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2章 总得有人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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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着鸡冠头挤出人群,来到医院的正门口,正门口处直愣愣的停着一辆纯白色的越野车,车的前脸上喷绘着副嚣张的十字架图案,这台车我已经不是第一次见过了,之前鸡冠头就总开着它出现在人前的。
驾驶座的位置上斜坐着个留着长头发的青年,他低着脑袋,头发挡住半张脸,不光瘦的吓人而且皮肤带着一中死灰色的惨白,看起来就让人心底发凉,把我带到车门前后,鸡冠头轻声说,老大,这个小家伙主动送上门了。
上次鸡冠头绑我的时候,我就曾见过这个家伙,他留给我的印象格外的危险,好像一只随时可能嗜人的凶兽一样,我吸了吸鼻子站在他身前两三米的距离。
青年慢慢抬起头,两只眼睛完全陷在眼眶里,静静的打量着我,我咽了口唾沫往旁边又挪动了一点身体,鼓足勇气说,大哥,老狼不是我杀的,我承认确实跟他有矛盾,可是让我杀人,我真没那个胆。
他也不回话,就那么直视着我,看的我心里凉飕飕的,好像有条毛毛虫在皮肤上慢慢蠕动一样的膈应,跟青年对视了几秒钟后,我低下了个脑袋,说实话我确实怂了,那青年的模样如同一尊蜡像,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眼中也不带一丝感情。
大概沉寂了五六分钟的样子,青年才出声了:“你很想上位?”他的声音特别的沙哑,感觉很很久没有说过话一样。
我愣了一下,点点头回答:“我确实想上位,每个在不夜城混的人哪个不想上位,但我发誓老狼真的不是我们杀的,我绑架了他女儿,整晚上老狼的女儿都和我们兄弟几个在一起,您可以问她。”
青年似乎没有听到我说话一样,自顾自的继续说,我叫上帝!不夜城是我的教堂,老狼和恐龙都是我虔诚的信徒,那副狂妄的语气,简直好像个精神病患者。
面对他答非所问的语言,我有点懵逼,舔了舔嘴唇上的干皮问,那上帝哥的意思的希望我怎么办?
他扬起嘴角笑了,露出两行森白的牙齿说,信徒死了,身为主不能什么都不做,所以不管是不是你,这件事情我都需要个交代!
我皱着眉头说,这对我不公平,凭什么由我背锅?就算是诬告,你起码拿出来证据吧?
上帝没有吭声,鸡冠头一个跨步冲到我身前,抡圆了胳膊就砸在我脸上,把我打了个踉跄,我压根都还没反应过来,就又被他揪住衣服左腿往前一伸给摔倒在地上,接着我整个人呈半跪的姿势匍匐在上帝的脚跟。
上帝一脚踩在我脸上,指头在自己的脑门和胸口轻点,比划了个祷告的手势“呵呵呵……”笑了出来,朝着我出了口气说,主说我比你强,我说的就是道理,我不是警察,更不需要任何证据,整个崇州市十二点之后,我说了算。
我的脸被他踩的死死的,根本挣扎不动,我像个傻篮子似的声嘶力竭的咒骂,你他妈的无非就是欺负我比你弱!敢不敢给我两年时间,老子亲手践踏你在不夜城的神话,别吹牛逼了,还十二点以后你说了算,八号公馆貌似就不屌你吧?八号公馆的人砸老狼的场子,你屁都不敢放,就敢磕着我个十几岁的小毛孩欺负,脸呢?不夜城的神话?草泥马的!
反正他妈今天说啥我也躲不过去了,哪怕是死,也得死的有尊严点,我一个劲喷着唾沫问候上帝家里的女性亲属,有多大嗓门吼多大的嗓门,医院前面的那帮混子全都愕然的转过来脑袋望着我们这边。
鸡冠头可能也觉得脸上有点挂不住了,从兜里摸出来把匕首,咒骂着走到我跟前:“老大,我做了他!无法无天的小逼崽子!”
上帝狭长的眼睛眨巴了两下,摆摆手说:“一只小蚂蚁而已,杀他很容易,就是有点麻烦,我讨厌麻烦。”
鸡冠头笑了笑说,确实应该给咱们的人民卫士一点面子。
上帝把脚从我脸上挪开,轻蔑的说:“刚才你说给你两年时间是么?”
我呼呼喘着粗气从地上爬起来,趾高气昂的吼,怎么?你害怕?
我此刻身上的衣服早已经被冷汗给浸透了,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刚才我应该从鬼门关门前溜达了一圈,又回来了,其实我是在打心理战,越是这种位高权重的大人物,自信心越是膨胀到一定程度,在他们眼中自己都是无敌,根本不惧怕任何挑战。
听到我的话后,上帝再次笑了,连带着鸡冠头也从旁边捧臭脚似的嘎嘎大笑,虽然知道这孙子其实明里暗里的是在帮我,可我还是忍不住想鄙视他,人前装的好像个大手子似的,上帝跟前乖巧的像只猫咪。
我装出愣头青的模样,鼓着腮帮子喊骂,笑什么笑?敢不敢接战?
上帝吹了口气,看向旁边的鸡冠头说,很一般的小家伙,不像刘胖子形容的那么有心机,最基本的隐忍都不懂,这种小角色不夜城里一抓一大把吧?
看到上帝对我放松了警惕,我心说今天说不准真能逃出生天。
鸡冠头鄙夷的喷了口唾沫说,东西两城区,总共十条街,十个大掌柜,谁不知道刘胖子胆小如鼠,懦弱的像只猪,估计他是被这小孩儿吓怕了,才会故意跑到您跟前夸大其词吧。
刘胖子?又是刘胖子!看来又是这孙子从背后捅我刀子。
上帝和鸡冠头的对话,完全是当着我的面,一点都没有避讳的意思,不光是对自己实力的肯定,更是对我的不屑,我心里念叨,没事儿!你们随便鄙夷,老子早晚要操翻不夜城,让你俩跪下!
上帝揉捏了两下自己脸,摇摇头说:“也不尽然,或许这小子是在伪装呢!”
鸡冠头阴沉着脸问,那老大的意思呢?
上帝盯着我看了几秒钟,从嘴里吐出几个字,死罪可免,然后又比划了个祷告的姿势,装腔作势的轻声念叨:“阿门!”
鸡冠头认真贯彻着“狗”这个名词,他主子话音刚落,他就一刀割在我的脚脖子上,剧烈的疼痛感,让我差点晕厥过去,我“嗷嗷”惨叫着想要挣扎起来,可是上帝的一只脚踩在我脸上,好像一座山似的,压的我根本没办法抽动身体。
一刀下去后,鸡冠头没有收手,照着我另外一只脚腕又是一下,接着是我的两只手腕也分别被划了一下,我浑身血流如注,身子底下的水泥地上被我的鲜血染成了红色,我能感觉自己身上的力气在一点一点被抽空,手脚好像都不是我的了,我根本支配不动,好像真的快要死掉了。
几刀下去,我连骂娘的力气都没有了,疼的浑身打着哆嗦,鸡冠头在我衣服上蹭了蹭刀刃上的血迹,轻声说:“老大,他的手脚我都被废了!就算勉强治好,这辈子也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废人一个!”
听到“手脚被废”四个字,我的心顿时凉了。
上帝点了点头说,他不是拥有老狼的五间场子么?以后就是三号街的大掌柜了,一个躺在床上的废物,让我更心安!
说完话上帝发动着汽车,又朝着警车的方向望了一眼说,这件事必须有人扛!不夜城的荣誉不容践踏,说完他就扬长而去。
鸡冠头点点头,狗一样的应承,我会打点好的。
等到越野车开远以后,鸡冠头居高临下的望着我说,恭喜你了,三号街的新任大掌柜!抓紧时间去治疗,或许你以后还可以站着走路!然后他掉头朝那帮混子的方向走去。
我扯着嗓门喊,伦哥会怎么样?
鸡冠头想了想后蹲在我面前声音很小的说,大概蹲三年吧!三年时间很快的,一眨眼就过去了,我再告诉你个秘密,老狼其实不是你哥干掉的,他来医院的时候老狼已经挂了。
我咬牙汽车的问他,是被谁?
他沉思了几秒钟后说,大概是被那个外号大老板的家伙吧,毕竟他是第一个发现老狼挂掉的人,跟他一起的还有个叫林小梦的女孩,那女孩斩钉截铁的说,亲眼看到你拿枕头捂死老狼的。
我像是一只蛆虫一般在地上蠕动,朝着鸡冠头破口大骂,我草泥马!你明知道事情真相,还让我们背锅,你个王八蛋不得好死!
鸡冠头摇摇头说,我只是猜测,这么和你说吧,就算事情不是你们做的,上帝也会通过别的法子废掉你们,他太讨厌麻烦了,你应该谢我,我让人把你的两个兄弟暂时抓走了,不然今天你们一个都跑不掉。
之后鸡冠头没有搭理我,招呼那群混子陆陆续续散场,我眼睁睁看着载着伦哥的警车越开越远,加上自己的手脚被废,一时间气火攻心,两眼一黑就晕厥过去……
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我是在一间不足十平米的小屋里,屋里散发着一股难闻的难为的脚臭味儿,我稍微动了动身体,看到自己的手脚都缠着黑漆漆的纱布,一个老头耷拉着脑袋背靠椅子在打盹,居然是我的便宜师傅狗爷,一瞬间我鼻子一酸,眼泪就掉了下来……
我跟着鸡冠头挤出人群,来到医院的正门口,正门口处直愣愣的停着一辆纯白色的越野车,车的前脸上喷绘着副嚣张的十字架图案,这台车我已经不是第一次见过了,之前鸡冠头就总开着它出现在人前的。
驾驶座的位置上斜坐着个留着长头发的青年,他低着脑袋,头发挡住半张脸,不光瘦的吓人而且皮肤带着一中死灰色的惨白,看起来就让人心底发凉,把我带到车门前后,鸡冠头轻声说,老大,这个小家伙主动送上门了。
上次鸡冠头绑我的时候,我就曾见过这个家伙,他留给我的印象格外的危险,好像一只随时可能嗜人的凶兽一样,我吸了吸鼻子站在他身前两三米的距离。
青年慢慢抬起头,两只眼睛完全陷在眼眶里,静静的打量着我,我咽了口唾沫往旁边又挪动了一点身体,鼓足勇气说,大哥,老狼不是我杀的,我承认确实跟他有矛盾,可是让我杀人,我真没那个胆。
他也不回话,就那么直视着我,看的我心里凉飕飕的,好像有条毛毛虫在皮肤上慢慢蠕动一样的膈应,跟青年对视了几秒钟后,我低下了个脑袋,说实话我确实怂了,那青年的模样如同一尊蜡像,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眼中也不带一丝感情。
大概沉寂了五六分钟的样子,青年才出声了:“你很想上位?”他的声音特别的沙哑,感觉很很久没有说过话一样。
我愣了一下,点点头回答:“我确实想上位,每个在不夜城混的人哪个不想上位,但我发誓老狼真的不是我们杀的,我绑架了他女儿,整晚上老狼的女儿都和我们兄弟几个在一起,您可以问她。”
青年似乎没有听到我说话一样,自顾自的继续说,我叫上帝!不夜城是我的教堂,老狼和恐龙都是我虔诚的信徒,那副狂妄的语气,简直好像个精神病患者。
面对他答非所问的语言,我有点懵逼,舔了舔嘴唇上的干皮问,那上帝哥的意思的希望我怎么办?
他扬起嘴角笑了,露出两行森白的牙齿说,信徒死了,身为主不能什么都不做,所以不管是不是你,这件事情我都需要个交代!
我皱着眉头说,这对我不公平,凭什么由我背锅?就算是诬告,你起码拿出来证据吧?
上帝没有吭声,鸡冠头一个跨步冲到我身前,抡圆了胳膊就砸在我脸上,把我打了个踉跄,我压根都还没反应过来,就又被他揪住衣服左腿往前一伸给摔倒在地上,接着我整个人呈半跪的姿势匍匐在上帝的脚跟。
上帝一脚踩在我脸上,指头在自己的脑门和胸口轻点,比划了个祷告的手势“呵呵呵……”笑了出来,朝着我出了口气说,主说我比你强,我说的就是道理,我不是警察,更不需要任何证据,整个崇州市十二点之后,我说了算。
我的脸被他踩的死死的,根本挣扎不动,我像个傻篮子似的声嘶力竭的咒骂,你他妈的无非就是欺负我比你弱!敢不敢给我两年时间,老子亲手践踏你在不夜城的神话,别吹牛逼了,还十二点以后你说了算,八号公馆貌似就不屌你吧?八号公馆的人砸老狼的场子,你屁都不敢放,就敢磕着我个十几岁的小毛孩欺负,脸呢?不夜城的神话?草泥马的!
反正他妈今天说啥我也躲不过去了,哪怕是死,也得死的有尊严点,我一个劲喷着唾沫问候上帝家里的女性亲属,有多大嗓门吼多大的嗓门,医院前面的那帮混子全都愕然的转过来脑袋望着我们这边。
鸡冠头可能也觉得脸上有点挂不住了,从兜里摸出来把匕首,咒骂着走到我跟前:“老大,我做了他!无法无天的小逼崽子!”
上帝狭长的眼睛眨巴了两下,摆摆手说:“一只小蚂蚁而已,杀他很容易,就是有点麻烦,我讨厌麻烦。”
鸡冠头笑了笑说,确实应该给咱们的人民卫士一点面子。
上帝把脚从我脸上挪开,轻蔑的说:“刚才你说给你两年时间是么?”
我呼呼喘着粗气从地上爬起来,趾高气昂的吼,怎么?你害怕?
我此刻身上的衣服早已经被冷汗给浸透了,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刚才我应该从鬼门关门前溜达了一圈,又回来了,其实我是在打心理战,越是这种位高权重的大人物,自信心越是膨胀到一定程度,在他们眼中自己都是无敌,根本不惧怕任何挑战。
听到我的话后,上帝再次笑了,连带着鸡冠头也从旁边捧臭脚似的嘎嘎大笑,虽然知道这孙子其实明里暗里的是在帮我,可我还是忍不住想鄙视他,人前装的好像个大手子似的,上帝跟前乖巧的像只猫咪。
我装出愣头青的模样,鼓着腮帮子喊骂,笑什么笑?敢不敢接战?
上帝吹了口气,看向旁边的鸡冠头说,很一般的小家伙,不像刘胖子形容的那么有心机,最基本的隐忍都不懂,这种小角色不夜城里一抓一大把吧?
看到上帝对我放松了警惕,我心说今天说不准真能逃出生天。
鸡冠头鄙夷的喷了口唾沫说,东西两城区,总共十条街,十个大掌柜,谁不知道刘胖子胆小如鼠,懦弱的像只猪,估计他是被这小孩儿吓怕了,才会故意跑到您跟前夸大其词吧。
刘胖子?又是刘胖子!看来又是这孙子从背后捅我刀子。
上帝和鸡冠头的对话,完全是当着我的面,一点都没有避讳的意思,不光是对自己实力的肯定,更是对我的不屑,我心里念叨,没事儿!你们随便鄙夷,老子早晚要操翻不夜城,让你俩跪下!
上帝揉捏了两下自己脸,摇摇头说:“也不尽然,或许这小子是在伪装呢!”
鸡冠头阴沉着脸问,那老大的意思呢?
上帝盯着我看了几秒钟,从嘴里吐出几个字,死罪可免,然后又比划了个祷告的姿势,装腔作势的轻声念叨:“阿门!”
鸡冠头认真贯彻着“狗”这个名词,他主子话音刚落,他就一刀割在我的脚脖子上,剧烈的疼痛感,让我差点晕厥过去,我“嗷嗷”惨叫着想要挣扎起来,可是上帝的一只脚踩在我脸上,好像一座山似的,压的我根本没办法抽动身体。
一刀下去后,鸡冠头没有收手,照着我另外一只脚腕又是一下,接着是我的两只手腕也分别被划了一下,我浑身血流如注,身子底下的水泥地上被我的鲜血染成了红色,我能感觉自己身上的力气在一点一点被抽空,手脚好像都不是我的了,我根本支配不动,好像真的快要死掉了。
几刀下去,我连骂娘的力气都没有了,疼的浑身打着哆嗦,鸡冠头在我衣服上蹭了蹭刀刃上的血迹,轻声说:“老大,他的手脚我都被废了!就算勉强治好,这辈子也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废人一个!”
听到“手脚被废”四个字,我的心顿时凉了。
上帝点了点头说,他不是拥有老狼的五间场子么?以后就是三号街的大掌柜了,一个躺在床上的废物,让我更心安!
说完话上帝发动着汽车,又朝着警车的方向望了一眼说,这件事必须有人扛!不夜城的荣誉不容践踏,说完他就扬长而去。
鸡冠头点点头,狗一样的应承,我会打点好的。
等到越野车开远以后,鸡冠头居高临下的望着我说,恭喜你了,三号街的新任大掌柜!抓紧时间去治疗,或许你以后还可以站着走路!然后他掉头朝那帮混子的方向走去。
我扯着嗓门喊,伦哥会怎么样?
鸡冠头想了想后蹲在我面前声音很小的说,大概蹲三年吧!三年时间很快的,一眨眼就过去了,我再告诉你个秘密,老狼其实不是你哥干掉的,他来医院的时候老狼已经挂了。
我咬牙汽车的问他,是被谁?
他沉思了几秒钟后说,大概是被那个外号大老板的家伙吧,毕竟他是第一个发现老狼挂掉的人,跟他一起的还有个叫林小梦的女孩,那女孩斩钉截铁的说,亲眼看到你拿枕头捂死老狼的。
我像是一只蛆虫一般在地上蠕动,朝着鸡冠头破口大骂,我草泥马!你明知道事情真相,还让我们背锅,你个王八蛋不得好死!
鸡冠头摇摇头说,我只是猜测,这么和你说吧,就算事情不是你们做的,上帝也会通过别的法子废掉你们,他太讨厌麻烦了,你应该谢我,我让人把你的两个兄弟暂时抓走了,不然今天你们一个都跑不掉。
之后鸡冠头没有搭理我,招呼那群混子陆陆续续散场,我眼睁睁看着载着伦哥的警车越开越远,加上自己的手脚被废,一时间气火攻心,两眼一黑就晕厥过去……
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我是在一间不足十平米的小屋里,屋里散发着一股难闻的难为的脚臭味儿,我稍微动了动身体,看到自己的手脚都缠着黑漆漆的纱布,一个老头耷拉着脑袋背靠椅子在打盹,居然是我的便宜师傅狗爷,一瞬间我鼻子一酸,眼泪就掉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