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他的妻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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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了田书芳,我一个人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不想回家面对杨女士的数落,更不知道自己该去什么地方。
我果真像丁锐说得那么不堪吗?这几年来,原来他一直像对待宠物那样养着我,敢情在他看来,我就是个骗吃骗喝骗感情的附属品,难怪他把财产都据为己有而毫无羞愧之色呢。
仔细想想,他说得也不无道理,离开了他,准确地说,是离开了男人的供养,我连自己都养活不了,眼前的事实也恰恰说明了这一切。
田书芳和雅晴的话如出一辙,以前我曾经认为这样的言论幼稚可笑,可今天想来,却越来越觉得是真理。
这段时间真的好累,不断地被拒绝,不断地受挫,我二十七年的人生里,全部的挫败都集中在了这里。
我好想放纵一回,可是我很快就发现,就连这样的资本,我都没有。
夜色降临,街道闪烁,不知不觉中,我又鬼使神差地来到了魅影酒吧的门口。
这次与前两次都不同,或许是我的身份变了,或许是心境变了,看着门前那彩色跳动的光影,我竟有些恍若隔世的感觉。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这里,大概我是真的没有其他地方可去,但今天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再进去了。
我悄悄地躲在墙角,不让任何人发现我的身形,眼睛却注视着所有进进出出的人。
我问自己:我在等阮慕笙吗?可是等他做什么呢?两个人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早已没有。
腿站酸了,我从包里将没投递的简历拿出来,放在隐蔽的台阶处,坐了下来。
片刻,我看到了那辆熟悉的黑色奔驰车稳稳地在门前停下,心不听使唤地狂跳不已。
心在动,身体却没有动。
此刻,一种强烈的自卑忽然席卷我的全意识。
我再也不是那个可以自信满满地买下他一夜的少妇了,我离了婚,灰头土脸,身无分文,落魄之极,这副模样出现在他面前,无疑是来讨饭的。
就算真的有那么一天,我宁可饿死,也不会向他伸手的,在他面前出糗,还不如直接让我死掉。
虽然我在他心目中的形象并不完美,也可以说是狼狈不堪,但我相信,或许还是存在那么一点点的美好,就为了那一点点,我绝对不会去破坏了。
当我看到他从车里走下来时,我发现自己是那样的想他,于是我抓住这稍纵即逝的机会,能多看一眼是一眼,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不漏掉一分一秒。
谁让以前他这么看我来着?现在就算他还给我吧,反正他又不知道。
我这样安慰着自己,为自己找着可笑的借口,却发现他转身打开了后排的车门,一个风姿绰约的女人慢慢走下来,手里还牵着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
我突然觉得眼睛一辣,好像有什么异物撞击在了我的眼球上,而实际上,却是我的臆想。
小女孩把稚嫩的小手递了上去,他立即将小手握住,脸上是满满的宠溺和大大的笑容。
是啊,谁不喜欢自己的女儿呢?阮慕笙也不会例外,那么冷漠的冰山脸,到了自己女儿跟前,同其他所有父亲一样,笑得像一朵灿烂无比的花。
他们走到酒吧的正门时,距我其实只有不到两米的距离,只不过我躲在一株高大的植物后面,不会被人看见。
透过叶片的缝隙,我看见阮慕笙俯下身,柔声对那小女孩说:“让妈妈先走。”然后他亲自为小女孩的妈妈打开门。
多么恩爱温馨的画面,多么令人艳羡的家庭!
直到他们的身影消失在门口,我才意识到,我真的看到了阮慕笙,非但如此,还看到了他的妻子和女儿。
我从来没问过阮慕笙的个人情况,只知道他长我四年,今年三十一岁。
从他的某种沉稳的气质上来看,我猜他是结了婚的。果不其然,我的预感是准确的,只是从小女孩的年龄来看,还属于典型的早婚早育。
那个女人不但美丽成熟,而且高贵优雅,用丁锐的话来说,她才是那种真正的大家闺秀,举手投足之间都仪态万千。
我突然触摸到了一种耻辱,那就是自己还存在于这里。亏得自己一直对那晚的感觉念念不忘,其实那都是对他妻子的冒犯。
我也不过是阮慕笙随意翻过的一张牌,翻过了就成了昨日黄花。作为宏笙集团的总裁,恐怕他自己都不记得身后的黄花究竟有多少了。
而我,却一厢情愿地认为自己有多么的与众不同,还特地跑来看人家,这不是纯属自作多情吗?
起身时发现眼前一片模糊,用手一抹,竟全是眼泪。
我逃命似的离开了魅影酒吧,一口气跑出很远,直到我回头张望时,再也看不到门前那刺眼的霓虹。
我疯了一样对着夜空大笑,萧小爱,你凭什么难过?你连吃醋的资格都没有。
你照照镜子,自己都成灰溜溜的丑小鸭、黄脸婆了,惨得不能再惨,这个样子连自己都烦,谁还懒得看一眼?
我坐上最后一班开往静月湾的公交车,那是阮慕笙曾经带我走过的那片海滩。
夜晚的海滩上空无一人,我却毫无畏惧,一个人颓废到一定程度,便不再害怕,哪怕是死都不算什么,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茫茫的海面黑压压一片,偶尔翻上来的浪花龇着雪白的牙,像魔鬼狰狞的笑,我却视而不见。
海风吹过来,很凉,我却一点都感觉不到冷,坚硬的礁石上,我独自坐在黑暗里,任凭海浪在我身旁呼啸而来,再呼啸而去。
明海,这个生我养我的城市,平时我只看到了它的美,它的明媚,却从不曾知道,它还有这样冷酷、残忍的一面。
我不曾想过,有一个夜晚,我竟然一个人被丢弃在这片寂静的海域里,无论生死,无论悲欢,无人问津,自生自灭。
我不禁想起了最最疼爱我的爸爸,小时候,我也曾像阮慕笙的女儿那样,享尽父爱。
因为杨女士对我近乎变态的苛刻,爸爸对我的偏爱要多一些,为了确保家庭和睦,爸爸会悄悄给我买些好吃的零食,并且让我一并吃光再回去。
那时,我觉得这个世界有爸爸就足够了,然而老天只给了我们二十年的父女缘分,便让我们天人永隔。
我好想他啊,真的好想,好想一直拥有他的宠爱,一直。
告别了田书芳,我一个人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不想回家面对杨女士的数落,更不知道自己该去什么地方。
我果真像丁锐说得那么不堪吗?这几年来,原来他一直像对待宠物那样养着我,敢情在他看来,我就是个骗吃骗喝骗感情的附属品,难怪他把财产都据为己有而毫无羞愧之色呢。
仔细想想,他说得也不无道理,离开了他,准确地说,是离开了男人的供养,我连自己都养活不了,眼前的事实也恰恰说明了这一切。
田书芳和雅晴的话如出一辙,以前我曾经认为这样的言论幼稚可笑,可今天想来,却越来越觉得是真理。
这段时间真的好累,不断地被拒绝,不断地受挫,我二十七年的人生里,全部的挫败都集中在了这里。
我好想放纵一回,可是我很快就发现,就连这样的资本,我都没有。
夜色降临,街道闪烁,不知不觉中,我又鬼使神差地来到了魅影酒吧的门口。
这次与前两次都不同,或许是我的身份变了,或许是心境变了,看着门前那彩色跳动的光影,我竟有些恍若隔世的感觉。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这里,大概我是真的没有其他地方可去,但今天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再进去了。
我悄悄地躲在墙角,不让任何人发现我的身形,眼睛却注视着所有进进出出的人。
我问自己:我在等阮慕笙吗?可是等他做什么呢?两个人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早已没有。
腿站酸了,我从包里将没投递的简历拿出来,放在隐蔽的台阶处,坐了下来。
片刻,我看到了那辆熟悉的黑色奔驰车稳稳地在门前停下,心不听使唤地狂跳不已。
心在动,身体却没有动。
此刻,一种强烈的自卑忽然席卷我的全意识。
我再也不是那个可以自信满满地买下他一夜的少妇了,我离了婚,灰头土脸,身无分文,落魄之极,这副模样出现在他面前,无疑是来讨饭的。
就算真的有那么一天,我宁可饿死,也不会向他伸手的,在他面前出糗,还不如直接让我死掉。
虽然我在他心目中的形象并不完美,也可以说是狼狈不堪,但我相信,或许还是存在那么一点点的美好,就为了那一点点,我绝对不会去破坏了。
当我看到他从车里走下来时,我发现自己是那样的想他,于是我抓住这稍纵即逝的机会,能多看一眼是一眼,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不漏掉一分一秒。
谁让以前他这么看我来着?现在就算他还给我吧,反正他又不知道。
我这样安慰着自己,为自己找着可笑的借口,却发现他转身打开了后排的车门,一个风姿绰约的女人慢慢走下来,手里还牵着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
我突然觉得眼睛一辣,好像有什么异物撞击在了我的眼球上,而实际上,却是我的臆想。
小女孩把稚嫩的小手递了上去,他立即将小手握住,脸上是满满的宠溺和大大的笑容。
是啊,谁不喜欢自己的女儿呢?阮慕笙也不会例外,那么冷漠的冰山脸,到了自己女儿跟前,同其他所有父亲一样,笑得像一朵灿烂无比的花。
他们走到酒吧的正门时,距我其实只有不到两米的距离,只不过我躲在一株高大的植物后面,不会被人看见。
透过叶片的缝隙,我看见阮慕笙俯下身,柔声对那小女孩说:“让妈妈先走。”然后他亲自为小女孩的妈妈打开门。
多么恩爱温馨的画面,多么令人艳羡的家庭!
直到他们的身影消失在门口,我才意识到,我真的看到了阮慕笙,非但如此,还看到了他的妻子和女儿。
我从来没问过阮慕笙的个人情况,只知道他长我四年,今年三十一岁。
从他的某种沉稳的气质上来看,我猜他是结了婚的。果不其然,我的预感是准确的,只是从小女孩的年龄来看,还属于典型的早婚早育。
那个女人不但美丽成熟,而且高贵优雅,用丁锐的话来说,她才是那种真正的大家闺秀,举手投足之间都仪态万千。
我突然触摸到了一种耻辱,那就是自己还存在于这里。亏得自己一直对那晚的感觉念念不忘,其实那都是对他妻子的冒犯。
我也不过是阮慕笙随意翻过的一张牌,翻过了就成了昨日黄花。作为宏笙集团的总裁,恐怕他自己都不记得身后的黄花究竟有多少了。
而我,却一厢情愿地认为自己有多么的与众不同,还特地跑来看人家,这不是纯属自作多情吗?
起身时发现眼前一片模糊,用手一抹,竟全是眼泪。
我逃命似的离开了魅影酒吧,一口气跑出很远,直到我回头张望时,再也看不到门前那刺眼的霓虹。
我疯了一样对着夜空大笑,萧小爱,你凭什么难过?你连吃醋的资格都没有。
你照照镜子,自己都成灰溜溜的丑小鸭、黄脸婆了,惨得不能再惨,这个样子连自己都烦,谁还懒得看一眼?
我坐上最后一班开往静月湾的公交车,那是阮慕笙曾经带我走过的那片海滩。
夜晚的海滩上空无一人,我却毫无畏惧,一个人颓废到一定程度,便不再害怕,哪怕是死都不算什么,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茫茫的海面黑压压一片,偶尔翻上来的浪花龇着雪白的牙,像魔鬼狰狞的笑,我却视而不见。
海风吹过来,很凉,我却一点都感觉不到冷,坚硬的礁石上,我独自坐在黑暗里,任凭海浪在我身旁呼啸而来,再呼啸而去。
明海,这个生我养我的城市,平时我只看到了它的美,它的明媚,却从不曾知道,它还有这样冷酷、残忍的一面。
我不曾想过,有一个夜晚,我竟然一个人被丢弃在这片寂静的海域里,无论生死,无论悲欢,无人问津,自生自灭。
我不禁想起了最最疼爱我的爸爸,小时候,我也曾像阮慕笙的女儿那样,享尽父爱。
因为杨女士对我近乎变态的苛刻,爸爸对我的偏爱要多一些,为了确保家庭和睦,爸爸会悄悄给我买些好吃的零食,并且让我一并吃光再回去。
那时,我觉得这个世界有爸爸就足够了,然而老天只给了我们二十年的父女缘分,便让我们天人永隔。
我好想他啊,真的好想,好想一直拥有他的宠爱,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