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 金余(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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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余在金懿轩住院的第二天就只身一人进了部队。
没有手机,他失去有关外界的一切联系。
派去女人身边的保镖全部被遣了回来,金余知道,是金慕渊插的手。
他第一次心头涌起强烈地不安,像是对不久的将来即将发生的事情而产生的强烈直觉,他更不安的是,他一声不吭地消失,那个女人该怎么办。
他在部队里每天顶着金懿轩的名字跑操负重越野,做各种体能训练,宿舍其他所有人都累得沾床就睡,只有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仔细地看。
是那个女人。
睡得酣甜的模样。
似乎,只要看看,他就能安心地睡着。
在他与外界失联的第四十天,在他负重越野跑的十五公里路上,他遇到了韩信。
大概是从围墙外爬进来的,韩信浑身脏兮兮地,他对金余只说了六个字,“夏小姐出事了。”
他冷静地摘下后背二十公斤的负重物品,问,“出什么事了?”
韩信低着头,“前些天她妈自杀,昨晚她吞安眠药,被送到医院...”
金余就不管不顾地往反方向冲,韩信在他身后喊,“先生!夏小姐怀孕了!”
金余步子一停,脸上还来不及有什么表情,就听韩信说,“昨晚流产了...”
负重越野跑,金余永远跑第一位,反方向跑回去时,所有队员都傻呆呆地站在那看着那个疯了一样的男人瞪着骇人的瞳孔吼着,“滚开!滚开!”
他刚冲出部队,就在门口遇到了父亲金慕渊。
金慕渊倚着车门,好像知道他会出现在这里一样,用了然地眼神看着他。
金余往前走了几步,四个保镖围成人墙把他挡住。
他就抬头看向金慕渊,声音带着丝不易察觉地妥协,“父亲,我只想回去看看她。”
金慕渊没搭理他。
在金余冲出来之后,教官以及部队的少校全部跟了出来。
金慕渊盯着那几个戴徽章的问,“按部队规矩,私自跑出来要受什么处罚?”
....
金余被押在部队的训练场地上,光着上半身,两手被一左一右高高吊了起来。
教官手拿长蛇鞭在他后背抽了足足十五下。
每一鞭下去都是皮开肉绽,血肉模糊。
围观的教员都看得于心不忍。
反观金余,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只苍白的唇不断渗出血。
这点痛,对比那个女人承受的痛,算得了什么。
他没能成功出去,更没能见到那个女人。
卫生员帮他处理后背的伤口时,金余昏睡着躺在那,有人听到他呓语般在喊一个人名。
“夏秋....夏秋....”
韩信透了消息过来告诉他,苏燃已经去看过那个女人了。
金余少许有些心安。
他从来就是好强的人,在金慕渊的培养下,他更是从能力超群毅力超常,不管是在商业圈还是在此刻呆着的部队里。
逢年过节,部队其他队员回家时,只有金余一个人在场地训练。
他的新年是在部队度过的。
包括他的生日。
霍丁和萧墨白在他生日那天,在部队外放了个烟花就被送进局子里喝了半小时茶。
他像个犯了大罪的犯人,被看管在部队里。
与世隔绝。
第二年的盛夏。
他和那个女人初次不愉快见面的那天。
金余托部队的教官出去给他买了对铂金戒指。
两枚戒指都刻着两个字母。
JX。
他想出去见到那个女人,就把戒指戴到她手上。
告诉她。
她是他的。
——
一年半后,他成为特种兵头领,代号金枪鱼。
特种兵部队除了接国家的单子,其他每天就是照常训练,野外训练,森林集训。
这一年多时间里,他喝过雨水喝过泥水喝过动物的血,用沙子洗过澡,野外求生时吃过鸟,吃过虫子,吃过老鼠,最饿时,啃过树叶。
这对于严重洁癖的他来说,不只是身体的折磨,更大程度是精神的鞭笞。
苏燃偶尔会送东西过来,只言片语地告诉他一些消息。
金小妹还是喜欢偷偷跑出去,背个照相机胡乱拍。
金懿轩的手在美国做复健,听说可以拿些轻的物品。
她说完家长里短后,问金余,“你呢,还好吗?”
金余只一个字,“嗯。”
金家似乎把这三年当成一个考验。
只有金余自己知道,他只是在付出代价。
他不但要付出代价,他也要在这三年里得到自己的东西。
他带着底下一群特种兵剿了很多一带的土匪,有些警察办不了的案子他们也会接,因为上面给的奖励更高。
他大大小小受过不少伤,每次包扎时就像感觉不到疼一样。
整个队里没有一个人不对他心服口服。
金余对自己要求严格,对部下更是严厉。
从来不允许出任何差错的他在三年之约还差半年时还是失算了。
丛林集训的游击战里,他弄丢了胸口的那张照片。
分成两队的小组仍隔着暴雨举枪瞄准。
他在胸口中枪的同时依旧冲进雨幕里搜寻着,雨水混着血水流了一地,满地盛开一片姹紫嫣红。
跟着他的八号和九号商量着把他打晕了扛回去,就被他用枪抵着脑门龇着牙冷声威胁,“谁敢拦我,就一个字,死!”
雨势渐大,两队小组得到消息纷纷跟在他的身后找一张照片。
所有人都踩着前面那个领头的那个血水脚印。
直到九号率先发现那张照片。
那是个穿卡通睡衣的女人,长相普通,闭着眼睛睡得酣甜。
照片被雨水浸了个透。
他把照片递给金余时,金余煞白的唇抖了抖,似乎喊了个名字,然后仰头直直摔在泥地里。
....
丛林外的帐篷里,部队的卫生员在看到金余胸口的伤势时,直接颤着手喊,“叫车!赶紧送医院!”
金余突然睁眼瞪着他,嘶哑着声音喊,“不许去!就在这里!”
他吼完,就再次晕了过去。
卫生员急得差点哭出来,金家大少爷在部队这出了事,金家不把整个部队全炸了才怪。
到底还是做了简单包扎,手边没有医药工具,加上又是下雨天,卫生员根本不敢动手取出子弹,等坐车赶到医院。
医生已经不敢取出子弹。
因为,只要取出那颗子弹,金余死的几率就有百分之五十。
金家二老赶过来时,就听到这个消息。
苏燃当场哭了出来。
只有金慕渊从金余攥着的掌心里拿出一张染着血水的照片。
特种兵的两个小组浑身滴着水站在手术室门外,听到金慕渊出来问话,所有人一致噤声。
霍丁和萧墨白匆匆赶到医院时,就听到金慕渊嘲讽地问。
“他为了张照片,把自己命搭进去了?”
金余在医院昏迷了整整半个月,霍家的私人医生包括萧家的私人医生全部驻扎在医院,金慕渊更是带了一批武警守在病房门口,榕市的靳二少专门带了司北的药过来给金余看伤,眼看金余没有醒过来,靳二少几乎搬空了司北的药库。
看着靳二少喂了杂七杂八的小瓷瓶给金余,霍丁和萧墨白都神神叨叨地担心金余被药给毒死。
好在当天晚上,金余终于悠悠转醒。
他醒来第一件事就攥了攥手,当发现照片不见了时,猛地坐起身,照片就放在他的枕头边。
病床前围着的所有人目睹了他干了件蠢事。
他知道自己在别人眼里有多蠢。
但他除了那张照片,似乎冥冥中再也抓不住其他东西。
那个女人像梦幻的一样,就连在他的梦里都不愿出现。
他带着胸口那颗子弹重新回部队养伤。
离三年只剩半年而已。
而剩下的半年时间,够他把军功攒到最高位置,他不会浪费一分一秒。
这是他欠金懿轩的。
他心甘情愿地偿还。
三年之约到,他升首长。
晋升当天,金慕渊开车带了金懿轩去,金余背了个包从正门悄声离开。
门口韩信从昨天夜里就等在这,站了十几个钟头,终于等到他。
两人碰面,只有寥寥一句。
“先生,欢迎回来。”
“嗯。”
因为在医院耽误了四十多天,金余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回公司再打杂四十天,以弥补三年之约里住院的那四十天。
金慕渊不置可否。
金余每一天都忍耐着。
那个女人离他很近了。
他暂时不能去找她。
三年了,不知道她过得怎么样。
每个晚上,这些想法就会缠在他的脑子里。
直到,他在一次去岐市和其他公司老总洽谈的酒吧里遇到那个女人。
他在见到那个女人时,足足发了十秒的呆。
面前的女人陌生的很。
勾着小男生的脖子眯着眼睛接吻。
他还记得,第一次见面时,她就抱着他的脖子吻他的唇。
他记得那双唇有多软。
只不过,此刻,这双唇正贴着一个鸭子在细细地吻着。
在部队里呆了整整三年,沉淀了不是一星半点。
滔天的怒火,也只埋在胸腔里。
他打了个手势,韩信上前动手把那个鸭子踢到一边。
力度不够,换他直接让那个小男生废掉,让他此生再也做不了鸭。
女人被他拽起来时,眼睛还有些迷蒙,当抬头看到他时,眼底的惊讶和惧怕一齐涌现。
很好。
还记得他。
女人这三年混得确实不错。
还能边理头发边漫不经心地跟他说,“嗨,好巧。”
呵,好巧。
夏秋。
你可知,为了见你,我等了整整三年零三十四天。
金余在金懿轩住院的第二天就只身一人进了部队。
没有手机,他失去有关外界的一切联系。
派去女人身边的保镖全部被遣了回来,金余知道,是金慕渊插的手。
他第一次心头涌起强烈地不安,像是对不久的将来即将发生的事情而产生的强烈直觉,他更不安的是,他一声不吭地消失,那个女人该怎么办。
他在部队里每天顶着金懿轩的名字跑操负重越野,做各种体能训练,宿舍其他所有人都累得沾床就睡,只有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仔细地看。
是那个女人。
睡得酣甜的模样。
似乎,只要看看,他就能安心地睡着。
在他与外界失联的第四十天,在他负重越野跑的十五公里路上,他遇到了韩信。
大概是从围墙外爬进来的,韩信浑身脏兮兮地,他对金余只说了六个字,“夏小姐出事了。”
他冷静地摘下后背二十公斤的负重物品,问,“出什么事了?”
韩信低着头,“前些天她妈自杀,昨晚她吞安眠药,被送到医院...”
金余就不管不顾地往反方向冲,韩信在他身后喊,“先生!夏小姐怀孕了!”
金余步子一停,脸上还来不及有什么表情,就听韩信说,“昨晚流产了...”
负重越野跑,金余永远跑第一位,反方向跑回去时,所有队员都傻呆呆地站在那看着那个疯了一样的男人瞪着骇人的瞳孔吼着,“滚开!滚开!”
他刚冲出部队,就在门口遇到了父亲金慕渊。
金慕渊倚着车门,好像知道他会出现在这里一样,用了然地眼神看着他。
金余往前走了几步,四个保镖围成人墙把他挡住。
他就抬头看向金慕渊,声音带着丝不易察觉地妥协,“父亲,我只想回去看看她。”
金慕渊没搭理他。
在金余冲出来之后,教官以及部队的少校全部跟了出来。
金慕渊盯着那几个戴徽章的问,“按部队规矩,私自跑出来要受什么处罚?”
....
金余被押在部队的训练场地上,光着上半身,两手被一左一右高高吊了起来。
教官手拿长蛇鞭在他后背抽了足足十五下。
每一鞭下去都是皮开肉绽,血肉模糊。
围观的教员都看得于心不忍。
反观金余,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只苍白的唇不断渗出血。
这点痛,对比那个女人承受的痛,算得了什么。
他没能成功出去,更没能见到那个女人。
卫生员帮他处理后背的伤口时,金余昏睡着躺在那,有人听到他呓语般在喊一个人名。
“夏秋....夏秋....”
韩信透了消息过来告诉他,苏燃已经去看过那个女人了。
金余少许有些心安。
他从来就是好强的人,在金慕渊的培养下,他更是从能力超群毅力超常,不管是在商业圈还是在此刻呆着的部队里。
逢年过节,部队其他队员回家时,只有金余一个人在场地训练。
他的新年是在部队度过的。
包括他的生日。
霍丁和萧墨白在他生日那天,在部队外放了个烟花就被送进局子里喝了半小时茶。
他像个犯了大罪的犯人,被看管在部队里。
与世隔绝。
第二年的盛夏。
他和那个女人初次不愉快见面的那天。
金余托部队的教官出去给他买了对铂金戒指。
两枚戒指都刻着两个字母。
JX。
他想出去见到那个女人,就把戒指戴到她手上。
告诉她。
她是他的。
——
一年半后,他成为特种兵头领,代号金枪鱼。
特种兵部队除了接国家的单子,其他每天就是照常训练,野外训练,森林集训。
这一年多时间里,他喝过雨水喝过泥水喝过动物的血,用沙子洗过澡,野外求生时吃过鸟,吃过虫子,吃过老鼠,最饿时,啃过树叶。
这对于严重洁癖的他来说,不只是身体的折磨,更大程度是精神的鞭笞。
苏燃偶尔会送东西过来,只言片语地告诉他一些消息。
金小妹还是喜欢偷偷跑出去,背个照相机胡乱拍。
金懿轩的手在美国做复健,听说可以拿些轻的物品。
她说完家长里短后,问金余,“你呢,还好吗?”
金余只一个字,“嗯。”
金家似乎把这三年当成一个考验。
只有金余自己知道,他只是在付出代价。
他不但要付出代价,他也要在这三年里得到自己的东西。
他带着底下一群特种兵剿了很多一带的土匪,有些警察办不了的案子他们也会接,因为上面给的奖励更高。
他大大小小受过不少伤,每次包扎时就像感觉不到疼一样。
整个队里没有一个人不对他心服口服。
金余对自己要求严格,对部下更是严厉。
从来不允许出任何差错的他在三年之约还差半年时还是失算了。
丛林集训的游击战里,他弄丢了胸口的那张照片。
分成两队的小组仍隔着暴雨举枪瞄准。
他在胸口中枪的同时依旧冲进雨幕里搜寻着,雨水混着血水流了一地,满地盛开一片姹紫嫣红。
跟着他的八号和九号商量着把他打晕了扛回去,就被他用枪抵着脑门龇着牙冷声威胁,“谁敢拦我,就一个字,死!”
雨势渐大,两队小组得到消息纷纷跟在他的身后找一张照片。
所有人都踩着前面那个领头的那个血水脚印。
直到九号率先发现那张照片。
那是个穿卡通睡衣的女人,长相普通,闭着眼睛睡得酣甜。
照片被雨水浸了个透。
他把照片递给金余时,金余煞白的唇抖了抖,似乎喊了个名字,然后仰头直直摔在泥地里。
....
丛林外的帐篷里,部队的卫生员在看到金余胸口的伤势时,直接颤着手喊,“叫车!赶紧送医院!”
金余突然睁眼瞪着他,嘶哑着声音喊,“不许去!就在这里!”
他吼完,就再次晕了过去。
卫生员急得差点哭出来,金家大少爷在部队这出了事,金家不把整个部队全炸了才怪。
到底还是做了简单包扎,手边没有医药工具,加上又是下雨天,卫生员根本不敢动手取出子弹,等坐车赶到医院。
医生已经不敢取出子弹。
因为,只要取出那颗子弹,金余死的几率就有百分之五十。
金家二老赶过来时,就听到这个消息。
苏燃当场哭了出来。
只有金慕渊从金余攥着的掌心里拿出一张染着血水的照片。
特种兵的两个小组浑身滴着水站在手术室门外,听到金慕渊出来问话,所有人一致噤声。
霍丁和萧墨白匆匆赶到医院时,就听到金慕渊嘲讽地问。
“他为了张照片,把自己命搭进去了?”
金余在医院昏迷了整整半个月,霍家的私人医生包括萧家的私人医生全部驻扎在医院,金慕渊更是带了一批武警守在病房门口,榕市的靳二少专门带了司北的药过来给金余看伤,眼看金余没有醒过来,靳二少几乎搬空了司北的药库。
看着靳二少喂了杂七杂八的小瓷瓶给金余,霍丁和萧墨白都神神叨叨地担心金余被药给毒死。
好在当天晚上,金余终于悠悠转醒。
他醒来第一件事就攥了攥手,当发现照片不见了时,猛地坐起身,照片就放在他的枕头边。
病床前围着的所有人目睹了他干了件蠢事。
他知道自己在别人眼里有多蠢。
但他除了那张照片,似乎冥冥中再也抓不住其他东西。
那个女人像梦幻的一样,就连在他的梦里都不愿出现。
他带着胸口那颗子弹重新回部队养伤。
离三年只剩半年而已。
而剩下的半年时间,够他把军功攒到最高位置,他不会浪费一分一秒。
这是他欠金懿轩的。
他心甘情愿地偿还。
三年之约到,他升首长。
晋升当天,金慕渊开车带了金懿轩去,金余背了个包从正门悄声离开。
门口韩信从昨天夜里就等在这,站了十几个钟头,终于等到他。
两人碰面,只有寥寥一句。
“先生,欢迎回来。”
“嗯。”
因为在医院耽误了四十多天,金余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回公司再打杂四十天,以弥补三年之约里住院的那四十天。
金慕渊不置可否。
金余每一天都忍耐着。
那个女人离他很近了。
他暂时不能去找她。
三年了,不知道她过得怎么样。
每个晚上,这些想法就会缠在他的脑子里。
直到,他在一次去岐市和其他公司老总洽谈的酒吧里遇到那个女人。
他在见到那个女人时,足足发了十秒的呆。
面前的女人陌生的很。
勾着小男生的脖子眯着眼睛接吻。
他还记得,第一次见面时,她就抱着他的脖子吻他的唇。
他记得那双唇有多软。
只不过,此刻,这双唇正贴着一个鸭子在细细地吻着。
在部队里呆了整整三年,沉淀了不是一星半点。
滔天的怒火,也只埋在胸腔里。
他打了个手势,韩信上前动手把那个鸭子踢到一边。
力度不够,换他直接让那个小男生废掉,让他此生再也做不了鸭。
女人被他拽起来时,眼睛还有些迷蒙,当抬头看到他时,眼底的惊讶和惧怕一齐涌现。
很好。
还记得他。
女人这三年混得确实不错。
还能边理头发边漫不经心地跟他说,“嗨,好巧。”
呵,好巧。
夏秋。
你可知,为了见你,我等了整整三年零三十四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