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零一章 打官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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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伦和尼尔都是做金融的,在没有大行情时,他们并不会很忙。特别是他们现在也都忙不起来。
下午的时候,他们也不愿意在拉斯维加斯找乐子。弗伦提议去汉斯农场看看那些水井。
不过他们已经看不到那些巨大的喷泉,只能看到金属罩内流出来的淡水。
就连尼尔也不得不羡慕林克的好运去:“听说这些水井每年都能给你打来几千万的收入!”
林克笑着说:“运气来了,地壳都挡不住。我也没办法!”
因为所有的的自流井都被发电机组外的金属罩挡住,也就没什么好看的。
弗伦又提议去米德湖钓鱼。林克说:“那里也没什么鱼,而且限制很多。不如就去我的鱼塘钓。”
他的鱼塘的鱼就算是钓的是一吋长的也没关系。更何况他的鱼塘里还有不少的大鱼呢。
弗伦也觉得现在湖面上风有些大,便没反对:“那叶唇鱼确实不错。好像你的厨艺不错,钓一条今晚下厨?”
“当然没问题。”
林克让本杰明叫人帮他们找来了沙滩椅。三人坐在鱼塘边上垂钓,没多久就钓起好几条叶唇鱼。
池塘中的鱼很密集,而且从未被钓过,太容易上钩。钓了一会,他们也就没兴致了。
不过三月的阳光还是很不错的,他们也没有马上离开鱼塘边上。一边躺在沙滩椅上闲聊。
弗伦突然问:“你的官司怎么会拖到现在才开庭?”
林克明天要和他们一起去纽约。就是因为他起诉胡尔·唐纳德诽谤的案子要开庭了
“程序拖得有些久。而且被告两度提出庭审延后,法院都同意了。”林克对此也没办法。他先是在地方法院起诉,但因为涉及两个不同州的居民,所以地方法院将案子移交给了联邦法院。结果联邦法院要在纽约法院审理。
尼尔也说:“现在舆论对你有些不利!”
“我已经习惯了!”美国的舆论什么时候对他有利过?
庭前预审阶段,他就去了纽约三次。一次是庭前会议,一次是证据开示。庭前会议中,马修提出既决判决,结果被告辩护律师提出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他起诉的“不正当商业竞争”罪名。既决判决动议没通过。
胡尔·唐纳德的律师倒是在那之前找到马修和他,提出希望能和解。胡尔·唐纳德愿意承认诽谤罪名,但是不承认不正当商业竞争行为。
如果林克同意了,能得到道歉和赔偿。但他要的不是那些。他要的是让所有人都知道,他不是好惹的。
所以他起诉胡尔·唐纳德诽谤和不正当商业竞争的案子,就进入了陪审团判决程序。这个案子一开始也引起了一些人注意,但注意的人也不多。可是最近一个月,媒体对这个案子的报道明显增加了许多,而且媒体的报道大多是倾向于被告唐纳德的。
林克的西好莱坞传媒和他的社交网站当然无法和东部那些媒体相比。在舆论上他是处于下风了。
不难看出胡尔·唐纳德是打算利用媒体和社会的压力迫使做出对自己有利的判决。
林克在这方面暂时无法找到反制的办法。不过他相信自己能赢,因为他的证据很“充分”。
“听说对法院提出的赔偿主张超过一亿美元?”弗伦皱眉说。“这样的案件可能要拖很久。”
“没事,我这段时间还算有空闲!我想被告会更拖不下去。”
尼尔说:“我更担心判决会对你不利!”陪审团那玩意并不是完全公正的。
一旦进入庭审程序,法官在很大程度上只是维持庭审的程序,最后的有罪或无罪判决只能由陪审团做出。法官最多只是能就案件适用什么样的法律给陪审团提供指导。一旦陪审员做出判决,法官才能按照既定的法律结案。
而陪审员的主观性还是很强的,特别是在有社会和舆论压力的时候——当然法官也是如此。当外界压力太大时,就算是陪审团做出了有罪判决,法官也有可能用可以用的法律轻判。
林克不是第一次上法庭,所以他对此并不紧张。他笑着说:“我最多就是作为证人时说几句话。其他时间就当个稻草人而已。”
时间他还真的不是很在乎。他真的不忙。
第二天一早,林克带着两个保镖,搭乘尼尔的私人飞机飞去纽约。这次他不知道需要需要多少时间才能结束官司,等官司结束后,他再叫自己的飞机飞过去接他就可以。
马修、麦卡利和贝拉三人在两天前就来到了纽约做准备。他们最后一次审核的所有的证据,并且最后一次和证人进行沟通。
在庭审时林克的代表律师只是马修一个人。但这个案子实际上,是由他们三人都是林克的律师。
得知林克到了纽约,三个律师一起来到他的酒店房间。
明天就就是开庭日,他们需要最后一次和林克沟通好庭审策略。
林克并不打算放弃在这个案子的主张:“我知道现在的关键在于胡尔·唐纳德的不正当商业竞争罪名。我想知道这个罪名有多少把握?”
当初胡尔·唐纳德想要找他和解,提出可以接受林克其它的主张,但就是不愿承认不正当商业竞争。因为那才是最有可能毁了他事业的罪名。
马修是要出庭的,所以这个问题,只有他回答最合适:“林克,你知道庭审判决具有一定的主观性。虽然我们的证据相当充分,但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很难界定。毕竟这是民事案件。”
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不一样。民事案件没办法依托行政手段取证,所以一些想要拿到的证据他们不可能那得到。就算是拿到了,也不能作为有效证据。
美国的法律规定,非法获得的证据为无效证据。比如刑事案件中,警察如果没得到搜查令就去搜查,哪怕获得再多的证据,那些证据都是无效的。如果这些证据是关键证据,只要辩方律师证明那是非法获得的,那么被告就基本赢了。
现在他们是民事案件,但是在诉讼中,也要求原告方取证。而被告方只要证明原告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起诉的罪名就可以。
麦卡利也说:“关键是现在的舆论倾向于被告。纽约检方也在采访中声称并没有收集到充分证据足以起诉胡尔·唐纳德有不正当商业竞争嫌疑。没有对胡尔·唐纳德追究刑事责任的计划。这实际上是给了社会一种倾向性的舆论引导。”
“我们的证据还不够充分吗?”
“证据只是庭审中其中一部分。而且证据有时候并不是都能起到关键性作用的。”
林克说:“既然这样,我们就做我们能做的。”他虽然想要告死胡尔·唐纳德,但他也自知自己没办法操控一切。
贝拉说:“能准备的,我们都已经做了。比如陪审团的选择上,我们曾经否决了三名法院选定的陪审员,不过辩方律师也否定了一名。现在的陪审团有四名黑人。而我们不接受不一致的判决。这对你赢得官司应该有一定的帮助。”
这个事情林克在来之前也听说了。黑人虽然和黄种人不是同一种肤色的,但在过去几年里,美国社会越来越严重的种族对立中,黑人受到的歧视比之前还要重一些。根据他们收集到的证据,有四个黑人陪审团,对他赢得庭审确实有帮助。就算白人陪审员想要倾向胡尔·唐纳德,只要有一个黑人陪审员意见不一致,案子就不会结束。
还是那句话,他有的是时间和胡尔·唐纳德拖。现在的情势于他有利。
“最好是那样吧!”
“林克,我们根据口供笔录书上的问题做出的预判,你能记住吗?”
“绝大部分能。”
“那就好。如果辩方律师在你作证时问到不知道怎么回答的问题时,可以暂时不回答。我会想办法反对,你也可以有时间准备。如果法官支持的我的反对动议,你当然可以不用回答。”
因为有证言笔录,所以通常律师问的问题,实际上是曾经回答过的。他要记住之前的回答,不然在法院上说出的证词和笔录证词不一致就是翻供,会被认为不诚实。但是律师也可能会询问时,问一些之前没有问过的问题。那些问题有可能是无需回答的,也有可能是必须回答的。这要看己方律师的对法律的了解和反应能力。
接着,马修他们针对林克的回答,对一些辩方律师可能提问的问题做出一些预判,同时提示林克该怎么回答那些可能的问题。
这些都是庭审之前律师应该做的。为的就是尽量避免在作证时被对方律师捉住证言的漏洞。
这也是为什么富人遇到诉讼案时会聘请一个律师团。这个律师团并不都是要和他一起出庭的。而是为了在证据和庭审上做过各种判断和估计,并且对案件进行分析,谋取陪审团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判决。
可以说,林克因为让三个律师一起处理这个案件,其实已经算是很节约了。
这也是他觉得自己的证据已经很充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不能胜诉,那也是律师的问题。
三个律师到了将近凌晨才离开酒店。他们还留下了一份模拟询问时留下的笔记,希望林克能在上庭之前多记住一些,以便应对辩方律师突然提出类似的问题。
弗伦和尼尔都是做金融的,在没有大行情时,他们并不会很忙。特别是他们现在也都忙不起来。
下午的时候,他们也不愿意在拉斯维加斯找乐子。弗伦提议去汉斯农场看看那些水井。
不过他们已经看不到那些巨大的喷泉,只能看到金属罩内流出来的淡水。
就连尼尔也不得不羡慕林克的好运去:“听说这些水井每年都能给你打来几千万的收入!”
林克笑着说:“运气来了,地壳都挡不住。我也没办法!”
因为所有的的自流井都被发电机组外的金属罩挡住,也就没什么好看的。
弗伦又提议去米德湖钓鱼。林克说:“那里也没什么鱼,而且限制很多。不如就去我的鱼塘钓。”
他的鱼塘的鱼就算是钓的是一吋长的也没关系。更何况他的鱼塘里还有不少的大鱼呢。
弗伦也觉得现在湖面上风有些大,便没反对:“那叶唇鱼确实不错。好像你的厨艺不错,钓一条今晚下厨?”
“当然没问题。”
林克让本杰明叫人帮他们找来了沙滩椅。三人坐在鱼塘边上垂钓,没多久就钓起好几条叶唇鱼。
池塘中的鱼很密集,而且从未被钓过,太容易上钩。钓了一会,他们也就没兴致了。
不过三月的阳光还是很不错的,他们也没有马上离开鱼塘边上。一边躺在沙滩椅上闲聊。
弗伦突然问:“你的官司怎么会拖到现在才开庭?”
林克明天要和他们一起去纽约。就是因为他起诉胡尔·唐纳德诽谤的案子要开庭了
“程序拖得有些久。而且被告两度提出庭审延后,法院都同意了。”林克对此也没办法。他先是在地方法院起诉,但因为涉及两个不同州的居民,所以地方法院将案子移交给了联邦法院。结果联邦法院要在纽约法院审理。
尼尔也说:“现在舆论对你有些不利!”
“我已经习惯了!”美国的舆论什么时候对他有利过?
庭前预审阶段,他就去了纽约三次。一次是庭前会议,一次是证据开示。庭前会议中,马修提出既决判决,结果被告辩护律师提出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他起诉的“不正当商业竞争”罪名。既决判决动议没通过。
胡尔·唐纳德的律师倒是在那之前找到马修和他,提出希望能和解。胡尔·唐纳德愿意承认诽谤罪名,但是不承认不正当商业竞争行为。
如果林克同意了,能得到道歉和赔偿。但他要的不是那些。他要的是让所有人都知道,他不是好惹的。
所以他起诉胡尔·唐纳德诽谤和不正当商业竞争的案子,就进入了陪审团判决程序。这个案子一开始也引起了一些人注意,但注意的人也不多。可是最近一个月,媒体对这个案子的报道明显增加了许多,而且媒体的报道大多是倾向于被告唐纳德的。
林克的西好莱坞传媒和他的社交网站当然无法和东部那些媒体相比。在舆论上他是处于下风了。
不难看出胡尔·唐纳德是打算利用媒体和社会的压力迫使做出对自己有利的判决。
林克在这方面暂时无法找到反制的办法。不过他相信自己能赢,因为他的证据很“充分”。
“听说对法院提出的赔偿主张超过一亿美元?”弗伦皱眉说。“这样的案件可能要拖很久。”
“没事,我这段时间还算有空闲!我想被告会更拖不下去。”
尼尔说:“我更担心判决会对你不利!”陪审团那玩意并不是完全公正的。
一旦进入庭审程序,法官在很大程度上只是维持庭审的程序,最后的有罪或无罪判决只能由陪审团做出。法官最多只是能就案件适用什么样的法律给陪审团提供指导。一旦陪审员做出判决,法官才能按照既定的法律结案。
而陪审员的主观性还是很强的,特别是在有社会和舆论压力的时候——当然法官也是如此。当外界压力太大时,就算是陪审团做出了有罪判决,法官也有可能用可以用的法律轻判。
林克不是第一次上法庭,所以他对此并不紧张。他笑着说:“我最多就是作为证人时说几句话。其他时间就当个稻草人而已。”
时间他还真的不是很在乎。他真的不忙。
第二天一早,林克带着两个保镖,搭乘尼尔的私人飞机飞去纽约。这次他不知道需要需要多少时间才能结束官司,等官司结束后,他再叫自己的飞机飞过去接他就可以。
马修、麦卡利和贝拉三人在两天前就来到了纽约做准备。他们最后一次审核的所有的证据,并且最后一次和证人进行沟通。
在庭审时林克的代表律师只是马修一个人。但这个案子实际上,是由他们三人都是林克的律师。
得知林克到了纽约,三个律师一起来到他的酒店房间。
明天就就是开庭日,他们需要最后一次和林克沟通好庭审策略。
林克并不打算放弃在这个案子的主张:“我知道现在的关键在于胡尔·唐纳德的不正当商业竞争罪名。我想知道这个罪名有多少把握?”
当初胡尔·唐纳德想要找他和解,提出可以接受林克其它的主张,但就是不愿承认不正当商业竞争。因为那才是最有可能毁了他事业的罪名。
马修是要出庭的,所以这个问题,只有他回答最合适:“林克,你知道庭审判决具有一定的主观性。虽然我们的证据相当充分,但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很难界定。毕竟这是民事案件。”
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不一样。民事案件没办法依托行政手段取证,所以一些想要拿到的证据他们不可能那得到。就算是拿到了,也不能作为有效证据。
美国的法律规定,非法获得的证据为无效证据。比如刑事案件中,警察如果没得到搜查令就去搜查,哪怕获得再多的证据,那些证据都是无效的。如果这些证据是关键证据,只要辩方律师证明那是非法获得的,那么被告就基本赢了。
现在他们是民事案件,但是在诉讼中,也要求原告方取证。而被告方只要证明原告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起诉的罪名就可以。
麦卡利也说:“关键是现在的舆论倾向于被告。纽约检方也在采访中声称并没有收集到充分证据足以起诉胡尔·唐纳德有不正当商业竞争嫌疑。没有对胡尔·唐纳德追究刑事责任的计划。这实际上是给了社会一种倾向性的舆论引导。”
“我们的证据还不够充分吗?”
“证据只是庭审中其中一部分。而且证据有时候并不是都能起到关键性作用的。”
林克说:“既然这样,我们就做我们能做的。”他虽然想要告死胡尔·唐纳德,但他也自知自己没办法操控一切。
贝拉说:“能准备的,我们都已经做了。比如陪审团的选择上,我们曾经否决了三名法院选定的陪审员,不过辩方律师也否定了一名。现在的陪审团有四名黑人。而我们不接受不一致的判决。这对你赢得官司应该有一定的帮助。”
这个事情林克在来之前也听说了。黑人虽然和黄种人不是同一种肤色的,但在过去几年里,美国社会越来越严重的种族对立中,黑人受到的歧视比之前还要重一些。根据他们收集到的证据,有四个黑人陪审团,对他赢得庭审确实有帮助。就算白人陪审员想要倾向胡尔·唐纳德,只要有一个黑人陪审员意见不一致,案子就不会结束。
还是那句话,他有的是时间和胡尔·唐纳德拖。现在的情势于他有利。
“最好是那样吧!”
“林克,我们根据口供笔录书上的问题做出的预判,你能记住吗?”
“绝大部分能。”
“那就好。如果辩方律师在你作证时问到不知道怎么回答的问题时,可以暂时不回答。我会想办法反对,你也可以有时间准备。如果法官支持的我的反对动议,你当然可以不用回答。”
因为有证言笔录,所以通常律师问的问题,实际上是曾经回答过的。他要记住之前的回答,不然在法院上说出的证词和笔录证词不一致就是翻供,会被认为不诚实。但是律师也可能会询问时,问一些之前没有问过的问题。那些问题有可能是无需回答的,也有可能是必须回答的。这要看己方律师的对法律的了解和反应能力。
接着,马修他们针对林克的回答,对一些辩方律师可能提问的问题做出一些预判,同时提示林克该怎么回答那些可能的问题。
这些都是庭审之前律师应该做的。为的就是尽量避免在作证时被对方律师捉住证言的漏洞。
这也是为什么富人遇到诉讼案时会聘请一个律师团。这个律师团并不都是要和他一起出庭的。而是为了在证据和庭审上做过各种判断和估计,并且对案件进行分析,谋取陪审团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判决。
可以说,林克因为让三个律师一起处理这个案件,其实已经算是很节约了。
这也是他觉得自己的证据已经很充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不能胜诉,那也是律师的问题。
三个律师到了将近凌晨才离开酒店。他们还留下了一份模拟询问时留下的笔记,希望林克能在上庭之前多记住一些,以便应对辩方律师突然提出类似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