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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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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八号,天气晴。
距离系统任务更新已经过去接近20天,更新后时限自然也是更新了。
在这十几天内,伊秀完成了《圣斗士》《风云》《足球小将》《城市猎人》四部漫画的部分初稿。
《圣斗士》5话,《风云》5话,《城市猎人》3话,《足球小将》2话。
“真累死鸡儿啦。”
伊秀狠狠一甩画笔,霍的从被窝跳起来,瑟瑟抖抖得放松着身体,小手因为长时间握笔都快变得固化了。
“得亏小爷身体好,换成前世早被拖到医院了。可算能给鸡儿放个假了。”
自言自语着收拾好所有画稿,差不多有十几个板砖厚度,打开房门就抱着走到家里唯一书房门口。
“咚咚”
小脚重重在房门踢了俩下,没一会里面就传出男人急急的声音。
房门打开,挂着欣喜神情的刘轩看到挡住弟弟半边脸的画稿,眼神就是一亮。
“秀啊,这点事喊哥去帮你嘛,要是不小心磕到咋整。”
看着兄长猴急得接过自己手里的画稿,伊秀眼珠转动,跟着刘轩走进书房。
书房很宽敞,三面都是很高的红木书柜,满满的书籍。
可伊秀却知道,自家兄长纯是在装蒜,这么多书籍,除了经济管理类的外,都是崭新的,有时候自己也会在这里充充电。
而在左面书柜有一块区域放的全是出自伊秀之手的画稿。
“小秀,怎么还是用这名字啊,我难道不好?”
“...”
一脸“关爱智障”表情看着自家哥哥,伊秀很无奈。
“皇极天下,这么厉害名字应该留到后期。”
不就是让你参谋风云各个角色使用武器的名字嘛,雄霸是招你惹你了,好好的三分归元气干嘛要换成皇极天下。
聂风电光毒龙钻,步惊云排山倒海....
没一个靠谱的。
“哥哥你觉得这四本漫画也可以出版嘛?”
是的“也”,没错,《熊出没》已经出版一期了。
刘轩收购的“漫行”出版社是一家集合漫画创作公司和发行为一体的公司。
而公司改弦易辙,不论出于什么目的或心态,“漫行”全体成员都自愿发挥百分之二百的热情去完成新老板的第一个任务。
在老板提供的初稿中,有完善的人物形象,加之故事本身很简单,在经过俩次会议后,“漫行”7名漫画家和几名助理,完成分工,着手对初稿的再加工。
画师在完善画稿的同时也经常会一起交流《熊出没》各种角色的风格各种细节就不多赘述。
在十几人废寝忘食的劳动一周后,完善好的彩绘版熊出没第一话终于成行。
由此可见,伊秀画得那么快是省略了多少细节。
在通过社长→老谬→刘轩→伊秀,看着最终的定稿,再对照脑海中的印象,伊秀惊讶的发现,这帮画师真了不得,搞得比他印象中的动漫还好。
于是拍板,再通过刘轩→老谬→“漫行”社长传达意思后。
“熊出没”第一本单行本(1-5话),在十一月1号正式在港市发售。
港市十七家大型书店和五十四家书店漫画屋,还有各种报停,同时上架。
一本新漫画,也不是什么大公司,也没有什么噱头,或者说是某人懒得搞什么噱头。
在这样的情况下,《熊出没》第一天销量只有五百本。
是的没错,只有500,购买的读者还多是因为漫画封面俩只蠢萌的大熊和特立独行的光头强才购买的。
插一句,光头麦加也被淹没在历史的滔滔中,所以不存在肖像侵权。
这样的销量,不管是满怀期待初印刷就达到一万本的“风行”,还是刘轩,都十分失望。
至于伊秀反而没受多少影响,没有大规模宣传,也没有出色的发行渠道,更没有影响力,有这样的销量很正常。
但之后几天,大概是《熊出没》老少皆宜的特性开始发挥作用,或者说是口碑开始发挥作用。
在朋友推荐下,或是同学间的口口相传,第二天《熊出没》的销量达到了600本。
要是说第一天购买的人主要因素是“外貌”。
那么第二天销量不降反升的主要因素就是“内容”了。
“漫行”的人得到第二天销量的时候心里就清楚,他们成功了,任何作品在没有外部宣传的情况下,销量出现逆增长,那么这部作品的口碑一定是得到部分读者的认同。
果然第三天,第四天...到了第五天,不,只到第四天上午,各书店漫画屋报停就传来即将售罄需要供货的消息。
“漫行”在将库存的5000本全部拿出来后,再下加印一万册的订单..然后再次加印...
最终在第二刊《熊出没》上架后,第一刊的销量,七天一共2万3千。
港市这个拥有超过五百万人口的市场,能达到单本销量2万已经可以进年度销量前50了。
...
“当然可以,小秀你画的太棒了,当然哥哥的功劳也不小,哈哈哈哈”
是是,就你提供的那些送女草原反杀的情节,要不是为了减少自己“天才”的影响,才不找你商量剧情呢。
嘚瑟一会的刘轩恢复了暖男兄长的正紧模样。
“小秀,过几天就要给你举办十岁生日了,下午有大姐姐来给你测量,做新衣服。”
伊秀低头看看自己身上明显短了一截的裤子和袖口,有些无奈:“不用啦,随便买一些不就好了,反正过不了多久也会小。”
也不知道是因为伙食变好还是“一拳”被动的原因,他的饭量翻了三倍,身高也是刷刷往上窜,身上骨头总是麻麻酥酥还有点小疼。
“而且这样也挺好看的不是嘛?”
说着伊秀还摆了几个姿势。后世不就流行穿这种风格,好好的裤子非要穿成8分9分裤子的样子,显得腿长,干脆利落。
“嗯~”
刘轩看着弟弟这身衣服也是点点头,琢磨是不是也给自己弄一身。
“生日宴上很多亲戚朋友都要来,还是要合身点。”
“哦”
生日宴穿着得体也是对客人的一种礼貌,伊秀自然没意见,可为什么自己生日非要在十一月十一号?!
11.11啊~注孤生嘛!
+++++
也幸好现在华夏还没流行光棍节这种扯淡的鸡儿如。
“对了,小秀,要不要哥哥给你取个英文名字?”
经过这么久时间相处,刘轩早不拿弟弟当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了,有什么都是直接说。
“有什么用?”
“现在流行取个英文名字,有些国人聊天都用英文。搞得说国语都成土老帽了。”
英文名字,上辈子记得有段时间是很流行,吉米、道哥、匹得...
“哥哥你的英文叫什么?”
听到弟弟问自己,刘轩站直身子,装模作样的整整衣领,“咳咳,跟我读-L-I-U-X-U-A-N”
伊秀:“...”(翻白眼状)
十一月八号,天气晴。
距离系统任务更新已经过去接近20天,更新后时限自然也是更新了。
在这十几天内,伊秀完成了《圣斗士》《风云》《足球小将》《城市猎人》四部漫画的部分初稿。
《圣斗士》5话,《风云》5话,《城市猎人》3话,《足球小将》2话。
“真累死鸡儿啦。”
伊秀狠狠一甩画笔,霍的从被窝跳起来,瑟瑟抖抖得放松着身体,小手因为长时间握笔都快变得固化了。
“得亏小爷身体好,换成前世早被拖到医院了。可算能给鸡儿放个假了。”
自言自语着收拾好所有画稿,差不多有十几个板砖厚度,打开房门就抱着走到家里唯一书房门口。
“咚咚”
小脚重重在房门踢了俩下,没一会里面就传出男人急急的声音。
房门打开,挂着欣喜神情的刘轩看到挡住弟弟半边脸的画稿,眼神就是一亮。
“秀啊,这点事喊哥去帮你嘛,要是不小心磕到咋整。”
看着兄长猴急得接过自己手里的画稿,伊秀眼珠转动,跟着刘轩走进书房。
书房很宽敞,三面都是很高的红木书柜,满满的书籍。
可伊秀却知道,自家兄长纯是在装蒜,这么多书籍,除了经济管理类的外,都是崭新的,有时候自己也会在这里充充电。
而在左面书柜有一块区域放的全是出自伊秀之手的画稿。
“小秀,怎么还是用这名字啊,我难道不好?”
“...”
一脸“关爱智障”表情看着自家哥哥,伊秀很无奈。
“皇极天下,这么厉害名字应该留到后期。”
不就是让你参谋风云各个角色使用武器的名字嘛,雄霸是招你惹你了,好好的三分归元气干嘛要换成皇极天下。
聂风电光毒龙钻,步惊云排山倒海....
没一个靠谱的。
“哥哥你觉得这四本漫画也可以出版嘛?”
是的“也”,没错,《熊出没》已经出版一期了。
刘轩收购的“漫行”出版社是一家集合漫画创作公司和发行为一体的公司。
而公司改弦易辙,不论出于什么目的或心态,“漫行”全体成员都自愿发挥百分之二百的热情去完成新老板的第一个任务。
在老板提供的初稿中,有完善的人物形象,加之故事本身很简单,在经过俩次会议后,“漫行”7名漫画家和几名助理,完成分工,着手对初稿的再加工。
画师在完善画稿的同时也经常会一起交流《熊出没》各种角色的风格各种细节就不多赘述。
在十几人废寝忘食的劳动一周后,完善好的彩绘版熊出没第一话终于成行。
由此可见,伊秀画得那么快是省略了多少细节。
在通过社长→老谬→刘轩→伊秀,看着最终的定稿,再对照脑海中的印象,伊秀惊讶的发现,这帮画师真了不得,搞得比他印象中的动漫还好。
于是拍板,再通过刘轩→老谬→“漫行”社长传达意思后。
“熊出没”第一本单行本(1-5话),在十一月1号正式在港市发售。
港市十七家大型书店和五十四家书店漫画屋,还有各种报停,同时上架。
一本新漫画,也不是什么大公司,也没有什么噱头,或者说是某人懒得搞什么噱头。
在这样的情况下,《熊出没》第一天销量只有五百本。
是的没错,只有500,购买的读者还多是因为漫画封面俩只蠢萌的大熊和特立独行的光头强才购买的。
插一句,光头麦加也被淹没在历史的滔滔中,所以不存在肖像侵权。
这样的销量,不管是满怀期待初印刷就达到一万本的“风行”,还是刘轩,都十分失望。
至于伊秀反而没受多少影响,没有大规模宣传,也没有出色的发行渠道,更没有影响力,有这样的销量很正常。
但之后几天,大概是《熊出没》老少皆宜的特性开始发挥作用,或者说是口碑开始发挥作用。
在朋友推荐下,或是同学间的口口相传,第二天《熊出没》的销量达到了600本。
要是说第一天购买的人主要因素是“外貌”。
那么第二天销量不降反升的主要因素就是“内容”了。
“漫行”的人得到第二天销量的时候心里就清楚,他们成功了,任何作品在没有外部宣传的情况下,销量出现逆增长,那么这部作品的口碑一定是得到部分读者的认同。
果然第三天,第四天...到了第五天,不,只到第四天上午,各书店漫画屋报停就传来即将售罄需要供货的消息。
“漫行”在将库存的5000本全部拿出来后,再下加印一万册的订单..然后再次加印...
最终在第二刊《熊出没》上架后,第一刊的销量,七天一共2万3千。
港市这个拥有超过五百万人口的市场,能达到单本销量2万已经可以进年度销量前50了。
...
“当然可以,小秀你画的太棒了,当然哥哥的功劳也不小,哈哈哈哈”
是是,就你提供的那些送女草原反杀的情节,要不是为了减少自己“天才”的影响,才不找你商量剧情呢。
嘚瑟一会的刘轩恢复了暖男兄长的正紧模样。
“小秀,过几天就要给你举办十岁生日了,下午有大姐姐来给你测量,做新衣服。”
伊秀低头看看自己身上明显短了一截的裤子和袖口,有些无奈:“不用啦,随便买一些不就好了,反正过不了多久也会小。”
也不知道是因为伙食变好还是“一拳”被动的原因,他的饭量翻了三倍,身高也是刷刷往上窜,身上骨头总是麻麻酥酥还有点小疼。
“而且这样也挺好看的不是嘛?”
说着伊秀还摆了几个姿势。后世不就流行穿这种风格,好好的裤子非要穿成8分9分裤子的样子,显得腿长,干脆利落。
“嗯~”
刘轩看着弟弟这身衣服也是点点头,琢磨是不是也给自己弄一身。
“生日宴上很多亲戚朋友都要来,还是要合身点。”
“哦”
生日宴穿着得体也是对客人的一种礼貌,伊秀自然没意见,可为什么自己生日非要在十一月十一号?!
11.11啊~注孤生嘛!
+++++
也幸好现在华夏还没流行光棍节这种扯淡的鸡儿如。
“对了,小秀,要不要哥哥给你取个英文名字?”
经过这么久时间相处,刘轩早不拿弟弟当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了,有什么都是直接说。
“有什么用?”
“现在流行取个英文名字,有些国人聊天都用英文。搞得说国语都成土老帽了。”
英文名字,上辈子记得有段时间是很流行,吉米、道哥、匹得...
“哥哥你的英文叫什么?”
听到弟弟问自己,刘轩站直身子,装模作样的整整衣领,“咳咳,跟我读-L-I-U-X-U-A-N”
伊秀:“...”(翻白眼状)