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二章 年轻给人生孩子就本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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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二章年轻给人生孩子就本分了
村里傍晚,暖风吹拂到人的身上,拱的人身体发酥。
素瑶坐在门口的小马扎上,给薛雅琴打电话,在电话里麦片甜甜的小奶音叫着妈妈,才离开了两天,素瑶就已经开始想女儿,甚至昨晚在酒店,半天偷偷的抹泪。
霍浅还取笑她,做了孩子的妈妈以后,越来越愿意哭鼻子,不过是才离开两天而已,太小题大做了。
为此素瑶还给了霍浅一个白眼,他成天在外忙,当然体会不到,她跟女儿的感情会有多深,也不知道没有她哄着麦片睡觉,麦片会不会哭闹。
依依不舍的挂断电话,素瑶抬眼看着农家小院,觉得命运还真是很神奇的事物,每天你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自己会在哪里。
就好像是霍浅,霍式的总裁现在竟然出现在了农家院里,说出来又有是会相信。
“这个是你老婆?”沉浸在和儿子相认的喜悦中,余安隔了好久才想起问霍浅身边的女人是谁。
霍浅微微点了点头,淡淡的一个“嗯”字。
霍浅的性子太清冷,总是给人一种生人勿进的感觉,余安理解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家庭缺失,对孩子的影响本来就很大,这么多年霍浅都是一个人生活,怎么会有健全的性格,想到这些,余安心里又开始和被马蜂叮了一样的痛。
“这姑娘是上海人?长的可真够俊的,就是太瘦了,看着不好生养。”余安眼睛盯着素瑶的屁股瞧了半天。
霍浅虽然还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但相比于之前,要缓和了好多,他轻笑道:“我已经有女儿了,三岁多...孩子现在在她外婆那儿。”
蹲在墙角抽烟的冯刚摇了摇头,脸上带着复杂的心思,他吧唧吧唧的闷头鼓捣了几口烟,说话的时候嘴里吐着烟气,“你是不是孩子养不起了,想要也把他带到我们这儿,让我娘帮你照看,我娃还在吃奶粉,家里容不下多三口人。”
霍浅神情疏远的看向冯刚,唏嘘穷山恶水出刁民,冯刚话里句句都透着自私,生怕是他惦记上了他的一亩三分地。
余安朝冯刚嚷道:“你也知道家里不宽裕,还不都怪你,你要是出去打工,你们一家三口还至于都要靠着娘来养吗,要是娘不承包那片果园,你们是不是要饿死,养了你那么多年了,让你吃好穿好,不是让你成天在村里和人打牌去的。一点苦也吃不了。”
冯刚认为余安在外人面前不给自己留面子,揣着不满道:“娘,那我也总比他好,一把年纪了,混成这样投靠你,你看他长的那么高的个子,不也是什么也不做,学人家瞎混。”
霍浅翻开烟盒盖,从烟盒里取出了支烟,低头用手挡着风将烟点燃,懒得跟这种人解释什么,说多无用,很好奇这家人,为什么要把他想的那么狼狈,难道就是因为他将行李都放到了车里?只穿着简单的牛仔裤T恤,胳膊上受了伤,就把他想的日子那么昏暗无光。
余安晚上准备了好多东北菜,用来招待霍浅,给她的儿子儿媳妇接风。
冯建军看灶台上有很多还没炖的排骨,二话不说直接就跑到了阿芬家,叫阿芬过来一道吃,冯建军是出了名的疼没过门的媳妇,毕竟阿芬是村子里最漂亮的姑娘,虽然腿上有点残疾,走路跛脚。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阿芬也不会从城里面回来,答应嫁给许诺给他们家彩礼和五金的冯建军。
不过大家也都知道,阿芬虽然跛了脚,但是到底是从城里回来的,听说之前还在网上小有名气,心气高的很,虽然答应了嫁给冯建军,但是旁人都看在眼里,阿芬对冯建军没有一点热情劲儿,总是冷冰冰的,冯建军牵她一下手,她都会甩开。
冯建军却还傻呵呵的认为,阿芬是黄花大闺女,被男人碰害羞。
阿芬被冯建军邀请去他家吃饭,在炕头上吃着葡萄的阿芬,捏了个大葡萄粒丢在了自己的嘴里,冷冰冰的拒绝道:“不去。”
冯建军坐在炕沿,身子往阿芬身边挪了挪,"我家里出了大事儿了,今天我家突然来个野种,我到今天才知道,我娘在和我爹结婚前,和别的男人生过一个儿子,都三十几岁了,家里又多两个吃干饭的,我都要气死了。"
阿芬听到余安被别的男人搞大过肚子,这下倒是来了兴趣,她一直就不太喜欢余安,虽说余安是她未来的婆婆,她也不是瞎子,看的出来余安不是个省油的灯,一直就不愿意让她交给冯建军,还听村子里的人说,余安在背后说她坏话,说她不是过日子,本分的人,他儿子太傻,才着了她的迷,不娶都不行。
说她不本分,难道她年轻的时候给人生过孩子就本分了?
余安拿起放在炕头上的小镜子,准备梳梳头发跟冯建军一道过去,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余安眼睛闭上了几秒,心里一阵凄凉,她当年从村子里出来,就没有打算回来过,想起当年在上海纸醉金迷的日子,再看看自己现在,窝在这么穷的村子里,每天过的暗无天日,她恨极了这条已经残废了的腿,如果不是因为这条腿的拖累,她怎么可能甘心的回到这里。
冯建军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余安嘴里叼着梳子梳头的样子,眼神火辣辣的,咽了咽口水,不安分的手不由自主的往阿芬的屁股上摸了一把。
阿芬冷着脸,瞪着冯建军道:“你能不能别碰我,洗手了没有?你看你指甲盖上那么多泥,怎么好意思碰我,你要跟我成亲可以,我说了多少遍了,把你自己也要收拾收拾,别成天弄的这副邋遢样,让人看了就反胃,还有你能不能比在镇上赶集的时候,给我买回来那些廉价香水,闻着都呛鼻子,比花露水都难闻,要真想给我买,就去城里的商场买。”
冯建军被阿芬这通数落,他非但一点也不恼,还傻呵呵的笑着,“我家阿芬不喷香水也香,浑身泛着奶香,不知道是不是奶-子太大了。”
阿芬低垂下头,看着自己胸前的波涛,脑子里又想起了她日思夜想的那个人,她还记得当年,她就是因为这样的身材,爬上了他的床,可怜了冯建军这个傻小子,还依旧认为他是什么黄花大闺女,他倒是知道冯建军还是个童子鸡,一直没碰过女人。
阿芬从冯建军看她起反应时,裤子里的那块包,就能看判断的出来,他那玩意,没多大用处。
“建军去哪了,这都快要吃饭了,怎么还没个人影。”余安将最后一盘大酱炖鱼摆在桌上,用围裙擦了擦手。
冯冰冰嘲笑道:“看到今天我们家做了那么多的菜,怎么可能让他从城里回来的媳妇不来,准保是跑到了阿芬那儿去了,要带人过来吃饭。”
正在帮忙摆碗筷的素瑶随后问了一句,“那我是不是要多备副碗筷。”
余安怎么好意思使唤素瑶,她支应着冯冰冰去厨房拿,虽然她在灶台边待了那么久,早就已经热的热汗淋漓了,可还是拿着大浦扇给素瑶扇风,凉风吹来很舒服,素瑶就感觉好像是当年外婆手里的蒲扇,风吹在她的脸上,舒服清凉。
余安想到自己的二儿媳妇,心里就发堵,她之前想过各种方法,不让冯建军跟阿芬在一块,可冯建军就是看着阿芬脸蛋好看,看不上村子里壮实的姑娘,说要是不娶阿芬回家,就要一辈子打光棍,闹腾的不得了。
余安经历过太多的人情世故,虽然回到水湾村以后,没怎么出去过,但是看人也是十有八准,她话都已经放到了那里,冯建军和阿芬,就算是结婚了也过不到一块去,谁都能看的出来,那女孩心高,打心眼里瞧不起冯建军,冯建军一直就是拿热脸贴人家冷屁股。
要不是那姑娘腿瘸了,就那俏丽的模样,早就找个有钱人嫁了,还哪里会回到村子里,嫁给个穷小子。
“宝贝,你看这两个你喜欢哪个?”身子倚靠在石磨边的霍浅,声音不大的叫着素瑶。
素瑶凑近一看,是明天在比利时有场拍卖,霍浅的手下给他发来了明天展会要拍卖的两条项链,以为这次拍卖行规定,每个人只能拍下一条项链,所以霍浅只能叫素瑶二选一。
素瑶兴致缺缺,“我一个也不要,我天天带孩子,哪有空戴那些珠宝首饰”
霍浅挑了挑眉,只好他帮素瑶做选择,霍浅有一个很多男人都没有的优点,他不喜欢送花,不喜欢送包,倒是很喜欢送钻石给自己的女儿,用他的话说,至少钻石不会在岁月侵蚀下变的发黄凋零,等到老了以后,他不在素瑶的身边时,她还可以翻出这些来看看,这话让人听了,费钱又有些伤感。
因为霍浅比素瑶年长,他似乎总是觉得,自己会是先离开的那个。
第二百五十二章年轻给人生孩子就本分了
村里傍晚,暖风吹拂到人的身上,拱的人身体发酥。
素瑶坐在门口的小马扎上,给薛雅琴打电话,在电话里麦片甜甜的小奶音叫着妈妈,才离开了两天,素瑶就已经开始想女儿,甚至昨晚在酒店,半天偷偷的抹泪。
霍浅还取笑她,做了孩子的妈妈以后,越来越愿意哭鼻子,不过是才离开两天而已,太小题大做了。
为此素瑶还给了霍浅一个白眼,他成天在外忙,当然体会不到,她跟女儿的感情会有多深,也不知道没有她哄着麦片睡觉,麦片会不会哭闹。
依依不舍的挂断电话,素瑶抬眼看着农家小院,觉得命运还真是很神奇的事物,每天你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自己会在哪里。
就好像是霍浅,霍式的总裁现在竟然出现在了农家院里,说出来又有是会相信。
“这个是你老婆?”沉浸在和儿子相认的喜悦中,余安隔了好久才想起问霍浅身边的女人是谁。
霍浅微微点了点头,淡淡的一个“嗯”字。
霍浅的性子太清冷,总是给人一种生人勿进的感觉,余安理解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家庭缺失,对孩子的影响本来就很大,这么多年霍浅都是一个人生活,怎么会有健全的性格,想到这些,余安心里又开始和被马蜂叮了一样的痛。
“这姑娘是上海人?长的可真够俊的,就是太瘦了,看着不好生养。”余安眼睛盯着素瑶的屁股瞧了半天。
霍浅虽然还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但相比于之前,要缓和了好多,他轻笑道:“我已经有女儿了,三岁多...孩子现在在她外婆那儿。”
蹲在墙角抽烟的冯刚摇了摇头,脸上带着复杂的心思,他吧唧吧唧的闷头鼓捣了几口烟,说话的时候嘴里吐着烟气,“你是不是孩子养不起了,想要也把他带到我们这儿,让我娘帮你照看,我娃还在吃奶粉,家里容不下多三口人。”
霍浅神情疏远的看向冯刚,唏嘘穷山恶水出刁民,冯刚话里句句都透着自私,生怕是他惦记上了他的一亩三分地。
余安朝冯刚嚷道:“你也知道家里不宽裕,还不都怪你,你要是出去打工,你们一家三口还至于都要靠着娘来养吗,要是娘不承包那片果园,你们是不是要饿死,养了你那么多年了,让你吃好穿好,不是让你成天在村里和人打牌去的。一点苦也吃不了。”
冯刚认为余安在外人面前不给自己留面子,揣着不满道:“娘,那我也总比他好,一把年纪了,混成这样投靠你,你看他长的那么高的个子,不也是什么也不做,学人家瞎混。”
霍浅翻开烟盒盖,从烟盒里取出了支烟,低头用手挡着风将烟点燃,懒得跟这种人解释什么,说多无用,很好奇这家人,为什么要把他想的那么狼狈,难道就是因为他将行李都放到了车里?只穿着简单的牛仔裤T恤,胳膊上受了伤,就把他想的日子那么昏暗无光。
余安晚上准备了好多东北菜,用来招待霍浅,给她的儿子儿媳妇接风。
冯建军看灶台上有很多还没炖的排骨,二话不说直接就跑到了阿芬家,叫阿芬过来一道吃,冯建军是出了名的疼没过门的媳妇,毕竟阿芬是村子里最漂亮的姑娘,虽然腿上有点残疾,走路跛脚。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阿芬也不会从城里面回来,答应嫁给许诺给他们家彩礼和五金的冯建军。
不过大家也都知道,阿芬虽然跛了脚,但是到底是从城里回来的,听说之前还在网上小有名气,心气高的很,虽然答应了嫁给冯建军,但是旁人都看在眼里,阿芬对冯建军没有一点热情劲儿,总是冷冰冰的,冯建军牵她一下手,她都会甩开。
冯建军却还傻呵呵的认为,阿芬是黄花大闺女,被男人碰害羞。
阿芬被冯建军邀请去他家吃饭,在炕头上吃着葡萄的阿芬,捏了个大葡萄粒丢在了自己的嘴里,冷冰冰的拒绝道:“不去。”
冯建军坐在炕沿,身子往阿芬身边挪了挪,"我家里出了大事儿了,今天我家突然来个野种,我到今天才知道,我娘在和我爹结婚前,和别的男人生过一个儿子,都三十几岁了,家里又多两个吃干饭的,我都要气死了。"
阿芬听到余安被别的男人搞大过肚子,这下倒是来了兴趣,她一直就不太喜欢余安,虽说余安是她未来的婆婆,她也不是瞎子,看的出来余安不是个省油的灯,一直就不愿意让她交给冯建军,还听村子里的人说,余安在背后说她坏话,说她不是过日子,本分的人,他儿子太傻,才着了她的迷,不娶都不行。
说她不本分,难道她年轻的时候给人生过孩子就本分了?
余安拿起放在炕头上的小镜子,准备梳梳头发跟冯建军一道过去,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余安眼睛闭上了几秒,心里一阵凄凉,她当年从村子里出来,就没有打算回来过,想起当年在上海纸醉金迷的日子,再看看自己现在,窝在这么穷的村子里,每天过的暗无天日,她恨极了这条已经残废了的腿,如果不是因为这条腿的拖累,她怎么可能甘心的回到这里。
冯建军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余安嘴里叼着梳子梳头的样子,眼神火辣辣的,咽了咽口水,不安分的手不由自主的往阿芬的屁股上摸了一把。
阿芬冷着脸,瞪着冯建军道:“你能不能别碰我,洗手了没有?你看你指甲盖上那么多泥,怎么好意思碰我,你要跟我成亲可以,我说了多少遍了,把你自己也要收拾收拾,别成天弄的这副邋遢样,让人看了就反胃,还有你能不能比在镇上赶集的时候,给我买回来那些廉价香水,闻着都呛鼻子,比花露水都难闻,要真想给我买,就去城里的商场买。”
冯建军被阿芬这通数落,他非但一点也不恼,还傻呵呵的笑着,“我家阿芬不喷香水也香,浑身泛着奶香,不知道是不是奶-子太大了。”
阿芬低垂下头,看着自己胸前的波涛,脑子里又想起了她日思夜想的那个人,她还记得当年,她就是因为这样的身材,爬上了他的床,可怜了冯建军这个傻小子,还依旧认为他是什么黄花大闺女,他倒是知道冯建军还是个童子鸡,一直没碰过女人。
阿芬从冯建军看她起反应时,裤子里的那块包,就能看判断的出来,他那玩意,没多大用处。
“建军去哪了,这都快要吃饭了,怎么还没个人影。”余安将最后一盘大酱炖鱼摆在桌上,用围裙擦了擦手。
冯冰冰嘲笑道:“看到今天我们家做了那么多的菜,怎么可能让他从城里回来的媳妇不来,准保是跑到了阿芬那儿去了,要带人过来吃饭。”
正在帮忙摆碗筷的素瑶随后问了一句,“那我是不是要多备副碗筷。”
余安怎么好意思使唤素瑶,她支应着冯冰冰去厨房拿,虽然她在灶台边待了那么久,早就已经热的热汗淋漓了,可还是拿着大浦扇给素瑶扇风,凉风吹来很舒服,素瑶就感觉好像是当年外婆手里的蒲扇,风吹在她的脸上,舒服清凉。
余安想到自己的二儿媳妇,心里就发堵,她之前想过各种方法,不让冯建军跟阿芬在一块,可冯建军就是看着阿芬脸蛋好看,看不上村子里壮实的姑娘,说要是不娶阿芬回家,就要一辈子打光棍,闹腾的不得了。
余安经历过太多的人情世故,虽然回到水湾村以后,没怎么出去过,但是看人也是十有八准,她话都已经放到了那里,冯建军和阿芬,就算是结婚了也过不到一块去,谁都能看的出来,那女孩心高,打心眼里瞧不起冯建军,冯建军一直就是拿热脸贴人家冷屁股。
要不是那姑娘腿瘸了,就那俏丽的模样,早就找个有钱人嫁了,还哪里会回到村子里,嫁给个穷小子。
“宝贝,你看这两个你喜欢哪个?”身子倚靠在石磨边的霍浅,声音不大的叫着素瑶。
素瑶凑近一看,是明天在比利时有场拍卖,霍浅的手下给他发来了明天展会要拍卖的两条项链,以为这次拍卖行规定,每个人只能拍下一条项链,所以霍浅只能叫素瑶二选一。
素瑶兴致缺缺,“我一个也不要,我天天带孩子,哪有空戴那些珠宝首饰”
霍浅挑了挑眉,只好他帮素瑶做选择,霍浅有一个很多男人都没有的优点,他不喜欢送花,不喜欢送包,倒是很喜欢送钻石给自己的女儿,用他的话说,至少钻石不会在岁月侵蚀下变的发黄凋零,等到老了以后,他不在素瑶的身边时,她还可以翻出这些来看看,这话让人听了,费钱又有些伤感。
因为霍浅比素瑶年长,他似乎总是觉得,自己会是先离开的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