天下的大义,大王赐其不受王法而死,但我要执行墨者之法,所以最后还是把他儿子杀了。
秦惠王正值秦国商鞅变法之后,对律法的严苛其实已经是历史有名了,商鞅就是死在这样一个人手里,而在这里却凸显出来墨家对于法纪的严苛甚至还胜于秦惠王。
而吕氏春秋出自秦国丞相吕不韦主持编撰,其时代非常接近秦惠王的时代,所以可信度是较高的,对于当时墨家内部法纪的执行,也可见一斑。
我们今天都知道,庄子里有一篇讽刺当时的诸侯,说“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讲的是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们,行的是祸乱,打的却是大义的名号。
而在墨子一书非攻篇里明确的说:“杀一人,谓之不义,必有一死罪矣。若以此说往,杀十人,十重不义,必有十死罪矣;杀百人,百重不义,必有百死罪矣。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今至大为不义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情不知其不义也,故书其言以遗后世。”
这里讲的,也正是杀一人不义,纵使杀尽天下人,让天下人为你做赞,依旧是不义,义与不义不是人们的评价决定,而是其行为决定。
那么如果决定其义,就在于上天和鬼神的监督了,这一点在后面的天志和明鬼里会明确提到。
墨家的世界观继承了儒家的一部分,例如上天是有人格和道德属性的,人行正义是符合上天的期待的,人行不义,是会为天所灭的。
所不同的是,儒家对于鬼神的态度相对模糊,敬而远之,而墨家则肯定鬼神的存在和作用,在墨子明鬼篇里讲道:“故鬼神之明,不可为幽间广泽,山林深谷,鬼神之明必知之。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鬼神之罚必胜之。若以为不然,昔者夏王桀,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上诟天侮鬼,下殃傲天下之万民,祥上帝伐,元山帝行。故于此乎天乃使汤至明罚焉。
在墨家看来,鬼神有赏善罚恶的作用,所以在周文王这样的明君,就会给予奖赏,死后还可以身居上帝身边,而夏桀这样藐视鬼神的,即使富有四海,也会被惩罚。
墨子里还对鬼神体系做出个粗略的划分:“子墨子曰:“古之今之为鬼,非他也,有天鬼,亦有山水鬼神者,亦有人死而为鬼者。“
当然在先秦时期,鬼和神其实是相通的,并没有好坏高低之分,以后来儒家思想所说,聪明正直死后为人祭祀则为神,若在世无太大的作为,入宗祠而为鬼。
所以墨家所说的鬼,也可以理解为我们现在所说的神,真正鬼神之分明显,大概是在佛教传入后,受佛教影响,佛教的六道里饿鬼道是恶道,而天人道是善道,两者有天壤之别的划分。
但是墨子和儒家又不同,儒家提倡祭礼,是为了礼本身,或者说是纯粹的哀思悼念,而墨家也说祭祀,但墨家的祭祀是真切的要去祭祀亡灵,不同的儒家提倡厚礼,甚至认为葬的越隆重,是哀思越沉淀,墨家则认为,不该为此浪费,因为死去的人是自己的长辈,所谓祭祀其实是亲人间联络下感情。
是故子墨子曰:“今吾为祭祀也,非直注之污壑而弃之也,上以交鬼之福,下以合欢聚众,取亲乎乡里。若鬼神有,则是得吾父母弟兄而食之也。则此岂非天下利事也哉!
所以明鬼篇里说,如果鬼神真的存在,祭祀他们不是可以获得很多利益吗?而且他们都是自己过去的亲眷,供养他们有什么不好呢?如果不存在鬼神,那四邻八乡聚在一起交流下感情不也是很好的吗?
相比起来道家对于天命的看法和儒墨两家不同,道家的天命是自然的,道家认同有儒家所说的这样一个主宰的天帝存在,但是道家认为在其之上还有大道存在,而大道遵循自然的法则。
善恶是人类社会的标准和发展所订立的,而对于自然来说,人类本身未必就一定是正义的一面,人类的大义只是人类的大义,而不是天道的大义,天道至均于万物万民,自然也不会由上天来执行赏善罚恶。
所以荀子秉持道家的思想提出了:“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的思想,而对于鬼神,道家也承认其存在,但是和儒家一样,道家不认为鬼神能干预世事,也不认为鬼神可以影响朝代的兴替“六合之外,存而不论”
在后来佛教因为秉承印度教的因果轮回思想,又提出了佛教的无我无常的思想,加以结合后形成了不常不断的中道,否认一个全能的造物主创造世界,也不承认有某个神可以掌握人类的命运。
因果报应也并非是阎罗的审判而定,是众生所行,而感召业力所得的报应,好比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一样,这个因缘造作的过程是没有外力干预的,只是一种自然的过程。
这种思想在传入中国的时候和儒道的思想相契合,就是重视人自我的行持,而轻鬼神的影响,更深一步的说就是认为鬼神即使存在,也会遵循大道或天命来做自己该做的事“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
之前说墨家很多思想是由儒家而来,其中就包括了对贤才的看法,在选择贤才上,儒家和墨家都赞同统治者应该选举贤才来治理国家,并且认为,这非常重要,这关系到国家的兴衰。
当然这里可能有人觉得奇怪,墨家不是不赞同有一个统治者的存在吗,其实这是墨家为了适应时代而提出的权说之法,就像虽然提倡非攻但还是有习武的习惯,而且也会帮一些主君抵抗外敌,有点类似我们今天讲的,为了和平而战斗。
就好像道家提倡一个道治的时代,但是在施行以前,还是会论及治国与修身等,儒家提倡天下大同,但是在当时的阶段更提倡恢复礼乐兴明。
或者说这是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就好像我们今天提倡共产主义社会,但是在现在还是要实行介于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的一种社会制度。
人类的理想和现实总会有一点差距,所以无论是思想流派还是宗教在发展中,都一定会有发展和变革,这个变革往往就是越来越贴近那个时代的现状。
在儒家有一篇出自礼记的礼运大同篇的文章,里面描述了一个天下大同的社会,这一篇不长,初中的时候是必备篇目,还珠格格里乾隆还拿来考过小燕子。
这一篇的重点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礼记出自西汉戴圣所编,成书于西汉,我们今天最熟知的儒家经典里的大学一篇就是出自礼记之中,但是总的来说,礼记是西汉所编,所以礼记已经不能单纯说是儒家思想了,现代一般认为就这一篇大同篇里所表达的社会,已经是儒家,道家,墨家三家思想的一个公约数的点。
其实如果忽略具体点描述而就思想大意来说的话,这里描述的其实是人类社会的一个共识,自人类有社会体系以来,就有阶级之分,就有财富分配的不均存在,人们会有亲疏之分,但是人类从未舍弃对绝对的平等和大同的追求,消除所有阶级之分,按需分配。
所以在尚贤和尚同来说,其实儒墨两家是相同的追求,而不同的路径,但是这里不提道家,因为道家的追求不止是人类社会的平等,道家提倡的平等是绝对的平等,这个绝对的平等是一种大化的平等。
甚至可以说,看似不平等的社会,在整个自然中本身已经平等了,而且道家也并不崇尚某一个贤才的治理,道家提倡的是各归其位,如果过度的崇尚某一个贤才,最后的结果就是不均,就好像我们都觉得最贤达的人可以当总统当国家主席,所以我们所有人都想当总统,但是实际上世界上不可能只有总统,一定需要农民,需要商人和工人。
在这个角度下,在整个社会的大体之下,其实每个人人格平等,所发挥的作用也都是平等的,没有谁更重要,也没有哪个职位更重要,如果认清了这一点,每个人都能安心做好自己的事,而世界上就没有纷争了。
换句话说,儒墨提倡选贤举能,认为贤才和精英,才是拯救混乱社会的希望,而道家看来,选贤举能本身,就是混乱的根源,正是因为人们去追求了不正确的东西,而忘记了自己本该做的。
墨家提倡兼爱非攻,但是内部的纪律上其实很严苛,墨家有法规定:“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墨家和杨朱虽然分歧很大,但唯有对人的生命的尊重上,是一致的,同时也都反对战争所带来的杀戮。
吕氏春秋去私篇里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说墨家有一位巨子叫腹?,住在秦国,有一回他的儿子杀了人,腹?作为秦的门客,自然有优待,所以秦惠王对他说,先生年龄大了,又是独子,这件事我吩咐地方官吏不要杀他了,先生一定要听我的。
而腹?听了,先感谢了秦惠王的好意,然后又说:“墨者之法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朜不可不行墨者之法。”
大意是说,墨家有自己的法规,杀人的都要偿命,这样才能禁绝天下的杀戮,而且这是天下的大义,大王赐其不受王法而死,但我要执行墨者之法,所以最后还是把他儿子杀了。
秦惠王正值秦国商鞅变法之后,对律法的严苛其实已经是历史有名了,商鞅就是死在这样一个人手里,而在这里却凸显出来墨家对于法纪的严苛甚至还胜于秦惠王。
而吕氏春秋出自秦国丞相吕不韦主持编撰,其时代非常接近秦惠王的时代,所以可信度是较高的,对于当时墨家内部法纪的执行,也可见一斑。
我们今天都知道,庄子里有一篇讽刺当时的诸侯,说“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讲的是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们,行的是祸乱,打的却是大义的名号。
而在墨子一书非攻篇里明确的说:“杀一人,谓之不义,必有一死罪矣。若以此说往,杀十人,十重不义,必有十死罪矣;杀百人,百重不义,必有百死罪矣。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今至大为不义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情不知其不义也,故书其言以遗后世。”
这里讲的,也正是杀一人不义,纵使杀尽天下人,让天下人为你做赞,依旧是不义,义与不义不是人们的评价决定,而是其行为决定。
那么如果决定其义,就在于上天和鬼神的监督了,这一点在后面的天志和明鬼里会明确提到。
墨家的世界观继承了儒家的一部分,例如上天是有人格和道德属性的,人行正义是符合上天的期待的,人行不义,是会为天所灭的。
所不同的是,儒家对于鬼神的态度相对模糊,敬而远之,而墨家则肯定鬼神的存在和作用,在墨子明鬼篇里讲道:“故鬼神之明,不可为幽间广泽,山林深谷,鬼神之明必知之。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鬼神之罚必胜之。若以为不然,昔者夏王桀,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上诟天侮鬼,下殃傲天下之万民,祥上帝伐,元山帝行。故于此乎天乃使汤至明罚焉。
在墨家看来,鬼神有赏善罚恶的作用,所以在周文王这样的明君,就会给予奖赏,死后还可以身居上帝身边,而夏桀这样藐视鬼神的,即使富有四海,也会被惩罚。
墨子里还对鬼神体系做出个粗略的划分:“子墨子曰:“古之今之为鬼,非他也,有天鬼,亦有山水鬼神者,亦有人死而为鬼者。“
当然在先秦时期,鬼和神其实是相通的,并没有好坏高低之分,以后来儒家思想所说,聪明正直死后为人祭祀则为神,若在世无太大的作为,入宗祠而为鬼。
所以墨家所说的鬼,也可以理解为我们现在所说的神,真正鬼神之分明显,大概是在佛教传入后,受佛教影响,佛教的六道里饿鬼道是恶道,而天人道是善道,两者有天壤之别的划分。
但是墨子和儒家又不同,儒家提倡祭礼,是为了礼本身,或者说是纯粹的哀思悼念,而墨家也说祭祀,但墨家的祭祀是真切的要去祭祀亡灵,不同的儒家提倡厚礼,甚至认为葬的越隆重,是哀思越沉淀,墨家则认为,不该为此浪费,因为死去的人是自己的长辈,所谓祭祀其实是亲人间联络下感情。
是故子墨子曰:“今吾为祭祀也,非直注之污壑而弃之也,上以交鬼之福,下以合欢聚众,取亲乎乡里。若鬼神有,则是得吾父母弟兄而食之也。则此岂非天下利事也哉!
所以明鬼篇里说,如果鬼神真的存在,祭祀他们不是可以获得很多利益吗?而且他们都是自己过去的亲眷,供养他们有什么不好呢?如果不存在鬼神,那四邻八乡聚在一起交流下感情不也是很好的吗?
相比起来道家对于天命的看法和儒墨两家不同,道家的天命是自然的,道家认同有儒家所说的这样一个主宰的天帝存在,但是道家认为在其之上还有大道存在,而大道遵循自然的法则。
善恶是人类社会的标准和发展所订立的,而对于自然来说,人类本身未必就一定是正义的一面,人类的大义只是人类的大义,而不是天道的大义,天道至均于万物万民,自然也不会由上天来执行赏善罚恶。
所以荀子秉持道家的思想提出了:“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的思想,而对于鬼神,道家也承认其存在,但是和儒家一样,道家不认为鬼神能干预世事,也不认为鬼神可以影响朝代的兴替“六合之外,存而不论”
在后来佛教因为秉承印度教的因果轮回思想,又提出了佛教的无我无常的思想,加以结合后形成了不常不断的中道,否认一个全能的造物主创造世界,也不承认有某个神可以掌握人类的命运。
因果报应也并非是阎罗的审判而定,是众生所行,而感召业力所得的报应,好比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一样,这个因缘造作的过程是没有外力干预的,只是一种自然的过程。
这种思想在传入中国的时候和儒道的思想相契合,就是重视人自我的行持,而轻鬼神的影响,更深一步的说就是认为鬼神即使存在,也会遵循大道或天命来做自己该做的事“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
之前说墨家很多思想是由儒家而来,其中就包括了对贤才的看法,在选择贤才上,儒家和墨家都赞同统治者应该选举贤才来治理国家,并且认为,这非常重要,这关系到国家的兴衰。
当然这里可能有人觉得奇怪,墨家不是不赞同有一个统治者的存在吗,其实这是墨家为了适应时代而提出的权说之法,就像虽然提倡非攻但还是有习武的习惯,而且也会帮一些主君抵抗外敌,有点类似我们今天讲的,为了和平而战斗。
就好像道家提倡一个道治的时代,但是在施行以前,还是会论及治国与修身等,儒家提倡天下大同,但是在当时的阶段更提倡恢复礼乐兴明。
或者说这是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就好像我们今天提倡共产主义社会,但是在现在还是要实行介于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的一种社会制度。
人类的理想和现实总会有一点差距,所以无论是思想流派还是宗教在发展中,都一定会有发展和变革,这个变革往往就是越来越贴近那个时代的现状。
在儒家有一篇出自礼记的礼运大同篇的文章,里面描述了一个天下大同的社会,这一篇不长,初中的时候是必备篇目,还珠格格里乾隆还拿来考过小燕子。
这一篇的重点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礼记出自西汉戴圣所编,成书于西汉,我们今天最熟知的儒家经典里的大学一篇就是出自礼记之中,但是总的来说,礼记是西汉所编,所以礼记已经不能单纯说是儒家思想了,现代一般认为就这一篇大同篇里所表达的社会,已经是儒家,道家,墨家三家思想的一个公约数的点。
其实如果忽略具体点描述而就思想大意来说的话,这里描述的其实是人类社会的一个共识,自人类有社会体系以来,就有阶级之分,就有财富分配的不均存在,人们会有亲疏之分,但是人类从未舍弃对绝对的平等和大同的追求,消除所有阶级之分,按需分配。
所以在尚贤和尚同来说,其实儒墨两家是相同的追求,而不同的路径,但是这里不提道家,因为道家的追求不止是人类社会的平等,道家提倡的平等是绝对的平等,这个绝对的平等是一种大化的平等。
甚至可以说,看似不平等的社会,在整个自然中本身已经平等了,而且道家也并不崇尚某一个贤才的治理,道家提倡的是各归其位,如果过度的崇尚某一个贤才,最后的结果就是不均,就好像我们都觉得最贤达的人可以当总统当国家主席,所以我们所有人都想当总统,但是实际上世界上不可能只有总统,一定需要农民,需要商人和工人。
在这个角度下,在整个社会的大体之下,其实每个人人格平等,所发挥的作用也都是平等的,没有谁更重要,也没有哪个职位更重要,如果认清了这一点,每个人都能安心做好自己的事,而世界上就没有纷争了。
换句话说,儒墨提倡选贤举能,认为贤才和精英,才是拯救混乱社会的希望,而道家看来,选贤举能本身,就是混乱的根源,正是因为人们去追求了不正确的东西,而忘记了自己本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