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温酒棠梨 青戈剑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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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山如海,残阳如血,连绵起伏的前秦长城在崇山峻岭间蜿蜒向无尽的远方。
近年来,由于匈奴人不间断的侵袭,此处长城内外,人烟稀少,几处民居村屯都已经被烧成了废墟,土地也渐渐荒芜起来。
一处地势还算平坦的山坡高处,黄鬃马低头啃了一口刚刚泛青的草根,打了个响鼻,慢慢的咀嚼着,它的主人已经在此地驻立了很久了。
“要是匈奴人真能来到这儿就好了……!”
良久之后,将军终于收回了远望的目光,低低叹息了一句。
脚下的山谷里很安静,一座座军帐如同雨后冒出的蘑菇,密密麻麻连绵几十里。虽然已经到了开饭的时间,但并看不到一丝烟火。
军士们几天来都是吃着随身携带的干粮,却没有一句怨言。因为他们的任务是在此潜伏等待,等待着宿命中大敌的到来。
在此之前,行踪必须要保密,任何人都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懈怠,否则,军法官手中的刀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即便不是为此,这只七八万人的汉军也无人抱怨,因为他们的主将,素有“飞将军”美誉的老将李广也与所有人同吃同住在这山谷中,待遇并无分别。
峥嵘岁月久,老将白发生。离开这片北疆的战场已经十年有余了!
十多年前,先帝驾崩,新皇继位,窦太后为了震慑不臣,以防不测,以皇命把两位边关名将李广、程不识调回长安,分别担任两宫羽林军卫尉,从此,他们便再未远出过帝京。金戈铁马、大漠孤烟也就只成了梦中的喟叹!
而今天,这片山河重回眼底,兵甲在手,士气正旺,千乘万骑,大战在即,又怎不教人豪情陡生呢?
眼见夕阳即将落山,老将军抖了抖马的缰绳,黄鬃马从坡上驰骋而下,在亲随们的簇拥中直入大营。
“前线宁静,这几日匈奴人看来还不会有什么动作,命令各位将军好好约束部下,继续潜伏待命,老夫要星夜赶回右北平城中,即刻启程,现在都回去好好布置吧!”
面对帐中聚集听命的部将校尉们,李广只是大略一说,简明扼要。这也是他一贯以来的作风。
大汉军中流传,李广与程不识都是当世名将,是最令匈奴畏惧的汉朝将军了。但两人治军之道却大为不同。
李广率领军队行军对敌时,并没有严格固定的编制和行列,往往在他看中的地方安营扎寨,士兵们行动自由,从来没有那些条条框框的军规约束。他制定传达给部将们的公文命令也都是内容简洁,数量很少,一听就明白的那种。
按理说,这样自由散漫的队伍岂不正是敌人袭击的好目标吗?
可就是邪门,匈奴人从来没有敢偷袭过李广军队那漏洞百出的营地!这就只能归结为被“飞将军”的威名所震慑了。
天下汉军,千百将军里还再没有一人敢如此托大呢!
例如与李广齐名的程不识那就谨慎多了,他的军队以严厉而闻名。每次出兵都是编制完备,队形整齐,阵营有序,四周拒敌设施齐全,夜间敲打刁斗巡逻不断,各类文书军律细致,弄得整个营地如铁桶一般,虽然全军上下累是累了一点,但是“狗咬刺猬,无处下嘴!”让敌人完全找不到机会来偷袭,也算是奇策了,因此被称为“守城名将”。
两将分别与匈奴对阵多年,在他们的驻防区内,匈奴人讨到便宜的时候很少,令单于头疼。可是,相比较起来,匈奴人最重英雄,还是对李广畏惧多些的。而汉军士卒也更喜欢在李将军帐前听令,这就是老李的人格魅力所在了!
此时听到他要急着回城,众将官互相看看,有些疑惑。
“老将军,天色已经这么晚了,眼看马上就黑下来了,山路难行,不如明天一早再走,也不迟啊?”
副将张晋趋前一步,脸上带了关切之意,拱手相劝。见其余众人也有不放心的意思,李广摆了摆手,示意不必再多说。
“适才斥候飞马来报,公主车驾已经到了……那孩子,老夫戍卫未央宫时,也曾蒙她叫的一声伯伯,算是看着她长大的,今日她以柔弱之躯,身荷重担,为国至此,老夫身为大汉将军,又怎么能不去迎接呢!”
言罢,帐中有片刻的沉默。
“如此,却是理所应当。末将等恭送将军早去早回!另外,也请老将军给利安公主带去全军将士的敬意。”
所有部将一起躬身行礼,军人风骨,最重为国为家而不惜此身者,即使女子,也不例外。
右北平与其说是一座边城, 还不如说是一个军事堡垒。
城中住户人家并不多,四方纵横的几条街道,反而到处可见的是军营和粮仓库房。
这儿就是大汉帝国在北国边疆的军需大本营了。此处位置至关重要,再往北百里就是毗邻匈奴的最前线雁门关了,往西与云中、鱼阳遥遥相望,往东北则是上谷、建州等军事要塞。可以说,右北平是从关内中原各处去往前线的必经之地了。
这么重要的位置,朝廷自然不敢掉以轻心,历年来一直都是有重将镇守的。而这次直接就委派名将李广以骁骑将军的身份兼领北平郡太守了。
马蹄踏碎夜幕,将军铁甲,戴月而归,长安来客却还未睡,正秉烛以待。
“小侯爷怎会知道老夫今夜就一定回来的呢?”
卸甲后的将军隐去了那种肃杀之气,在元召面前,布衣缓带,却更像是一个和蔼的老人,带了略微的好奇。
“因为,你是飞将军嘛!这几十里路,还不够放马一跃的呢。呵呵!”
已经等候良久的元召起身相迎,顺便把温好的醇酒一盏递给他解乏。
老李家从那位先祖李信起,就是忠贞为国的表率。当年赵国中了秦国的离间计,误杀李信,自毁长城,最终倾覆了社稷。而手绾重兵的李信宁愿含冤而死,也不肯叛国降敌,其忠烈可见一斑。
李广担任未央宫卫尉十余年,替老刘家看大门,对身为长公主的素汐自然熟悉的很,她既然来到右北平,得知消息的李广必然会第一时间接驾,更何况素汐还是这次行动的关键一环,不容有失呢。
“哈哈!你这小子啊,鬼精鬼精的,一肚子的名堂。不过这次倒是难为你了,肯千里迢迢的来到这里,却是难得。”
李广把盏中酒慢慢喝尽,带了回味的满足。
“老将军说的哪里话来!能够有机会为国为民出一点力气,小子却是义不容辞呢。”
长乐侯大义凛然,义正严辞!
“嗯,这话说的虽然夸大了十倍还不止,不过,看在你能为情义而舍弃安逸的份上,老夫就马马虎虎,算你还是个实诚的孩子好了啊!”
李广瞪起了眼睛,一副早就知道你是什么人的样子。这让元召有些无奈,难道本侯爷心中的爱国热情还会有假?呃,不过,要不是被那一家子的情义羁绊,自己是说什么也不会跑到这儿来的呢!
“呵呵!老将军星夜从前线返回,一路辛苦,公主车马劳顿,已经早先歇息了,小子先代为感谢!”
说完,拱手为礼,这次却神色很是认真。
“这点辛苦算得什么!比起小公主肯舍身为国的行为来,她完全当的起任何礼遇。对了,老夫陪你说了这半天废话,还不把给老夫带的东西拿出来?”
李广说完,指了指木案上,示意赶快别磨叽了马上交出来!
元召心底不禁暗乐,老将在长安未央宫的时候,显得木讷寡言。没想到到了军中,却是另一番开朗有趣的样子,看来,伴君如伴虎,言多必有失的道理他还是懂得的,也并不是毫无心机的人啊。
元召笑眯眯的从一边的革囊里一样样的掏出带来的东西,却是几壶烈酒,一柄剑,还有两副用狐皮制成的护腿。
灯火中,李广的眼睛亮了起来,不由分说先伸手摸过一壶酒来,拔去塞子,长吸一口酒香气,醇厚绵长,沁人肺腑。
“好酒!刚才喝的就是此酒吧?这次滋味却与从前你送的那些都不同,可是刚出的新酿?”
“老将军果然是此中行家!这是一种新配方所蒸馏的高粱酒,却是刚成品不久,这头一坛,小子就装在这几只酒壶里,带到这里来了呢。特意准备送给老将军,以壮声色!”
“妙极!正和老夫心意。就为了这几壶好酒,到时候老夫也要多射杀几个匈奴骑将,方不负小子的美意。”
李广却舍不得自己享用,珍惜的放在一边,吩咐侍从好好收起来,待到大捷之日,与全军将士庆功之用。
元召心中暗赞,名将风采,与士卒同甘共苦的品质果然不是虚言!
只见李广又把那剑仔细的看了看,手轻轻抚过剑身,摸到几个小小的铭文篆刻,脸色变得凝重。
“如果老夫所料不错的话,此剑就是大名鼎鼎的春秋名剑‘青戈'吧?”
“不错,据传此剑身铭文是铸剑大家欧冶子亲手所刻。‘青羽入怀,勾戈一带'!好像是说此剑的锋利,就是鸟儿的翎毛触到剑的锋芒,也会碎成飞羽。呵呵,却不知是真是假。”
元召随口说说,语带调侃。
李广用奇怪的眼神扫了他一眼,似乎是责怪他不识货的样子。随手从墙上的箭壶中拽下一支雕翎箭的尾羽,手指轻弹,飞羽飘在空中时,宝剑出鞘早已如电光闪过,但见碎玉如雪沫,落地一片白矣!
内外侍从校尉一片喝彩声。果然是神兵利器,世间罕有。
“老将军好剑法啊!呵呵,这剑却也是小子的一点心意,送给老将军,盼望着在两军阵上,齐齐咔嚓,砍菜切瓜!”
“什么乱七八糟的!小子啊,这宝贝可太重了,老夫受之有愧,你还是……。”
“哎,打住打住!一千多里路呢,我给你背来容易吗?难道再让我背回去啊?呃,还有这个,可是小子亲手给老将军你做的啊,北地风寒,夜深露重,去巡营什么的就护在腿上,也会暖和许多。”
“……这孩子,有心了……!”
血与火锤炼的刚硬也有了温暖的动容,猿臂善射的传奇将军使劲拍了拍面前矮小身躯的肩膀,没有说那个‘谢'字。
苍山如海,残阳如血,连绵起伏的前秦长城在崇山峻岭间蜿蜒向无尽的远方。
近年来,由于匈奴人不间断的侵袭,此处长城内外,人烟稀少,几处民居村屯都已经被烧成了废墟,土地也渐渐荒芜起来。
一处地势还算平坦的山坡高处,黄鬃马低头啃了一口刚刚泛青的草根,打了个响鼻,慢慢的咀嚼着,它的主人已经在此地驻立了很久了。
“要是匈奴人真能来到这儿就好了……!”
良久之后,将军终于收回了远望的目光,低低叹息了一句。
脚下的山谷里很安静,一座座军帐如同雨后冒出的蘑菇,密密麻麻连绵几十里。虽然已经到了开饭的时间,但并看不到一丝烟火。
军士们几天来都是吃着随身携带的干粮,却没有一句怨言。因为他们的任务是在此潜伏等待,等待着宿命中大敌的到来。
在此之前,行踪必须要保密,任何人都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懈怠,否则,军法官手中的刀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即便不是为此,这只七八万人的汉军也无人抱怨,因为他们的主将,素有“飞将军”美誉的老将李广也与所有人同吃同住在这山谷中,待遇并无分别。
峥嵘岁月久,老将白发生。离开这片北疆的战场已经十年有余了!
十多年前,先帝驾崩,新皇继位,窦太后为了震慑不臣,以防不测,以皇命把两位边关名将李广、程不识调回长安,分别担任两宫羽林军卫尉,从此,他们便再未远出过帝京。金戈铁马、大漠孤烟也就只成了梦中的喟叹!
而今天,这片山河重回眼底,兵甲在手,士气正旺,千乘万骑,大战在即,又怎不教人豪情陡生呢?
眼见夕阳即将落山,老将军抖了抖马的缰绳,黄鬃马从坡上驰骋而下,在亲随们的簇拥中直入大营。
“前线宁静,这几日匈奴人看来还不会有什么动作,命令各位将军好好约束部下,继续潜伏待命,老夫要星夜赶回右北平城中,即刻启程,现在都回去好好布置吧!”
面对帐中聚集听命的部将校尉们,李广只是大略一说,简明扼要。这也是他一贯以来的作风。
大汉军中流传,李广与程不识都是当世名将,是最令匈奴畏惧的汉朝将军了。但两人治军之道却大为不同。
李广率领军队行军对敌时,并没有严格固定的编制和行列,往往在他看中的地方安营扎寨,士兵们行动自由,从来没有那些条条框框的军规约束。他制定传达给部将们的公文命令也都是内容简洁,数量很少,一听就明白的那种。
按理说,这样自由散漫的队伍岂不正是敌人袭击的好目标吗?
可就是邪门,匈奴人从来没有敢偷袭过李广军队那漏洞百出的营地!这就只能归结为被“飞将军”的威名所震慑了。
天下汉军,千百将军里还再没有一人敢如此托大呢!
例如与李广齐名的程不识那就谨慎多了,他的军队以严厉而闻名。每次出兵都是编制完备,队形整齐,阵营有序,四周拒敌设施齐全,夜间敲打刁斗巡逻不断,各类文书军律细致,弄得整个营地如铁桶一般,虽然全军上下累是累了一点,但是“狗咬刺猬,无处下嘴!”让敌人完全找不到机会来偷袭,也算是奇策了,因此被称为“守城名将”。
两将分别与匈奴对阵多年,在他们的驻防区内,匈奴人讨到便宜的时候很少,令单于头疼。可是,相比较起来,匈奴人最重英雄,还是对李广畏惧多些的。而汉军士卒也更喜欢在李将军帐前听令,这就是老李的人格魅力所在了!
此时听到他要急着回城,众将官互相看看,有些疑惑。
“老将军,天色已经这么晚了,眼看马上就黑下来了,山路难行,不如明天一早再走,也不迟啊?”
副将张晋趋前一步,脸上带了关切之意,拱手相劝。见其余众人也有不放心的意思,李广摆了摆手,示意不必再多说。
“适才斥候飞马来报,公主车驾已经到了……那孩子,老夫戍卫未央宫时,也曾蒙她叫的一声伯伯,算是看着她长大的,今日她以柔弱之躯,身荷重担,为国至此,老夫身为大汉将军,又怎么能不去迎接呢!”
言罢,帐中有片刻的沉默。
“如此,却是理所应当。末将等恭送将军早去早回!另外,也请老将军给利安公主带去全军将士的敬意。”
所有部将一起躬身行礼,军人风骨,最重为国为家而不惜此身者,即使女子,也不例外。
右北平与其说是一座边城, 还不如说是一个军事堡垒。
城中住户人家并不多,四方纵横的几条街道,反而到处可见的是军营和粮仓库房。
这儿就是大汉帝国在北国边疆的军需大本营了。此处位置至关重要,再往北百里就是毗邻匈奴的最前线雁门关了,往西与云中、鱼阳遥遥相望,往东北则是上谷、建州等军事要塞。可以说,右北平是从关内中原各处去往前线的必经之地了。
这么重要的位置,朝廷自然不敢掉以轻心,历年来一直都是有重将镇守的。而这次直接就委派名将李广以骁骑将军的身份兼领北平郡太守了。
马蹄踏碎夜幕,将军铁甲,戴月而归,长安来客却还未睡,正秉烛以待。
“小侯爷怎会知道老夫今夜就一定回来的呢?”
卸甲后的将军隐去了那种肃杀之气,在元召面前,布衣缓带,却更像是一个和蔼的老人,带了略微的好奇。
“因为,你是飞将军嘛!这几十里路,还不够放马一跃的呢。呵呵!”
已经等候良久的元召起身相迎,顺便把温好的醇酒一盏递给他解乏。
老李家从那位先祖李信起,就是忠贞为国的表率。当年赵国中了秦国的离间计,误杀李信,自毁长城,最终倾覆了社稷。而手绾重兵的李信宁愿含冤而死,也不肯叛国降敌,其忠烈可见一斑。
李广担任未央宫卫尉十余年,替老刘家看大门,对身为长公主的素汐自然熟悉的很,她既然来到右北平,得知消息的李广必然会第一时间接驾,更何况素汐还是这次行动的关键一环,不容有失呢。
“哈哈!你这小子啊,鬼精鬼精的,一肚子的名堂。不过这次倒是难为你了,肯千里迢迢的来到这里,却是难得。”
李广把盏中酒慢慢喝尽,带了回味的满足。
“老将军说的哪里话来!能够有机会为国为民出一点力气,小子却是义不容辞呢。”
长乐侯大义凛然,义正严辞!
“嗯,这话说的虽然夸大了十倍还不止,不过,看在你能为情义而舍弃安逸的份上,老夫就马马虎虎,算你还是个实诚的孩子好了啊!”
李广瞪起了眼睛,一副早就知道你是什么人的样子。这让元召有些无奈,难道本侯爷心中的爱国热情还会有假?呃,不过,要不是被那一家子的情义羁绊,自己是说什么也不会跑到这儿来的呢!
“呵呵!老将军星夜从前线返回,一路辛苦,公主车马劳顿,已经早先歇息了,小子先代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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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召心底不禁暗乐,老将在长安未央宫的时候,显得木讷寡言。没想到到了军中,却是另一番开朗有趣的样子,看来,伴君如伴虎,言多必有失的道理他还是懂得的,也并不是毫无心机的人啊。
元召笑眯眯的从一边的革囊里一样样的掏出带来的东西,却是几壶烈酒,一柄剑,还有两副用狐皮制成的护腿。
灯火中,李广的眼睛亮了起来,不由分说先伸手摸过一壶酒来,拔去塞子,长吸一口酒香气,醇厚绵长,沁人肺腑。
“好酒!刚才喝的就是此酒吧?这次滋味却与从前你送的那些都不同,可是刚出的新酿?”
“老将军果然是此中行家!这是一种新配方所蒸馏的高粱酒,却是刚成品不久,这头一坛,小子就装在这几只酒壶里,带到这里来了呢。特意准备送给老将军,以壮声色!”
“妙极!正和老夫心意。就为了这几壶好酒,到时候老夫也要多射杀几个匈奴骑将,方不负小子的美意。”
李广却舍不得自己享用,珍惜的放在一边,吩咐侍从好好收起来,待到大捷之日,与全军将士庆功之用。
元召心中暗赞,名将风采,与士卒同甘共苦的品质果然不是虚言!
只见李广又把那剑仔细的看了看,手轻轻抚过剑身,摸到几个小小的铭文篆刻,脸色变得凝重。
“如果老夫所料不错的话,此剑就是大名鼎鼎的春秋名剑‘青戈'吧?”
“不错,据传此剑身铭文是铸剑大家欧冶子亲手所刻。‘青羽入怀,勾戈一带'!好像是说此剑的锋利,就是鸟儿的翎毛触到剑的锋芒,也会碎成飞羽。呵呵,却不知是真是假。”
元召随口说说,语带调侃。
李广用奇怪的眼神扫了他一眼,似乎是责怪他不识货的样子。随手从墙上的箭壶中拽下一支雕翎箭的尾羽,手指轻弹,飞羽飘在空中时,宝剑出鞘早已如电光闪过,但见碎玉如雪沫,落地一片白矣!
内外侍从校尉一片喝彩声。果然是神兵利器,世间罕有。
“老将军好剑法啊!呵呵,这剑却也是小子的一点心意,送给老将军,盼望着在两军阵上,齐齐咔嚓,砍菜切瓜!”
“什么乱七八糟的!小子啊,这宝贝可太重了,老夫受之有愧,你还是……。”
“哎,打住打住!一千多里路呢,我给你背来容易吗?难道再让我背回去啊?呃,还有这个,可是小子亲手给老将军你做的啊,北地风寒,夜深露重,去巡营什么的就护在腿上,也会暖和许多。”
“……这孩子,有心了……!”
血与火锤炼的刚硬也有了温暖的动容,猿臂善射的传奇将军使劲拍了拍面前矮小身躯的肩膀,没有说那个‘谢'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