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抵达新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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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燕离人提供的考古资料,楼兰古国的遗址在太港城,太港城大部分都属于沙漠地带,不但绿色植物十分稀少,水资源也十分稀缺。
现代高科技发展十分迅猛,新绛市政府鼓励本地居民走出新绛市,外出务工创业,年轻一代不想继承父辈的衣钵,生生世世在这片沙漠里耗尽一生,因此大多响应政府号召外出务工或者创业。
直到现在,新绛市除了行政中心和周边几个交代的区县人丁兴旺之外,很多地方尤其是临近沙漠的城镇基本上都只剩下中老年人了。
阎京他们要在太港城找到楼兰古国的遗址,并且找出鬼楼的秘密,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燕离人在资料里做过记录,以前太港城本地有专门靠做向导为生的,近几年去太港城的人越来越少,因此职业向导几乎就消失了,他联系到了以前给考古队做过向导的贡嘎拙仁,他对沙漠十分熟悉,所以要找到太港城应该不算太难。”白浔道。
沙漠总是变幻莫测的,即便是太港城本地的老牧民有时候也会被沙漠欺骗,贡嘎拙仁是太港城本地的老牧民了,世代居住在此,去过太港城的人都知道他,燕离人之前跟随考古队去时,就蒙贡嘎拙仁照顾,幸运的避开了沙漠龙卷风活了下来。
“楼兰的古国的遗址不难找到,然而鬼楼想要的长生不老术到底是什么东西,和楼兰古国到底有什么联系,我们现在真的是一无所知啊。”阎京担心道。
楼兰古国自古就有“沙埋古城”的说法,因此后人对它的失踪一直都很好奇,古往今来有不少人去过太港城寻找楼兰古国的遗址,也有人找到过一些城廓,然而沙漠里随时都有大风,也许前一刻古城的遗址还显示在面前,而下一刻又会被风沙掩埋掉,阎京他们现在对于楼兰古国的一切都只是听说,到底楼兰古国是什么样,长生不老术又和它有着什么样的联系,这一切都还是一个秘。
经过三天两夜的飞车,第三天傍晚,一行人终于抵达了新绛市。
荣锦事先已经在新绛市预定好了酒店,也有当地的人来迎接他们,阎京看来人开的是挂军牌的车,便知道这些人是给荣锦跑腿的。
在新绛市吃过晚饭,众人又聚在一起商议去太港城的事。
“我已经和贡嘎拙仁联系过了,明天一早,我们从新绛市出发,大约三个小时的车程到达太港城,他会在太港城的车站等我们。”燕离人道。
“太港城本地的原住居民并不多,不过他们本地有不吃猪肉的习俗,因此我们到了太港城之后,不能向当地居民提起猪肉,否则就会引起当地居民的仇视,甚至因此引发口角和打斗,所以大家千万要记住,不能在太港城提及猪肉。”荣锦道。
新绛市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城市,市中心还有不少汉人,而太港城几乎是看不到一个汉人,大多是本地的原住民,原住民信奉伊斯兰教,因此终生不吃猪肉,太港城本地的猪和人一样可以在街上自由行走,也会有人喂食给他们吃。
“荣先生说得没错,猪肉在太港城是个忌讳,大家千万不要提及,更不能提到吃猪肉,除此之外,我们这次是以探险的名义去太港城的,因此在当地有人问起来,我们也不要说漏嘴了,建国以后,政府出台过相关政策,不允许私人进行探寻遗址和盗墓等行为,一旦被当地人知道我们的目的,恐怕我们很快就会被本地政府抓起来。”燕离人道。
“燕先生不用担心此事,本地政府我已经打过招呼了,只要我们不过于张扬引起本地居民的仇视,不会出现这个问题。”荣锦道。
“是这样的话就最好了,接下来我主要说说关于遗址的事,根据上次考古队的资料来看,楼兰古国的遗址在太港城西北方向,现在是东南季风天气,雨水少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很有利的消息,但是有一点大家必须注意,我们白天一早进入沙漠,日落前我们必须离开沙漠,否则我们很可能会被困死在沙漠中。”燕离人神情肃穆道。
白天的沙漠还算温柔,夜晚的沙漠却是更加的变幻莫测,就连贡嘎拙仁这些老牧民都不敢在沙漠里过夜,阎京他们就更要注意这一点了。
“楼兰古国的消失至今成谜,狂沙很可能在瞬间改变一切,如果我们找到了楼兰古国的遗址,下一步又该怎么办?长生不老术到底是什么,和楼兰古国遗址到底有着什么样的联系,荣先生是否该在这个时候给大家揭开这个谜底了吧。”一直沉默的倾城忽然问道。
荣锦微不可查的皱了下眉头,马上又恢复到了镇定,他看着众人,道:“秦始皇在位时期,十分信奉炼丹术,所以就有不少方士借此大肆敛财,有一个方士炼出了一种丹药,却因为一时疏忽少加了一味药引,结果秦始皇服用之后暴毙而亡,方士险被杀死,他四处逃亡,在西汉初期逃亡到了楼兰古国,并且找到了长生不老术,却不知道为何,楼兰古国一夜之间消失,长生不老术也因此下落不明,这个传说一度引起很多人的好奇,想来此一探究竟,却大多是有去无回。”
“方士在楼兰古国建立鬼楼,他还有一个儿子,儿子服用方士的丹药之后长生不死,所以鬼楼一直延续至今,并且他想重新找到长生不死术,或者说起死回生的办法,救活这个方士。”倾城道。
倾城的话令众人一惊,长生不老是历朝历代帝王梦寐以求的事,不但帝王奢望长生不老,万世坐拥江山,就连普通老百姓都有这个愿望,然而长生不老始终都只是个传说,没有任何可考性,倾城却突然间告诉众人,有一个人活了几千年,并且没有人也不知道他是谁,他长什么样,他却在暗中操纵着这一切,想想都觉得汗毛都要立起来。
“倾城小姐是从哪里得知的这么多信息?”荣锦问道。
听荣锦的意思,似乎不知道倾城知道这么多关于鬼楼和长生不老术的事,这么看来,难道倾城背叛白浔,接近楚修是有着什么目的吗?
阎京看着倾城,脑中顿时闪过这个想法。
“荣先生不要忘了,我是为楚先生办事的。”倾城道。
“好了,我看时间也不早了,今天就暂时商议到这里吧,大家也累了几天了,今天就好好休息一下,其他事我们明天到了太港城再商议。”阎京这时候说道,缓解了尴尬的气氛。
散会之后,阎京和白浔直接回了房,倾城腿脚不便,以前又一直是冷血在照顾她,因此办理住宿的时候,冷血主动要求跟倾城住在同一间房,倾城也没有拒绝。
倾城和冷血回房之后,冷血一直憋着话想问倾城,不过冷血十分了解倾城的脾气,如果倾城不想说的话,是永远都不会开口的。
“你有什么话就问吧。”倾城见冷血憋成这样也不开口,便淡淡的说道。
见倾城主动提起来,冷血也不打算继续忍着,问道:“你离开朱雀堂,是不是为了帮大小姐?”
“不是。”倾城道。
“那刚才,你和荣锦?”冷血道。
“各为其主。”倾城道。
冷血还是不相信,但倾城已经闭上眼睛睡了。
此时,阎京和白浔心中也有着同样的疑问,如果倾城真的背离白浔,那么现在这一切她犯不着参与进来,刚才更用不着惹怒荣锦,这对倾城并没有任何好处,因为就算是楚修,荣锦也未必会卖他面子,荣锦的势力远比阎京他们想象的大,所以倾城得罪荣锦,并不是件好事,而且等他们寻找到楼兰古国的遗址之后,他们会立即回到青海市,那时候等待倾城的,恐怕不只是楚修的责问那么简单了。
以倾城的聪敏,她不可能想不到这些,然而她这一路无畏无惧的样子,令阎京心生不安,就好像,倾城并没有想到过回去之后的事……难道说,倾城根本就没有想过活着回去?
阎京被自己脑中突如其来的这个想法吓了一大跳,然后他瞬间又否定了这个想法,倾城太过挚爱白浔,不可能放得下白浔,阎京心想,肯定是自己想多了,倾城绝对不会干这种傻事。
话虽如此,然而阎京忧心此事,一夜未免,天快亮时才迷迷糊糊睡着了,不到一个钟头,又被白浔叫醒了起来,阎京草草洗漱了,一行人又出发赶往太港城。
太港城是新绛市最西北的一个小镇,风沙十分严重,因此不能用沙来建造房子,所以太港城基本上没有什么楼房,大多还是原先的土房,现代人大多居住在楼房,很多初到太港城的人根本就住不惯土房。
大约十一点左右,阎京他们一行抵达太港城的车站,贡嘎拙仁已经在车站门口等着他们了。<
根据燕离人提供的考古资料,楼兰古国的遗址在太港城,太港城大部分都属于沙漠地带,不但绿色植物十分稀少,水资源也十分稀缺。
现代高科技发展十分迅猛,新绛市政府鼓励本地居民走出新绛市,外出务工创业,年轻一代不想继承父辈的衣钵,生生世世在这片沙漠里耗尽一生,因此大多响应政府号召外出务工或者创业。
直到现在,新绛市除了行政中心和周边几个交代的区县人丁兴旺之外,很多地方尤其是临近沙漠的城镇基本上都只剩下中老年人了。
阎京他们要在太港城找到楼兰古国的遗址,并且找出鬼楼的秘密,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燕离人在资料里做过记录,以前太港城本地有专门靠做向导为生的,近几年去太港城的人越来越少,因此职业向导几乎就消失了,他联系到了以前给考古队做过向导的贡嘎拙仁,他对沙漠十分熟悉,所以要找到太港城应该不算太难。”白浔道。
沙漠总是变幻莫测的,即便是太港城本地的老牧民有时候也会被沙漠欺骗,贡嘎拙仁是太港城本地的老牧民了,世代居住在此,去过太港城的人都知道他,燕离人之前跟随考古队去时,就蒙贡嘎拙仁照顾,幸运的避开了沙漠龙卷风活了下来。
“楼兰的古国的遗址不难找到,然而鬼楼想要的长生不老术到底是什么东西,和楼兰古国到底有什么联系,我们现在真的是一无所知啊。”阎京担心道。
楼兰古国自古就有“沙埋古城”的说法,因此后人对它的失踪一直都很好奇,古往今来有不少人去过太港城寻找楼兰古国的遗址,也有人找到过一些城廓,然而沙漠里随时都有大风,也许前一刻古城的遗址还显示在面前,而下一刻又会被风沙掩埋掉,阎京他们现在对于楼兰古国的一切都只是听说,到底楼兰古国是什么样,长生不老术又和它有着什么样的联系,这一切都还是一个秘。
经过三天两夜的飞车,第三天傍晚,一行人终于抵达了新绛市。
荣锦事先已经在新绛市预定好了酒店,也有当地的人来迎接他们,阎京看来人开的是挂军牌的车,便知道这些人是给荣锦跑腿的。
在新绛市吃过晚饭,众人又聚在一起商议去太港城的事。
“我已经和贡嘎拙仁联系过了,明天一早,我们从新绛市出发,大约三个小时的车程到达太港城,他会在太港城的车站等我们。”燕离人道。
“太港城本地的原住居民并不多,不过他们本地有不吃猪肉的习俗,因此我们到了太港城之后,不能向当地居民提起猪肉,否则就会引起当地居民的仇视,甚至因此引发口角和打斗,所以大家千万要记住,不能在太港城提及猪肉。”荣锦道。
新绛市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城市,市中心还有不少汉人,而太港城几乎是看不到一个汉人,大多是本地的原住民,原住民信奉伊斯兰教,因此终生不吃猪肉,太港城本地的猪和人一样可以在街上自由行走,也会有人喂食给他们吃。
“荣先生说得没错,猪肉在太港城是个忌讳,大家千万不要提及,更不能提到吃猪肉,除此之外,我们这次是以探险的名义去太港城的,因此在当地有人问起来,我们也不要说漏嘴了,建国以后,政府出台过相关政策,不允许私人进行探寻遗址和盗墓等行为,一旦被当地人知道我们的目的,恐怕我们很快就会被本地政府抓起来。”燕离人道。
“燕先生不用担心此事,本地政府我已经打过招呼了,只要我们不过于张扬引起本地居民的仇视,不会出现这个问题。”荣锦道。
“是这样的话就最好了,接下来我主要说说关于遗址的事,根据上次考古队的资料来看,楼兰古国的遗址在太港城西北方向,现在是东南季风天气,雨水少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很有利的消息,但是有一点大家必须注意,我们白天一早进入沙漠,日落前我们必须离开沙漠,否则我们很可能会被困死在沙漠中。”燕离人神情肃穆道。
白天的沙漠还算温柔,夜晚的沙漠却是更加的变幻莫测,就连贡嘎拙仁这些老牧民都不敢在沙漠里过夜,阎京他们就更要注意这一点了。
“楼兰古国的消失至今成谜,狂沙很可能在瞬间改变一切,如果我们找到了楼兰古国的遗址,下一步又该怎么办?长生不老术到底是什么,和楼兰古国遗址到底有着什么样的联系,荣先生是否该在这个时候给大家揭开这个谜底了吧。”一直沉默的倾城忽然问道。
荣锦微不可查的皱了下眉头,马上又恢复到了镇定,他看着众人,道:“秦始皇在位时期,十分信奉炼丹术,所以就有不少方士借此大肆敛财,有一个方士炼出了一种丹药,却因为一时疏忽少加了一味药引,结果秦始皇服用之后暴毙而亡,方士险被杀死,他四处逃亡,在西汉初期逃亡到了楼兰古国,并且找到了长生不老术,却不知道为何,楼兰古国一夜之间消失,长生不老术也因此下落不明,这个传说一度引起很多人的好奇,想来此一探究竟,却大多是有去无回。”
“方士在楼兰古国建立鬼楼,他还有一个儿子,儿子服用方士的丹药之后长生不死,所以鬼楼一直延续至今,并且他想重新找到长生不死术,或者说起死回生的办法,救活这个方士。”倾城道。
倾城的话令众人一惊,长生不老是历朝历代帝王梦寐以求的事,不但帝王奢望长生不老,万世坐拥江山,就连普通老百姓都有这个愿望,然而长生不老始终都只是个传说,没有任何可考性,倾城却突然间告诉众人,有一个人活了几千年,并且没有人也不知道他是谁,他长什么样,他却在暗中操纵着这一切,想想都觉得汗毛都要立起来。
“倾城小姐是从哪里得知的这么多信息?”荣锦问道。
听荣锦的意思,似乎不知道倾城知道这么多关于鬼楼和长生不老术的事,这么看来,难道倾城背叛白浔,接近楚修是有着什么目的吗?
阎京看着倾城,脑中顿时闪过这个想法。
“荣先生不要忘了,我是为楚先生办事的。”倾城道。
“好了,我看时间也不早了,今天就暂时商议到这里吧,大家也累了几天了,今天就好好休息一下,其他事我们明天到了太港城再商议。”阎京这时候说道,缓解了尴尬的气氛。
散会之后,阎京和白浔直接回了房,倾城腿脚不便,以前又一直是冷血在照顾她,因此办理住宿的时候,冷血主动要求跟倾城住在同一间房,倾城也没有拒绝。
倾城和冷血回房之后,冷血一直憋着话想问倾城,不过冷血十分了解倾城的脾气,如果倾城不想说的话,是永远都不会开口的。
“你有什么话就问吧。”倾城见冷血憋成这样也不开口,便淡淡的说道。
见倾城主动提起来,冷血也不打算继续忍着,问道:“你离开朱雀堂,是不是为了帮大小姐?”
“不是。”倾城道。
“那刚才,你和荣锦?”冷血道。
“各为其主。”倾城道。
冷血还是不相信,但倾城已经闭上眼睛睡了。
此时,阎京和白浔心中也有着同样的疑问,如果倾城真的背离白浔,那么现在这一切她犯不着参与进来,刚才更用不着惹怒荣锦,这对倾城并没有任何好处,因为就算是楚修,荣锦也未必会卖他面子,荣锦的势力远比阎京他们想象的大,所以倾城得罪荣锦,并不是件好事,而且等他们寻找到楼兰古国的遗址之后,他们会立即回到青海市,那时候等待倾城的,恐怕不只是楚修的责问那么简单了。
以倾城的聪敏,她不可能想不到这些,然而她这一路无畏无惧的样子,令阎京心生不安,就好像,倾城并没有想到过回去之后的事……难道说,倾城根本就没有想过活着回去?
阎京被自己脑中突如其来的这个想法吓了一大跳,然后他瞬间又否定了这个想法,倾城太过挚爱白浔,不可能放得下白浔,阎京心想,肯定是自己想多了,倾城绝对不会干这种傻事。
话虽如此,然而阎京忧心此事,一夜未免,天快亮时才迷迷糊糊睡着了,不到一个钟头,又被白浔叫醒了起来,阎京草草洗漱了,一行人又出发赶往太港城。
太港城是新绛市最西北的一个小镇,风沙十分严重,因此不能用沙来建造房子,所以太港城基本上没有什么楼房,大多还是原先的土房,现代人大多居住在楼房,很多初到太港城的人根本就住不惯土房。
大约十一点左右,阎京他们一行抵达太港城的车站,贡嘎拙仁已经在车站门口等着他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