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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玩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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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子枫自比朝堂老臣,看谁都是奸的,唯独自己一人最忠。当然,他给雷督理管了几年的私人财政,也揩了约有七八十万的油,从一介书生变成一尊财主,但雷督理因为这一点给他脸子看,他是不服气的——换了旁人,也许一百七八十万的财都发了,他已经算是很对得起雷督理了。

    他做书生时,是个穷书生,如今有了七八十万的身家,把寡母和妹妹养得体体面面,本是心满意足的,可自从他听闻雷督理以叶春好的名字买了一座金矿之后,真如被个晴天霹雳劈了一般,心中醋海翻腾,几乎呕出酸水。思来想去的,他实在是看不出叶春好哪里胜过自己,除了她是个大姑娘,而雷督理是个男子,天然的偏爱大姑娘。

    林子枫没法子改变性别去和叶春好公平一战,只得忍气吞声。傍晚时分,他离开雷府回了家,进门时瞧见妹妹站在厢房窗前,正仰着脸看树上的大喜鹊。林子枫是典型的书生相,他妹妹林胜男也是斯文娟秀,是学校里有名的林黛玉。忽见哥哥回来了,林胜男向他一笑:“哥,你今天回来得早,是不是晚上就不出去应酬了?”

    林子枫把她看了又看,忽然感觉她实在是太小了,小得不知男人为何物,根本不能嫁人。自己想着把她介绍给雷督理,真是异想天开。

    “不出去了,妈呢?”他问。

    林胜男抬手一指正房:“屋里呢,弄了一对鞋面,绣啊绣的,我不让她绣,她偏不听。你说说她去,现在鞋庄里有的是绣花鞋子卖,哪里还用她这么点灯熬油的费劲儿呢?”

    林子枫听到这里,不知不觉就把外面的事忘了,一边喊妈一边走向正房,进房之前又对妹妹说道:“别总在外头站着,风凉。”

    林子枫心事重重的过了一夜,翌日清晨,他朦朦胧胧的醒过来,就听见房内有人在推拉抽屉,扭头看过去,却是妹妹。而林胜男回头见他醒了,便问道:“哥,你那支派克钢笔呢?”

    他抬手揉了揉眼睛:“不是在笔筒里吗?”

    林胜男抬头一看,钢笔果然是在笔筒里,不禁失笑。拿了钢笔走到床前,她对林子枫说道:“你有的是好笔,这一支就给我用吧!我那两支钢笔都不好,写写就漏墨水。”

    林子枫一点头。

    林胜男弯腰又摸了摸他左脸上的伤疤:“颜色越来越淡了,我看再过两年,就会看不出来了。哥,天气坏的时候,你这道疤疼不疼?”

    林子枫一摇头,又向外挥挥手:“上学去吧,汽车送完了你,好回来接我去衙门。”

    林胜男答应一声,转身走了。林子枫看着她单薄的小背影——她身体弱,这个时候已经穿上了呢子大衣。这一点,倒是和雷督理很像。

    林子枫像着了魔似的,思绪在妹妹和雷督理之间兜兜转转,直到日上三竿,他坐着汽车出门上了大街,才稍微的清醒了些许。

    雷督理的督理公署设在天津,但因雷督理本人长住北京,所以公署在北京设了个办事处,公署内的重要人物跟着雷督理来回跑,在哪里都有办公的地方。林子枫到了办事处,正是烦什么来什么——他一进门,先看见了叶春好。

    他的心思,叶春好清楚得很,所以也不同他多讲闲话,只向他笑了一笑,说道:“这里有一份文件,写的是今冬发公债的事情,大帅看了一遍,说是不好,让秘书长按照这个意思,另写一份好的。”

    说完,她从手提包里取出几张折好的稿纸,送到了林子枫面前。林子枫把它接了,问道:“大帅是急着要?”

    “大帅没说急不急,就请秘书长酌情办吧。”

    林子枫把稿纸随手递给旁边的秘书,又问:“坐坐再走?”

    他这话堪称无礼,简直就是公开的撵人了。然而叶春好一派自然,就只是笑微微:“多谢好意,只是还有事情要忙,改天再坐吧。”

    然后对着周围众人一点头,她款款的走了出去。林子枫待她走得远了,冷着一张脸批评道:“小小年纪,学成这个笑面虎的样子。”

    这屋子里的人都是他的部下,此刻就都陪着笑容轻声附和,并且连大气都不敢出,因为秘书长的脾气一贯是酸溜溜,拍他的马屁,很容易就拍上了马蹄子。

    叶春好知道林子枫对自己是又妒又恨,但是并不在乎。自从做了雷督理的私人秘书,她真是长了无数见识,开了无量眼界,如今自己都觉着自己脸皮变厚,也不怕人看,也不怕人说。要是哪个胆子大的对她冒犯得过分了,她便索性板起脸来,正颜厉色的同那胆大之徒讲讲道理——她是个和颜悦色的人,偶尔板了脸,对比强烈,格外令人心惊,而且口齿犀利,满嘴都是堂皇的大道理,真能把人说得灰头土脸。

    林子枫和一般的人不一样,而且同她在面子上还算过得去,她便退让一步,不同他计较。离了办事处,她带着几名精通商业的老顾问,又去见了天津大洋公司的总经理,要同对方谈上一谈。这大洋公司拥有上千万的资本,实力十分雄厚,若是可以拿出几十万来入股进去,不怕没有利润。

    这一场非正式谈判,耗费了她大半天的精神,到了傍晚时分,她觉得有些支持不住,这才回了家去。家中冷冷清清,连只耗子都不见,反而很合她的心意——她在外面交际一天之后,真是除了吃饭喝水之外,再也不想开口说半个字了。

    坐在椅子上歇了片刻,她换了一身家常衣服,又系了一条围裙,走去厨房做晚饭。她这房子有一个极大的便利之处,便是安装了自来水管道,用水又方便、又洁净。烧火用的煤块整整齐齐的装在铁桶里,也没有煤灰污染环境。她蒸饭煮汤,用汤泡饭,清清静静的吃了个八分饱。等她慢悠悠的将碗筷也收拾洗刷完毕了,窗外天色已经黑透,她铺床展被,这一天也就将要宣告结束了。

    临睡觉前,她坐在床边翻一本外国画报,睡裤的裤管挽到膝盖,两只赤脚踩在一盆热水里,因为白天没有一刻光阴是虚度的,所以精神充实,内心坦然,一点波澜和烦恼都不生。倒是院子里猛然响起的一嗓子“报告”,把她结结实实的吓了一跳:“什么事?”

    卫兵懂规矩,知道这叶秘书的闺房是不便靠近的,所以只站在院门口说话:“白副官长来了,给您送了一瓶酒。”

    叶春好听了这话,莫名其妙。连忙把脚擦了擦穿上拖鞋,她也来不及修饰,只把衣帽架上的一件呢子大衣取下来,当成斗篷将自己笼统的一裹,然后推开房门走了出去——刚一出门她就打了个大寒颤,原来这深秋的夜里已经有了冬意,而她还赤着两只脚呢。幸而院子小小的,她快跑几步就到了院门口,院门外停着一辆汽车,汽车的车灯雪亮,而一个军装男人倚着车门站着,见她出来了,马上迎上前来:“抱歉,叶小姐,这么晚了还来打扰你。”

    叶春好拢着大衣,也是微笑:“白副官长,没关系的,我也还没有睡觉。”

    白雪峰从大衣怀里取出一只用花纸包裹了的大玻璃瓶:“大帅得了几瓶好葡萄酒,让我送一瓶给你。”

    叶春好冻得恨不得原地乱跳,也顾不得礼貌了,一把将玻璃瓶接了过来:“多谢白副官长,也请你替我感谢大帅。”

    白雪峰将她上下打量了一番,做出了惊讶表情:“哎哟,叶小姐,你就这么走出来了?这可是要冻坏的,快请回去,快请回去!”

    叶春好连连点头:“好好好,那么我们明天再会。”

    说完这话,她习惯性的站着不动,等着白副官长上汽车,站了约有五六秒钟,她忽然想起自己稍微怠慢对方一点也不妨事,便跺着两只冰块一样的赤脚,踩着拖鞋踢踢踏踏的转身回了院子。然而就在她这么回转身体的一瞬间,上房卧室的电灯还灭了——这屋子的电线仿佛是有点问题,上个月刚搬进来时,也无端的停过一次电。

    停电就停电,横竖不耽误她睡觉。哆哆嗦嗦的一路跑回了房内,她先把那瓶葡萄酒往窗台上一放,随即脱了大衣挂回衣帽架上。搓着双手走到床前,她摸黑用脚把脚盆拨到一旁,然后掀起棉被边往床上一滚——

    她滚进了一个人的怀里!

    她惊骇得尖叫了半声,因为半路被一只手捂住了嘴。狂蹬乱打的翻下床去,她的一条胳膊还被那人攥着,无论如何挣脱不开。对着窗外喊了一声“救命”,她不假思索的运足力气,对着床上那人狠抡了一巴掌!

    “啪”的一巴掌拍出去之后,抓她胳膊的那只手松开了。

    不但那只手松开了,那个人也从床上跳了下来。她在慌乱中一脚踩进脚盆里,当场向后摔了过去。后头有墙挡着,她没有摔成仰面朝天,可后脑勺撞到了墙壁上的电机开关,房内电灯骤然就放了光明。

    原来并没有停电,是床上那人偷偷的关了电灯。而床上那人捂着脸往外走,正是雷督理!

    叶春好愣了愣:“大帅?”

    雷督理本来像是要走的,听了这一声呼唤,他犹豫了一下,却又转过身来,怒气勃勃的质问:“我和你开玩笑,你怎么还真打?”

    说完这话,他放下手,右脸上果然印了个通红的巴掌印,并且五指分明。

    叶春好看看他,再看看淌了满地的洗脚水,再看看一塌糊涂的床单被褥,足有半分多钟没说出话来。半分多钟之后,她缓过气回过神,这才怒道:“岂有此理!天下哪有这样的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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