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斑马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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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是吧?这有什么难的。”
对常安来说,这个题目简单到不能再简单了,宋冬野的《斑马斑马》多好听啊!
洛洋强调说:“你不许唱儿歌,你要写一首有思想深度的作品。”
常安笑了,这不是正中他下怀嘛!
假装思索了两秒,常安讲说:“我给你写一首以斑马喻人的歌吧,这首歌里的斑马,讲的是一个被别人伤害过的姑娘。”
洛洋感兴趣的问:“然后呢?”
常安更细致的讲述歌中故事:“一个流浪的人,爱上了一个被别人伤害过的姑娘,可是他没有能力去安慰心爱的姑娘,也没能力给她想要的东西,于是只能用旋律来表达爱上一个不爱自己的人的痛苦和无奈。在这首歌中,我要假设出一座繁华又现实的城市,一个高贵美丽的姑娘,一个居无定所的人。姑娘属于这个城市,而这个城市却没有什么会来挽留流浪的人,所以他要离开这里。就像他来的时候一样,最终一无所有的离开,除了他的吉他。”
常安对这首《斑马斑马》很有感触。
这首歌就像在说曾经流浪天涯的他自己。
那时他每到一座城市,都可能爱上一个受伤的姑娘,但最后,他也都会毅然而然的离开,就像他一无所有的来到这座城市时一样,最后带走的只有他的吉他,和一段段或美好、或伤感的回忆。
“你别光说不练啊,说谁都会,你把你说的写成歌啊。”洛洋催促着常安。
常安脸上露出回味往事的微笑,看着洛洋大胸脯前撑起的那只斑马,压着嗓子无限沧桑的开唱了:
“……斑马斑马,你不要睡着啦,再给我看看你受伤的尾巴……我不想去触碰你伤口的疤,我只想掀起你的头发……”
“……斑马斑马,你回到了你的家,可我浪费着我寒冷的年华……你的城市没有一扇门为我打开啊,我终究还要回到路上……”
指间拨动着寂寥的旋律,常安的歌声流露着一种渗入骨髓的孤独。
歌曲的意境很悲伤,却又让人听来有几分感动的温度。
这慑人的旋律一出,洛洋的耳朵立刻就被提了起来。
越往后听,她就越有耳朵要怀孕的感觉。
这是常安现写的吗?
也太好听了吧!
这首民谣,可能是她近段时间听过的最有感觉的歌了!
用歌声翻开了心底落灰的往事,常安沧桑的唱着:
“……斑马斑马,你还记得我吗,我是只会歌唱的傻瓜……”
“……斑马斑马,你睡吧睡吧,我会背上吉他离开北方……”
……
“……斑马斑马,你不要睡着了,我只是个匆忙的旅人啊……”
“……斑马斑马,你睡吧睡吧,我要卖掉我的房子,浪迹天涯……”
洛洋的心被常安这首歌紧紧的抓住了,呼吸不由自主的变慢了。
这首歌给她心里填充进一份撩人的悲伤,凄婉动人,让她深陷一张孤单的大网无法自拔。
她好久都没听过这么动人的民谣了。
正午的阳光透过窗子照到穿着发黄的病号服的常安身上,给他映出了一种怀旧的味道。
洛洋听的,看的,都要痴了。
“呼——”
唱完最后一句,常安深呼一口气,敛住了追忆往事的伤感,精神震烁的问洛洋:“好听不?”
“这是你现做的?”
洛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首歌好听的出乎了她的意料,别说是现做的了,就算不是现做的,她对这首歌也要顶礼膜拜。
常安朝洛洋伸手:“你把胸靠过来,我摸着你的良心告诉你。”
“你别讨厌。”洛洋给常安的手打开了,认真的问:“讲真,这首歌真是你现做的?”
“是啊。”常安大言不惭道:“刚才和你聊着的时候,我就把这首歌的旋律想好了。这首歌写的还可以吧。”
“岂止是还可以,这可能是我最近听过的最好听的民谣了!这是那种第一遍听就能让耳朵怀孕的歌啊!”
回味着这首斑马之歌中流露出的清寒和寂寥,洛洋不尽感叹着:“你现在变得好厉害,随便一写就能写出这么动人的作品,我给你一个大写的服!你可真是脱胎换骨了,这随便一写,比你以前写的任何一首歌都要好听了。”
“我以前太循规蹈矩了,写出来的歌都太陈旧,没有亮点。现在的我,百无禁忌,满脑子都是灵感,这就是Free的力量。”
洛洋感叹的点点头,着实被常安给忽悠住了。
“你应该以我为榜样,放飞自己的灵魂,别老拘役自己,人生一世,草木一秋,很快就过去了。与其让那些乱七八糟的规矩锁住自己,给自己锁得死气沉沉,你不如甩开所有的枷锁,燃烧自己的青春,真正做到百无禁忌,敞开了去活一回。”
常安这话让洛洋有所收获,她正要就这个话题往下和常安深聊。
常安却按耐不住了,在洛洋胸前比划着讲:“你知道,胸罩这种东西是最束缚女人灵魂的,只有解开它,你的呼吸才会变得更畅然,你看到的天空才会更蔚蓝。你不想一辈子都带着这道枷锁生活吧?试着甩掉它,你会体验到更美好的人生!”
“你滚!我愿赌服输,这就下楼去喊电线杆子!”
常安怔道:“不是吧,你愿意去楼下羞辱自己,也不愿意让我摸摸胸?”
“就不让,气死你,嘿嘿!”
洛洋说着就往病房外走,真的下楼去喊电线杆子了。
常安在三楼病房的窗口远望着洛洋,就见这长腿大胸的姑娘站定在了医院门口最显眼处的一根电线杆前,远远的朝他望了一眼,然后气聚丹田,红着脸大喊:“苍天啊!大地啊!常安的病终于有治啦!……苍天啊!大地啊!常安的病终于有治啦!……苍天啊!大地啊!常安的病终于有治啦!”
一连喊了三遍,引起了路人的强势围观。
很多人都以为她是精神病呢。
看着她姣好的面容、丰满的胸部、和撩人的大长腿,居然是个神经病,不少人都为她的人生感到了叹息。
第一遍喊时,感觉到好多人都在看她,洛洋脸上生出一种火辣辣的羞愧感。
但再喊两遍后,她的灵魂就像被解放了,瞬间进入了常安说的那种百无禁忌的状态。
这种不在乎别人目光的感觉,还不错!
洛洋喊完自己笑了,远远的朝病房中的常安瞄了一眼,故意气他。
常安隔窗遥望,咬牙切齿的做着抓奶手的动作,那意思是一定要惩罚洛洋,就没见过她这么耍赖的姑娘!
洛洋正要往医院里返,就见穿着红蓝横条纹胖T恤的张发财带着一个清秀干练的短发女孩快步朝她走了过来。
张发财看到洛洋乱喊了,一罩面就问她:“你在乱喊什么啊?你脑袋让门板夹了?”
“斑马是吧?这有什么难的。”
对常安来说,这个题目简单到不能再简单了,宋冬野的《斑马斑马》多好听啊!
洛洋强调说:“你不许唱儿歌,你要写一首有思想深度的作品。”
常安笑了,这不是正中他下怀嘛!
假装思索了两秒,常安讲说:“我给你写一首以斑马喻人的歌吧,这首歌里的斑马,讲的是一个被别人伤害过的姑娘。”
洛洋感兴趣的问:“然后呢?”
常安更细致的讲述歌中故事:“一个流浪的人,爱上了一个被别人伤害过的姑娘,可是他没有能力去安慰心爱的姑娘,也没能力给她想要的东西,于是只能用旋律来表达爱上一个不爱自己的人的痛苦和无奈。在这首歌中,我要假设出一座繁华又现实的城市,一个高贵美丽的姑娘,一个居无定所的人。姑娘属于这个城市,而这个城市却没有什么会来挽留流浪的人,所以他要离开这里。就像他来的时候一样,最终一无所有的离开,除了他的吉他。”
常安对这首《斑马斑马》很有感触。
这首歌就像在说曾经流浪天涯的他自己。
那时他每到一座城市,都可能爱上一个受伤的姑娘,但最后,他也都会毅然而然的离开,就像他一无所有的来到这座城市时一样,最后带走的只有他的吉他,和一段段或美好、或伤感的回忆。
“你别光说不练啊,说谁都会,你把你说的写成歌啊。”洛洋催促着常安。
常安脸上露出回味往事的微笑,看着洛洋大胸脯前撑起的那只斑马,压着嗓子无限沧桑的开唱了:
“……斑马斑马,你不要睡着啦,再给我看看你受伤的尾巴……我不想去触碰你伤口的疤,我只想掀起你的头发……”
“……斑马斑马,你回到了你的家,可我浪费着我寒冷的年华……你的城市没有一扇门为我打开啊,我终究还要回到路上……”
指间拨动着寂寥的旋律,常安的歌声流露着一种渗入骨髓的孤独。
歌曲的意境很悲伤,却又让人听来有几分感动的温度。
这慑人的旋律一出,洛洋的耳朵立刻就被提了起来。
越往后听,她就越有耳朵要怀孕的感觉。
这是常安现写的吗?
也太好听了吧!
这首民谣,可能是她近段时间听过的最有感觉的歌了!
用歌声翻开了心底落灰的往事,常安沧桑的唱着:
“……斑马斑马,你还记得我吗,我是只会歌唱的傻瓜……”
“……斑马斑马,你睡吧睡吧,我会背上吉他离开北方……”
……
“……斑马斑马,你不要睡着了,我只是个匆忙的旅人啊……”
“……斑马斑马,你睡吧睡吧,我要卖掉我的房子,浪迹天涯……”
洛洋的心被常安这首歌紧紧的抓住了,呼吸不由自主的变慢了。
这首歌给她心里填充进一份撩人的悲伤,凄婉动人,让她深陷一张孤单的大网无法自拔。
她好久都没听过这么动人的民谣了。
正午的阳光透过窗子照到穿着发黄的病号服的常安身上,给他映出了一种怀旧的味道。
洛洋听的,看的,都要痴了。
“呼——”
唱完最后一句,常安深呼一口气,敛住了追忆往事的伤感,精神震烁的问洛洋:“好听不?”
“这是你现做的?”
洛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首歌好听的出乎了她的意料,别说是现做的了,就算不是现做的,她对这首歌也要顶礼膜拜。
常安朝洛洋伸手:“你把胸靠过来,我摸着你的良心告诉你。”
“你别讨厌。”洛洋给常安的手打开了,认真的问:“讲真,这首歌真是你现做的?”
“是啊。”常安大言不惭道:“刚才和你聊着的时候,我就把这首歌的旋律想好了。这首歌写的还可以吧。”
“岂止是还可以,这可能是我最近听过的最好听的民谣了!这是那种第一遍听就能让耳朵怀孕的歌啊!”
回味着这首斑马之歌中流露出的清寒和寂寥,洛洋不尽感叹着:“你现在变得好厉害,随便一写就能写出这么动人的作品,我给你一个大写的服!你可真是脱胎换骨了,这随便一写,比你以前写的任何一首歌都要好听了。”
“我以前太循规蹈矩了,写出来的歌都太陈旧,没有亮点。现在的我,百无禁忌,满脑子都是灵感,这就是Free的力量。”
洛洋感叹的点点头,着实被常安给忽悠住了。
“你应该以我为榜样,放飞自己的灵魂,别老拘役自己,人生一世,草木一秋,很快就过去了。与其让那些乱七八糟的规矩锁住自己,给自己锁得死气沉沉,你不如甩开所有的枷锁,燃烧自己的青春,真正做到百无禁忌,敞开了去活一回。”
常安这话让洛洋有所收获,她正要就这个话题往下和常安深聊。
常安却按耐不住了,在洛洋胸前比划着讲:“你知道,胸罩这种东西是最束缚女人灵魂的,只有解开它,你的呼吸才会变得更畅然,你看到的天空才会更蔚蓝。你不想一辈子都带着这道枷锁生活吧?试着甩掉它,你会体验到更美好的人生!”
“你滚!我愿赌服输,这就下楼去喊电线杆子!”
常安怔道:“不是吧,你愿意去楼下羞辱自己,也不愿意让我摸摸胸?”
“就不让,气死你,嘿嘿!”
洛洋说着就往病房外走,真的下楼去喊电线杆子了。
常安在三楼病房的窗口远望着洛洋,就见这长腿大胸的姑娘站定在了医院门口最显眼处的一根电线杆前,远远的朝他望了一眼,然后气聚丹田,红着脸大喊:“苍天啊!大地啊!常安的病终于有治啦!……苍天啊!大地啊!常安的病终于有治啦!……苍天啊!大地啊!常安的病终于有治啦!”
一连喊了三遍,引起了路人的强势围观。
很多人都以为她是精神病呢。
看着她姣好的面容、丰满的胸部、和撩人的大长腿,居然是个神经病,不少人都为她的人生感到了叹息。
第一遍喊时,感觉到好多人都在看她,洛洋脸上生出一种火辣辣的羞愧感。
但再喊两遍后,她的灵魂就像被解放了,瞬间进入了常安说的那种百无禁忌的状态。
这种不在乎别人目光的感觉,还不错!
洛洋喊完自己笑了,远远的朝病房中的常安瞄了一眼,故意气他。
常安隔窗遥望,咬牙切齿的做着抓奶手的动作,那意思是一定要惩罚洛洋,就没见过她这么耍赖的姑娘!
洛洋正要往医院里返,就见穿着红蓝横条纹胖T恤的张发财带着一个清秀干练的短发女孩快步朝她走了过来。
张发财看到洛洋乱喊了,一罩面就问她:“你在乱喊什么啊?你脑袋让门板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