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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即便只是一抔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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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面那个岛是片青草山坡,到时候你自去挑些牛羊回来,放着圈着都不怕跑,只是要谨慎切不可欺负牛羊,否则一旦出了个身负主角光环的妖灵,你可就糟糕了。”

    “那岛多石,稍加整改可以修个演武场,以后教徒弟还是教儿子都有地方。还有那个低洼泽岛,养成一片荷泽也是很不错的。剩下几个岛放空它们,你爱种田种田,爱植药植药。诸岛中间的浅水区域还可圈起来,亲手养些鱼鲜,省得湖里的妖灵怪你残害他们同类。”

    船缓行,林炎之信手指彼处,得头头是道,句句都跟何易心中的想法不谋而合。

    数十里清湖,七八处闲岛,雅阁论骚,茅屋养老,闲时放牛牧羊,鱼塘垂钓,偶可驾舟采莲,淡看昏晓。这,正是他梦寐以求的安逸生活。

    不知今后,他是否可以如愿以偿,在这大千湖中安家落户。

    “这趟回去我便让人过来改建,你可有什么特殊要求?”林炎之引着船穿行在诸岛间的浅水道里,看着两岸的清淡风光问他。

    何易摇头道:“照你的就很好了,只是别忘了帮我在那边1↖1↖1↖1↖,青草坡上撒野花种子下去。我很喜欢初春百花齐放,风中摇曳的样子。”

    青草坡,风吹花摇曳,芬芳远送来。当年在葫芦岛,正是这番情景。

    “不成问题。”明王浅笑头。

    船不疾不徐游荡过去,欣赏了一会儿湖心岛屿的风光,林炎之又道:“对了,之前你未曾提过,我想你应该还要找天演策吧?近些时候我便亲自给你打听一下。只不过,山海界太古时期的事情都过去上万个仙界年了,只怕找到的希望也不大,你要做好失望的准备。”

    何易头,不知该什么好。

    天演策不是他忘记了,而是不想提,因为牵扯太深了,他不想因此让风头正劲的林炎之牵涉进来。

    受人如此照顾,虽是自己从相识,一起长大的朋友,但他还是觉得此刻有些一切都太美好的感觉。若遇到千瑶、柳上玄等人是他运气太好,那么和林炎之成为朋友就不是区区一个“运气好”就能形容的了。有一句话,叫做三生有幸,或许的就是这种情况吧。

    船儿缓缓出了诸岛范围,慢慢朝来时的方向驶去。何易沉默了许久,忽然从须弥环中翻出了三截混铁断棍。他将铁棍拿在手里抛了抛,道:“这就是神猴将军武器的残骸,据是上品玄宝层次的东西。我能力有限,无法开掘出它们的潜力,与其放在手中埋没,不如送给你,不定还能打造出一根山寨版金箍棒。”

    完话,他已将三截断棍一并递给了林炎之。

    此话发自肺腑,尽管他也曾想过当一回齐天大圣,但修为低微却也是事实,这自知之明他还是有的。

    身体不适的林炎之没有直接用手去拿,而是以一缕法力托起三截铁棍,引到自己手中。那混铁棍子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原料锻造而出,虽然断成了三截不再适合当武器,但坚硬程度依然还是半不变的。

    这宝贝棍子之所以会断,或许是因为当年那一战中神猴将军太过拼命,不断燃烧自己的体内世界和生命力量,致使武器被磅礴的力量撑出微间隙。而后才在那位神秘女子的神秘手段下加速破损,直到千万年后才被何易一顿抡砸,彻底断掉。

    拿着断棍反复查看了一番,林炎之若有所思道:“以我眼力却是看不出此物来历,不过玄主应当是知道的,下次去见他我一并带去问问。现在玄都之中没有能够打造上品玄宝的炼器大家,重铸怕是不容易,既然你将它交给我,我便先收下,今后若有机会将之重塑,再还给你。”

    “不用还了,我哪使得动上品玄宝啊。”何易摇头笑了笑。

    一个炼星炉都让他整天担心被人发现,要是再来个厉害百倍的上品玄宝,他还不得被空寂期的大能者给当成送宝童子捉了去?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知道仙界也有诸多纷争之后,他可不敢再认为自己有人罩着就能拿着玄宝到处晃了。

    见他这么,林炎之也没有在这话题上多做辩驳。锻造一件玄宝,哪怕只是下品,其难度也是很大的,一朝一夕之间根本无法完成。既然如此,此时太多也没什么意义,还是等完成以后再吧。

    船靠岸边,三人上岸之后便听林炎之道:“常乐回来了,去见见么?”

    “肯定去啊。”何易理所当然回道。

    常乐可是他结拜大哥,两人的关系同样很好。当年星辰之海,他炼化了炼星炉正值虚弱,常乐便藉着让他养伤的理由引着七和金大爷离开了,现在想想,当时七邪君自己跑掉,可不就是把女儿给卖了?而常乐,就是那个捡了便宜的人。

    后来在太古城,何易才知道这位结拜大哥为了帮他拿到梭罗果不但得罪了太古皇族,还把自己老爹也拉下了水。那颗冰雾缠绕的果子,现在都还在他须弥环里呆着。虽然梭罗果后来没有派上用场,但这份情义,他却是从未忘记。

    林炎之带着他和月,在地上一踩十几丈,快速朝着西边的方向走去。

    常家上下都住在明王主府后头不远处的一方山谷里,从大千湖过去足有五十多里路程,以他们现在的速度,很快就能抵达。在途中,林炎之告诉何易常乐早在八十多天以前就已经当爹了,他和七的孩子名叫常皓,现已是个大人模样。

    听闻自己已经真正成了叔叔级人物,何易一时无语,暗道大哥未免太急了一。不过当他抵达常家幽居的山谷之后,便一下子明白了大哥这么急着要孩子的用意。

    在那山谷入口之处,正有一方坟冢立在那里。那坟茔不大,也不华丽,只是简简单单一个土包和一块墓碑而已。墓碑上的字也不见格式规矩,只是刻着“爱妻苏月”,旁缀着“常黎”的名。

    驻足在坟前,林炎之看着那墓碑叹道:“常黎铮铮汉子,活了过万年的人物,却为一个承诺甘愿放弃生死劫力,至今仍未再踏生死境。他的执着,在山海界深具代表性。”

    “只是如他们这般,不也很美么?”何易看着墓碑前的一捧不知名鲜花浅笑道。

    即便成了一抔黄土,但两人的事迹早已刻入历史长河中,至少在那么几个人的心里,是永远也抹不掉的。

    区区百年承诺,对天仙来本来不算什么,但在妻子死后愿意付出偌大代价将之挽回,却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这个女人生在星河帝国的角落,本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物,但却因为遇上了身为帝国三巨头之一的常大将军,从此命运惊天变向,脱离了市井平民的范畴。

    无数凡人梦想着可以遇到神仙,但真正遇到神仙的人却并非每一个都可以用好运来形容。苏月遇上常黎,固然是飞上枝头变凤凰,但在常黎离开山海界的那些年里,她所受的苦却也不是寻常人可以想象的。

    后来的那一杯逆生酒,价值已非物质可以估量,那酒杯里包含的东西非但有天珍地粹,还有许多人的诚挚的心意和不计代价的付出。

    本该死去的人重新活在世上,她的一生是过得超然快乐,还是矛盾压抑呢?

    细算来,若她的寿命只有百来年,那么或许早在山海界一行人离开无量山之后不久,她便已经回归黄泉了。常黎许她百年神仙般的生活,想来也有做到。不过这个从一角乡村出世,却葬在着名震寰宇的仙都巨城之中的女人,她的一生又该如何形容?

    何易猜不到她跟常黎这对彼此差距极大的夫妻到底过了什么样的百年人生,但他认为,如果常黎是和自己,和林炎之相似的人,那么这百年,一定是个美好的故事。

    只不过,常黎比他们更狠,过的话一转圜的余地都没有,无论自己舍得舍不得,都没有去改变自己有能力改变的最终结果。

    远处,很远的远处,轻快的脚步伴着一阵笑声飞进坟前三人的耳朵里。何易回头看去,只见在另一条通往山谷的路上,一位体胖的华服青年和一名身材纤瘦的黑衣女子谈笑着走向了这边。

    虽然相隔一两千丈远,但何易的目力还是清晰看到了那两人的模样。比起当年太古城分开的时候,常乐更胖了许多,已经从微胖变成了一个真真正正的大胖子。而已为人母的七也已不复昔年青稚天真的模样,眉宇间多了几分妩媚和温柔。

    何易听见了他们所的话。两人聊着方才上街所见的趣事,偷笑这家仆人被过街灵鼠撞飞,那家仙马当街放屁崩了主人面子。有关修炼的话题半句没有从他们口中出,所聊的话题就与寻常百姓的闲谈一般无二。

    “早念着周道长家的甘露杨桃了,刚才路过的时候却被那娃娃一闹给忘了,真是可惜。”

    “阿哥要是嘴馋,咱们就再出去一趟嘛?”

    “咦,怎成我嘴馋了,分明是你念叨了五六天吧?”

    “哪里是了,我又不曾提过周道长家。”

    “……”

    “……”

    两人且走且近,随意闲谈,却未曾留意远处的风景。直到临近谷口,常乐习惯性看向母亲的墓碑时,才一下子呆住。

    “那只好明日再……明……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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