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阴阳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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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胖子与吕青城是一种人,都是那种早早在社会上厮混的类型,学历不高,脑筋灵光,行动力强的爆表,执行力强的可怕。
头一天刚说了买房的事情,第二天一早,张胖子便拉着庞谢直奔吕青城住的悦城小区。
悦城小区位于城南,距离东海航空长安分部的距离并不算近,不过,距离小区不远就是绕城高速,开车去公司半个钟头足以,更何况距离小区不远,就有东海航空的班车点,不想开车的话,每天早上乘班车上班也是一样。
吕青城之所以把房子买在这里,也是因为交通便利。
两人来到小区,吕青城早已约好了要卖房的房主,一起等在小区大门口。
两人下车,一阵寒暄,张胖子口才了得,几句话功夫,就跟房主混熟了。
卖房的房主姓鱼,原本是个读书人,手头没什么钱,当初买这个房子的时候,就买的小了一些,前些日子忽然中了头奖,足足五千万,交了两千万的税之后,还剩三千万,一下子发了大财,打算换一套大房子,就想把现在这套房子卖了。
几个聊得不错,一起到房子里看了一遍,房子状况不错,刚住了三四年的样子,装修还都很新,光线、户型都不错,就是面积小了一些。
庞谢觉得还成,张胖子便去跟房主谈价,鱼先生刚发了大财,也不做多计较,三两句话便商谈好了价格。
说定此事之后,鱼先生大手一挥,整屋的家具和电器也都送给庞谢。
庞谢表示很满意,张胖子也乐得合不拢嘴。
一切谈妥之后,当天便去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经过一系列繁琐的手续,临到下午六点之前,这套房子已经改姓了庞。
当日晚间,三人一醉方休,庞谢乔迁新居,张、吕二人各自回家。
......
次日天明,庞谢一早起来,洗漱之后,在小区门前的店里吃过早点,扬手打了一辆车,前往钟楼附近。
田七就住在距离钟楼不远的德福巷小区,这小区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建的,已经有些年头了,是田七过世的父母留给他的。
他有个从小长大的结义兄弟叫做武承休,天生就是盲人,找大夫看过很多次,一点起色都没有。
在训练营的时候,田七知道庞谢懂医术之后,就想让他来瞧瞧,只是前些日子在训练营里一直出不来,也就没能成行。
现在总算回来了,庞谢也不耽搁,一早便往德福巷小区走去,为给武承休看病。
德福巷小区,顾名思义,就在长安城中德福巷里,这条巷子虽然不长,只有一两千米,但却非常有名,因为这里聚集了长安城数量最多的酒吧。
半个多小时之后,出租车停在德福巷小区门前,庞谢下车,漫步向小区里面走去。
小区不大,只有七八栋五六层高的老旧小楼,楼与楼之间的间距也不大,约莫只有二十米左右,绿化倒还不错,不但道路两旁绿树成荫,每两栋小楼之间,都还建着小小的竹亭。
就在4号楼与5号楼之间的亭子里,一对十六七岁的少年男女坐在那里。
男孩身高约莫一米七多一点,一件浅蓝色的牛仔衣,已经洗的有些发白,一条淡灰色的休闲裤,也已十分破旧,衣着极其普通,甚至可以说有些寒酸,静静坐在亭子里,双手放在膝前,五官俊美,气质儒雅,唯一美中不足的,眼睛里没有一点神采,茫然的望着前方。
女孩长发披肩,长相甜美,穿着一件灰色长裙,斜靠在男孩身上,一只手握着男孩的手,脑袋凑在男孩耳边,不断轻声说着什么,男孩轻轻点头,不时露出笑容。
“小乐,有什么...人正往小区里走吗?”
两人正在说悄悄话,男孩忽然抬起头来,面对着小区正门的方向,脸色有些紧张,随即,左手抬了起来,遮挡在眼睛前面,就好像前面有强烈的光源一样。
“你怎么了?”小乐没有回答男孩的问题,关切问道。
“我没事...有没有人进来?”
“有一个年轻的大哥哥,他...正在朝咱们走过来。”小乐说道。
“小天,我有点口渴,你帮我倒杯水好吗?”男孩脸色变了几变,忽然说道。
“不是刚喝过水吗?好吧...”小乐点点头,转身朝5号楼走去。
......
田七住在德福巷小区3号楼2单元XX号。
庞谢进了小区,才发现小区里楼房实在太过老旧,涂在上面的楼号已经模糊一团,完全看不清楚,打算找人问问,一抬头正好瞧见不远处的亭子里坐着一对少年男女,迈步走了过去,刚一迈步,就听到那个男孩给女孩说了几句话,紧接着,女孩起身离去了。
几步来到亭子前面,庞谢张口问道:“小兄弟,4号楼在哪里?”
男孩没有说话,伸手指了指对面一栋楼。
“2单元是哪一个?”对面这栋楼一共四个单元,楼道前面原本应该写有单元号的地方,全都是空的。
“你找谁?”男孩反问。
“我有一个朋友住在2单元XX号,找他有点事情?”庞谢说道。
“你那个朋友叫什么?你找他做什么?”男孩脸色微微一变。
庞谢一怔,上下打量了男孩一眼,目光落在男孩的脸上,望着男孩无神的双眼,明白了什么,随即一笑,问道:“你叫武承休?”
田七找他过来,是为武承休治疗眼疾,面前这个男孩也是盲人,这么小的地方有两个盲人,而且年纪相仿的概率实在太小,故此,他猜测面前这个男孩便是武承休。
“你是什么人?”男孩缓缓站了起来,此举显然已经表明他便是武承休。
“我叫庞谢,是田七的朋友,他给你说过吗?”庞谢笑道。
“他没说过,还有,能告诉我你到底是什么人吗?”武承休摇头说道,这句话说得很慢,尤其是说道“人”字的时候,语气加重了三分。
“哦。”庞谢不傻,闻弦歌而知雅意,听出武承休的话里有些古怪,又向前走了两步,直到距离武承休不足一米远的时候,方才止住脚步。
武承休默不作声。
“你好像很紧张?”庞谢问道,武承休虽然竭力保持镇静,但是额头上的冷汗,微微颤抖的双手,不是他自己能控制的。
“是的,我是很紧张。”
出乎意料,武承休竟然承认了这个事实,许多人都有这样的弱点,不愿承认自身的虚弱,没想到武承休居然能够直面。
“我...”
“你是谁?不许欺负承休!”
还不等武承休张口,一个脆生生的声音便在两人耳畔响起,说话的正在那个被称为小乐的女孩,手里提着瓶矿泉水,呼哧呼哧的喘着气,一副气呼呼的样子。
小乐跑进亭子,拦在武承休身前,怒气冲冲的瞪着庞谢,说道:“你要干吗?”
“我和田七是朋友,没有恶意。”庞谢笑道。
“承休,他说的是真的?”小乐明显不信。
“我不知道,小七没跟我说过这个人,我只知道他很危险。”武承休伸手将小乐拉到自己身后。
“你怎么知道?”小乐有些不解。
“你还记得吗,我曾经说过,我的眼睛虽然看不到东西,却能看到生命,不过,我看到的不是清晰的图像,而是一个又一个光团。”
“嗯。”小乐咬了咬嘴唇。
庞谢来了兴趣,没有打断武承休的话,通过武承休的描述里,他忽然想起了一件事,传说中,许多人天生便有神通,其中有人能够刀枪不入,有人能够水火不侵,有人天生便有一双异于常人的眼睛,能看到许多其他人看不到的东西,这种人通常被称为阴阳眼。
阴阳眼的传说,他只有耳闻,却没有见过,只是听说两宋之时,五台山通法上人便是天生的阴阳眼,后来出家之后,修行佛门功法,最终习得天眼神通。
“在我眼里,有些人的光团光线弱一些,和蜡烛的亮度差不多,有些人强一些,和家里的灯泡差不多,有些人的光团颜色偏白,有些的光团上带着一丝丝灰气”
“有什么区别呢?”小乐问道。
“光线越强的人,精神、体魄越强,光线越弱的人,精神、体魄越差,颜色越白的人,心底越善良,颜色越灰暗的人,坏心思越多。”
庞谢啧啧称奇,判断一个人的体魄,乃至精神的强弱,虽然不大容易,也不算很难,但是判断一个人的善恶,这可就难了,否则,香山居士白乐天也不会写出“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这句诗。
武承休一边说话,一边拉着小乐向后退去,看样子是想用言语勾起庞谢的兴趣,然后再寻机会离开。
庞谢看在眼里,却也不点破,他本身对武承休就没有恶意,只是武承休不肯相信而已,自然不会出言阻止。
“那他呢?为什么你说他危险?”小乐指向庞谢。
“他...他身上的光团就好像太阳一样炽烈,光线刺的人睁不开眼,颜色又是我从没见过的青色。”
“所以...”
“我不知道他是善是恶,但是我知道,如果他对我们有恶意,我们一点反抗的能力都没有!”
说到这里,武承休猛然将小乐向后推了一大步,自己挺身拦在庞谢身前,大声说道:“小乐!快走!”
话音未落,便听远处有人喊道:“庞大哥,承休,我才说介绍你们认识呢,你们倒自己聊起来了啦!”
几人一起转头望去,正看到田七站在小区门口,笑嘻嘻的看着几人,手里提着一大堆好吃的!
张胖子与吕青城是一种人,都是那种早早在社会上厮混的类型,学历不高,脑筋灵光,行动力强的爆表,执行力强的可怕。
头一天刚说了买房的事情,第二天一早,张胖子便拉着庞谢直奔吕青城住的悦城小区。
悦城小区位于城南,距离东海航空长安分部的距离并不算近,不过,距离小区不远就是绕城高速,开车去公司半个钟头足以,更何况距离小区不远,就有东海航空的班车点,不想开车的话,每天早上乘班车上班也是一样。
吕青城之所以把房子买在这里,也是因为交通便利。
两人来到小区,吕青城早已约好了要卖房的房主,一起等在小区大门口。
两人下车,一阵寒暄,张胖子口才了得,几句话功夫,就跟房主混熟了。
卖房的房主姓鱼,原本是个读书人,手头没什么钱,当初买这个房子的时候,就买的小了一些,前些日子忽然中了头奖,足足五千万,交了两千万的税之后,还剩三千万,一下子发了大财,打算换一套大房子,就想把现在这套房子卖了。
几个聊得不错,一起到房子里看了一遍,房子状况不错,刚住了三四年的样子,装修还都很新,光线、户型都不错,就是面积小了一些。
庞谢觉得还成,张胖子便去跟房主谈价,鱼先生刚发了大财,也不做多计较,三两句话便商谈好了价格。
说定此事之后,鱼先生大手一挥,整屋的家具和电器也都送给庞谢。
庞谢表示很满意,张胖子也乐得合不拢嘴。
一切谈妥之后,当天便去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经过一系列繁琐的手续,临到下午六点之前,这套房子已经改姓了庞。
当日晚间,三人一醉方休,庞谢乔迁新居,张、吕二人各自回家。
......
次日天明,庞谢一早起来,洗漱之后,在小区门前的店里吃过早点,扬手打了一辆车,前往钟楼附近。
田七就住在距离钟楼不远的德福巷小区,这小区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建的,已经有些年头了,是田七过世的父母留给他的。
他有个从小长大的结义兄弟叫做武承休,天生就是盲人,找大夫看过很多次,一点起色都没有。
在训练营的时候,田七知道庞谢懂医术之后,就想让他来瞧瞧,只是前些日子在训练营里一直出不来,也就没能成行。
现在总算回来了,庞谢也不耽搁,一早便往德福巷小区走去,为给武承休看病。
德福巷小区,顾名思义,就在长安城中德福巷里,这条巷子虽然不长,只有一两千米,但却非常有名,因为这里聚集了长安城数量最多的酒吧。
半个多小时之后,出租车停在德福巷小区门前,庞谢下车,漫步向小区里面走去。
小区不大,只有七八栋五六层高的老旧小楼,楼与楼之间的间距也不大,约莫只有二十米左右,绿化倒还不错,不但道路两旁绿树成荫,每两栋小楼之间,都还建着小小的竹亭。
就在4号楼与5号楼之间的亭子里,一对十六七岁的少年男女坐在那里。
男孩身高约莫一米七多一点,一件浅蓝色的牛仔衣,已经洗的有些发白,一条淡灰色的休闲裤,也已十分破旧,衣着极其普通,甚至可以说有些寒酸,静静坐在亭子里,双手放在膝前,五官俊美,气质儒雅,唯一美中不足的,眼睛里没有一点神采,茫然的望着前方。
女孩长发披肩,长相甜美,穿着一件灰色长裙,斜靠在男孩身上,一只手握着男孩的手,脑袋凑在男孩耳边,不断轻声说着什么,男孩轻轻点头,不时露出笑容。
“小乐,有什么...人正往小区里走吗?”
两人正在说悄悄话,男孩忽然抬起头来,面对着小区正门的方向,脸色有些紧张,随即,左手抬了起来,遮挡在眼睛前面,就好像前面有强烈的光源一样。
“你怎么了?”小乐没有回答男孩的问题,关切问道。
“我没事...有没有人进来?”
“有一个年轻的大哥哥,他...正在朝咱们走过来。”小乐说道。
“小天,我有点口渴,你帮我倒杯水好吗?”男孩脸色变了几变,忽然说道。
“不是刚喝过水吗?好吧...”小乐点点头,转身朝5号楼走去。
......
田七住在德福巷小区3号楼2单元XX号。
庞谢进了小区,才发现小区里楼房实在太过老旧,涂在上面的楼号已经模糊一团,完全看不清楚,打算找人问问,一抬头正好瞧见不远处的亭子里坐着一对少年男女,迈步走了过去,刚一迈步,就听到那个男孩给女孩说了几句话,紧接着,女孩起身离去了。
几步来到亭子前面,庞谢张口问道:“小兄弟,4号楼在哪里?”
男孩没有说话,伸手指了指对面一栋楼。
“2单元是哪一个?”对面这栋楼一共四个单元,楼道前面原本应该写有单元号的地方,全都是空的。
“你找谁?”男孩反问。
“我有一个朋友住在2单元XX号,找他有点事情?”庞谢说道。
“你那个朋友叫什么?你找他做什么?”男孩脸色微微一变。
庞谢一怔,上下打量了男孩一眼,目光落在男孩的脸上,望着男孩无神的双眼,明白了什么,随即一笑,问道:“你叫武承休?”
田七找他过来,是为武承休治疗眼疾,面前这个男孩也是盲人,这么小的地方有两个盲人,而且年纪相仿的概率实在太小,故此,他猜测面前这个男孩便是武承休。
“你是什么人?”男孩缓缓站了起来,此举显然已经表明他便是武承休。
“我叫庞谢,是田七的朋友,他给你说过吗?”庞谢笑道。
“他没说过,还有,能告诉我你到底是什么人吗?”武承休摇头说道,这句话说得很慢,尤其是说道“人”字的时候,语气加重了三分。
“哦。”庞谢不傻,闻弦歌而知雅意,听出武承休的话里有些古怪,又向前走了两步,直到距离武承休不足一米远的时候,方才止住脚步。
武承休默不作声。
“你好像很紧张?”庞谢问道,武承休虽然竭力保持镇静,但是额头上的冷汗,微微颤抖的双手,不是他自己能控制的。
“是的,我是很紧张。”
出乎意料,武承休竟然承认了这个事实,许多人都有这样的弱点,不愿承认自身的虚弱,没想到武承休居然能够直面。
“我...”
“你是谁?不许欺负承休!”
还不等武承休张口,一个脆生生的声音便在两人耳畔响起,说话的正在那个被称为小乐的女孩,手里提着瓶矿泉水,呼哧呼哧的喘着气,一副气呼呼的样子。
小乐跑进亭子,拦在武承休身前,怒气冲冲的瞪着庞谢,说道:“你要干吗?”
“我和田七是朋友,没有恶意。”庞谢笑道。
“承休,他说的是真的?”小乐明显不信。
“我不知道,小七没跟我说过这个人,我只知道他很危险。”武承休伸手将小乐拉到自己身后。
“你怎么知道?”小乐有些不解。
“你还记得吗,我曾经说过,我的眼睛虽然看不到东西,却能看到生命,不过,我看到的不是清晰的图像,而是一个又一个光团。”
“嗯。”小乐咬了咬嘴唇。
庞谢来了兴趣,没有打断武承休的话,通过武承休的描述里,他忽然想起了一件事,传说中,许多人天生便有神通,其中有人能够刀枪不入,有人能够水火不侵,有人天生便有一双异于常人的眼睛,能看到许多其他人看不到的东西,这种人通常被称为阴阳眼。
阴阳眼的传说,他只有耳闻,却没有见过,只是听说两宋之时,五台山通法上人便是天生的阴阳眼,后来出家之后,修行佛门功法,最终习得天眼神通。
“在我眼里,有些人的光团光线弱一些,和蜡烛的亮度差不多,有些人强一些,和家里的灯泡差不多,有些人的光团颜色偏白,有些的光团上带着一丝丝灰气”
“有什么区别呢?”小乐问道。
“光线越强的人,精神、体魄越强,光线越弱的人,精神、体魄越差,颜色越白的人,心底越善良,颜色越灰暗的人,坏心思越多。”
庞谢啧啧称奇,判断一个人的体魄,乃至精神的强弱,虽然不大容易,也不算很难,但是判断一个人的善恶,这可就难了,否则,香山居士白乐天也不会写出“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这句诗。
武承休一边说话,一边拉着小乐向后退去,看样子是想用言语勾起庞谢的兴趣,然后再寻机会离开。
庞谢看在眼里,却也不点破,他本身对武承休就没有恶意,只是武承休不肯相信而已,自然不会出言阻止。
“那他呢?为什么你说他危险?”小乐指向庞谢。
“他...他身上的光团就好像太阳一样炽烈,光线刺的人睁不开眼,颜色又是我从没见过的青色。”
“所以...”
“我不知道他是善是恶,但是我知道,如果他对我们有恶意,我们一点反抗的能力都没有!”
说到这里,武承休猛然将小乐向后推了一大步,自己挺身拦在庞谢身前,大声说道:“小乐!快走!”
话音未落,便听远处有人喊道:“庞大哥,承休,我才说介绍你们认识呢,你们倒自己聊起来了啦!”
几人一起转头望去,正看到田七站在小区门口,笑嘻嘻的看着几人,手里提着一大堆好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