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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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冬腊月。
朔风猎猎,视乾坤为炼炉,化万物为白银。
一声女人的叹息,忽然在一片茫茫雪色中响起。
这一声叹息传自玲珑州,传自南枝郡,传自白雪皑皑的象牙府,传自灯火通明的锦绣楼阁。
气势恢宏的象牙府前。
大雪纷飞,将家家户户都披上了一层厚厚的积雪。可这条青砖堆砌的广道上,竟然只积了一层晶莹的薄雪,新雪柔和,宛如白玉一般,闪耀着洁白的光辉。
哪怕现在依然下雪,但是象牙府里还是会有家仆时不时前来打扫一遍。象牙府的门前,是决不允许积上一层厚厚的雪。
府门前的长街广道之上已经没有了行人,这本就不是一个看热闹的好天气,没有人会喜欢在这样的天气里跑到街上。哪怕是跑到冰天雪地里,去寻找深藏在雪海里的腊梅,也要比看他们强的多。
毕竟寻梅这种事情说出去,怎么也要比看热闹的人更有才情。
“嚯!这府邸门前就算没人,还是这么神气!”
一道童声从不远处的巷子里传来,那孩子也就七八岁的年纪,乌黑的大眼睛闪烁着灵气十足的童光,紧紧的盯着飞梁画栋的高广府门。
他就坐在离府门口不远处,一条背风的巷子边上,倚着巷子里一户人家的院墙。头上还带着一只破了半边的草编斗笠,白雪飘落在斗笠上,他也懒得去将其打落。
奇哉怪哉!
没想到这样的天气,除了府里的本家,竟然还有人出现在街上,还有人在府门口看热闹,还看到了一点。
这孩子看起来有些寒酸,不过只要他不在这长街上乱跑,也没人会去在意。
这孩子叫叶知寒。
叶知寒的虽然嘴上在赞叹,可说的实在是太酸,而且心里也一直在苦笑,其实他并不想看,但他没有办法,他是不得不看,自己早已没有任何地方可去,也没有任何人会去管他。
因为他是一个小乞丐,很小很小的乞丐。
人家管他那就不能叫管,那叫赏,赏这种事情可是要看人家心情的。
叶知寒慢悠悠的将目光收了回来,拍了拍身上脏兮兮,还破了袖边的棉衣,轻轻的叹了口气,这真是乞丐的自由,也是乞丐的悲哀啊!
如果有人瞧见,一定会奇怪,一个屁都不一定懂得小孩子,竟然能发出一声这么沉重的叹息,虽然声音并不沉重,可是叹息中的情感太沉重了。
但是也太滑稽了,试想,一个小屁孩儿在巷子口,望着漫天飞雪,叹的老气横秋,这场景怎么想都会令人觉得滑稽。
叶知寒也觉得很滑稽,他觉得是自己的遭遇更滑稽了。因为他知道自己并不是七八岁,其实自己很老的,如果细细算来的话,怎么也该有个二十三岁了,如果没算错的话,他现在就快要走出大学,进入染缸一样的社会,然后自己出淤泥而不染,在多姿多彩的社会中创造一个属于他的传奇故事。再然后就是娶妻生子,幸福美满的生活。
多么令人沉醉的生活啊!
但叶知寒脸不由的寒了下来,比巷子外面的朔风还要寒冷。
如果还有机会,他这辈子都不想再读书了。没错,不想了。叶知寒越想到读书越气,他甚至搞不明白当时为了什么脑子一抽,竟然跑去图书馆读个书。
为了看学姐学妹?
这完全是不可能的事情,他甚至不能想象,他怎么就一眼都没看那些美女,怎么就拿着一本《资治通鉴》读的那么起劲,怎么就一抬头就不在图书馆,而在一个他根本不知道是哪里的巷子里。
面对他的也不再是青春靓丽的学姐学妹,而是一群脏兮兮的小乞丐,并且自己成为了他们的小伙伴,也变成了一个脏兮兮的小乞丐。
他不明白,不过他用了三年的乞丐生涯,终于弄明白了他当时脑海中的一个问题,和一些事情。
他当时在绞尽脑汁的在想,是不是图书馆丢了。
现在他想明白了。
——是特么我丢了。
而且丢在一个看起来很美的南枝郡,但自己不是富家公子,也不是什么仙门中人,偏偏是一个乞丐,浑身都在发臭的乞丐。
不过林知寒表示并不在意,他身为祖国添加自身养分的大学生,平时没少看一些课外书籍。尤其是穿越书籍,涉猎更深。既然到了这里,只能说明自己已经穿越了,看起来还穿越到了一个不错的地方。
虽然他现在还是个乞丐,但有一点不用担心,也有一点要记住。
不用担心的一点:那就是不会永远都是乞丐。
一定牢记的一点:他会成为世上伟大的存在。
毕竟,穿的可以寒酸,但穿越是不会让人过于寒酸,一定会附赠点什么,让他能一路高歌猛进,冲上这个世界的顶端。
而他叶知寒自己也只需要等就可以,等附赠的系统也好,金手指也罢,随便什么,来者不拒,多多益善。
然后他就一直在等,他以小乞丐的身份等了整整三年,现在他还是个小乞丐。如果可以说的好听点,那就是资深小乞丐。
这时候叶知寒又长叹了一声,扬起苦闷的小脸,看着天空飘扬的雪花,嘴里不由地暗暗骂了一句。
“真特娘的寒酸!”
象牙府里的管家李风看起来就要比叶知寒精神的多,红光满面,一点都不寒酸。他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每次看到他的时候,都会被他那两撇油光崭亮的小胡子吸引住,他的胡子上的散着的油光,要比门前积雪的光芒还要亮。
他说过,管家虽然也是下人,但却是一个有脸面的下人。他怎么说也是象牙府邸对外的脸面,而这胡子就是他李风的脸面。
李风早上的时候已经组织过一次清雪,现在他又动了一动,身上稍显肥硕的肉也不由的颤了颤。李风清了清嗓子,大声的说道:“来呀!陈三儿,叫人和我出去再把门前的雪清一清。”
南枝郡称的上是玲珑州最美的一个郡,也留下了相传是一位仙人的传世名句“玉香景海游人痴,半步不行最南枝。”夏有百花齐绽,冬有腊梅飘香,无时无刻不透着一种婉约娴静的气息,就像是深闺中美丽的书香小姐。
但是美,不代表冬天可以不冷。
李风一出府门,不由的缩了缩脖子,将两只手揣进宽大的袖口里,嘴里嘀咕了一句,“这破天气,好家伙,要是下上一整天,我非冻成冰不可。”
李风抬起头,看着天上的大雪,砸了砸嘴,暗想:“好在老爷不在家,也不会有什么人拜访。我呀!今天就少出来几趟,让手底下人少扫几回,我既不用作表率出来挨冷,他们也可以少点力,记得我的好。”
李风越想越觉得可行,再想到账房间里的暖屋子,心里更是美滋滋,感觉整个人走路都有些飘了。
南枝郡给人感觉很像一个书香气十足的郡,但象牙府的老爷不是读书人,而是行军出身,凡事必是身先士卒,争做表率。这也就养成了府内当值的人,无论职位多高,都会在每一件事情前去带头。
李风也很同意,他甚至说,这就是象牙府的脸面。
虽然没人知道他嘴里的脸面究竟是什么东西,但是他的确每件事情都争做表率,不过不想争做表率的事情,他是绝不会做的,也不让大家去做。
正在李风美滋滋的想着暖屋子的时候,微微抬了下头,很巧的见到了府邸门前的长街一头,一匹枣红色快马呼着浓重的热气,载着一位男人远远而来。
这人谁呀?李风挑着脚望了望,但他脖子还缩在衣襟里不肯出来。
巷子口坐着的叶知寒,也隐隐约约听到了马蹄声,不由的探出半个脑袋,想瞧瞧这时候能有什么人,竟然也敢在他的眼皮子底下,象牙府的地界纵马狂奔。
可是空中大雪纷飞,相隔距离又实在太远,的确是看不清楚。只能看清楚这个男人身挂金黄甲胄,肩上披着一件崭新的血红披风,朔风里,那件披风迎风抖的笔直,随风声猎猎作响。
至于长什么模样,叶知寒实在看不清,反正看清也没什么用,左右他都不认识。
片刻间,快马到了府门前,那个人一勒缰绳,座下快马双蹄扬起,带起一串轻雪,喘息更重,朔风更紧。
那人一张冷峻面孔,比这积雪还要寒上几分。
李风一看这人,脸色忽然就变得严肃起来,连忙拍了拍身边的陈三儿低声说道:“快点!快去和夫人通报一声,就说方副将回来了,我估摸着,这几天老爷也会回来。”
陈三儿连忙应了一声,一溜烟,跑进了府邸里边。
李风快步走上前去,接过缰绳,笑着说道:“方将军这么快就回来了呀!怎么不见我家老爷,在后面么?”李风身为总管,心思一定是十分机敏,又怎么能猜不出这方副将只是先回来报平安的人。
但李风还是问方副将,甚至向方副将过来的街口望了望,只见街口处只有漫天飞舞的鹅毛雪花,哪里有什么人影。
那位方副将一摆手,道:“早着呢!将军先让我快马回来,给夫人报一个平安。”
方副将认得李风,象牙府邸李大总管的名字整个南枝郡都是赫赫有名的。甚至坊间里都说,你可以不认是象牙府的小姐少爷,但决不能不认识李大总管。
这可是掌握南枝郡半个坊市命脉的人物。
李大总管露出一脸和气的笑容,连忙引着方副将进了府门,甚至亲切的拉着方副将的手往门里进,“快进,快进,夫人天天盼着老爷早点回来呢!您这一来,想必夫人一定高兴极了。”
方副将被这亲切举动弄的一愣神的功夫,便被带进了府内,两个人就消失在庄门口。
叶知寒咂了咂嘴,看着雪上那一串串蹄音,心中羡慕极了。如果不是传说中的金手指未到,想必现在自己怎么也要比这个方副将强吧!
呸!不对!方副将而已,说破了天不还是个人,要是有了金手指,别说方副将这种人,就算是被凡人称作的神仙,自己都不会多看那么一眼。
叶知寒想修仙,他知道这世界可以修仙,而且还有不少人在修仙。
叶知寒梗着脖子,整个人看起来傲娇而又任性。
全然忘了没金手指,自己还是个乞丐这回事,甚至整个人坐的极为端正,就好像要接受别人的顶礼膜拜一样。
这是叶知寒每天的必修功课,虽然自己还没有金手指,但这种尖端货保不齐哪天就会出来的,所以,趁着现在还有时间,先把那股子仙风道骨的高人范儿练出来,不然到时金手指来了可就没有什么时间了。
叶知寒想的别提有多美好了。
照理来说,他实际上也是是二十多岁的人了,不应该会有这般强烈的妄想。但不这般想一想又能怎样?他拖着六七岁小孩子的身体,孤身一人,要么做乞丐,要么被人收养,还能有什么出路?
童工?
算了吧!叶知寒不是没想过,怎说那么多年的书本教育,自强不息,自食其力还是知道的。
但四下打听才知道,整个南枝郡从没有人要童工,无论你多么低的价格,就是不要。
所以他也只能一边做小乞丐,一边想的美。
甚至叶知寒固执的认为我就想的美又怎样?想得美,岂非本就不是什么罪过。
离叶知寒不远处,坐在一起的小乞丐们早就见怪不怪了,已经不像刚刚看到时那样,全都傻了眼,甚至还有点觉得这叶知寒现在真有点高人的气息。
叶知寒还在心中盘算着修仙,嫉妒着威风凛凛的方副将时,离着巷子口不远,一个头发蓬乱肮脏,身上还散着一股子怪味儿的小乞丐急冲冲的跑了过来,边跑边对着叶知寒喊。
“上仙,您看看这是啥?”
隆冬腊月。
朔风猎猎,视乾坤为炼炉,化万物为白银。
一声女人的叹息,忽然在一片茫茫雪色中响起。
这一声叹息传自玲珑州,传自南枝郡,传自白雪皑皑的象牙府,传自灯火通明的锦绣楼阁。
气势恢宏的象牙府前。
大雪纷飞,将家家户户都披上了一层厚厚的积雪。可这条青砖堆砌的广道上,竟然只积了一层晶莹的薄雪,新雪柔和,宛如白玉一般,闪耀着洁白的光辉。
哪怕现在依然下雪,但是象牙府里还是会有家仆时不时前来打扫一遍。象牙府的门前,是决不允许积上一层厚厚的雪。
府门前的长街广道之上已经没有了行人,这本就不是一个看热闹的好天气,没有人会喜欢在这样的天气里跑到街上。哪怕是跑到冰天雪地里,去寻找深藏在雪海里的腊梅,也要比看他们强的多。
毕竟寻梅这种事情说出去,怎么也要比看热闹的人更有才情。
“嚯!这府邸门前就算没人,还是这么神气!”
一道童声从不远处的巷子里传来,那孩子也就七八岁的年纪,乌黑的大眼睛闪烁着灵气十足的童光,紧紧的盯着飞梁画栋的高广府门。
他就坐在离府门口不远处,一条背风的巷子边上,倚着巷子里一户人家的院墙。头上还带着一只破了半边的草编斗笠,白雪飘落在斗笠上,他也懒得去将其打落。
奇哉怪哉!
没想到这样的天气,除了府里的本家,竟然还有人出现在街上,还有人在府门口看热闹,还看到了一点。
这孩子看起来有些寒酸,不过只要他不在这长街上乱跑,也没人会去在意。
这孩子叫叶知寒。
叶知寒的虽然嘴上在赞叹,可说的实在是太酸,而且心里也一直在苦笑,其实他并不想看,但他没有办法,他是不得不看,自己早已没有任何地方可去,也没有任何人会去管他。
因为他是一个小乞丐,很小很小的乞丐。
人家管他那就不能叫管,那叫赏,赏这种事情可是要看人家心情的。
叶知寒慢悠悠的将目光收了回来,拍了拍身上脏兮兮,还破了袖边的棉衣,轻轻的叹了口气,这真是乞丐的自由,也是乞丐的悲哀啊!
如果有人瞧见,一定会奇怪,一个屁都不一定懂得小孩子,竟然能发出一声这么沉重的叹息,虽然声音并不沉重,可是叹息中的情感太沉重了。
但是也太滑稽了,试想,一个小屁孩儿在巷子口,望着漫天飞雪,叹的老气横秋,这场景怎么想都会令人觉得滑稽。
叶知寒也觉得很滑稽,他觉得是自己的遭遇更滑稽了。因为他知道自己并不是七八岁,其实自己很老的,如果细细算来的话,怎么也该有个二十三岁了,如果没算错的话,他现在就快要走出大学,进入染缸一样的社会,然后自己出淤泥而不染,在多姿多彩的社会中创造一个属于他的传奇故事。再然后就是娶妻生子,幸福美满的生活。
多么令人沉醉的生活啊!
但叶知寒脸不由的寒了下来,比巷子外面的朔风还要寒冷。
如果还有机会,他这辈子都不想再读书了。没错,不想了。叶知寒越想到读书越气,他甚至搞不明白当时为了什么脑子一抽,竟然跑去图书馆读个书。
为了看学姐学妹?
这完全是不可能的事情,他甚至不能想象,他怎么就一眼都没看那些美女,怎么就拿着一本《资治通鉴》读的那么起劲,怎么就一抬头就不在图书馆,而在一个他根本不知道是哪里的巷子里。
面对他的也不再是青春靓丽的学姐学妹,而是一群脏兮兮的小乞丐,并且自己成为了他们的小伙伴,也变成了一个脏兮兮的小乞丐。
他不明白,不过他用了三年的乞丐生涯,终于弄明白了他当时脑海中的一个问题,和一些事情。
他当时在绞尽脑汁的在想,是不是图书馆丢了。
现在他想明白了。
——是特么我丢了。
而且丢在一个看起来很美的南枝郡,但自己不是富家公子,也不是什么仙门中人,偏偏是一个乞丐,浑身都在发臭的乞丐。
不过林知寒表示并不在意,他身为祖国添加自身养分的大学生,平时没少看一些课外书籍。尤其是穿越书籍,涉猎更深。既然到了这里,只能说明自己已经穿越了,看起来还穿越到了一个不错的地方。
虽然他现在还是个乞丐,但有一点不用担心,也有一点要记住。
不用担心的一点:那就是不会永远都是乞丐。
一定牢记的一点:他会成为世上伟大的存在。
毕竟,穿的可以寒酸,但穿越是不会让人过于寒酸,一定会附赠点什么,让他能一路高歌猛进,冲上这个世界的顶端。
而他叶知寒自己也只需要等就可以,等附赠的系统也好,金手指也罢,随便什么,来者不拒,多多益善。
然后他就一直在等,他以小乞丐的身份等了整整三年,现在他还是个小乞丐。如果可以说的好听点,那就是资深小乞丐。
这时候叶知寒又长叹了一声,扬起苦闷的小脸,看着天空飘扬的雪花,嘴里不由地暗暗骂了一句。
“真特娘的寒酸!”
象牙府里的管家李风看起来就要比叶知寒精神的多,红光满面,一点都不寒酸。他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每次看到他的时候,都会被他那两撇油光崭亮的小胡子吸引住,他的胡子上的散着的油光,要比门前积雪的光芒还要亮。
他说过,管家虽然也是下人,但却是一个有脸面的下人。他怎么说也是象牙府邸对外的脸面,而这胡子就是他李风的脸面。
李风早上的时候已经组织过一次清雪,现在他又动了一动,身上稍显肥硕的肉也不由的颤了颤。李风清了清嗓子,大声的说道:“来呀!陈三儿,叫人和我出去再把门前的雪清一清。”
南枝郡称的上是玲珑州最美的一个郡,也留下了相传是一位仙人的传世名句“玉香景海游人痴,半步不行最南枝。”夏有百花齐绽,冬有腊梅飘香,无时无刻不透着一种婉约娴静的气息,就像是深闺中美丽的书香小姐。
但是美,不代表冬天可以不冷。
李风一出府门,不由的缩了缩脖子,将两只手揣进宽大的袖口里,嘴里嘀咕了一句,“这破天气,好家伙,要是下上一整天,我非冻成冰不可。”
李风抬起头,看着天上的大雪,砸了砸嘴,暗想:“好在老爷不在家,也不会有什么人拜访。我呀!今天就少出来几趟,让手底下人少扫几回,我既不用作表率出来挨冷,他们也可以少点力,记得我的好。”
李风越想越觉得可行,再想到账房间里的暖屋子,心里更是美滋滋,感觉整个人走路都有些飘了。
南枝郡给人感觉很像一个书香气十足的郡,但象牙府的老爷不是读书人,而是行军出身,凡事必是身先士卒,争做表率。这也就养成了府内当值的人,无论职位多高,都会在每一件事情前去带头。
李风也很同意,他甚至说,这就是象牙府的脸面。
虽然没人知道他嘴里的脸面究竟是什么东西,但是他的确每件事情都争做表率,不过不想争做表率的事情,他是绝不会做的,也不让大家去做。
正在李风美滋滋的想着暖屋子的时候,微微抬了下头,很巧的见到了府邸门前的长街一头,一匹枣红色快马呼着浓重的热气,载着一位男人远远而来。
这人谁呀?李风挑着脚望了望,但他脖子还缩在衣襟里不肯出来。
巷子口坐着的叶知寒,也隐隐约约听到了马蹄声,不由的探出半个脑袋,想瞧瞧这时候能有什么人,竟然也敢在他的眼皮子底下,象牙府的地界纵马狂奔。
可是空中大雪纷飞,相隔距离又实在太远,的确是看不清楚。只能看清楚这个男人身挂金黄甲胄,肩上披着一件崭新的血红披风,朔风里,那件披风迎风抖的笔直,随风声猎猎作响。
至于长什么模样,叶知寒实在看不清,反正看清也没什么用,左右他都不认识。
片刻间,快马到了府门前,那个人一勒缰绳,座下快马双蹄扬起,带起一串轻雪,喘息更重,朔风更紧。
那人一张冷峻面孔,比这积雪还要寒上几分。
李风一看这人,脸色忽然就变得严肃起来,连忙拍了拍身边的陈三儿低声说道:“快点!快去和夫人通报一声,就说方副将回来了,我估摸着,这几天老爷也会回来。”
陈三儿连忙应了一声,一溜烟,跑进了府邸里边。
李风快步走上前去,接过缰绳,笑着说道:“方将军这么快就回来了呀!怎么不见我家老爷,在后面么?”李风身为总管,心思一定是十分机敏,又怎么能猜不出这方副将只是先回来报平安的人。
但李风还是问方副将,甚至向方副将过来的街口望了望,只见街口处只有漫天飞舞的鹅毛雪花,哪里有什么人影。
那位方副将一摆手,道:“早着呢!将军先让我快马回来,给夫人报一个平安。”
方副将认得李风,象牙府邸李大总管的名字整个南枝郡都是赫赫有名的。甚至坊间里都说,你可以不认是象牙府的小姐少爷,但决不能不认识李大总管。
这可是掌握南枝郡半个坊市命脉的人物。
李大总管露出一脸和气的笑容,连忙引着方副将进了府门,甚至亲切的拉着方副将的手往门里进,“快进,快进,夫人天天盼着老爷早点回来呢!您这一来,想必夫人一定高兴极了。”
方副将被这亲切举动弄的一愣神的功夫,便被带进了府内,两个人就消失在庄门口。
叶知寒咂了咂嘴,看着雪上那一串串蹄音,心中羡慕极了。如果不是传说中的金手指未到,想必现在自己怎么也要比这个方副将强吧!
呸!不对!方副将而已,说破了天不还是个人,要是有了金手指,别说方副将这种人,就算是被凡人称作的神仙,自己都不会多看那么一眼。
叶知寒想修仙,他知道这世界可以修仙,而且还有不少人在修仙。
叶知寒梗着脖子,整个人看起来傲娇而又任性。
全然忘了没金手指,自己还是个乞丐这回事,甚至整个人坐的极为端正,就好像要接受别人的顶礼膜拜一样。
这是叶知寒每天的必修功课,虽然自己还没有金手指,但这种尖端货保不齐哪天就会出来的,所以,趁着现在还有时间,先把那股子仙风道骨的高人范儿练出来,不然到时金手指来了可就没有什么时间了。
叶知寒想的别提有多美好了。
照理来说,他实际上也是是二十多岁的人了,不应该会有这般强烈的妄想。但不这般想一想又能怎样?他拖着六七岁小孩子的身体,孤身一人,要么做乞丐,要么被人收养,还能有什么出路?
童工?
算了吧!叶知寒不是没想过,怎说那么多年的书本教育,自强不息,自食其力还是知道的。
但四下打听才知道,整个南枝郡从没有人要童工,无论你多么低的价格,就是不要。
所以他也只能一边做小乞丐,一边想的美。
甚至叶知寒固执的认为我就想的美又怎样?想得美,岂非本就不是什么罪过。
离叶知寒不远处,坐在一起的小乞丐们早就见怪不怪了,已经不像刚刚看到时那样,全都傻了眼,甚至还有点觉得这叶知寒现在真有点高人的气息。
叶知寒还在心中盘算着修仙,嫉妒着威风凛凛的方副将时,离着巷子口不远,一个头发蓬乱肮脏,身上还散着一股子怪味儿的小乞丐急冲冲的跑了过来,边跑边对着叶知寒喊。
“上仙,您看看这是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