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上城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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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元儿知道.......元儿原本无父无母,自幼随师傅在山中修行念书,春时师傅仙去,孩儿想出山,一个人带着元宝四处奔波,却总是寻不到路......若非父亲从陷阱里救了孩儿,孩儿早就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楚明书轻轻抱住齐三娘子,脑袋搁在她的脖子上,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更像一个小孩子,
“无论如何,您就是孩儿的亲娘,孩儿会好好读书,考取功名,一辈子孝顺您和爹。”
他知道自己这辈子再也回不去了,与其郁郁寡欢度日如年,不如把目光放前,三十好几的人,楚明书的意志并不脆弱。
尽力讨好眼前人,这是真正的衣食父母,想要在这个世界安身立命,他短时间还是需要依靠这家心地善良的农户。
三个月时间,他还没有完全适应小山村的生活,不过此时他没有想要改变这个世界的欲望,没有称霸天下的豪情壮志,日子得过且过。
好不容易安稳下来,现在的楚明书,其实也算是在乎这份来之不易的亲情的,既然在乎那便珍惜,
元宝,养父养母,还有这个朴实却充斥着太阳的味道的村子......
或许有一天自己金榜题名,年纪到了就娶妻生子,儿孙满堂,曾经的一切,也仿佛真的成了上辈子。
母子二人相携归家,
元宝果然事先已经自己回去,看到楚明书,它立刻欢喜,蹦蹦跳跳跑出来,吐出舌头,绕着楚明书转来转去。
“爹,孩儿回来了。”
楚明书低头摸摸元宝,笑容温润看上去少年老成,
“元哥儿回来啦!”
齐老三闻言拍拍肚子,放下柴刀,脏兮兮的手在衣服上搓了搓,就地捉起一只肥鸡,
“一会让你娘给你做烤鸡!”
楚明书一本正经,“爹,家里就剩下这几只了,元身体好的狠,不如留着下蛋卖钱?”
“瞎说!不多吃点肉你哪有好身体,没有好身体怎么读书?你放心,咱家虽然不富贵,但是几顿肉,你爹管起的,咱们今个先吃鸡,明天爹去山里打一头野猪回来,包你解馋!”
话语间齐老三已经手起刀落,两三下宰了鸡,他把鸡交给刚刚带上围兜的齐三娘子,转头见自家儿子又要说什么,就立马“凶狠”的瞪了他一眼。
楚明书一脸无奈,心中其实感动,他走到齐三娘子身边,“娘,孩儿来帮您吧?”
“读书人,怎么能做这种事!”
齐三娘子嗔怪的白了他一眼,目中却透着疼爱,“乖,元哥儿先去屋里温书,吃饭了娘喊你啊。”
楚明书无事可做,最终被赶到房间里,他手中拿着书本,看了半天没有看进去。
和所有的穿越前辈们差不多,除了没能有机会享受一番灵魂出窍,附身重生。
对于自己返老还童,楚明书喜忧半掺,
他是一个孤儿,早些年的时候遭遇许多坎坷,尝遍人情冷暖,好在自己颇有志气,从小到大勤奋好学,属于校园里的领军人物,
毕业后虽然磕磕碰碰,到底还是凭借自己的一身本事找到工作,
十年过去,楚明书事业有成,升职加薪,终于开始享受起安稳富足的日子,结果却......
听说穿越可以改变命运。
或从穷困潦倒到称霸一方,或从一无所有到富甲天下......
但这些,都不是他想要的。
楚明书很感激命运。
原本必死无疑的人,老天爷却将他从那场泥石流当中解救出来,
即使周身是荒山野岭,他却始终深信自己不会再轻易的死去。
气运这种东西啊......
楚明书放开书本,手指下意识轻轻触摸胸口上的宝玉,
这个宝玉坠子,是楚明真正的家人,唯一留给他的东西,
宝玉的外观并不奇特,扁圆形,硬币大小,由一根普通的系绳串着,
他从小带着,起初只知道有静心养神,助眠安睡的作用,直到有一天......
此后读书习字,日子平静,一直过了五日,
塘柳镇,
人群熙熙攘攘,车水马龙。
楚明走在大街上,眉头紧蹙。
因为元宝的太小,楚明书怕狗贩子把它牵跑了,好言安抚就没有让它跟着出来.....
此时楚明书的身侧,刘畅蹦蹦跳跳的走着,她的一只手被元哥牵着,另一只手拿着一串金灿灿的糖葫芦,半透明的糖衣在太阳底下一闪一闪,流光溢彩格外好看,刘畅儿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再也忍不住,她张开小嘴凑过去,眼看就要吃到了,又立马闭上眼睛,缩回脑袋,抿着嘴巴拼命摇头,
“哎呀!不行!不行......这是元哥给齐老爹买的,畅畅不能吃!”
说着也不跳了,安安分分的踢踏着小步子,时不时眼巴巴的瞟一眼手上的糖葫芦,刘畅吞了口唾沫,突然一撇嘴,一咬牙,仿佛下定决心一般,闭上眼睛,把糖葫芦递给楚明书,哀嚎道,
“哇呀呀呀呀!不行了不行了,元哥,你拿的远一点好不好,不要让畅畅看到它!”
楚明书摇摇头,把糖葫芦接过来,不打算和这个小丫头一般见识,这次出门前,刘畅的母亲叮嘱过,这小妞正在换牙,千万不能给她吃糖。
这是楚明书第二次到县城来,上一回是在上个月,他来参加童试。
小镇的街道异常热闹,人流往来,摩肩接踵,街边有卖糖人的,卖泥人的,也有卖风筝的,叫卖声不绝于耳,楚明书却没有任何的观赏兴致。
这一回,他是来给养父抓药的。
“娘,元儿知道.......元儿原本无父无母,自幼随师傅在山中修行念书,春时师傅仙去,孩儿想出山,一个人带着元宝四处奔波,却总是寻不到路......若非父亲从陷阱里救了孩儿,孩儿早就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楚明书轻轻抱住齐三娘子,脑袋搁在她的脖子上,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更像一个小孩子,
“无论如何,您就是孩儿的亲娘,孩儿会好好读书,考取功名,一辈子孝顺您和爹。”
他知道自己这辈子再也回不去了,与其郁郁寡欢度日如年,不如把目光放前,三十好几的人,楚明书的意志并不脆弱。
尽力讨好眼前人,这是真正的衣食父母,想要在这个世界安身立命,他短时间还是需要依靠这家心地善良的农户。
三个月时间,他还没有完全适应小山村的生活,不过此时他没有想要改变这个世界的欲望,没有称霸天下的豪情壮志,日子得过且过。
好不容易安稳下来,现在的楚明书,其实也算是在乎这份来之不易的亲情的,既然在乎那便珍惜,
元宝,养父养母,还有这个朴实却充斥着太阳的味道的村子......
或许有一天自己金榜题名,年纪到了就娶妻生子,儿孙满堂,曾经的一切,也仿佛真的成了上辈子。
母子二人相携归家,
元宝果然事先已经自己回去,看到楚明书,它立刻欢喜,蹦蹦跳跳跑出来,吐出舌头,绕着楚明书转来转去。
“爹,孩儿回来了。”
楚明书低头摸摸元宝,笑容温润看上去少年老成,
“元哥儿回来啦!”
齐老三闻言拍拍肚子,放下柴刀,脏兮兮的手在衣服上搓了搓,就地捉起一只肥鸡,
“一会让你娘给你做烤鸡!”
楚明书一本正经,“爹,家里就剩下这几只了,元身体好的狠,不如留着下蛋卖钱?”
“瞎说!不多吃点肉你哪有好身体,没有好身体怎么读书?你放心,咱家虽然不富贵,但是几顿肉,你爹管起的,咱们今个先吃鸡,明天爹去山里打一头野猪回来,包你解馋!”
话语间齐老三已经手起刀落,两三下宰了鸡,他把鸡交给刚刚带上围兜的齐三娘子,转头见自家儿子又要说什么,就立马“凶狠”的瞪了他一眼。
楚明书一脸无奈,心中其实感动,他走到齐三娘子身边,“娘,孩儿来帮您吧?”
“读书人,怎么能做这种事!”
齐三娘子嗔怪的白了他一眼,目中却透着疼爱,“乖,元哥儿先去屋里温书,吃饭了娘喊你啊。”
楚明书无事可做,最终被赶到房间里,他手中拿着书本,看了半天没有看进去。
和所有的穿越前辈们差不多,除了没能有机会享受一番灵魂出窍,附身重生。
对于自己返老还童,楚明书喜忧半掺,
他是一个孤儿,早些年的时候遭遇许多坎坷,尝遍人情冷暖,好在自己颇有志气,从小到大勤奋好学,属于校园里的领军人物,
毕业后虽然磕磕碰碰,到底还是凭借自己的一身本事找到工作,
十年过去,楚明书事业有成,升职加薪,终于开始享受起安稳富足的日子,结果却......
听说穿越可以改变命运。
或从穷困潦倒到称霸一方,或从一无所有到富甲天下......
但这些,都不是他想要的。
楚明书很感激命运。
原本必死无疑的人,老天爷却将他从那场泥石流当中解救出来,
即使周身是荒山野岭,他却始终深信自己不会再轻易的死去。
气运这种东西啊......
楚明书放开书本,手指下意识轻轻触摸胸口上的宝玉,
这个宝玉坠子,是楚明真正的家人,唯一留给他的东西,
宝玉的外观并不奇特,扁圆形,硬币大小,由一根普通的系绳串着,
他从小带着,起初只知道有静心养神,助眠安睡的作用,直到有一天......
此后读书习字,日子平静,一直过了五日,
塘柳镇,
人群熙熙攘攘,车水马龙。
楚明走在大街上,眉头紧蹙。
因为元宝的太小,楚明书怕狗贩子把它牵跑了,好言安抚就没有让它跟着出来.....
此时楚明书的身侧,刘畅蹦蹦跳跳的走着,她的一只手被元哥牵着,另一只手拿着一串金灿灿的糖葫芦,半透明的糖衣在太阳底下一闪一闪,流光溢彩格外好看,刘畅儿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再也忍不住,她张开小嘴凑过去,眼看就要吃到了,又立马闭上眼睛,缩回脑袋,抿着嘴巴拼命摇头,
“哎呀!不行!不行......这是元哥给齐老爹买的,畅畅不能吃!”
说着也不跳了,安安分分的踢踏着小步子,时不时眼巴巴的瞟一眼手上的糖葫芦,刘畅吞了口唾沫,突然一撇嘴,一咬牙,仿佛下定决心一般,闭上眼睛,把糖葫芦递给楚明书,哀嚎道,
“哇呀呀呀呀!不行了不行了,元哥,你拿的远一点好不好,不要让畅畅看到它!”
楚明书摇摇头,把糖葫芦接过来,不打算和这个小丫头一般见识,这次出门前,刘畅的母亲叮嘱过,这小妞正在换牙,千万不能给她吃糖。
这是楚明书第二次到县城来,上一回是在上个月,他来参加童试。
小镇的街道异常热闹,人流往来,摩肩接踵,街边有卖糖人的,卖泥人的,也有卖风筝的,叫卖声不绝于耳,楚明书却没有任何的观赏兴致。
这一回,他是来给养父抓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