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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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饱喝足,顾婉就带着赵氏到偏厅说话。
饭后喝茶不好,宝笙给送上一壶鲜榨的胡萝卜汁,顾婉尝了尝,觉得味道还行,不算太甜,就让宝笙同样送一壶给自家大哥和王策喝。
“加两只橙子,让大哥他们少喝些酒,大早晨的,哪能喝得醉醺醺。”
赵氏也点头笑道:“还是小娘子心细,我们当家的,就是好杯中物,一天不喝两壶,浑身都不自在。”
两个人说笑几句,赵氏就把那三十顷地的事儿,原原本本地和顾婉说清楚,这荒地,官府也急着脱手,八百两银子,一点儿都不算多,只要钱准备好,这两日就能派人来量地,签订契约。
顾婉这才松了口气,一颗心安定下来。地到手就成,之后引水灌溉,翻地施肥,于她来说,都不是难事。
买地置业是大事,还是得男人出马,这会儿王策和顾安然商量的,想必也是这一桩,能知会顾婉一声,已是表明顾婉在这个家里的地位很高了。
接下来没什么正事,顾婉就和赵氏一起,做起绣活。
赵氏坐在椅子上,穿针引线,一抬头,看着顾婉俏生生地坐在炕上,打扮很简单,只戴了红玛瑙的耳坠儿,腕子上的手镯,也是红玛瑙的,粉色的珠花压着鬓角,越发显得她粉雕玉琢,皮肤晶莹,赵氏的男人本就受了顾家的大恩,这两兄妹又是难得清雅绝伦的人物,她看了不免心下欢喜,连女红做起来,也不觉得费眼了。
顾婉一个荷包做好,搁在一旁,赵氏看了,不觉眼前一亮,笑道:“可真精致,清江一曲抱村流,长夏江村事事幽,好句子,好绣工,也就小娘子这样的人物,有这般巧妙的心思,绣出可入画的美景,绣出这般好的字”
赵氏看着顾婉,越发欢喜,嫁给王策之后,生活美满,也喜欢王策这样的老实人,觉得她爹的眼光挺好,只有一点儿,这个村子里除了陈惠还能和她说几句话外,其他人都没读过什么书,想说话也说不到一块儿,到底有些寂寞,现下碰上顾家小娘子,总算是有了一个可以说几句贴心话的人。
顾婉也喜欢王策的憨厚,对赵氏自然亲热,两家本是同乡,如今都背井离乡来到涯州,自是互相照应,此时听赵氏夸赞,就不觉笑道:“本也不难的,要是婶婶喜欢,我这里还有不少绣样儿,婶婶拣喜欢的拿去绣吧。”
说着,顾婉就从旁边的柜子上,拿了一叠绣样儿,让赵氏看。
确实不难,应该说,会者不难,这种绣法是顾婉到了现代之后,才学会的,在那个时空的明清时代,这属于顾绣,只有精通琴棋书画的大家千金,才能绣出来,一般的绣娘,没有十几年的书香浸染,哪怕模仿,也只能形似,做不到神似。
名满天下的慧纹,就是脱胎于顾绣。
看到这么多琳琅满目的漂亮图画,赵氏大喜,忍不住拿了一副天女散花的图样,照着绣,她也心灵手巧,绣活是从小就做的,有顾婉在一旁指点配色针法,到也绣得似模似样,虽然一时间还难脱匠气,总比以前的绣活,做的精巧多了。
一大一小,两个女人一起做女红,颇为相宜,到比一个人做活计,愉快得多。
赵氏绣了几针,看到小丫头宝笙过来给她们添了果汁,忽然想起一事,低声道:“小娘子,我听刘婆子说,你和大郎去兴元的时候遇见的那个人,是个强人,咱们涯州的刺史公子,就是他所杀……”
说到此处,赵氏不觉打了个哆嗦,毕竟是寻常百姓,听见有人被杀,还是他们仰望都够不着背影的权贵公子被杀,总免不了忐忑难安:“我们那口子,刚听刘婆子一说,心里就不安宁,一连好几日都睡不安稳,后来见风平浪静,才算安生了。”
见顾婉若有所思,赵氏连忙叮嘱:“这次就算了,下一回,遇见那种强人,小娘子可千万躲开……那黑衣少年杀人的时候,刘婆子一个老乡,就在江里为客人撑船,正好看见。当时,刺史家的刘公子,就在岸边游玩,瞧见石头村的一个采桑女貌美,就上前纠缠,他带着护卫的兵士和家丁,围着那采桑女语声轻薄,甚至还想剥人家姑娘的衣裳。”
“哎,当时郊外冶游的人也不少,还有几个读书人,但没一个敢伸手管,有那看不惯的,最多也就掩面而去……就在那采桑女将将要吃亏的时候,那个黑衣少年就来了,刘婆子说,她那个老乡,一开始都没看到那少年的影子,就只瞧见碎石子破空而至,之后就是一抹冷光,从东到西,一闪而过,然后就是一声惨嚎……”
“只一眨眼的工夫,二十几个兵丁和护卫,都僵立当场,刘公子仰面而倒,采桑女踉踉跄跄地奔逃,而那造成这一切的少年,却是漫不经心地踱步到江边,取水洗了洗脸,这才飘然远去,一群兵士,立了足足半盏茶的时间,才渐渐有了动静,哭喊的哭喊,叫嚣的叫嚣,旁人却再也找不着那少年的背影了。”
赵氏颇为感叹地摇摇头:“我琢磨着,看见这一幕的船家大约脑袋都给吓迷糊了,哪有人真能从二十几个兵丁护卫保护中杀人,还一点儿伤都没有,就逃走的,不过,刘公子的死,肯定是实情,他碰上的,也一定是个强人。”
顾婉垂下眼眸,若有所思,这个黑衣少年,肯定是齐长关,在她的印象里,塞上‘飞白’,齐长关,是个名满天下的杀手,本来一直隐匿在暗中的人物,直到景天十二年,他孤身一剑,闯入塞上龙王的寿宴,把塞上龙王座下八大金刚的耳朵收入囊中,自己也重伤之余,远遁而去,自此一战成名,因为他字飞白,江湖上也就有了塞上‘飞白’的雅号。
“奇怪了……他杀刺史公子做什么,难不成还有人敢买涯州刺史家人的命?”
顾婉在二十一世纪,读了很多武侠小说,里面那些杀手游侠什么的,杀个贪官污吏,容易如切瓜,可事实上,在丰朝,庆朝,哪怕最乱的时候,江湖人也轻易不与官府打交道,江湖人行走江湖,第一课,就是要学会藏匿兵器,背着刀剑,四处行走的,那肯定是土匪……
赵氏听到顾婉的疑问,笑道:“小娘子,这些强人的想法,咱们哪里管得着,来,别想这些烦心事了,反正与我等无关,还是替我绣两针吧,这儿的颜色,是不是重了些?”
顾婉勾了勾唇,再不想这等不相干的,凑过去给赵氏讲解起配色。
是 由】.
吃饱喝足,顾婉就带着赵氏到偏厅说话。
饭后喝茶不好,宝笙给送上一壶鲜榨的胡萝卜汁,顾婉尝了尝,觉得味道还行,不算太甜,就让宝笙同样送一壶给自家大哥和王策喝。
“加两只橙子,让大哥他们少喝些酒,大早晨的,哪能喝得醉醺醺。”
赵氏也点头笑道:“还是小娘子心细,我们当家的,就是好杯中物,一天不喝两壶,浑身都不自在。”
两个人说笑几句,赵氏就把那三十顷地的事儿,原原本本地和顾婉说清楚,这荒地,官府也急着脱手,八百两银子,一点儿都不算多,只要钱准备好,这两日就能派人来量地,签订契约。
顾婉这才松了口气,一颗心安定下来。地到手就成,之后引水灌溉,翻地施肥,于她来说,都不是难事。
买地置业是大事,还是得男人出马,这会儿王策和顾安然商量的,想必也是这一桩,能知会顾婉一声,已是表明顾婉在这个家里的地位很高了。
接下来没什么正事,顾婉就和赵氏一起,做起绣活。
赵氏坐在椅子上,穿针引线,一抬头,看着顾婉俏生生地坐在炕上,打扮很简单,只戴了红玛瑙的耳坠儿,腕子上的手镯,也是红玛瑙的,粉色的珠花压着鬓角,越发显得她粉雕玉琢,皮肤晶莹,赵氏的男人本就受了顾家的大恩,这两兄妹又是难得清雅绝伦的人物,她看了不免心下欢喜,连女红做起来,也不觉得费眼了。
顾婉一个荷包做好,搁在一旁,赵氏看了,不觉眼前一亮,笑道:“可真精致,清江一曲抱村流,长夏江村事事幽,好句子,好绣工,也就小娘子这样的人物,有这般巧妙的心思,绣出可入画的美景,绣出这般好的字”
赵氏看着顾婉,越发欢喜,嫁给王策之后,生活美满,也喜欢王策这样的老实人,觉得她爹的眼光挺好,只有一点儿,这个村子里除了陈惠还能和她说几句话外,其他人都没读过什么书,想说话也说不到一块儿,到底有些寂寞,现下碰上顾家小娘子,总算是有了一个可以说几句贴心话的人。
顾婉也喜欢王策的憨厚,对赵氏自然亲热,两家本是同乡,如今都背井离乡来到涯州,自是互相照应,此时听赵氏夸赞,就不觉笑道:“本也不难的,要是婶婶喜欢,我这里还有不少绣样儿,婶婶拣喜欢的拿去绣吧。”
说着,顾婉就从旁边的柜子上,拿了一叠绣样儿,让赵氏看。
确实不难,应该说,会者不难,这种绣法是顾婉到了现代之后,才学会的,在那个时空的明清时代,这属于顾绣,只有精通琴棋书画的大家千金,才能绣出来,一般的绣娘,没有十几年的书香浸染,哪怕模仿,也只能形似,做不到神似。
名满天下的慧纹,就是脱胎于顾绣。
看到这么多琳琅满目的漂亮图画,赵氏大喜,忍不住拿了一副天女散花的图样,照着绣,她也心灵手巧,绣活是从小就做的,有顾婉在一旁指点配色针法,到也绣得似模似样,虽然一时间还难脱匠气,总比以前的绣活,做的精巧多了。
一大一小,两个女人一起做女红,颇为相宜,到比一个人做活计,愉快得多。
赵氏绣了几针,看到小丫头宝笙过来给她们添了果汁,忽然想起一事,低声道:“小娘子,我听刘婆子说,你和大郎去兴元的时候遇见的那个人,是个强人,咱们涯州的刺史公子,就是他所杀……”
说到此处,赵氏不觉打了个哆嗦,毕竟是寻常百姓,听见有人被杀,还是他们仰望都够不着背影的权贵公子被杀,总免不了忐忑难安:“我们那口子,刚听刘婆子一说,心里就不安宁,一连好几日都睡不安稳,后来见风平浪静,才算安生了。”
见顾婉若有所思,赵氏连忙叮嘱:“这次就算了,下一回,遇见那种强人,小娘子可千万躲开……那黑衣少年杀人的时候,刘婆子一个老乡,就在江里为客人撑船,正好看见。当时,刺史家的刘公子,就在岸边游玩,瞧见石头村的一个采桑女貌美,就上前纠缠,他带着护卫的兵士和家丁,围着那采桑女语声轻薄,甚至还想剥人家姑娘的衣裳。”
“哎,当时郊外冶游的人也不少,还有几个读书人,但没一个敢伸手管,有那看不惯的,最多也就掩面而去……就在那采桑女将将要吃亏的时候,那个黑衣少年就来了,刘婆子说,她那个老乡,一开始都没看到那少年的影子,就只瞧见碎石子破空而至,之后就是一抹冷光,从东到西,一闪而过,然后就是一声惨嚎……”
“只一眨眼的工夫,二十几个兵丁和护卫,都僵立当场,刘公子仰面而倒,采桑女踉踉跄跄地奔逃,而那造成这一切的少年,却是漫不经心地踱步到江边,取水洗了洗脸,这才飘然远去,一群兵士,立了足足半盏茶的时间,才渐渐有了动静,哭喊的哭喊,叫嚣的叫嚣,旁人却再也找不着那少年的背影了。”
赵氏颇为感叹地摇摇头:“我琢磨着,看见这一幕的船家大约脑袋都给吓迷糊了,哪有人真能从二十几个兵丁护卫保护中杀人,还一点儿伤都没有,就逃走的,不过,刘公子的死,肯定是实情,他碰上的,也一定是个强人。”
顾婉垂下眼眸,若有所思,这个黑衣少年,肯定是齐长关,在她的印象里,塞上‘飞白’,齐长关,是个名满天下的杀手,本来一直隐匿在暗中的人物,直到景天十二年,他孤身一剑,闯入塞上龙王的寿宴,把塞上龙王座下八大金刚的耳朵收入囊中,自己也重伤之余,远遁而去,自此一战成名,因为他字飞白,江湖上也就有了塞上‘飞白’的雅号。
“奇怪了……他杀刺史公子做什么,难不成还有人敢买涯州刺史家人的命?”
顾婉在二十一世纪,读了很多武侠小说,里面那些杀手游侠什么的,杀个贪官污吏,容易如切瓜,可事实上,在丰朝,庆朝,哪怕最乱的时候,江湖人也轻易不与官府打交道,江湖人行走江湖,第一课,就是要学会藏匿兵器,背着刀剑,四处行走的,那肯定是土匪……
赵氏听到顾婉的疑问,笑道:“小娘子,这些强人的想法,咱们哪里管得着,来,别想这些烦心事了,反正与我等无关,还是替我绣两针吧,这儿的颜色,是不是重了些?”
顾婉勾了勾唇,再不想这等不相干的,凑过去给赵氏讲解起配色。
是 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