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七章 得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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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的事哪有两全其美,反正我现在不想回洛京去,瑞阳只能跟着我。”李兰馨站起身来,不悦地说道,“以后我的事你就甭插手了,凭什么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我就不行?”
“……”李兰馨的强势让李青馨如鲠在喉,她看着姐姐偾而拂袖走出了门,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她转过身来,见叶莺从帐幔里钻出来,便调整了一下心情,对她说道:“我劝说失败了,看来她是要留在炀京很久了,就看先生那边有没有办法劝得动姐夫先回去。”
叶莺摇了摇头:“我看也难。”
可不是吗,袁宝是因为姐姐才来到这里的,姐姐不走,他可能也不会走。“我姐姐这人就这样固执,让你见笑了。”
“对了,”叶莺犹豫再三,决定还是问个明白,便婉转地问道,“你姐姐和玥王到底有什么渊源?是不是玥王做个什么让他觉得很遗憾的事?”
“这个吗……”李青馨思忖道,这是姐姐最介怀的事,姐姐要是知道我跟叶莺说了,定会怪罪我,但是事关自己丈夫,叶莺想知道是正常的,换成我我也想知道。她迟疑片刻说道:“这事其实跟玥王没有关系,当时姐姐年芳十七八岁,又有些才气,求亲者络绎不绝,其中袁宝最为坚持,都被她拒绝了好几次,那些个求亲者她一个都看不上,父母都猜想她有了心上人,但她始终都不肯说这人是谁。”
她暗恋的人是玥王吧?叶莺暗想,此事上官子宸恐怕确实不知情。
李青馨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有一天玥王和其他门生来找父亲议事,她作了一首诗装在信封里,让我把它亲自交到玥王手中,当时我也还小,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就直接到父亲的书房去了。不巧的是,父亲和玥王正好出去了,二哥和一大帮门生都在,二哥平日里就喜欢捉弄我,见我手里拿着一封信,便二话不说抢了过去,当着众人的面念了出来,念完之后才知道是姐姐写给玥王的。”
听到这里,叶莺忍不住问道:“后来呢?”
“后来父亲回来了,”李青馨紧接着说道,“姐姐知道了此事,对我和二哥大发雷霆,直到现在还耿耿于怀。信封自然是交到了我爹的手里,爹后来还去找玥王谈过想成全了姐姐,姐姐当时就躲在屏风后面,亲耳听到玥王拒绝了父亲。姐姐为此还难过了很久,恰逢此时袁宝又过来提亲,这回姐姐索性就答应了他。整件事大概就是这样,其实也就是妾有心郎无意这么一回事。”
听完之后叶莺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大多数人都会有暗恋的经历,比如说之前她见过上官子伶也曾仰慕沈哲铭,但过了也就忘于脑后了,很少人会像李兰馨这般这么遗憾于得不到的东西,大概得不到的才会把它无限地想象成最美的东西。
李槐执意要留他们用膳,在晚膳前,叶莺见沈哲铭拉着袁宝在凉亭说了好久的话,而后,远远地对着上官子宸摇了摇头,估计是未能说服他回洛京。接近傍晚时分,李槐用丰富的宴席盛情地款待了他们,虽然李兰馨声称过不会与叶莺同桌吃饭,可最后她还是和袁宝还有袁瑞阳还是同时出现了。叶莺看她的表情应该食之无味,吃完之后就带着儿子离开了。
饭后,上官子宸又和恩师寒暄了一会,李槐让沈哲铭送他们出大门口乘马车,沈哲铭送他们的时候问道:“玥王,哲澈那幅画参出什么来没有。”
上官子宸苦笑摇摇头:“知其一不知其二。”
“有这么难吗?”沈哲铭皱了皱眉,“我印象中哲澈并不善于玩字谜画迷什么的,应该不会太难吧。”
“他的本意也许不是想难住我们。”叶莺忍不住插了句话道,“只是这范围也太大了,什么镜花水月这从何想起啊?”
“镜花水月?”沈哲铭摸了摸下巴,自言自语道,“这就有趣了,玥王,你还记得我们曾经合写过一本文集吗?”
上官子宸呵呵一笑:“怎么会不记得?那本文集就叫《镜中花水中月》,可是我想不出这和那幅画有什么关系。”
《镜中花水中月》那本文集自己不是也有一本吗?还是跟沈哲澈买的,当时画坊里只剩一本了……忽然,一道闪电略过叶莺的脑子。她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跟沈哲铭告辞的,一直到坐在马车上的还是恍恍惚惚的状态。
“莺儿,莺儿……”上官子宸举起手掌来在她面前晃了晃,她没反应,又担心地摇了摇她的肩膀,直到她整个愣了才清醒过来。“怎么了这是?”
叶莺醒悟过来,第一件事就是掀开帘子,对着车夫喊了一声:“先别回府,改道去伯乐书坊。”
上官子宸奇怪地问道:“这么晚了,去书坊干嘛?”
“找一本书。”她记得,那本书她曾给到常富贵找人去抄录,应该还放在书坊里,一想到刚才的设想,心情未免有些激动,“一会再跟你解释,常富贵应该还在书坊。”但心里也有些七上八下的,只能祈愿不要再有什么差池。
一下马车,天色完全黑了下来。伯乐书坊里还有灯火,叶莺直奔书坊里,常富贵正猪呢比打烊,见她神色匆匆地进来了,上官子宸跟在她身后,便连忙行礼并好奇地问道:“玥王、夫人,这么晚怎么过来了?”
叶莺把那些形式都省略了,直奔主题问道:“富贵,我问你,你记得我曾经给过你一本叫做《镜中花水中月》的文集,让你找人过来抄录吗?”
“记得呀。”常富贵想也没想就指着墙角一堆蓝皮封面的线装书回道,“这些就是抄本,总共都抄了快两百本了,卖得还不错呢。您看……”
“先不说这个,”叶莺打住他的话,神色凝重地问道,“你还记得最初我给你的那本原书在哪吗?我现在就想要。”
“世上的事哪有两全其美,反正我现在不想回洛京去,瑞阳只能跟着我。”李兰馨站起身来,不悦地说道,“以后我的事你就甭插手了,凭什么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我就不行?”
“……”李兰馨的强势让李青馨如鲠在喉,她看着姐姐偾而拂袖走出了门,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她转过身来,见叶莺从帐幔里钻出来,便调整了一下心情,对她说道:“我劝说失败了,看来她是要留在炀京很久了,就看先生那边有没有办法劝得动姐夫先回去。”
叶莺摇了摇头:“我看也难。”
可不是吗,袁宝是因为姐姐才来到这里的,姐姐不走,他可能也不会走。“我姐姐这人就这样固执,让你见笑了。”
“对了,”叶莺犹豫再三,决定还是问个明白,便婉转地问道,“你姐姐和玥王到底有什么渊源?是不是玥王做个什么让他觉得很遗憾的事?”
“这个吗……”李青馨思忖道,这是姐姐最介怀的事,姐姐要是知道我跟叶莺说了,定会怪罪我,但是事关自己丈夫,叶莺想知道是正常的,换成我我也想知道。她迟疑片刻说道:“这事其实跟玥王没有关系,当时姐姐年芳十七八岁,又有些才气,求亲者络绎不绝,其中袁宝最为坚持,都被她拒绝了好几次,那些个求亲者她一个都看不上,父母都猜想她有了心上人,但她始终都不肯说这人是谁。”
她暗恋的人是玥王吧?叶莺暗想,此事上官子宸恐怕确实不知情。
李青馨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有一天玥王和其他门生来找父亲议事,她作了一首诗装在信封里,让我把它亲自交到玥王手中,当时我也还小,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就直接到父亲的书房去了。不巧的是,父亲和玥王正好出去了,二哥和一大帮门生都在,二哥平日里就喜欢捉弄我,见我手里拿着一封信,便二话不说抢了过去,当着众人的面念了出来,念完之后才知道是姐姐写给玥王的。”
听到这里,叶莺忍不住问道:“后来呢?”
“后来父亲回来了,”李青馨紧接着说道,“姐姐知道了此事,对我和二哥大发雷霆,直到现在还耿耿于怀。信封自然是交到了我爹的手里,爹后来还去找玥王谈过想成全了姐姐,姐姐当时就躲在屏风后面,亲耳听到玥王拒绝了父亲。姐姐为此还难过了很久,恰逢此时袁宝又过来提亲,这回姐姐索性就答应了他。整件事大概就是这样,其实也就是妾有心郎无意这么一回事。”
听完之后叶莺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大多数人都会有暗恋的经历,比如说之前她见过上官子伶也曾仰慕沈哲铭,但过了也就忘于脑后了,很少人会像李兰馨这般这么遗憾于得不到的东西,大概得不到的才会把它无限地想象成最美的东西。
李槐执意要留他们用膳,在晚膳前,叶莺见沈哲铭拉着袁宝在凉亭说了好久的话,而后,远远地对着上官子宸摇了摇头,估计是未能说服他回洛京。接近傍晚时分,李槐用丰富的宴席盛情地款待了他们,虽然李兰馨声称过不会与叶莺同桌吃饭,可最后她还是和袁宝还有袁瑞阳还是同时出现了。叶莺看她的表情应该食之无味,吃完之后就带着儿子离开了。
饭后,上官子宸又和恩师寒暄了一会,李槐让沈哲铭送他们出大门口乘马车,沈哲铭送他们的时候问道:“玥王,哲澈那幅画参出什么来没有。”
上官子宸苦笑摇摇头:“知其一不知其二。”
“有这么难吗?”沈哲铭皱了皱眉,“我印象中哲澈并不善于玩字谜画迷什么的,应该不会太难吧。”
“他的本意也许不是想难住我们。”叶莺忍不住插了句话道,“只是这范围也太大了,什么镜花水月这从何想起啊?”
“镜花水月?”沈哲铭摸了摸下巴,自言自语道,“这就有趣了,玥王,你还记得我们曾经合写过一本文集吗?”
上官子宸呵呵一笑:“怎么会不记得?那本文集就叫《镜中花水中月》,可是我想不出这和那幅画有什么关系。”
《镜中花水中月》那本文集自己不是也有一本吗?还是跟沈哲澈买的,当时画坊里只剩一本了……忽然,一道闪电略过叶莺的脑子。她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跟沈哲铭告辞的,一直到坐在马车上的还是恍恍惚惚的状态。
“莺儿,莺儿……”上官子宸举起手掌来在她面前晃了晃,她没反应,又担心地摇了摇她的肩膀,直到她整个愣了才清醒过来。“怎么了这是?”
叶莺醒悟过来,第一件事就是掀开帘子,对着车夫喊了一声:“先别回府,改道去伯乐书坊。”
上官子宸奇怪地问道:“这么晚了,去书坊干嘛?”
“找一本书。”她记得,那本书她曾给到常富贵找人去抄录,应该还放在书坊里,一想到刚才的设想,心情未免有些激动,“一会再跟你解释,常富贵应该还在书坊。”但心里也有些七上八下的,只能祈愿不要再有什么差池。
一下马车,天色完全黑了下来。伯乐书坊里还有灯火,叶莺直奔书坊里,常富贵正猪呢比打烊,见她神色匆匆地进来了,上官子宸跟在她身后,便连忙行礼并好奇地问道:“玥王、夫人,这么晚怎么过来了?”
叶莺把那些形式都省略了,直奔主题问道:“富贵,我问你,你记得我曾经给过你一本叫做《镜中花水中月》的文集,让你找人过来抄录吗?”
“记得呀。”常富贵想也没想就指着墙角一堆蓝皮封面的线装书回道,“这些就是抄本,总共都抄了快两百本了,卖得还不错呢。您看……”
“先不说这个,”叶莺打住他的话,神色凝重地问道,“你还记得最初我给你的那本原书在哪吗?我现在就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