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美杜莎之死(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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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会在这里?”南慕看着秦靳北,目光有几分迟滞,在整形医院遇见这个男人,的确出乎她的意料。
“把手机还给我,我有事要找我师父。”
她说着,伸手要去够男人手里的电话,谁知道秦靳北居然顺势抬起了手。
这个男人有一米八七的身高,体型上悬殊的差距,让她毫无疑问处于劣势。
之前网上曾经有段时间最萌身高差风靡,沈算说,她和陆祈就算是最萌身高差,可是王旋熠却毫不客气地拆台加鄙视,说她就算跳起来,顶多能打到陆祈膝盖,萌个鬼。
而眼前的这个男人,比陆祈还要高两公分。
“秦靳北,你是不是有毛病,我说了,把手机还给我。”
南慕的手仍然悬在半空中,脸上已经有几分不耐烦。
男人看着南慕,墨色的眸底染上几分冷戾,斯文俊美的脸上,没了平日里的笑容,这一刻的他,像是撕下了所有的伪装,“如果你希望看到今天的事情再次发生,就打电话给老四。”
秦靳北说完,把手机塞回给南慕。
他冷彻入骨的手指划过她柔软的手心,激起一阵战栗。
“你什么意思?”南慕眉心皱起,凝视着眼前的男人,极力忽略掉刚才心底的异样。
秦靳北修长有力的手指还扣着她的手腕,他的声音和他温凉如玉的手一般,冷得几乎没有温度,“你的方向错了。”
“所有的疑点都指向冯世川,现在也有证据指向他,他的嫌疑重大。”南慕显然对于秦靳北的话,并不赞同。
她知道秦靳北曾经的传奇,却也不会盲从。
眼前的男人忽然陷入沉默,侧脸的线条紧绷着,很久之后,他低哑的声音才响了起来,“陈媛死了?遇害地点在哪里?”
“陈媛自己的公寓,怎么了?”
“为什么凶手在公寓杀害陈媛,却在酒店杀害童笙?”虽然是问句,秦靳北却没有等南慕的回答,而是继续说道,“如果凶手是冯世川,为什么选择在酒店杀害童笙,因为要避开监控?入室杀人不是更好的选择?”
“冯世川既然精心谋划要杀害童笙,却又约她去和两个人经济实力都不相符的快捷酒店,不担心童笙起疑心?”
秦靳北的话,像是一记重锤,敲在她的脑袋上。
这一点,的确是她一直没有想通的疑点,可是也不能仅凭这一点,就排除冯世川的嫌疑。
“童笙遇害当天,凶手选择用行李箱携带浸制标本?”
“是,”南慕点了点头,快捷酒店附近的监控当天拍下了凶手扔掉童笙手机的画面,虽然没有拍到凶手的脸,但是画面的下方,的确能看见凶手手里提着行李箱,“是一个大尺寸的四轮行李箱。”
“在火车站附近,双肩包、拎包、行李箱都是很好的掩护,但是大尺寸的行李箱,有利也有弊。”
行李箱的确是最好的掩护,但是大尺寸的行李箱,本身就有一定的重量,便携性稍差;不过好处就在于,行李箱不需要长时间负重。
脑子里有一个念头忽然间晃过,南慕几乎是下意识脱口而出,“凶手之所以选择一个这样的行李箱,说明凶手有可能没有能力长时间负重。”
“所以,凶手可能是并不健壮的男性,或者是……女性。”
最后两个字说出口,南慕自己也有些发怔。
的确,童笙和陈媛都是身材瘦弱的女性,要制服她们,其实并不需要像冯世川这样身材健壮的男性。
而且男性凶手通常更倾向于用暴力手段折磨受害人,女性则不会。
童笙和陈媛都是死后才被割开头皮,并且陈媛下.体被捅刺的行为,只出现了一次;如果真的是性行为的代替,通常应该是反复捅刺。
可是,如果凶手是女性,那之前她所有关于冯世川是凶手的推论,都要被推翻了。
“最后一点,凶手在死者死后,花了大量时间布置现场,把死者装扮成美杜莎的样子。关于美杜莎的传说中,有一个版本是海神波塞冬被美杜莎的美貌吸引,强.暴了美杜莎,激起了雅典娜的愤怒,她不能惩罚波塞冬,于是把美杜莎变成了蛇发女妖。”
“凶手在死者死后的行为,是一种仪式化行为,仪式化行为通常和人幼年的经历有关,有一定象征意义,在凶手看来,她的行为,是对不忠女性的惩罚和处决。”
南慕回想起早上看见的那一幕,心中也已经了然,“凶手曾经用刀捅刺陈媛的下.体,一次。这个行为和性无关,凶手是在惩罚陈媛。”
下.体被捅刺的伤口,在童笙身上没有出现,只出现在了陈媛身上。
这样看来,陈媛很可能因为婚外情怀过孕。
不对,确切地说,陈媛因为婚外恋堕过胎,而且是一次。
南慕眉心微蹙,若有所思,“从童笙遇害,到陈媛死亡,凶手的冷静期很短。”
当务之急,一定要尽快找到凶手。
秦靳北的视线从南慕白皙的侧脸移开,继续说道,“凶手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在惩罚对感情和家庭不忠的女性,她坚信自己杀掉的人,是对社会有害的、不应该存在的人,她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不对的,却又深信自己在为社会做贡献,通常这样的人,发展到最后会很孤僻,目前她还能和他人维持一定的社交关系,但是也会在日常生活中体现出一些特征,例如敏感多疑、情绪不稳定、工作能力下降、和亲人朋友疏远等等。”
*
等南慕理清思绪时,眼前的男人,早已离开了。
空气中,似乎还残留着他身上清冽的气息,混杂着烟草味和酒味。
秦靳北不会这么一大早就抽烟喝酒,那个男人大概昨天,喝了很多的酒。
恍惚间南慕想起,明明昨天,他还一副对她避之不及的样子,可是今天,他居然会帮她分析案情,所以,究竟是他想明白了,终于放下了,还是……因为别的什么?
“你怎么会在这里?”南慕看着秦靳北,目光有几分迟滞,在整形医院遇见这个男人,的确出乎她的意料。
“把手机还给我,我有事要找我师父。”
她说着,伸手要去够男人手里的电话,谁知道秦靳北居然顺势抬起了手。
这个男人有一米八七的身高,体型上悬殊的差距,让她毫无疑问处于劣势。
之前网上曾经有段时间最萌身高差风靡,沈算说,她和陆祈就算是最萌身高差,可是王旋熠却毫不客气地拆台加鄙视,说她就算跳起来,顶多能打到陆祈膝盖,萌个鬼。
而眼前的这个男人,比陆祈还要高两公分。
“秦靳北,你是不是有毛病,我说了,把手机还给我。”
南慕的手仍然悬在半空中,脸上已经有几分不耐烦。
男人看着南慕,墨色的眸底染上几分冷戾,斯文俊美的脸上,没了平日里的笑容,这一刻的他,像是撕下了所有的伪装,“如果你希望看到今天的事情再次发生,就打电话给老四。”
秦靳北说完,把手机塞回给南慕。
他冷彻入骨的手指划过她柔软的手心,激起一阵战栗。
“你什么意思?”南慕眉心皱起,凝视着眼前的男人,极力忽略掉刚才心底的异样。
秦靳北修长有力的手指还扣着她的手腕,他的声音和他温凉如玉的手一般,冷得几乎没有温度,“你的方向错了。”
“所有的疑点都指向冯世川,现在也有证据指向他,他的嫌疑重大。”南慕显然对于秦靳北的话,并不赞同。
她知道秦靳北曾经的传奇,却也不会盲从。
眼前的男人忽然陷入沉默,侧脸的线条紧绷着,很久之后,他低哑的声音才响了起来,“陈媛死了?遇害地点在哪里?”
“陈媛自己的公寓,怎么了?”
“为什么凶手在公寓杀害陈媛,却在酒店杀害童笙?”虽然是问句,秦靳北却没有等南慕的回答,而是继续说道,“如果凶手是冯世川,为什么选择在酒店杀害童笙,因为要避开监控?入室杀人不是更好的选择?”
“冯世川既然精心谋划要杀害童笙,却又约她去和两个人经济实力都不相符的快捷酒店,不担心童笙起疑心?”
秦靳北的话,像是一记重锤,敲在她的脑袋上。
这一点,的确是她一直没有想通的疑点,可是也不能仅凭这一点,就排除冯世川的嫌疑。
“童笙遇害当天,凶手选择用行李箱携带浸制标本?”
“是,”南慕点了点头,快捷酒店附近的监控当天拍下了凶手扔掉童笙手机的画面,虽然没有拍到凶手的脸,但是画面的下方,的确能看见凶手手里提着行李箱,“是一个大尺寸的四轮行李箱。”
“在火车站附近,双肩包、拎包、行李箱都是很好的掩护,但是大尺寸的行李箱,有利也有弊。”
行李箱的确是最好的掩护,但是大尺寸的行李箱,本身就有一定的重量,便携性稍差;不过好处就在于,行李箱不需要长时间负重。
脑子里有一个念头忽然间晃过,南慕几乎是下意识脱口而出,“凶手之所以选择一个这样的行李箱,说明凶手有可能没有能力长时间负重。”
“所以,凶手可能是并不健壮的男性,或者是……女性。”
最后两个字说出口,南慕自己也有些发怔。
的确,童笙和陈媛都是身材瘦弱的女性,要制服她们,其实并不需要像冯世川这样身材健壮的男性。
而且男性凶手通常更倾向于用暴力手段折磨受害人,女性则不会。
童笙和陈媛都是死后才被割开头皮,并且陈媛下.体被捅刺的行为,只出现了一次;如果真的是性行为的代替,通常应该是反复捅刺。
可是,如果凶手是女性,那之前她所有关于冯世川是凶手的推论,都要被推翻了。
“最后一点,凶手在死者死后,花了大量时间布置现场,把死者装扮成美杜莎的样子。关于美杜莎的传说中,有一个版本是海神波塞冬被美杜莎的美貌吸引,强.暴了美杜莎,激起了雅典娜的愤怒,她不能惩罚波塞冬,于是把美杜莎变成了蛇发女妖。”
“凶手在死者死后的行为,是一种仪式化行为,仪式化行为通常和人幼年的经历有关,有一定象征意义,在凶手看来,她的行为,是对不忠女性的惩罚和处决。”
南慕回想起早上看见的那一幕,心中也已经了然,“凶手曾经用刀捅刺陈媛的下.体,一次。这个行为和性无关,凶手是在惩罚陈媛。”
下.体被捅刺的伤口,在童笙身上没有出现,只出现在了陈媛身上。
这样看来,陈媛很可能因为婚外情怀过孕。
不对,确切地说,陈媛因为婚外恋堕过胎,而且是一次。
南慕眉心微蹙,若有所思,“从童笙遇害,到陈媛死亡,凶手的冷静期很短。”
当务之急,一定要尽快找到凶手。
秦靳北的视线从南慕白皙的侧脸移开,继续说道,“凶手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在惩罚对感情和家庭不忠的女性,她坚信自己杀掉的人,是对社会有害的、不应该存在的人,她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不对的,却又深信自己在为社会做贡献,通常这样的人,发展到最后会很孤僻,目前她还能和他人维持一定的社交关系,但是也会在日常生活中体现出一些特征,例如敏感多疑、情绪不稳定、工作能力下降、和亲人朋友疏远等等。”
*
等南慕理清思绪时,眼前的男人,早已离开了。
空气中,似乎还残留着他身上清冽的气息,混杂着烟草味和酒味。
秦靳北不会这么一大早就抽烟喝酒,那个男人大概昨天,喝了很多的酒。
恍惚间南慕想起,明明昨天,他还一副对她避之不及的样子,可是今天,他居然会帮她分析案情,所以,究竟是他想明白了,终于放下了,还是……因为别的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