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马抚机死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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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万认得那个胸口被打成蜂窝的强壮牌子头。那个绰号叫“许一霸”的老军痞,是真正的军中一霸。任何新丁来了都没少受他欺压,更恶心的是,稍瘦弱胆小的,更是被他“后入”……老万见过不少反抗的,都抵不过他的拳脚;也见过他剿匪时,砍人首级如刈草;更见过他曾用旁牌格挡疾射来的箭矢。然而现在,他的旁牌跟他一起爆裂,他的武勇连半分展示的机会都没有,瞬间就变成一具尸体。
在施扬一声令下,破虏营与少年战队同时集火射击。二、三十步距离,几乎弹无虚发,海面上如同刮起一股猛烈的金属风暴。梯子折断、旁牌炸裂、皮甲破碎、肉躯成筛。
第一轮集火,新附军阵就被剥去五分之一,前排辅兵、枪牌手全部阵亡,后面的长枪兵阵也被弹雨扫出几个缺口。
新附军对战损的承受力各有不同,马抚机这一部对战损的承受力大约在七八分之一左右。也就是说,五百余军兵,损失七八十人就会溃退。
龙雀军首轮集火,打死打伤新附军大约就是这个数,更不消说前所未见的金属风暴造成的恐怖威压。
新附军,崩溃了。
此时正是破虏营集体哑火,全队战士紧张万分,甚至有些手忙脚乱装填弹药的空窗期。如果是江风烈、欧阳冠侯率领的突击营,这当口正是新附军兵逃跑的绝好时机。然而面对少年战队,想逃跑?可以,留下点零件。
砰砰砰砰砰!这是手枪清脆的声响。少年战队手枪不多,只有七八把,但连绵不绝,几乎不停顿。眼前密集的目标,都不用瞄准,一枪一个准。
嘭嘭嘭嘭嘭!这是猎枪巨大的轰鸣。少年战队最多的就是双管猎枪,虽然打两发就得更换霰弹,射速不能跟手枪比,但架不住数量多啊。加上填弹步骤也非常简单快速,手熟的只需两三秒,二十多把猎枪形成的连发,同样连绵不绝,威力更甚手枪,一扫一大片。
手枪与猎枪的优势在这一刻得到最耀眼的体现。
等燧发枪声再度响起时,正集体转身逃跑的新附军兵几乎是以多米诺骨牌的速度倒地。仅仅第二轮排射,马抚机的五百新附军就被彻底打残。
燧发枪固然不如手枪射速快,也不及猎枪威力大,但也不容轻视。龙雀军所装备的燧发枪无论性能、射程、可靠性都超过了明末火器,接近十八世纪西方的经典燧发枪“褐贝丝”。与后膛枪相比,弹药易造廉价不说,有效射程比手枪猎枪远一倍,威力可五十步破甲,对无甲目标有效射程更达八十步,射程超过宋军的标配七斗步弓。把几百年后发展得相当成熟的前膛枪拿到这中世纪来集中使用,火力输出之可怕,足以让任何一支军队崩溃。
“击钲,停止射击。”战场各种枪声轰鸣不绝,施扬不得不声嘶力竭大吼。
金钲响起时,打发了性的龙雀军战士还惯性将填好的铅丸打出去才收手。少年战队也差不多,除了有经验,稳得住的“老队员”能及时收枪,后募的新队员都是把枪膛打空才停手。这也是初上战场菜鸟的通病了,好在他们多半使用双管猎枪,再收不住也不过多打两弹罢了,不至于太浪费。
枪声停止,眼前除了一地尸体与伤者,不复见有站立者。几百破了胆的新附军兵四下逃散,大部朝山坡本阵逃跑,有的躲在礁石后,有的跳进海里,更有被吓得失了魂的士卒把脸埋在泥浆里,颤抖抽搐。
不敢相信!不可置信!
这就是龙雀军战士此刻心情。
只不过两、三轮枪击,没有箭矢漫射,没有白刃近格,数倍之敌就被打残了——不是退却,不是溃败,是真的打残了,再不复集结成阵发动二次进攻。这支新附军,就这样完了。
排枪之威,恐怖如斯。
赵猎轻轻舒了口气,手掌用力在大麾上蹭蹭,被太阳暴晒干硬的大麾立时多了两片水渍。这是赵猎首次以指挥官而不是冲锋队长指挥一场近千人的战斗,说不紧张、不害怕是假的。正如他之前对龙雀军将士所言,战争,除了死人,谁都害怕。
赵猎最大的倚仗,就是他的武器,以及敌人的无知。无知则无备,无备才会像这样一头撞到他的枪口上。他生平指挥的第一战算是胜利了,但还不满足,他要追求完胜。
赵猎亲自从持旗官手里夺过龙雀军旗,左右摇动,猛向前戟指:“击鼓!追击!莫要跑了马抚机!”
……
两个时辰之后,天色昏暗。一支丢盔卸甲的残兵败将从树林里钻出,他们的衣裤被荆棘勾扯褴褛,脸上、手脚被划出一条条血痕,有的身上血迹斑斑,有的手脚包扎布条,隐隐有血渗出。
这支不足五十人的队伍,人人脸上写着疲惫与惊恐,就连他们的主将马抚机也不例外。
此刻的马抚机,早已没了儒将风度,胡须打结,发丝散乱,嘴唇干裂,眼布血丝。身上的银甲也黯淡无光,只有一手还紧紧握着剑柄,仿佛随时都能拔出。
“大家休息一下。”马抚机喘口气,找棵树倚坐下,“天黑敌军必不敢再追,大伙歇会。”
“谢大人。”诸军士有气无力致谢,横七竖八倒了一地。
“大人,喝口水。”一名亲将递上一竹筒。
马抚机接过,仰脖大口灌下,旋即呛咳不止。这人呐真是……倒霉起来喝水都被呛啊。
亲将忙抚背顺气,马抚机用力咳嗽,长叹一声:“生平之役,惨败莫过于此。”
亲将低声道:“大人,谁能想到宋军有此利器呢,此非战之罪。”
马抚机脑海里仿佛又响起那震耳欲聋的雷鸣之声,五百人呐,整整一营军兵,不过一盏茶工夫,就这么没了,直如做梦一般。这一仗,败得即憋屈又心惊。他在两年前还是宋将,咋没听说宋军有如此可怕的武器呢?若是早点把这些武器拿出来,何至于被蒙古人打成这样?
马抚机百思不解,摇摇头,对亲将道:“还是不可大意,你挑几个军士到来路布防,一旦有动静立即发讯示警。”
亲将拱手领命,迟疑一下,道:“大人,是否派几人先上赤陇山,让留守百户带人护卫大人……”
马抚机冷然道:“我们不上赤陇山。”
“那……”
“我们回万安军本营。”
亲将一喜:“那敢情好……”
路口树林子里突然闪出几人,把正休息的马抚机及一众败卒惊得头发竖起,慌忙拿起兵器。
“万户大人,是我们啊……”
亲将忙点起火把,但见来人的狼狈模样不比他们好多少,一出示腰牌,正是留守万安军大本营的军士。为首的还是个百户,姓孙,马抚机与亲将俱认得。
“孙百户,你这是……”
“万户大人,万安军……丢了……”孙百户伏地大恸请罪。
马抚机脑子一晕,手足一阵冰凉:“怎会?怎会?你们上千人守营盘,竟然挡不住二百人攻击?连天黑都守不到?!”
孙百户哭道:“大人,真不是我们守不住,而是那些黎獠蛮子坏事啊。有个叫洪四娘的黎獠峒长,策反守北营的黎兵,焚我粮草军器,致我军心大乱。又大开营门,迎宋军突营,遂有此败……大人!”
马抚机慢慢站起,猛地拔出长剑,高高举起。
孙百户抱头大叫饶命。
长剑重重劈下,中途一转,卡地劈进树杆,树皮木屑乱飞。
马抚机胸膛起伏,大口喘气,突然屏息,眼睛登大——树干上竟刻着一行字,而且好几个字还特眼熟,笔划走势像极了自己的手笔。
“火——把。”马抚机的声音像是从齿缝挤出。
随着亲将举火凑近,六个深刻树干的大字赫然入目:
“马抚机死于此!”
马抚机浑身颤抖,脸色先是一阵发白,旋又涨得血红,噗地一口老血喷出,把个“死”字染得分外鲜红刺目。
老万认得那个胸口被打成蜂窝的强壮牌子头。那个绰号叫“许一霸”的老军痞,是真正的军中一霸。任何新丁来了都没少受他欺压,更恶心的是,稍瘦弱胆小的,更是被他“后入”……老万见过不少反抗的,都抵不过他的拳脚;也见过他剿匪时,砍人首级如刈草;更见过他曾用旁牌格挡疾射来的箭矢。然而现在,他的旁牌跟他一起爆裂,他的武勇连半分展示的机会都没有,瞬间就变成一具尸体。
在施扬一声令下,破虏营与少年战队同时集火射击。二、三十步距离,几乎弹无虚发,海面上如同刮起一股猛烈的金属风暴。梯子折断、旁牌炸裂、皮甲破碎、肉躯成筛。
第一轮集火,新附军阵就被剥去五分之一,前排辅兵、枪牌手全部阵亡,后面的长枪兵阵也被弹雨扫出几个缺口。
新附军对战损的承受力各有不同,马抚机这一部对战损的承受力大约在七八分之一左右。也就是说,五百余军兵,损失七八十人就会溃退。
龙雀军首轮集火,打死打伤新附军大约就是这个数,更不消说前所未见的金属风暴造成的恐怖威压。
新附军,崩溃了。
此时正是破虏营集体哑火,全队战士紧张万分,甚至有些手忙脚乱装填弹药的空窗期。如果是江风烈、欧阳冠侯率领的突击营,这当口正是新附军兵逃跑的绝好时机。然而面对少年战队,想逃跑?可以,留下点零件。
砰砰砰砰砰!这是手枪清脆的声响。少年战队手枪不多,只有七八把,但连绵不绝,几乎不停顿。眼前密集的目标,都不用瞄准,一枪一个准。
嘭嘭嘭嘭嘭!这是猎枪巨大的轰鸣。少年战队最多的就是双管猎枪,虽然打两发就得更换霰弹,射速不能跟手枪比,但架不住数量多啊。加上填弹步骤也非常简单快速,手熟的只需两三秒,二十多把猎枪形成的连发,同样连绵不绝,威力更甚手枪,一扫一大片。
手枪与猎枪的优势在这一刻得到最耀眼的体现。
等燧发枪声再度响起时,正集体转身逃跑的新附军兵几乎是以多米诺骨牌的速度倒地。仅仅第二轮排射,马抚机的五百新附军就被彻底打残。
燧发枪固然不如手枪射速快,也不及猎枪威力大,但也不容轻视。龙雀军所装备的燧发枪无论性能、射程、可靠性都超过了明末火器,接近十八世纪西方的经典燧发枪“褐贝丝”。与后膛枪相比,弹药易造廉价不说,有效射程比手枪猎枪远一倍,威力可五十步破甲,对无甲目标有效射程更达八十步,射程超过宋军的标配七斗步弓。把几百年后发展得相当成熟的前膛枪拿到这中世纪来集中使用,火力输出之可怕,足以让任何一支军队崩溃。
“击钲,停止射击。”战场各种枪声轰鸣不绝,施扬不得不声嘶力竭大吼。
金钲响起时,打发了性的龙雀军战士还惯性将填好的铅丸打出去才收手。少年战队也差不多,除了有经验,稳得住的“老队员”能及时收枪,后募的新队员都是把枪膛打空才停手。这也是初上战场菜鸟的通病了,好在他们多半使用双管猎枪,再收不住也不过多打两弹罢了,不至于太浪费。
枪声停止,眼前除了一地尸体与伤者,不复见有站立者。几百破了胆的新附军兵四下逃散,大部朝山坡本阵逃跑,有的躲在礁石后,有的跳进海里,更有被吓得失了魂的士卒把脸埋在泥浆里,颤抖抽搐。
不敢相信!不可置信!
这就是龙雀军战士此刻心情。
只不过两、三轮枪击,没有箭矢漫射,没有白刃近格,数倍之敌就被打残了——不是退却,不是溃败,是真的打残了,再不复集结成阵发动二次进攻。这支新附军,就这样完了。
排枪之威,恐怖如斯。
赵猎轻轻舒了口气,手掌用力在大麾上蹭蹭,被太阳暴晒干硬的大麾立时多了两片水渍。这是赵猎首次以指挥官而不是冲锋队长指挥一场近千人的战斗,说不紧张、不害怕是假的。正如他之前对龙雀军将士所言,战争,除了死人,谁都害怕。
赵猎最大的倚仗,就是他的武器,以及敌人的无知。无知则无备,无备才会像这样一头撞到他的枪口上。他生平指挥的第一战算是胜利了,但还不满足,他要追求完胜。
赵猎亲自从持旗官手里夺过龙雀军旗,左右摇动,猛向前戟指:“击鼓!追击!莫要跑了马抚机!”
……
两个时辰之后,天色昏暗。一支丢盔卸甲的残兵败将从树林里钻出,他们的衣裤被荆棘勾扯褴褛,脸上、手脚被划出一条条血痕,有的身上血迹斑斑,有的手脚包扎布条,隐隐有血渗出。
这支不足五十人的队伍,人人脸上写着疲惫与惊恐,就连他们的主将马抚机也不例外。
此刻的马抚机,早已没了儒将风度,胡须打结,发丝散乱,嘴唇干裂,眼布血丝。身上的银甲也黯淡无光,只有一手还紧紧握着剑柄,仿佛随时都能拔出。
“大家休息一下。”马抚机喘口气,找棵树倚坐下,“天黑敌军必不敢再追,大伙歇会。”
“谢大人。”诸军士有气无力致谢,横七竖八倒了一地。
“大人,喝口水。”一名亲将递上一竹筒。
马抚机接过,仰脖大口灌下,旋即呛咳不止。这人呐真是……倒霉起来喝水都被呛啊。
亲将忙抚背顺气,马抚机用力咳嗽,长叹一声:“生平之役,惨败莫过于此。”
亲将低声道:“大人,谁能想到宋军有此利器呢,此非战之罪。”
马抚机脑海里仿佛又响起那震耳欲聋的雷鸣之声,五百人呐,整整一营军兵,不过一盏茶工夫,就这么没了,直如做梦一般。这一仗,败得即憋屈又心惊。他在两年前还是宋将,咋没听说宋军有如此可怕的武器呢?若是早点把这些武器拿出来,何至于被蒙古人打成这样?
马抚机百思不解,摇摇头,对亲将道:“还是不可大意,你挑几个军士到来路布防,一旦有动静立即发讯示警。”
亲将拱手领命,迟疑一下,道:“大人,是否派几人先上赤陇山,让留守百户带人护卫大人……”
马抚机冷然道:“我们不上赤陇山。”
“那……”
“我们回万安军本营。”
亲将一喜:“那敢情好……”
路口树林子里突然闪出几人,把正休息的马抚机及一众败卒惊得头发竖起,慌忙拿起兵器。
“万户大人,是我们啊……”
亲将忙点起火把,但见来人的狼狈模样不比他们好多少,一出示腰牌,正是留守万安军大本营的军士。为首的还是个百户,姓孙,马抚机与亲将俱认得。
“孙百户,你这是……”
“万户大人,万安军……丢了……”孙百户伏地大恸请罪。
马抚机脑子一晕,手足一阵冰凉:“怎会?怎会?你们上千人守营盘,竟然挡不住二百人攻击?连天黑都守不到?!”
孙百户哭道:“大人,真不是我们守不住,而是那些黎獠蛮子坏事啊。有个叫洪四娘的黎獠峒长,策反守北营的黎兵,焚我粮草军器,致我军心大乱。又大开营门,迎宋军突营,遂有此败……大人!”
马抚机慢慢站起,猛地拔出长剑,高高举起。
孙百户抱头大叫饶命。
长剑重重劈下,中途一转,卡地劈进树杆,树皮木屑乱飞。
马抚机胸膛起伏,大口喘气,突然屏息,眼睛登大——树干上竟刻着一行字,而且好几个字还特眼熟,笔划走势像极了自己的手笔。
“火——把。”马抚机的声音像是从齿缝挤出。
随着亲将举火凑近,六个深刻树干的大字赫然入目:
“马抚机死于此!”
马抚机浑身颤抖,脸色先是一阵发白,旋又涨得血红,噗地一口老血喷出,把个“死”字染得分外鲜红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