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 他这辈子都不会属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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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面上司已经不再指望我会给组织带来什么贡献,总是摇头叹息着对我说,伊一,你怎么对得起牺牲的一双父母?
我不置可否,或许潜意识里,我就是这样一个自私冷血的人吧。直到现在,我都记不住父母的样子,我想,如果他们真的爱我,又怎么舍得抛弃我,留我一个人在这世上苟延残喘的生存。
我并不热衷自己的职业,之所以还愿意承认这样的身份,多半是为了能待在沈温朗身边。可现在,无论承认与否,都已经没有了意义。
冯斯年抽空的时候,会带我去参加各式各样的宴会。实际上我对这些并不感兴趣,只能奢求命运带给我一些怜悯,让我可以在看一看沈温朗。我害怕他会像父母亲一样,从我的记忆里逐渐模糊,最终孤独终老。
冯斯年说,伊一,你这样下去,早晚会把自己闷死。
我就嘻嘻哈哈的笑,我说,冯斯年,好好一个大活人,怎么会闷死呢?
他没有办法回答我这种高难度的问题,只能恼羞成怒地指着那只正咬拖鞋的二哈说,斯加,咬她!样子委实滑稽。
我没有告诉他,就在几个小时前,窦一一曾经找上了我。她的样子看起来像是曾经打败过我的胜利者,而我就像一只落败的公鸡,只能看着她和沈温朗声色犬马双宿双飞。
窦一一说,伊一,有时候人的眼睛会出卖自己很多事情,从第一眼见你,我就知道沈温朗对你很重要。
我从没想过这个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女人会有这样的心智,只能一脸受伤的问她,那你为什么还要从我身边把他夺走?
窦一一笑了,她笑起来的样子实属讥讽,仿佛在嘲笑我的自不量力。她说,伊一,因为沈温朗从来都不属于你。他的眼睛告诉我,他心里没有你!
一句话,把我打入万丈深渊。不知道哪来的力气,我抬起手结结实实呼了她一巴掌。那张精致白皙的小脸顿时肿起来老高,看起来惨不忍睹。
窦一一被我打得愣在原地,捂着半边脸不可置信的看向我,你敢打我?
我甩了甩酸涩的右手,很想告诉她,打你我的手也很疼。怎么看起来薄薄的一张脸,手感却这么厚实呢?
但我终究没有这样恶毒,只用一双波澜不惊的眼睛看着她,我说,窦一一,现在开始,我们两清了。
窦一一突然走近我,她说,伊一,我问过沈温朗,为什么相识这么久,都没有爱上你,你猜他怎么说?
我很认真的摇了摇头,不是不想知道,而是害怕听到真实的答案。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再多的原因也只能在伤口撒上一把盐,自取其辱而已。
窦一一却不依不饶的逼我和她对视,半晌,咧开嘴巴笑了。她说,伊一,你又何必跟我争,冯斯年的地位不比沈温朗低,他更适合你。
我发誓这辈子,窦一一是第一个让我有打人冲动的女人。她似乎并不在意我的心情,伸出一双好看的手,涂抹均匀的红色指甲分外妖娆,像极了染血的透明色珍珠。
她说,伊一,别傻了,沈温朗这辈子都不会属于你。
冯斯年临上飞机前才告诉我,他要去外地出差,至少一个星期才能回来。并把那只麻烦的“撕家”带到了纸扎店,痛心疾首的对我说,伊一,你一定要照顾好它。
我满心的不愿在看到他那张与沈温朗三分相似的俊脸后,到嘴边的拒绝硬生生转了个弯。我说,冯斯年,你放心去吧。
冯斯年狐疑的看着我,说,伊一,我怎么听着你想咒我死呢?
我很真诚的冲他呲牙一笑,我说,你不会死,祸害遗千年,你怎么会死呢?
冯斯年终于“满意”的笑了,斯加可能知道它的主人要出差,不停的扯着地上的行李箱。
冯斯年顺手摸了摸斯加的大脑袋,眼里的喜爱像极了一个尽心尽责的父亲。
夜里睡觉的时候,我被一股油然而生的寒意冷醒。斯加蹲在纸扎店的门口,眼睛看着窗外,出奇的安静。
我叹了口气,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它塞进被子里。并用一种极其认真的口气对它说,冯斯年还有一个星期才能回来,这期间你不可以损坏任何东西,包括我!
斯加很忧伤的看了我一眼,蔫了吧唧的趴在我身边,让我深深升起一股罪恶感。
隔天一早,眼前的一片狼藉让我恨不得把它一脚踢回家去。斯加摇晃着它的尾巴,傻乎乎的看着我。我想,它一定不知道,如果不是我不会做饭,它此时应该变成一道鲜美的佳肴进了我的肚子。
我开始期待着冯斯年回来,用一种极其欠扁,却又极其真诚的口气对我说,伊一,你可想死我了!
没有人喜欢生离死别,除了我。作为一个纸扎店的老板,我就这样恶俗的一日复一日的期待着有人老去死去。
冯斯年走得第四天,斯加似乎习惯了纸扎店的生活。它对那些还没有主人的牛马,一如既往的感兴趣。以至于我接收到的差评越来越多,成功兴旺了其它几家纸扎店的生意。我把这一切的损失都记在冯斯年的头上,丝毫不担心他会因为这点小钱同我计较。
他给斯加准备的零食花样百出,而我悲愤的发现,那些包装精致的零食全部打上了宠物的字样,让我无从下口。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斯加吃的欢快,把我彻底晾在了一边。
肩膀被人拍了一下,我美滋滋的回过头看去,被眼前的一幕吓了一跳,这是黑社会?
带头的男人面部狰狞,露出一抹他自认为很“友善”的笑容,你是伊一吗?
我颤颤巍巍的点了点头,正想从抽屉里掏出那把被我晾了很久的枪,却突然绝望的发现,它已经在不久前被冷面上司没收了。
这真是上天无路下地无门,双腿已经不听使唤的开始打颤。我不由得在心里唾弃自己,伊一你作为一个特情,被区区几个黑社会吓成这样,丢不丢人?
但由不得我多想,带头的男人从我口中确认了身份后,朝身后的人打了个手势,率先走了出去。而我,就这样手无缚鸡之力的被强硬带出去,塞进了面包车里。
冷面上司已经不再指望我会给组织带来什么贡献,总是摇头叹息着对我说,伊一,你怎么对得起牺牲的一双父母?
我不置可否,或许潜意识里,我就是这样一个自私冷血的人吧。直到现在,我都记不住父母的样子,我想,如果他们真的爱我,又怎么舍得抛弃我,留我一个人在这世上苟延残喘的生存。
我并不热衷自己的职业,之所以还愿意承认这样的身份,多半是为了能待在沈温朗身边。可现在,无论承认与否,都已经没有了意义。
冯斯年抽空的时候,会带我去参加各式各样的宴会。实际上我对这些并不感兴趣,只能奢求命运带给我一些怜悯,让我可以在看一看沈温朗。我害怕他会像父母亲一样,从我的记忆里逐渐模糊,最终孤独终老。
冯斯年说,伊一,你这样下去,早晚会把自己闷死。
我就嘻嘻哈哈的笑,我说,冯斯年,好好一个大活人,怎么会闷死呢?
他没有办法回答我这种高难度的问题,只能恼羞成怒地指着那只正咬拖鞋的二哈说,斯加,咬她!样子委实滑稽。
我没有告诉他,就在几个小时前,窦一一曾经找上了我。她的样子看起来像是曾经打败过我的胜利者,而我就像一只落败的公鸡,只能看着她和沈温朗声色犬马双宿双飞。
窦一一说,伊一,有时候人的眼睛会出卖自己很多事情,从第一眼见你,我就知道沈温朗对你很重要。
我从没想过这个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女人会有这样的心智,只能一脸受伤的问她,那你为什么还要从我身边把他夺走?
窦一一笑了,她笑起来的样子实属讥讽,仿佛在嘲笑我的自不量力。她说,伊一,因为沈温朗从来都不属于你。他的眼睛告诉我,他心里没有你!
一句话,把我打入万丈深渊。不知道哪来的力气,我抬起手结结实实呼了她一巴掌。那张精致白皙的小脸顿时肿起来老高,看起来惨不忍睹。
窦一一被我打得愣在原地,捂着半边脸不可置信的看向我,你敢打我?
我甩了甩酸涩的右手,很想告诉她,打你我的手也很疼。怎么看起来薄薄的一张脸,手感却这么厚实呢?
但我终究没有这样恶毒,只用一双波澜不惊的眼睛看着她,我说,窦一一,现在开始,我们两清了。
窦一一突然走近我,她说,伊一,我问过沈温朗,为什么相识这么久,都没有爱上你,你猜他怎么说?
我很认真的摇了摇头,不是不想知道,而是害怕听到真实的答案。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再多的原因也只能在伤口撒上一把盐,自取其辱而已。
窦一一却不依不饶的逼我和她对视,半晌,咧开嘴巴笑了。她说,伊一,你又何必跟我争,冯斯年的地位不比沈温朗低,他更适合你。
我发誓这辈子,窦一一是第一个让我有打人冲动的女人。她似乎并不在意我的心情,伸出一双好看的手,涂抹均匀的红色指甲分外妖娆,像极了染血的透明色珍珠。
她说,伊一,别傻了,沈温朗这辈子都不会属于你。
冯斯年临上飞机前才告诉我,他要去外地出差,至少一个星期才能回来。并把那只麻烦的“撕家”带到了纸扎店,痛心疾首的对我说,伊一,你一定要照顾好它。
我满心的不愿在看到他那张与沈温朗三分相似的俊脸后,到嘴边的拒绝硬生生转了个弯。我说,冯斯年,你放心去吧。
冯斯年狐疑的看着我,说,伊一,我怎么听着你想咒我死呢?
我很真诚的冲他呲牙一笑,我说,你不会死,祸害遗千年,你怎么会死呢?
冯斯年终于“满意”的笑了,斯加可能知道它的主人要出差,不停的扯着地上的行李箱。
冯斯年顺手摸了摸斯加的大脑袋,眼里的喜爱像极了一个尽心尽责的父亲。
夜里睡觉的时候,我被一股油然而生的寒意冷醒。斯加蹲在纸扎店的门口,眼睛看着窗外,出奇的安静。
我叹了口气,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它塞进被子里。并用一种极其认真的口气对它说,冯斯年还有一个星期才能回来,这期间你不可以损坏任何东西,包括我!
斯加很忧伤的看了我一眼,蔫了吧唧的趴在我身边,让我深深升起一股罪恶感。
隔天一早,眼前的一片狼藉让我恨不得把它一脚踢回家去。斯加摇晃着它的尾巴,傻乎乎的看着我。我想,它一定不知道,如果不是我不会做饭,它此时应该变成一道鲜美的佳肴进了我的肚子。
我开始期待着冯斯年回来,用一种极其欠扁,却又极其真诚的口气对我说,伊一,你可想死我了!
没有人喜欢生离死别,除了我。作为一个纸扎店的老板,我就这样恶俗的一日复一日的期待着有人老去死去。
冯斯年走得第四天,斯加似乎习惯了纸扎店的生活。它对那些还没有主人的牛马,一如既往的感兴趣。以至于我接收到的差评越来越多,成功兴旺了其它几家纸扎店的生意。我把这一切的损失都记在冯斯年的头上,丝毫不担心他会因为这点小钱同我计较。
他给斯加准备的零食花样百出,而我悲愤的发现,那些包装精致的零食全部打上了宠物的字样,让我无从下口。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斯加吃的欢快,把我彻底晾在了一边。
肩膀被人拍了一下,我美滋滋的回过头看去,被眼前的一幕吓了一跳,这是黑社会?
带头的男人面部狰狞,露出一抹他自认为很“友善”的笑容,你是伊一吗?
我颤颤巍巍的点了点头,正想从抽屉里掏出那把被我晾了很久的枪,却突然绝望的发现,它已经在不久前被冷面上司没收了。
这真是上天无路下地无门,双腿已经不听使唤的开始打颤。我不由得在心里唾弃自己,伊一你作为一个特情,被区区几个黑社会吓成这样,丢不丢人?
但由不得我多想,带头的男人从我口中确认了身份后,朝身后的人打了个手势,率先走了出去。而我,就这样手无缚鸡之力的被强硬带出去,塞进了面包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