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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哥们,这是宋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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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痛不欲生的抱着脑袋,很想再死一死。

    我真蠢,真的。

    你说你什么人的话不信,你信一个鬼说的话,鬼话能当真吗?我估计这个世界,不!应该说从古至今再也找不着比我还单纯的人。

    以前,我只是对人很失望。现在,我对鬼也很失望。

    我承认我小时候坏事干过不少,给王大妈家旺财饭菜里下过泻药,用石头砸过流浪猫。偷过赵大爷的废品然后再卖给他换了钱买冰棍。念幼儿园指挥过傻强抢别的小朋友零食……

    但我的本质是善良的,坐公交车给老人让过座,帮邻居修过水管不收钱,免费安装灯泡。(不信你可以看第一章)

    三字里开篇不就说了吗?

    人之初,性本善。我都本性是善良的?

    不过也有一句古话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不到。

    没想到报应来的这么快!让我应接不暇。

    这要从我醒来的那一刻说起。

    醒来的时候是躺在床上的,睁眼打量一下屋子里的环境。

    屋子没有一般穿越剧里描写的那样古色古香,床铺也不是绫罗绸缎,也没有显赫出一个皇亲国戚的贵气逼人摆件,屋内还若有若无的散发着腐朽的霉味。

    一间十几平米的屋子,(我都不好意思称为卧室)床正对着门。屋里的东西简洁的一眼就能看穿。一张桌子,几张凳子,床头有个脸盆架子,架子上有个铜盆,上面搭着一条毛巾。角落里驾着两木头箱子,看起来脏兮兮,跟我以前半年不打扫卫生的情况差不多,连个像样的衣橱都没有。

    简直比我那下雨天还漏雨的民房还破!

    如果我真的是皇亲国戚,那么,我一定是有史以来最落魄的皇亲国戚。

    我勉强能安慰自己,没准我是个勤俭节约不奢靡**的皇亲国戚,有钱不一定要摆在看得见的地方不是?我之前就是个这样的人,钱都存在银行,存折藏在我床底下板砖压着的一个洞里。

    那个洞是我专门挖的,为了存钱有朝一日娶媳妇我过上了与方便面为伍的生活。

    想到我的存折一阵阵心痛,早知道要来这里我就都给花了,至少去一趟泰国见见人妖长什么样。

    等到屋子的门被推开进来一个十六七岁丫鬟打扮穿着绿色衣服的小姑娘,我更加认定我一定是一个勤俭节约的皇亲国戚!要是真穷我是请不起丫鬟的。

    小姑娘见我醒了呼道:“郡马爷,您可算醒了,郡主都快急死了,您再不醒郡主眼睛都快哭瞎了。”小姑娘端着手里的碗跑到我床前,一脸担心。

    郡马爷?郡主?

    合着我刚过来连老婆都有了?还是个倒插门?什么皇亲国戚,一点都不亲,跟我半毛钱关系都没有,靠着老婆的小白脸?

    吃软饭吃到这份上,算不算牛逼?

    听小姑娘说我媳妇为我都快哭瞎了眼看来她挺爱我的,不知道愿不愿为我纳几房小妾,我觉着眼前这个小姑娘就不错,水灵灵的。虽然是个丫鬟身份不高,但我是个现代人,主张人人平等!

    不过转念一想,我媳妇应该长得不错。有这么水灵的丫鬟主子肯定美得跟天仙似的。

    怎么说也是郡主,身份不低。古往今来还没听说几个公主郡主特别丑的。

    再者,根据宫斗戏的定律,主子都不会容忍比自己漂亮的丫鬟在自个身边伺候,(怕爬上自己男人床)不然得多大心胸?要么就是缺心眼儿。

    我笑着对小丫鬟道:“郡主在哪呢?”我有点迫不及待想见见我媳妇了。

    小丫鬟诧异的看了我一眼,眼圈立马红了,我还没缓过劲来她就把药碗塞我手里:“郡马爷您等着,我去叫郡主过来。”提着裙摆一溜烟跑出去。

    我正瞅着黑乎乎的药愣神,门外传来一声娇滴滴的女声,情意绵绵,叫的我骨头都酥了半截:“郡马……”

    我定眼朝门口望去,只觉得一阵昏天黑地。

    然后我晕了。

    我没被白无常吓晕,我被自个媳妇吓晕了,说出去你敢信?

    后来我仔细想了想原因,觉得可能是因为这是我媳妇,我要跟她过一辈子,心理承受能力底,给吓晕了。

    昏过去前我就想,我要是被吓死了也不错,等再见到白无常我豁出命也要揍他一顿。不带这么玩的!

    揍完了白无常我让他给我换个地方,随便哪都好,大不了打光棍儿,实在不行我就在地府等七八十年,然后再去投胎。

    不过可惜,我只是晕过去了。

    当那一座山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一下没hold住。

    一百八!你敢信?

    我说的是宽度,不是长度。

    仅仅一眼,目测了一下不低于一百八十斤,个头不足一米六,脸上红红绿绿跟调色板似的看不见五官。

    我简直不敢信,郡主还有长这样的。皇家不是最注重颜面的吗?怎么到了我这就不要脸了?

    我想了千种万种可能,万万没想到还有这一种。

    我媳妇再难看,总不至于比不上一个丫鬟吧?可我万万没想到有个成语叫心宽体胖。也只有郡主这心胸才能容忍比她漂亮的丫鬟。

    我郁郁寡欢了整整三天。

    遭受了史无前例的打击。

    我醒来之后,我发现我整个世界都是灰色的,每天除了发呆就是诅咒白无常。

    我诅咒他断子绝孙。后来一想他是个玻璃,就诅咒他不得好死。

    后来再一想,他已经死了,鬼都当了好几千年。

    我现在才知道,有一种人连诅咒都对他无能为力,无可奈何,无关紧要,无言以对……这种人(鬼)是多么强大的存在?

    第一天我醒来,发现自己媳妇是个胖子,不仅胖还丑。打击不小,要是用一个词语来形容我的内心,必定是生无可恋。

    第二天喜鹊告诉我,我在跟郡主结婚第二天被皇帝抄了家。喜鹊就是穿绿衣服的小丫鬟,也是被抄家之后唯一还愿意留下来照顾苏娉婷的丫鬟。被抄家原因是郡主的爹苏定州侯爷勾结乱臣贼子企图叛国。也就是我老丈人,上一个吃软饭的。

    因为长公主死得早,得太后眷顾,郡主从小在宫中跟小皇帝一起长大,感情深厚,幸得赦免。虽然父亲苏定州做了叛国的事,小皇帝网开一面,自家血脉就给了个流放。于是我就跟着一起被流放。

    小皇帝还算有人情味,没给流放到蛮荒之地。对外虽说是流放,也只是在京城脚下找了个地方给几亩土地自力更生。

    因为他知道我跟苏娉婷是怎么翻也翻不起风浪的人,不得不说小皇帝是个心机BOY。

    苏娉婷是长公主唯一的孩子,先皇赐字‘福乐郡主’寓意不言而喻。名字取得好听,就是长的事与愿违。我知道她小时候家里有钱,有个皇帝舅舅,太子哥哥,但也不能这么吃不是?

    我不知道我怎么就成了郡马?我醒来的时候穿的还是现代的衣服,口袋里的打火机跟五块钱一包的黄山还在。洗的发白的牛仔裤上还有吃烧烤时候滴的油。

    喜鹊说我是承受不住打击出去的时候昏倒的,等着找我就穿的这模样。她也一脸匪夷所思。这是个‘玄幻’的世界?也没什么不可能,要问我什么我都说晕过去了不记得。

    我现在不是特别恨白无常,我特恨我老丈人。你说你好好的吃软饭就是了干什么吃饱了撑着要叛国?国是那么好叛的吗?活该被砍了头!

    第三天我就受不了,烟瘾犯了。

    昨天实在没忍住抽了一根,数了数还剩八根。我深知这里是没有香烟这种东西,抽一根就少一根。我珍惜它比我命还珍贵。馋的慌了就拿出来在鼻子上嗅。一连串怪异的举动惹的喜鹊这丫头看我的眼睛从惊悚变成了担心。

    晚上吃饭的时候我听见她小声跟苏娉婷说我受不了打击得了失心疯,现在千万不能受刺激。苏娉婷一双泪眼看着我,嘴唇颤颤巍巍叫:“郡马。”又不敢叫的太大声。

    苏娉婷声音很好听,性格温柔,说话轻声细语,依然一个大家闺秀。就是长得不太像话。

    我心烦意乱继续坐在门槛上嗅香烟,吃饭都没心思。

    晚上睡觉的时候喜鹊敲我门,一脸担心的说:“郡马爷您快好起来吧,还有好几亩田等着您种呢,咱家都给皇上抄了,郡主剩下的首饰也没当几个钱,都给您买药去了。您在这样咱们几个都得饿死,郡主可都指望您活了呀。”

    我特冤枉。

    还什么都没干呢,就要养两女人,还必须养,这是责任。放在现代,睡了人家都不用负责,我这还没睡就要负责,贴一辈子的死标签。当了一天郡马爷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流放。还有谁能比我倒霉?

    第二天我起了个大早,实在是饿的不行。古代没有夜生活,天黑就只能睡觉,晚上没心思吃饭肚子叫了一夜。我洗完脸喜鹊已经把饭做好了,我喝了三碗粥才算饱,一肚子水。

    也算明白了这个家穷到什么地步。我以前再穷吧还能吃得起方便面,一块五一包,现在连方便面都吃不起,想想就心塞。

    苏娉婷给我装了个水壶让我带上。除了胖点还是能看,比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好看不少。之前脸上红红白白抹的全是胭脂水粉,一哭完脸就成了调色板。也不怪给我吓晕过去。

    我对她点点头叮嘱她没事别出门,这地方我们都不熟,万一再出点什么事我自己都顾不全。怎么说也是我媳妇,虽然稀里糊涂的,不认也得认。

    谁让她上面还有个当皇帝的哥,我敢不给好脸色吗?

    扛着锄头去地里看情况,顺便也好好想想怎么挣钱养家糊口。看见几亩荒地我想死的心都有,长这么大我从事过的行业比我年龄都多,偏偏不会种地。

    以前我特羡慕那些穿越小说里的主角,不是成了大侠就是帝王将相,最不济的也能富甲一方,红颜遍地。再看看我呢?我成了一穷二白的农民,还是待罪之身。

    我招谁惹谁了我?

    这要是个编辑写的剧本,我真想用刀砍了那作者。净不干人事儿!不带这么玩的!

    我蹲在田埂边把玩手里的打火机,正感慨人生。说时迟那时快!眼前突然蹿出一辆蓝色跑色,稳稳地撞上我旁边不远处的老槐树上,那声响,听着就心颤。车灯碎了,看的我那个心疼哟。不过跑车质量真不错,这么撞也就碎了个车灯。

    我没想到,在古代还能见到出车祸的,实在新鲜。愣了几秒,不对,他从哪出来的?一转眼的功夫就撞树上,就这么凭空出现。

    这尼玛比特效还流弊!拍科幻片呢?

    我愣神之际车上下来一年轻人,入眼的是一头耀眼夺目的金发,他用力‘碰’的一声关上车门,朝我道:“哎,哥们,这是宋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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