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缘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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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成的兰陵 侯府座落在双桥巷内,马车驶进了大门,沈默喧和几名家仆早已候在一旁迎接,景渊下车时连身子都站不稳,凌铮和家仆连忙把他扶好,景时彦赶来一看脸色当即黑了,和郁离扶过景渊就往内堂里去。
“又是那样?”沈默 喧叹了口气,望着景渊的背影问。
“又是那样 。”凌铮无奈道,“一沾酒就不愿放,恨不得醉死自己。我说那人都死了,说不定早投胎了,为什么还念念不忘?从他带着府卫猎杀鼋鼍开始就好像变了一个人,被鼋鼍咬中时居然还能左手一剑从咽喉刺入杀了那孽畜,差一点点鼋鼍要是不松口的话就要把他整条手臂都咬下来了!现在想起来还是觉得惊心。”
“今天镇南王见他,好象是想让侯爷到康城领军。”凌铮想了想,不该提的话也提了。
“侯爷要去康城?”沈默喧脸色一变,景渊根本不懂行军布阵冲锋杀敌杀敌,贸贸然答应上前线这不是送死是什么?!”
凌铮还未说话,这时景勉大步走进来,手中拿着一封请柬,对二人说:
“侯爷能否去康城还是未知之数,七王爷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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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景渊还有什么仇人还没死的话,那当仁不让就要数到这七王爷司马烨。
第一次见面是六岁入宫参加太学选拔侍读,景渊阴柔姣好有若女子的面相就被他耻笑为“男生女相祸国殃民”,而景渊也很不客气地在后面的箭术比试中很无能也很无奈的飞离靶心一箭命中司马烨最心爱的坐骑,两人的梁子就是这时候开始结下的。
景渊好色风流的恶名传扬天下,而他却以正直不阿文武兼治素有美名,互相看不顺眼亦是理所当然。
一直到后来,景渊在围猎场“侵犯”司马凝霜,当时被司马烨狠狠地揍了一顿险些毁容丧命,而他出了天牢离开建业前做的最后一件事情就是用一把所谓的绝世好刀把司马烨骗到倡人馆里把他卖给了朝中一名嗜好男风的大臣,这事当然没成,那大臣吓得屁滚尿流,而他气得手持钢刀直闯公主府问罪,只可惜始作俑者早已逃之夭夭。
一别五年,建业于景渊来说物是人非,可是和司马烨之间的过节,历历在目。
清晨起来头还霍霍的痛,看到景勉手中那张请柬更是心烦。他守了东北马口重镇五年,军功显赫,皇帝有意在宫中为他接风洗臣他却拒绝了,只在自己王府开赏春宴。邀自己前去,恐怕不是为了叙旧,而是为了算旧账吧!
这时,一顶青衣小轿悄悄从后门进了侯府。
沈默喧进来禀报此事时,景渊已经洗漱完毕,他接过晚霞递来的茶碗喝了一口,淡淡说道:
“本侯什么时候缺过女人?让他们把人带走。”
“侯爷,是镇南王府常德常总管着人送来的。就算用不着,摆着也是好的,总要让某些人心安不是?”沈默喧垂眸道。
“你觉得合适?”景渊面无表情地看他一眼,“那就留下吧,住你三松院里好了。”
“侯爷------”沈默喧的表情像生吞了一只青蛙,“怕是于礼不合。”
“那就纳一房妾便是了。你比我年长几岁,沈家也该有后了。”
“侯爷既然不介意,那就让她住三松院好了。”沈默喧连忙改口,一额细汗。
景渊目光瞥过桌上的请柬,“替本侯好好准备一份厚礼,三日后会一会故人。”
春寒料陗,天色将晚时还下了一场细雨。
一辆破旧的板车被吃力地往朱家巷深处推去,推车的人很瘦削,穿着身赭色粗布衣服,因袖子太长而折了几折露出一段白皙的手腕,手腕很细,一看便知是女子的手。到了一扇褐色而残旧的桐木门前她用力地打了打门环,大声道:
“朱老爹开门,我回来了!”
很快有脚步声蹒跚响起,一个苍老的声音不满的问:“这么早回来,今天卖了多少银子啊?”
“三钱银子,比昨天好啦!”她笑嘻嘻地答道。门咯吱一声开了,老头一张枯瘦的脸露了出来,嘀咕道:
“说了多少遍不要连着姓氏来叫,你这丫头定是故意的!”
她把门用力推开,两人一起把烤红薯的车子推进院子里停下。她摘下头上的蓑帽,用袖子抹了一把脸,说:
“喊朱老爹总比朱公公好啊,你说对不对?”说着把怀里的三钱银子拿出来递给他,朱老头接过,看了看她右边脸上红的像钟无艳一样的大块胎记,他也不知道她是用什么东西弄得好好的脸变成这样的。但是一个女孩儿家抛头露面终究还是少惹事非的为好。他问她说:
“卖剩了多少?晚饭还未煮,剩的多的话不如......”
“我来煮吧,你待会儿还要吃药,不能不吃饭。”她把车上的东西放置妥当后就往厨房走去。身后传来了朱老头的一阵咳嗽声,她掀开药煲,先给他煎药,然后再淘米下锅,切菜做饭。
“阿一,红薯和芋头都洗好了,我先把东西放车上啊!”朱老头在院子里大声说道。
“爷爷你放着,让我来就好。”阿一一边炒菜一边说道。
灶膛里火光正盛,她往里面又塞了一把柴,却不敢仔细往里面看。都有一年了,每次她只要盯着火光看,就会想起当日的那场大火,想起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死亡和绝望的气息便会侵袭而至,让她习惯性地窒闷心悸。
楼船爆炸前,火势生出的热浪逼的她几乎窒息,不知是谁再那瞬间险险的割断了缚住她双手的绳索带着她纵身跃入水中。她根本不懂水性,以为自己就这样随波逐流成一水鬼终了一生,可最后被救了上岸。但是整个人处于高热的昏迷状态不知所以,梦里都是刀光剑影人影绰乱,刀锋般尖锐的话语来来回回地在脑海里回旋,她梦魇难醒只迷迷糊糊的依稀觉得自己被人从一个地方移到另一个地方去。
她听到了凌乱的脚步声,震天的喊杀声,还听到了钝钝的刀锋入肉声,闻到了浓浓的血腥味,她甚至听到了有人在喊她的名字,可就是醒不来,忽然身子只感觉到了从高处坠落然后重重一震,剧痛传来的那一瞬,她彻底失去了知觉。
睁开眼睛时,是在一户猎户家里。原来她竟是在山崖上摔下了谷底,随同掉落的还有一辆装满了干柴的牛车,牛车被谷底的大树挡了一挡,这也是她没有粉身碎骨捡回了一条小命的原因。猎户两夫妻都过了中年,见她浑身是伤便请了村中的大夫来医治她。她以为遇到了好心人便毫无戒心地住下养伤,没想到有一天晚上睡不着听到这猎户夫妇原来打算要把她卖给深山里一户人家的瘸腿儿子当媳妇。她趁着夫妇俩外出时没了命似的逃,逃出了山谷正好遇上了商队把她带到了建业。
可是她身上仅有的一点银子都作了路费,在建业街头流浪了几天,藏身于破庙之中,一整个冬天都在寒冷与饥饿中渡过,染了风寒,手足长满了冻疮,在她以为自己快要死去的时候被畅春园的洪妈妈捡了回去,这次她终于有了提防之心,一句话都不说让别人以为她是哑巴,趁着三公主带人大闹畅春园时偷了一个粉头的几两碎银子逃了出来。洪妈妈哪里会善罢甘休,畅春园的打手一直追着她,刚好遇上朱老汉,躲到他的烤红薯的小车下才躲过一劫。
朱老汉无儿无女,咳嗽病长治不好终成了顽症,无奈贫寒度日根本没有闲钱寻医问诊。阿一跟着他回了朱家巷,他也见阿一可怜没有去处,就让她帮着卖红薯,两人勉强度日。
第二日清早,阿一一早起了床,洗脸的时候往水盆里一看,自己脸上的“胎记”还很鲜明,也就懒得再拿桑葚水来涂了,穿好衣服推着车就出门去。
“阿一阿一,糖心红薯有吗?”更夫陈大一见她在章台大街出现,便眯了眼睛走了过来。
“有。”阿一收了银子,夹了一个红薯放在磕了几道口子的碗上递给他。
“阿一你烤的的红薯真香,啧啧,你是怎么想出来的,把番薯中间钻一笔管粗的空位灌上糖,再用番薯粒塞住两端来烤,吃的时候番薯热热的还蘸着糖浆,香甜得入心入肺......”
“喜欢吗?”阿一笑了,眉眼弯弯,“陈大哥要不要多吃一个?”
“阿一,来个焦烤芋头,再要两个番薯。”对面米铺的长工阿成跑过来说,“你这芋头上涂的是什么?怎么这么香?”
阿一把烤好的小芋头切开,在面上洒上一层细碎的褐色颗粒,再把芋头放到炭上的铁网去烤融这些颗粒,道:“这是特意炒焦的糖,有点苦,有点甜,味道还不可以的。”
就这样,一天很快就过了。以前朱老汉卖红薯若是得了一钱银子都欢天喜地了,但自从阿一帮他卖红薯后,两三钱银子的收入还是有的。她打算迟些日子到了玉米收成的季节时,就连烤玉米也试着卖一卖,储够了银子还可以给朱老汉换个好点的大夫看病。
“姐姐,”日暮之时,有人在身侧拉了拉她的衣袖,一只胖胖的小手递给她半根糖葫芦,她低头一看,原来是个身穿锦衣华服戴着朱缨帽的胖胖的小男孩,对她说:
“你的红薯太香了,隔很远都能闻到,可是我身上没有带银子,能不能用这糖葫芦跟你换一个?”
阿一愣了愣,随即笑眯眯地弯下身问他:
“你肚子饿了?姐姐不要你的糖葫芦,送你一个番薯吃好不好?”说着挑了个烤的刚刚好的番薯用纸包好放到他手里,他顿时眉开眼笑,狠狠地吞了一口口水,说:
“我现在就想吃。”伸手就去剥红薯,不料红薯太烫了,他“呀”的一声差些没把手中的东西掉了,阿一连忙接过来呵着气给他剥,这时天上忽然下起了雨来,雨势还不小,街上的摊贩四处躲避,阿一忙把车推到一旁带着他走到身后的屋檐下避雨。
小家伙吃红薯的表情又怕被烫到又很满足,阿一忽然想起小时候阿云吃烤红薯的时候也是这般神色,不由得怔忡了半晌,直到一个焦急的声音响起才把她从恍惚中拉了出来:
“我的小祖宗,你原来跑到这里来了!”
她转身一看,屋檐外站着两人,其中一个穿着白色的飘云锦襦裙狐毛镶边夹袄,撑着油纸伞立在雨中静默亭亭有如白莲,只可惜看不到面容;而另一妙龄女子穿着一袭鹅黄香云纱罗裙,不顾雨丝凌乱,气急败坏地走过来拉过小男孩,一手打落他手中的红薯,道:
“公子爷,你乱跑一气就是要到这里来吃红薯?这么脏兮兮的东西吃坏了肚子怎么办?”
变故突生,那小公子来不及生气骂人,只心疼地看着跌落地上沾了尘土的红薯,对阿一惨兮兮地说:
“没了,脏了,不能吃了。”
“小公子!”那女子一手把他拉到身边,冷冷地瞅着阿一说:“你怎么敢胡乱给人吃东西?那么肮脏下作的东西,吃坏了我家公子的身体你担当不起!”
阿一的脸也沉了下来,弯腰捡起那红薯拍了拍上面的尘,说:
“你不要乱说,我这红薯比世上许多人和物都要干净清白,别人吃了没事,你吃了有事,那要怪你自己的心肠不好,长歪了。”
“你------”那女子被气得煞白了脸说不出话来,而一旁的小屁孩却扑哧一声笑了,眼睛看着阿一闪亮闪亮的。
撑着伞的女子这时走过来,鹅黄纱裙女子扭头对她说:
“夫人,你来得正好,这个不知好歹的市井女子,竟敢冒犯我们小公子......”
“珍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阿念找到了就回府吧。”声音柔和婉转,阿一抬眼看这贵夫人,珍珑接过她手上的伞,油纸伞遮住了她的面容,只觉得好象在哪里听过这声音似的,只见她拉过那孩子的手向雨中不远处的马车走去,而他还转过身来眼巴巴可怜兮兮地看着阿一,阿一心底柔软处就这样被轻轻碰了一下,她很快地夹过一个红薯包在纸里,追出两步喊住那白衣女子道:
“夫人,这是我自己烤的糖心红薯,我保证,很干净的......小公子用半根糖葫芦换了一个,让他带一个回去......很好吃的,红薯中间有糖浆......”
雨雾中,连她自己都觉得自己说这番话底气不足,人家未必领情,或许自己不过是一厢情愿自取其辱罢了。富贵人家的夫人公子,怎么会要一个红薯来自贬身份?
没想到那夫人就此顿住了脚步,像是忽然入了魔障一般喃喃重复道:
“糖心红薯,很好吃的糖心红薯......中间有糖浆......你的声音......”她转过身来,忽而大步像阿一走来,颤抖着声音问她:
“你,你到底是谁?”
阿一此时也看清了面前女子的面容,她怔怔地盯着她,不敢相信她就是那个从小陪着她一起长大比姐妹还要亲的人,而如今面前站着的高贵女子鬓发如云,娥眉瑧首,美丽不可方物。
几疑身在梦中,她咬着唇一声不吭,而阿云却紧紧抓住她的手,哽咽着喊她的名字:
“阿一?阿一------是你吗?阿一......”
阿一眼眶发红喉头酸涩,死死的点头,说:“是的,我是阿一......阿云,我都认不出你了......”
阿云脸上的不知是雨是泪,她头也不回地对身后一脸震惊的珍珑说:
“你先带公子念回府,就告诉王爷我遇到故人,稍后便会回府,不会误了晚宴的时辰。”
珍珑犹豫着看了她们一眼,最终还是带着公子念上了马车离开。
“阿一,你的脸怎么了?”阿云颤颤地伸手去拭擦阿一的脸,阿一破涕为笑,握着她的手道:
“桑葚汁。以前你说找凤仙花瓣太费事,就用桑葚汁染指甲就好;不敢染手上的,就偷偷地染脚上的,说是不会被师傅发现......师父呢?她究竟在哪里?你们为什么不等我回来?”她哽咽道:
“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想你们......”
“对不起,阿一,都是我不好。”阿云再也忍不住与阿一抱头痛哭,“要不是我,怎么会让你一个人在外面流浪那么久?”
这时雨渐渐停了,路上的行人都往她们身上投去好奇的目光,阿云和阿一擦干净脸上的泪水,看着对方陌生的脸熟悉的表情,都笑了。
“阿云,原来你的头发可以这么黑这么好看。”
“阿一,你瘦了,但是也长高了,师父要是见了你,一定会说不知从何处跑来的猴子呢!”
新建成的兰陵 侯府座落在双桥巷内,马车驶进了大门,沈默喧和几名家仆早已候在一旁迎接,景渊下车时连身子都站不稳,凌铮和家仆连忙把他扶好,景时彦赶来一看脸色当即黑了,和郁离扶过景渊就往内堂里去。
“又是那样?”沈默 喧叹了口气,望着景渊的背影问。
“又是那样 。”凌铮无奈道,“一沾酒就不愿放,恨不得醉死自己。我说那人都死了,说不定早投胎了,为什么还念念不忘?从他带着府卫猎杀鼋鼍开始就好像变了一个人,被鼋鼍咬中时居然还能左手一剑从咽喉刺入杀了那孽畜,差一点点鼋鼍要是不松口的话就要把他整条手臂都咬下来了!现在想起来还是觉得惊心。”
“今天镇南王见他,好象是想让侯爷到康城领军。”凌铮想了想,不该提的话也提了。
“侯爷要去康城?”沈默喧脸色一变,景渊根本不懂行军布阵冲锋杀敌杀敌,贸贸然答应上前线这不是送死是什么?!”
凌铮还未说话,这时景勉大步走进来,手中拿着一封请柬,对二人说:
“侯爷能否去康城还是未知之数,七王爷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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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景渊还有什么仇人还没死的话,那当仁不让就要数到这七王爷司马烨。
第一次见面是六岁入宫参加太学选拔侍读,景渊阴柔姣好有若女子的面相就被他耻笑为“男生女相祸国殃民”,而景渊也很不客气地在后面的箭术比试中很无能也很无奈的飞离靶心一箭命中司马烨最心爱的坐骑,两人的梁子就是这时候开始结下的。
景渊好色风流的恶名传扬天下,而他却以正直不阿文武兼治素有美名,互相看不顺眼亦是理所当然。
一直到后来,景渊在围猎场“侵犯”司马凝霜,当时被司马烨狠狠地揍了一顿险些毁容丧命,而他出了天牢离开建业前做的最后一件事情就是用一把所谓的绝世好刀把司马烨骗到倡人馆里把他卖给了朝中一名嗜好男风的大臣,这事当然没成,那大臣吓得屁滚尿流,而他气得手持钢刀直闯公主府问罪,只可惜始作俑者早已逃之夭夭。
一别五年,建业于景渊来说物是人非,可是和司马烨之间的过节,历历在目。
清晨起来头还霍霍的痛,看到景勉手中那张请柬更是心烦。他守了东北马口重镇五年,军功显赫,皇帝有意在宫中为他接风洗臣他却拒绝了,只在自己王府开赏春宴。邀自己前去,恐怕不是为了叙旧,而是为了算旧账吧!
这时,一顶青衣小轿悄悄从后门进了侯府。
沈默喧进来禀报此事时,景渊已经洗漱完毕,他接过晚霞递来的茶碗喝了一口,淡淡说道:
“本侯什么时候缺过女人?让他们把人带走。”
“侯爷,是镇南王府常德常总管着人送来的。就算用不着,摆着也是好的,总要让某些人心安不是?”沈默喧垂眸道。
“你觉得合适?”景渊面无表情地看他一眼,“那就留下吧,住你三松院里好了。”
“侯爷------”沈默喧的表情像生吞了一只青蛙,“怕是于礼不合。”
“那就纳一房妾便是了。你比我年长几岁,沈家也该有后了。”
“侯爷既然不介意,那就让她住三松院好了。”沈默喧连忙改口,一额细汗。
景渊目光瞥过桌上的请柬,“替本侯好好准备一份厚礼,三日后会一会故人。”
春寒料陗,天色将晚时还下了一场细雨。
一辆破旧的板车被吃力地往朱家巷深处推去,推车的人很瘦削,穿着身赭色粗布衣服,因袖子太长而折了几折露出一段白皙的手腕,手腕很细,一看便知是女子的手。到了一扇褐色而残旧的桐木门前她用力地打了打门环,大声道:
“朱老爹开门,我回来了!”
很快有脚步声蹒跚响起,一个苍老的声音不满的问:“这么早回来,今天卖了多少银子啊?”
“三钱银子,比昨天好啦!”她笑嘻嘻地答道。门咯吱一声开了,老头一张枯瘦的脸露了出来,嘀咕道:
“说了多少遍不要连着姓氏来叫,你这丫头定是故意的!”
她把门用力推开,两人一起把烤红薯的车子推进院子里停下。她摘下头上的蓑帽,用袖子抹了一把脸,说:
“喊朱老爹总比朱公公好啊,你说对不对?”说着把怀里的三钱银子拿出来递给他,朱老头接过,看了看她右边脸上红的像钟无艳一样的大块胎记,他也不知道她是用什么东西弄得好好的脸变成这样的。但是一个女孩儿家抛头露面终究还是少惹事非的为好。他问她说:
“卖剩了多少?晚饭还未煮,剩的多的话不如......”
“我来煮吧,你待会儿还要吃药,不能不吃饭。”她把车上的东西放置妥当后就往厨房走去。身后传来了朱老头的一阵咳嗽声,她掀开药煲,先给他煎药,然后再淘米下锅,切菜做饭。
“阿一,红薯和芋头都洗好了,我先把东西放车上啊!”朱老头在院子里大声说道。
“爷爷你放着,让我来就好。”阿一一边炒菜一边说道。
灶膛里火光正盛,她往里面又塞了一把柴,却不敢仔细往里面看。都有一年了,每次她只要盯着火光看,就会想起当日的那场大火,想起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死亡和绝望的气息便会侵袭而至,让她习惯性地窒闷心悸。
楼船爆炸前,火势生出的热浪逼的她几乎窒息,不知是谁再那瞬间险险的割断了缚住她双手的绳索带着她纵身跃入水中。她根本不懂水性,以为自己就这样随波逐流成一水鬼终了一生,可最后被救了上岸。但是整个人处于高热的昏迷状态不知所以,梦里都是刀光剑影人影绰乱,刀锋般尖锐的话语来来回回地在脑海里回旋,她梦魇难醒只迷迷糊糊的依稀觉得自己被人从一个地方移到另一个地方去。
她听到了凌乱的脚步声,震天的喊杀声,还听到了钝钝的刀锋入肉声,闻到了浓浓的血腥味,她甚至听到了有人在喊她的名字,可就是醒不来,忽然身子只感觉到了从高处坠落然后重重一震,剧痛传来的那一瞬,她彻底失去了知觉。
睁开眼睛时,是在一户猎户家里。原来她竟是在山崖上摔下了谷底,随同掉落的还有一辆装满了干柴的牛车,牛车被谷底的大树挡了一挡,这也是她没有粉身碎骨捡回了一条小命的原因。猎户两夫妻都过了中年,见她浑身是伤便请了村中的大夫来医治她。她以为遇到了好心人便毫无戒心地住下养伤,没想到有一天晚上睡不着听到这猎户夫妇原来打算要把她卖给深山里一户人家的瘸腿儿子当媳妇。她趁着夫妇俩外出时没了命似的逃,逃出了山谷正好遇上了商队把她带到了建业。
可是她身上仅有的一点银子都作了路费,在建业街头流浪了几天,藏身于破庙之中,一整个冬天都在寒冷与饥饿中渡过,染了风寒,手足长满了冻疮,在她以为自己快要死去的时候被畅春园的洪妈妈捡了回去,这次她终于有了提防之心,一句话都不说让别人以为她是哑巴,趁着三公主带人大闹畅春园时偷了一个粉头的几两碎银子逃了出来。洪妈妈哪里会善罢甘休,畅春园的打手一直追着她,刚好遇上朱老汉,躲到他的烤红薯的小车下才躲过一劫。
朱老汉无儿无女,咳嗽病长治不好终成了顽症,无奈贫寒度日根本没有闲钱寻医问诊。阿一跟着他回了朱家巷,他也见阿一可怜没有去处,就让她帮着卖红薯,两人勉强度日。
第二日清早,阿一一早起了床,洗脸的时候往水盆里一看,自己脸上的“胎记”还很鲜明,也就懒得再拿桑葚水来涂了,穿好衣服推着车就出门去。
“阿一阿一,糖心红薯有吗?”更夫陈大一见她在章台大街出现,便眯了眼睛走了过来。
“有。”阿一收了银子,夹了一个红薯放在磕了几道口子的碗上递给他。
“阿一你烤的的红薯真香,啧啧,你是怎么想出来的,把番薯中间钻一笔管粗的空位灌上糖,再用番薯粒塞住两端来烤,吃的时候番薯热热的还蘸着糖浆,香甜得入心入肺......”
“喜欢吗?”阿一笑了,眉眼弯弯,“陈大哥要不要多吃一个?”
“阿一,来个焦烤芋头,再要两个番薯。”对面米铺的长工阿成跑过来说,“你这芋头上涂的是什么?怎么这么香?”
阿一把烤好的小芋头切开,在面上洒上一层细碎的褐色颗粒,再把芋头放到炭上的铁网去烤融这些颗粒,道:“这是特意炒焦的糖,有点苦,有点甜,味道还不可以的。”
就这样,一天很快就过了。以前朱老汉卖红薯若是得了一钱银子都欢天喜地了,但自从阿一帮他卖红薯后,两三钱银子的收入还是有的。她打算迟些日子到了玉米收成的季节时,就连烤玉米也试着卖一卖,储够了银子还可以给朱老汉换个好点的大夫看病。
“姐姐,”日暮之时,有人在身侧拉了拉她的衣袖,一只胖胖的小手递给她半根糖葫芦,她低头一看,原来是个身穿锦衣华服戴着朱缨帽的胖胖的小男孩,对她说:
“你的红薯太香了,隔很远都能闻到,可是我身上没有带银子,能不能用这糖葫芦跟你换一个?”
阿一愣了愣,随即笑眯眯地弯下身问他:
“你肚子饿了?姐姐不要你的糖葫芦,送你一个番薯吃好不好?”说着挑了个烤的刚刚好的番薯用纸包好放到他手里,他顿时眉开眼笑,狠狠地吞了一口口水,说:
“我现在就想吃。”伸手就去剥红薯,不料红薯太烫了,他“呀”的一声差些没把手中的东西掉了,阿一连忙接过来呵着气给他剥,这时天上忽然下起了雨来,雨势还不小,街上的摊贩四处躲避,阿一忙把车推到一旁带着他走到身后的屋檐下避雨。
小家伙吃红薯的表情又怕被烫到又很满足,阿一忽然想起小时候阿云吃烤红薯的时候也是这般神色,不由得怔忡了半晌,直到一个焦急的声音响起才把她从恍惚中拉了出来:
“我的小祖宗,你原来跑到这里来了!”
她转身一看,屋檐外站着两人,其中一个穿着白色的飘云锦襦裙狐毛镶边夹袄,撑着油纸伞立在雨中静默亭亭有如白莲,只可惜看不到面容;而另一妙龄女子穿着一袭鹅黄香云纱罗裙,不顾雨丝凌乱,气急败坏地走过来拉过小男孩,一手打落他手中的红薯,道:
“公子爷,你乱跑一气就是要到这里来吃红薯?这么脏兮兮的东西吃坏了肚子怎么办?”
变故突生,那小公子来不及生气骂人,只心疼地看着跌落地上沾了尘土的红薯,对阿一惨兮兮地说:
“没了,脏了,不能吃了。”
“小公子!”那女子一手把他拉到身边,冷冷地瞅着阿一说:“你怎么敢胡乱给人吃东西?那么肮脏下作的东西,吃坏了我家公子的身体你担当不起!”
阿一的脸也沉了下来,弯腰捡起那红薯拍了拍上面的尘,说:
“你不要乱说,我这红薯比世上许多人和物都要干净清白,别人吃了没事,你吃了有事,那要怪你自己的心肠不好,长歪了。”
“你------”那女子被气得煞白了脸说不出话来,而一旁的小屁孩却扑哧一声笑了,眼睛看着阿一闪亮闪亮的。
撑着伞的女子这时走过来,鹅黄纱裙女子扭头对她说:
“夫人,你来得正好,这个不知好歹的市井女子,竟敢冒犯我们小公子......”
“珍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阿念找到了就回府吧。”声音柔和婉转,阿一抬眼看这贵夫人,珍珑接过她手上的伞,油纸伞遮住了她的面容,只觉得好象在哪里听过这声音似的,只见她拉过那孩子的手向雨中不远处的马车走去,而他还转过身来眼巴巴可怜兮兮地看着阿一,阿一心底柔软处就这样被轻轻碰了一下,她很快地夹过一个红薯包在纸里,追出两步喊住那白衣女子道:
“夫人,这是我自己烤的糖心红薯,我保证,很干净的......小公子用半根糖葫芦换了一个,让他带一个回去......很好吃的,红薯中间有糖浆......”
雨雾中,连她自己都觉得自己说这番话底气不足,人家未必领情,或许自己不过是一厢情愿自取其辱罢了。富贵人家的夫人公子,怎么会要一个红薯来自贬身份?
没想到那夫人就此顿住了脚步,像是忽然入了魔障一般喃喃重复道:
“糖心红薯,很好吃的糖心红薯......中间有糖浆......你的声音......”她转过身来,忽而大步像阿一走来,颤抖着声音问她:
“你,你到底是谁?”
阿一此时也看清了面前女子的面容,她怔怔地盯着她,不敢相信她就是那个从小陪着她一起长大比姐妹还要亲的人,而如今面前站着的高贵女子鬓发如云,娥眉瑧首,美丽不可方物。
几疑身在梦中,她咬着唇一声不吭,而阿云却紧紧抓住她的手,哽咽着喊她的名字:
“阿一?阿一------是你吗?阿一......”
阿一眼眶发红喉头酸涩,死死的点头,说:“是的,我是阿一......阿云,我都认不出你了......”
阿云脸上的不知是雨是泪,她头也不回地对身后一脸震惊的珍珑说:
“你先带公子念回府,就告诉王爷我遇到故人,稍后便会回府,不会误了晚宴的时辰。”
珍珑犹豫着看了她们一眼,最终还是带着公子念上了马车离开。
“阿一,你的脸怎么了?”阿云颤颤地伸手去拭擦阿一的脸,阿一破涕为笑,握着她的手道:
“桑葚汁。以前你说找凤仙花瓣太费事,就用桑葚汁染指甲就好;不敢染手上的,就偷偷地染脚上的,说是不会被师傅发现......师父呢?她究竟在哪里?你们为什么不等我回来?”她哽咽道:
“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想你们......”
“对不起,阿一,都是我不好。”阿云再也忍不住与阿一抱头痛哭,“要不是我,怎么会让你一个人在外面流浪那么久?”
这时雨渐渐停了,路上的行人都往她们身上投去好奇的目光,阿云和阿一擦干净脸上的泪水,看着对方陌生的脸熟悉的表情,都笑了。
“阿云,原来你的头发可以这么黑这么好看。”
“阿一,你瘦了,但是也长高了,师父要是见了你,一定会说不知从何处跑来的猴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