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7.第297章 建奴斥候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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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已经收了最后一丝余光,将夜未夜,却是一天中最昏暗的时候。
一从篝火在荒村正中心的十字路口燃起,四周的残垣断壁在火光中拖曳出长长的阴影。
刚打的野味架在火上,被烤得吱吱冒油。烈酒的味道在夜里弥漫,浓烈而悠长。
一队队斥候骑兵在村道中跑来跑去,大声喧哗中,用刀尖挑着一头已经死去的兔子在空中抛来抛去,发出一阵肆无忌惮的笑声。
坐在远处的朱汀伸出舌头舔了舔干燥的嘴唇,没好气地叹息一声:这几个家伙难道就不累不渴吗?一天没喝水,还这么精神,当年我同爹爹在草原上见过的那些鞑靼蛮子也不过如此。这群家伙在宁乡军中,倒是个异类。
朱汀身上的铠甲已经卸掉,扔到一边,只穿了一件月白色的薄衫。修长纤细的身姿在摇曳的火光中美得惊人。
“朱姑娘……”一个骑兵走过来,显得很是小心,却没有其他战友那样的剽悍和桀骜。
斥候骑兵乃是宁乡军精华中的精华,骑兵在军中除了担任斥候哨探、警戒、为大军开道的任务之外,在战时还得冲锋陷阵,战后又得追击溃兵。待遇虽然同宁乡军其他士卒完全一样,但装备却是一流。而且,因为斥候骑兵的特殊性,日常孙元对他们也颇有些放纵。这也让斥候显得骄横,不过,作为这支骑兵的缔造者,朱汀在骑兵们心目的地位从某种程度而言,甚至还高过孙元。大家同她说话的时候也分外小心,生怕惹恼了这位姑奶奶。
天气实在太热,好不容易得了清凉,朱汀自然不肯坐在火堆边。她已经早早地歇在一堵断墙边上,见这个斥候过来,就挺直了身体:“水可找着了?”
那个骑兵摇了摇头:“姑娘恕罪,却是一滴也没寻着。”
“没用的东西,这里可是个大村落,有人的地方就有水井。连这么简单的事都做不好,还要你何用?”朱汀冷哼一声:“若是渴了战马,你担待得起吗?”
刚说出这句话,她的声音却沙哑下去。渴了一天,嗓子如同有火在燃烧。
她从小在京城长大,在她印象中,京畿地区本是水草肥美之地,可以说,遍地都是河流湿地。可这才十年时间,这次一回来,这里却旱得厉害。所有的河流几乎都已经干涸,走了一天,竟然没找到一处可用的饮用水源。
战马这种大牲畜因为有发达的汗腺,长途行军之后需要饮用大量的清水补充。而且,战马又很娇气,渴不得,否则,就会生病。只要一病倒,就算是彻底地废了。而训练一头合格的战马,至少需要三到五个月时间,宁乡军损失不起。
心中急噪,又渴得厉害,朱汀胸口里就有邪火腾起。
那骑兵被朱汀骂得抬不起头来,等到她发泄完毕,才讷讷道:“姑娘,也不是没有水井。不过……不过……”
“不过什么?”朱汀威严地看了他一眼。
骑兵的声音更低:“这座村子三十多户上百口人,村中有两口水井。可是,刚才我去打水的时候,发现两口水井里都有尸体。这么热的天,都泡涨了……”
朱汀沉默下去,良久才摆了摆手:“算了,看样子这里是找不到半滴水的。叫大家不要再闹,抓紧时间歇气。半个时辰之后,咱们再将警戒圈放大十里,看能不能找条有水的河流饮马。”
“是。”那骑兵退了下去,大声喊:“姑娘有命,叫大家安静些,歇半个时辰就出发。”
“得令!”三十个斥候骑兵同时轰然应到,然后矫健地从马上跳下来。
然后,就那样躺在冰凉的地上睡觉。
篝火还在燃烧,只过不了半壶茶时间,地上就响起了此起彼伏的鼾声。刚才一个多时辰的巡逻哨探,宁乡军的境界圈已经放大到约二十五里。又渴又累,大家都疲倦了。
“这群牲口,也不怕凉?”朱汀不禁摇了摇头,不过转念一想,这群人形牲口不就是自己和爹爹训练出来的吗?从滁州开始替孙元那小贼训练骑兵以来,朱家父女就是按照蒙古骑兵的标准来整训这些军士,到如今,这些家伙除了学会蒙古人在马上吃饭睡觉的习惯之外,还学会了他们的不讲究,不爱干净和蛮横无礼,这也是一件让人无奈的事情。
再说,现在就算进屋去睡觉也没有任何意义,这村子里还有一间象样的房屋吗?
先前进这座村子的时候,朱汀等人就被这里面空前的惨烈惊得愣住了。只见,所有的房屋都已经被人一把火烧得干净,到处都是横七竖八的尸体。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妇女、老人和孩子。不用问,定然是建州鞑子的手笔。
这里被建奴洗劫应该有十天了,这一点从尸体的腐烂程度可以看出来。几乎所有尸体都散发着浓重的恶臭,尸体爬满了蛆虫,成千上万的红头苍蝇密密麻麻地覆盖在上面,像是穿了一件黑色的棉袄。待到人一走过去,这才轰一声飞开。
很多妇人的尸体都被人剥光,有的人下体甚至还被建奴塞进去一根擀面杖。
因为是赤身裸体,可以很容易地看到她们的小腹高高隆起,已经变成了半透明状,里面好象装了一包液体。
朱汀小时候和父亲去过辽东,也见识过建奴的凶暴,倒不觉得什么。可宁乡军的斥候们却多是山、陕边军和流民,顿时被惊得喉住不住发呕,狠狠地灌了几口烈酒才平复下胸中翻涌而上的酸水。
建奴的凶残,叫大家恨得咬牙切齿。不过,过不了片刻,大家却很快就恢复过来。这些人大多是做个贼军的,手头也没干净多少,这些年死人见得多了,心志也变的坚定。
况且,他们又都是没心没肺之人,就围在火边大块吃肉,大口喝酒,骑马嬉戏,发泄着过剩的精力。
这个时候,朱汀突然想起孙元所说过的一句话:就是用通过大运动量的训练,让士兵每天一睁开眼就开始不停的操练,直到天黑。如此,才能储备足够的体能。
孙小贼的话还真有些道理。
“这次,我随爹爹来京城,如果不出意外,爹爹会去锦衣亲军指挥衙门任职的,以后也不会再会南方了。如此一来,我以后只怕就见不到孙小贼了!孙小贼是答应过要娶我的……可是,我已经将未来的婆婆得罪到死,这……这桩婚事……”
一想到这里,朱汀一阵气苦。
就在这个时候,趴在身边的那头良种西域马突然抬起头望着远方。
朱汀感觉身上猛地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她猛地站起身来,喝道:“都起来,建奴斥候来了!”
夕阳已经收了最后一丝余光,将夜未夜,却是一天中最昏暗的时候。
一从篝火在荒村正中心的十字路口燃起,四周的残垣断壁在火光中拖曳出长长的阴影。
刚打的野味架在火上,被烤得吱吱冒油。烈酒的味道在夜里弥漫,浓烈而悠长。
一队队斥候骑兵在村道中跑来跑去,大声喧哗中,用刀尖挑着一头已经死去的兔子在空中抛来抛去,发出一阵肆无忌惮的笑声。
坐在远处的朱汀伸出舌头舔了舔干燥的嘴唇,没好气地叹息一声:这几个家伙难道就不累不渴吗?一天没喝水,还这么精神,当年我同爹爹在草原上见过的那些鞑靼蛮子也不过如此。这群家伙在宁乡军中,倒是个异类。
朱汀身上的铠甲已经卸掉,扔到一边,只穿了一件月白色的薄衫。修长纤细的身姿在摇曳的火光中美得惊人。
“朱姑娘……”一个骑兵走过来,显得很是小心,却没有其他战友那样的剽悍和桀骜。
斥候骑兵乃是宁乡军精华中的精华,骑兵在军中除了担任斥候哨探、警戒、为大军开道的任务之外,在战时还得冲锋陷阵,战后又得追击溃兵。待遇虽然同宁乡军其他士卒完全一样,但装备却是一流。而且,因为斥候骑兵的特殊性,日常孙元对他们也颇有些放纵。这也让斥候显得骄横,不过,作为这支骑兵的缔造者,朱汀在骑兵们心目的地位从某种程度而言,甚至还高过孙元。大家同她说话的时候也分外小心,生怕惹恼了这位姑奶奶。
天气实在太热,好不容易得了清凉,朱汀自然不肯坐在火堆边。她已经早早地歇在一堵断墙边上,见这个斥候过来,就挺直了身体:“水可找着了?”
那个骑兵摇了摇头:“姑娘恕罪,却是一滴也没寻着。”
“没用的东西,这里可是个大村落,有人的地方就有水井。连这么简单的事都做不好,还要你何用?”朱汀冷哼一声:“若是渴了战马,你担待得起吗?”
刚说出这句话,她的声音却沙哑下去。渴了一天,嗓子如同有火在燃烧。
她从小在京城长大,在她印象中,京畿地区本是水草肥美之地,可以说,遍地都是河流湿地。可这才十年时间,这次一回来,这里却旱得厉害。所有的河流几乎都已经干涸,走了一天,竟然没找到一处可用的饮用水源。
战马这种大牲畜因为有发达的汗腺,长途行军之后需要饮用大量的清水补充。而且,战马又很娇气,渴不得,否则,就会生病。只要一病倒,就算是彻底地废了。而训练一头合格的战马,至少需要三到五个月时间,宁乡军损失不起。
心中急噪,又渴得厉害,朱汀胸口里就有邪火腾起。
那骑兵被朱汀骂得抬不起头来,等到她发泄完毕,才讷讷道:“姑娘,也不是没有水井。不过……不过……”
“不过什么?”朱汀威严地看了他一眼。
骑兵的声音更低:“这座村子三十多户上百口人,村中有两口水井。可是,刚才我去打水的时候,发现两口水井里都有尸体。这么热的天,都泡涨了……”
朱汀沉默下去,良久才摆了摆手:“算了,看样子这里是找不到半滴水的。叫大家不要再闹,抓紧时间歇气。半个时辰之后,咱们再将警戒圈放大十里,看能不能找条有水的河流饮马。”
“是。”那骑兵退了下去,大声喊:“姑娘有命,叫大家安静些,歇半个时辰就出发。”
“得令!”三十个斥候骑兵同时轰然应到,然后矫健地从马上跳下来。
然后,就那样躺在冰凉的地上睡觉。
篝火还在燃烧,只过不了半壶茶时间,地上就响起了此起彼伏的鼾声。刚才一个多时辰的巡逻哨探,宁乡军的境界圈已经放大到约二十五里。又渴又累,大家都疲倦了。
“这群牲口,也不怕凉?”朱汀不禁摇了摇头,不过转念一想,这群人形牲口不就是自己和爹爹训练出来的吗?从滁州开始替孙元那小贼训练骑兵以来,朱家父女就是按照蒙古骑兵的标准来整训这些军士,到如今,这些家伙除了学会蒙古人在马上吃饭睡觉的习惯之外,还学会了他们的不讲究,不爱干净和蛮横无礼,这也是一件让人无奈的事情。
再说,现在就算进屋去睡觉也没有任何意义,这村子里还有一间象样的房屋吗?
先前进这座村子的时候,朱汀等人就被这里面空前的惨烈惊得愣住了。只见,所有的房屋都已经被人一把火烧得干净,到处都是横七竖八的尸体。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妇女、老人和孩子。不用问,定然是建州鞑子的手笔。
这里被建奴洗劫应该有十天了,这一点从尸体的腐烂程度可以看出来。几乎所有尸体都散发着浓重的恶臭,尸体爬满了蛆虫,成千上万的红头苍蝇密密麻麻地覆盖在上面,像是穿了一件黑色的棉袄。待到人一走过去,这才轰一声飞开。
很多妇人的尸体都被人剥光,有的人下体甚至还被建奴塞进去一根擀面杖。
因为是赤身裸体,可以很容易地看到她们的小腹高高隆起,已经变成了半透明状,里面好象装了一包液体。
朱汀小时候和父亲去过辽东,也见识过建奴的凶暴,倒不觉得什么。可宁乡军的斥候们却多是山、陕边军和流民,顿时被惊得喉住不住发呕,狠狠地灌了几口烈酒才平复下胸中翻涌而上的酸水。
建奴的凶残,叫大家恨得咬牙切齿。不过,过不了片刻,大家却很快就恢复过来。这些人大多是做个贼军的,手头也没干净多少,这些年死人见得多了,心志也变的坚定。
况且,他们又都是没心没肺之人,就围在火边大块吃肉,大口喝酒,骑马嬉戏,发泄着过剩的精力。
这个时候,朱汀突然想起孙元所说过的一句话:就是用通过大运动量的训练,让士兵每天一睁开眼就开始不停的操练,直到天黑。如此,才能储备足够的体能。
孙小贼的话还真有些道理。
“这次,我随爹爹来京城,如果不出意外,爹爹会去锦衣亲军指挥衙门任职的,以后也不会再会南方了。如此一来,我以后只怕就见不到孙小贼了!孙小贼是答应过要娶我的……可是,我已经将未来的婆婆得罪到死,这……这桩婚事……”
一想到这里,朱汀一阵气苦。
就在这个时候,趴在身边的那头良种西域马突然抬起头望着远方。
朱汀感觉身上猛地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她猛地站起身来,喝道:“都起来,建奴斥候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