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章 赵狐回归
推荐阅读: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医妃惊世、1852铁血中华、超级兵王、超级兵王、天才小毒妃
刘书阁 www.liushuge.com,最快更新赵云最新章节!
时间永是流逝,街市依旧太平,朝阳下的雒阳一如既往,并没有什么不同。
现时代的爱情,永远没有流传下去的爱情故事那么浪漫,绝大多数夫妻婚前都没见过,先上车后买票,女性更多的时候是一种认命的心态。
看到三位夫人伏在床沿上,赵云心里百感交集,或许在她们眼里,自己就是天底下最好的郎君吧,毕竟从母亲那里听说的可没有这么细致的男人。
昭姬孕相很明显,原先的瓜子脸圆乎乎的,多了一丝可爱,即便睡着也是眉毛微蹙。
在赵云的精心耕耘之下,荀妮也有了,当她一脸娇羞地说,自己那个停了的时候,很不好意思,觉得在床上伺候自家男人天经地义。
其实最对不起的就是远离桑梓的桑朵,前些日子自己不知道她有身孕,竟然导致了小产,下次一定要让医者随时检查身体,好好保胎。
她年龄最小,心态也是最单纯的,两个姐姐随时都宠着她。
要是一辈子都是这样的赤子之心该有多好?赵云摇摇头,把她们轻手轻脚脱掉鞋子放在床上,生怕惊醒其中一个。
桑朵的武艺最高,得到赵家的导引术以后更是突飞猛进,猛然惊醒,看到是自己的夫君,她萌萌地亲了一口,又倒头睡去。
“师傅!”
“义父!”
两颗小脑袋看到他出去,争先恐后地叫起来。
赵云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牵着两人的小手去饭厅。
“师傅,你说那个白起那么厉害,还坑杀了赵国四十万降兵。”杨修突然间张口结舌,赵国是师傅的老祖宗,自己这么说好像不太好吧。
“修儿,你想问什么?”赵云看到他那鬼机灵的样子,不由感到好笑。
“为何秦王那么短视,竟然让他自尽了。”杨修的眼里满是迷惑:“要不然,根本就没有始皇帝的事情,秦国早就统一了整个华夏。”
“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赵云不自觉地就把魏征的名言说了出来,当了这么多年的文抄公他没有心理负担。
杨修歪着脑袋瓜默不作声,尽管他天资聪颖,毕竟是个孩子,有些问题他还不是很明白。
“修儿,一个人不必锋芒太露。”赵云叹口气:“知彼知己方能百战不殆,别人知道你所有的本事,就会对症下药,未知的事情才是最致命的。”
原本的轨迹中,这小子整天叭叭叭,到处显摆,哪怕曹孟德有容人之量,也不胜其烦,最后寻了个由头砍下脑袋了事。
杨修的眼里还是有些迷茫,或许是懂了,或许是没懂,不再说话。
黄旭看着这个比自己还小的老弟,眼里满是钦佩,他毫不掩饰自己的情感。
这孩子,还是太单纯了啊,或许今后两人可以一起行动,一文一武,相得益彰。
“师父!”看到老爷子,赵云恭恭敬敬行礼。
他对礼教什么的,不是很在乎。但对自己的家人,还有明知道门圣地是龙潭虎穴也要陪着自己闯的老人,却不会不尊敬。
“精气神回来了,”童渊眼睛一亮,继而沉声问道:“她们三人呢?”
按说,三位夫人平日里都是最早到饭厅的,今天没来实在不正常。
“师父,昨晚徒儿回家就睡,妮儿、昭姬和朵儿不明所以,一直守着。”赵云明白老爷子才不会感知自己的房间事,忙不迭解释。
“师公!”
“阿爷!”
两个小家伙才不怕老人呢,一左一右坐在老爷子的身边。
“开饭吧!”童渊老怀大慰,率先举起筷子。
前世不是学教育的,赵云也深知,有些孩子就是天才,适合散养,譬如养子赵灭虏,妖孽郭奉孝,差不多了再调到自己身边实践。
黄旭受到黄忠那张扑克脸的影响,做事儿一板一眼,就让师父费费心。杨修则是一匹野马,平时不约束今后要闯大祸的。
看到大家吃完早饭,赵满囤才上来,递过一个令牌。
当初还有些稚嫩的云体印在正面的赵字,分外醒目,背面那像狗一样的动物让赵云看得有些痴了。
“公子,我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从小就生活在一个小山村。”
“公子,尽管已经成为武者,我对武艺有不同的看法。就像曾经的楚霸王项羽,一个指头都能摁死大汉开国皇帝,最后落得身死乌江的下场。一个武者应该多看书。”
“公子,藏书室的人是不是太自大了?一个个没啥本领,还不让我们看书。”
一个两千年后的灵魂,一个现代人,或许他才是自己童年时期最好的伙伴吧。
一般的赵家部曲,看到自己噤若寒蝉,只有他敢在自己面前得瑟,说的话也恰到好处。
轮到察言观色,好像至今无人超越。
有时候赵云也在想,这小子会不会是主角身边的奸臣?就像前世看到的《铁齿铜牙纪晓岚》中的和珅,总是能讨得乾隆皇帝的欢心。
那家伙也确实有本事,自己吩咐下去的事情,每一次都完成得漂漂亮亮。
最终,赵云才下定决心,让他带着一些部曲前去鲜卑。
因为他除了妙绝的洞察力以外,最惊人的是他的语言天赋,各地的方言惟妙惟肖。
“这是赵字!”杨修自来熟的拿过令牌:“看上去漆面磨得很厉害,当有一些年头。阿旭,你应该看看字体,那是师傅小时候的,笔法没有现在沉稳有度。”
“修弟,你看后面还有一条狗。”黄旭如同发现了新大陆。
“不是狗吧,”杨修脸上露出迟疑:“你见过尾巴这么大的狗么?反正我还没有看到过。”
他仰起脸,殷切地问:“师傅,这上面应该不是狗,对不对?”
“狐狸!”赵云严厉地盯了他一眼。
这孩子,才刚还在暗示他锋芒毕露,吃完饭就抛到九霄云外,看来对他的教育任重道远。
杨修一个激灵,赶紧闭上嘴。
“是狐狸吗?”黄旭好奇地端详着牌子的背面:“还真是,小时候阿爹听说狐狸血可以治病,专门猎了一头白狐。”
“纯白的?”杨修又忍不住。
“是啊,”黄旭鸡啄米一样猛点头:“本来阿爹准备慢慢放血,天天给我喝的。有一天我看到它在流眼泪,就偷偷放走了。”
杨修眼里满是异彩,至少他没有见过一身都是白色的狐狸。
“赵狐,我听说你还活着,想不到你居然来到雒阳了。”赵云心里沉思着,鼻头有些发酸。(未完待续。)
时间永是流逝,街市依旧太平,朝阳下的雒阳一如既往,并没有什么不同。
现时代的爱情,永远没有流传下去的爱情故事那么浪漫,绝大多数夫妻婚前都没见过,先上车后买票,女性更多的时候是一种认命的心态。
看到三位夫人伏在床沿上,赵云心里百感交集,或许在她们眼里,自己就是天底下最好的郎君吧,毕竟从母亲那里听说的可没有这么细致的男人。
昭姬孕相很明显,原先的瓜子脸圆乎乎的,多了一丝可爱,即便睡着也是眉毛微蹙。
在赵云的精心耕耘之下,荀妮也有了,当她一脸娇羞地说,自己那个停了的时候,很不好意思,觉得在床上伺候自家男人天经地义。
其实最对不起的就是远离桑梓的桑朵,前些日子自己不知道她有身孕,竟然导致了小产,下次一定要让医者随时检查身体,好好保胎。
她年龄最小,心态也是最单纯的,两个姐姐随时都宠着她。
要是一辈子都是这样的赤子之心该有多好?赵云摇摇头,把她们轻手轻脚脱掉鞋子放在床上,生怕惊醒其中一个。
桑朵的武艺最高,得到赵家的导引术以后更是突飞猛进,猛然惊醒,看到是自己的夫君,她萌萌地亲了一口,又倒头睡去。
“师傅!”
“义父!”
两颗小脑袋看到他出去,争先恐后地叫起来。
赵云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牵着两人的小手去饭厅。
“师傅,你说那个白起那么厉害,还坑杀了赵国四十万降兵。”杨修突然间张口结舌,赵国是师傅的老祖宗,自己这么说好像不太好吧。
“修儿,你想问什么?”赵云看到他那鬼机灵的样子,不由感到好笑。
“为何秦王那么短视,竟然让他自尽了。”杨修的眼里满是迷惑:“要不然,根本就没有始皇帝的事情,秦国早就统一了整个华夏。”
“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赵云不自觉地就把魏征的名言说了出来,当了这么多年的文抄公他没有心理负担。
杨修歪着脑袋瓜默不作声,尽管他天资聪颖,毕竟是个孩子,有些问题他还不是很明白。
“修儿,一个人不必锋芒太露。”赵云叹口气:“知彼知己方能百战不殆,别人知道你所有的本事,就会对症下药,未知的事情才是最致命的。”
原本的轨迹中,这小子整天叭叭叭,到处显摆,哪怕曹孟德有容人之量,也不胜其烦,最后寻了个由头砍下脑袋了事。
杨修的眼里还是有些迷茫,或许是懂了,或许是没懂,不再说话。
黄旭看着这个比自己还小的老弟,眼里满是钦佩,他毫不掩饰自己的情感。
这孩子,还是太单纯了啊,或许今后两人可以一起行动,一文一武,相得益彰。
“师父!”看到老爷子,赵云恭恭敬敬行礼。
他对礼教什么的,不是很在乎。但对自己的家人,还有明知道门圣地是龙潭虎穴也要陪着自己闯的老人,却不会不尊敬。
“精气神回来了,”童渊眼睛一亮,继而沉声问道:“她们三人呢?”
按说,三位夫人平日里都是最早到饭厅的,今天没来实在不正常。
“师父,昨晚徒儿回家就睡,妮儿、昭姬和朵儿不明所以,一直守着。”赵云明白老爷子才不会感知自己的房间事,忙不迭解释。
“师公!”
“阿爷!”
两个小家伙才不怕老人呢,一左一右坐在老爷子的身边。
“开饭吧!”童渊老怀大慰,率先举起筷子。
前世不是学教育的,赵云也深知,有些孩子就是天才,适合散养,譬如养子赵灭虏,妖孽郭奉孝,差不多了再调到自己身边实践。
黄旭受到黄忠那张扑克脸的影响,做事儿一板一眼,就让师父费费心。杨修则是一匹野马,平时不约束今后要闯大祸的。
看到大家吃完早饭,赵满囤才上来,递过一个令牌。
当初还有些稚嫩的云体印在正面的赵字,分外醒目,背面那像狗一样的动物让赵云看得有些痴了。
“公子,我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从小就生活在一个小山村。”
“公子,尽管已经成为武者,我对武艺有不同的看法。就像曾经的楚霸王项羽,一个指头都能摁死大汉开国皇帝,最后落得身死乌江的下场。一个武者应该多看书。”
“公子,藏书室的人是不是太自大了?一个个没啥本领,还不让我们看书。”
一个两千年后的灵魂,一个现代人,或许他才是自己童年时期最好的伙伴吧。
一般的赵家部曲,看到自己噤若寒蝉,只有他敢在自己面前得瑟,说的话也恰到好处。
轮到察言观色,好像至今无人超越。
有时候赵云也在想,这小子会不会是主角身边的奸臣?就像前世看到的《铁齿铜牙纪晓岚》中的和珅,总是能讨得乾隆皇帝的欢心。
那家伙也确实有本事,自己吩咐下去的事情,每一次都完成得漂漂亮亮。
最终,赵云才下定决心,让他带着一些部曲前去鲜卑。
因为他除了妙绝的洞察力以外,最惊人的是他的语言天赋,各地的方言惟妙惟肖。
“这是赵字!”杨修自来熟的拿过令牌:“看上去漆面磨得很厉害,当有一些年头。阿旭,你应该看看字体,那是师傅小时候的,笔法没有现在沉稳有度。”
“修弟,你看后面还有一条狗。”黄旭如同发现了新大陆。
“不是狗吧,”杨修脸上露出迟疑:“你见过尾巴这么大的狗么?反正我还没有看到过。”
他仰起脸,殷切地问:“师傅,这上面应该不是狗,对不对?”
“狐狸!”赵云严厉地盯了他一眼。
这孩子,才刚还在暗示他锋芒毕露,吃完饭就抛到九霄云外,看来对他的教育任重道远。
杨修一个激灵,赶紧闭上嘴。
“是狐狸吗?”黄旭好奇地端详着牌子的背面:“还真是,小时候阿爹听说狐狸血可以治病,专门猎了一头白狐。”
“纯白的?”杨修又忍不住。
“是啊,”黄旭鸡啄米一样猛点头:“本来阿爹准备慢慢放血,天天给我喝的。有一天我看到它在流眼泪,就偷偷放走了。”
杨修眼里满是异彩,至少他没有见过一身都是白色的狐狸。
“赵狐,我听说你还活着,想不到你居然来到雒阳了。”赵云心里沉思着,鼻头有些发酸。(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